员工不再与公司续约那员工受训是否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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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2-16 17:05:12 更新时间:2022-02-16 20:19:40

楼主:知识的力量666  时间:2022-02-16 09:05:12

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若单位与员工没有约定服务期,合同期满后,员工不再与公司续约那员工受训是否要支付违约金?重庆律师https://china.findlaw.cn/chongqing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员工不再与公司续约那员工受训是否要支付违约金

不需要。

《劳动法》第3条、第68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可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是其应尽的义务,该费用应当由企业承担,而不应由劳动者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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