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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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2-23 02:39:04 更新时间:2022-09-24 08:26:26

楼主:ty_144472433  时间:2022-02-22 18:39:04
尊敬的领导:

我是黑龙江省绥化市的退jun人,1990.3.1日参jun入伍,1992.12.1光荣退伍,1993.7.14日,持绥化市退伍jun人安置办公室开具的退伍分配通知书,到绥化市房产处人事股报到,从报到之日起到今天未安排我上岗工作。

诉求:1:我是安置后未上岗的退役士bing,我要求按照国发(2005)23号文件规定,安排真正上岗工作,与接收单位(房产处)在岗职工享受同等包括待遇。

2:按照国发(2005)23号文件规定,落实不低于接收单位(房产处)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标准,补足应发给安置后未上岗退役士bing的生活费(自报到至今)。

3:恢复我与接收单位(绥化市房产处)在岗职工一样的事业编制,社保等待遇。

基本情况:我自93.7.14日报到到今天,接收单位绥化市房产处(现更名为绥化市房屋和公用事业指导服务中心),就没有安排我上岗工作,长达28年,分配到房产处是有编制的,房产处属于事业单位,报到的时候,就找过当时的领导,还有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给出的答复就是虽然接收了,但是没有岗位可以安置,在家等候通知吧!一直到1998.8月,房产处通知我,你已经被分配到房产处下属单位(绥化市房产建筑工程公司)事业单位,实际档案早在1994年就核增到房建公司,对此(我本人并不知情)。

98年通知我的时候,当时的房建公司已经职工全员在家待岗,不能正常开支,94年开始就因为种种原因逐步关停。(现在领导也承认事实),98年房建公司早已没有职工上班,工作就这样堂而皇之的被“安置”了。

我依法进行诉求已经3.4年了,绥化市房产处,和主管部门绥化市住建局,尤其是政策窗口机关绥化市退役jun人事务局,工作不作为,乱作为,采取推诿扯皮的马拉松式踢皮球方法,糊弄我。

房产处给jun人事务局的两份信访答复,房产处给住建局的关于曹哲等5人连续越级上访情况汇报,和曹哲,李x军,赵宏耀3名退役jun人情况说明,以及黑龙江省退役jun人事务厅和绥化市退役jun人事务局的两段政策解答录音,充分客观的说明了,我是安置后未上岗的退役士bing,未上岗的原因是接收单位(房产处)造成的,符合安置后未上岗政策。三家单位互相推诿扯皮,不作为,接收单位房产处领导说,无力解决,住建局领导说哪有岗位可以安置?jun人事务局说有属事单位落实。我就在这个怪圈里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至今为止无人主动为我落实合理诉求。

我们几次去事务厅,事务部咨询政策,符合政策规定,属于安置后未上岗的退役士bing,需按照属地管理落实。绥化市退役jun人事务局承认我们属于安置后未上岗的退役士bing,但是得有属事单位房产处去落实(房产处与房建公司领导与我们去jun人事务局咨询政策有谈话录音为证)。

然而,绥化市退役jun人事务局出尔反尔,于2021.5.28突然给我出具的绥退役jun人函【2021】6号《关于退役士bing曹哲,李x军,赵x耀要求享受安置后未上岗生活费待遇,重新安排工作事项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否定事实,曲解政策,颠倒黑白,我们不服,于2021.6.18日向绥化市司法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绥化市司法局(绥化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依法进行了受理,并且召开了听证会,60日,延长到90日,最后在102天法律规定时间之外给我们出具了:绥化市人民政府,绥政复决【2021】5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本机关认为,申请人要求落实退役jun人待遇等相关问题,应当按照国家就退役jun人制定的政策来处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的受理条件。这份决定书严重违反了国家行政复议法规定的法定时限,(复议法规定5日之内出具不予受理,应该书面告知申请人),102天出具这份决定,说明什么?我们事实清晰,jun人事务局处理决定书让我们到司法局复议,矛盾啊?????????

更令人不能接受的是绥化市房产处与退役jun人事务局共同安置到行政执法局的14名退役士bing,按照安置未上岗的政策规定,即落实了上岗,又补发了生活费80%等待遇 同一个单位的退役士bing,政策落实两个标准,有失公平,公正。14人中有与我们一样的,比如说,邵彦爽,安置到房产处,后分配到四方台房管所,一直没有安排上岗,也有上过班的,比如说杨春军, 房产处赵主任亲口承认说他上过4个月班,就不一一列举了。

如果按照退役jun人事务局的说法:“一个退役士bing只能安排一次工作,你已经分配了,接收单位已经接收了,至于上不上岗与事务局没有关系”。那么请问:房产处与事务局安置的14名退役士bing,当年安置办(民政)都为他们开出了安置分配通知书,房产处都接收了,并且分配到下属单位包括房建公司,其中有的与我们一样没有上过岗,所以按政策落实了待遇。政策是没有上岗,并且也是接收单位房产处造成的。

14人其中还有上过岗的,那么房产处与事务局是按照国家出台的哪个政策落实的???所以说这些单位乱作为。

国家的政策是落实已安置城镇退役士bing的工作岗位国发(2005)23号: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城镇退役士bing不能按时上岗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中央jun委有关文件要求,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当日起,接收单位要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放生活费。

所以说,我的诉求从未改变,就是安置上岗工作,补齐80%生活费。房产处上对领导不如实汇报,下欺骗我,导致事务局做出错误的决定。

综上所述,我的合理诉求在绥化市已经无处说理了,绥化市政府的有关官员,感情用事,行政命令,长官意志,凌驾于国家政策法规之上,我坚信法制社会,法制国家,依法治国不是空喊口号,一定有说理的地方。恳请上级领导和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秉承正义,事实求是,督导地方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好国家对退役jun人的好政策,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依法依规依策落实我的合理诉求。

习zhuxi说过,请善待退役jun人,将来还要打仗。

楼主:ty_144472433  时间:2022-03-26 19:36:37
去哪里寻找公平,寻找正义?
楼主:ty_144472433  时间:2022-04-05 10:38:24
不一视同仁,政策面前
楼主:ty_144472433  时间:2022-04-10 08:58:16
应用内打开

“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中央发了一份9000多字文件



中国新闻网2022-04-08

中新网北京4月8日电 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全文公布,条例共6章50条,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9000多字的条例详尽规定了信访工作的各环节事项,一些重点信息值得关注。

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

条例明确,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

条例列出了信访工作的5项原则,其中包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条例明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理。

各级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应当阅办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定期下访,包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条例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对信访人有啥要求?

——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对于信访人,条例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多人走访,代表人数不得超5人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政法部门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信访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机关、单位,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三)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毁坏财物;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六)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条例还明确,信访人滋事扰序、缠访闹访情节严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或者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访事项如何办理?

——诉讼与信访分离

条例明确,各级机关、单位应当按照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要求,将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有关政法部门依法处理。

——建议意见对改进工作有贡献的要奖励

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或者对改进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贡献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不得将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人等

对信访人提出的检举控告类事项,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纪依法接收、受理、办理和反馈。

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以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信访工作如何监督和追责?

——信访考核将是领导干部考评重要参考

条例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以依规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为导向,每年对信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推诿敷衍拖延信访办理将严肃问责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单位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一)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

(二)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

(三)对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等建议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四)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事项处理职责的情形。

——对信访人态度恶劣造成严重后果,将严肃处理

条例明确,有关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单位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待信访人态度恶劣、作风粗暴,损害党群干群关系;

(二)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吃拿卡要、谋取私利;

(三)对规模性集体访、负面舆情等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

(四)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未依法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五)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六)打击报复信访人;

(七)其他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形。

针对此条例的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通知要求,要做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宣传解读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完)

楼主:ty_144472433  时间:2022-04-10 20:09:14
老兵真难,谁来主动作为??
楼主:ty_144472433  时间:2022-04-17 13:40:36
政策法规一部一部出台,落实为啥这么困难,关键是执行者不作为,推诿扯皮
楼主:ty_144472433  时间:2022-04-24 12:19:51
谁是真正解决事情的人呢?
楼主:ty_144472433  时间:2022-04-25 09:59:35
如何化解落实政策,房产处,住建局拿出点诚意,为群众,别敷衍,不作为,好嘛?
楼主:ty_144472433  时间:2022-05-06 07:36:38
谁来维护我们的权益???
楼主:ty_144472433  时间:2022-05-13 12:07:34
谁来维护??哪里能落实?
楼主:ty_144472433  时间:2022-05-24 08:29:21





楼主:ty_144472433  时间:2022-05-24 08:30:01
我们的原始诉求
楼主:ty_144472433  时间:2022-05-24 08:31:11
所答非所问?








楼主:ty_144472433  时间:2022-05-24 21:12:55





楼主:ty_144472433  时间:2022-05-24 21:13:29
有当担的给我们平平理
楼主:ty_144472433  时间:2022-05-27 16:27:18
退役军人事务厅咨询政策解答录音60"
楼主:ty_144472433  时间:2022-05-27 16:28:50
发布了语音60"
楼主:ty_144472433  时间:2022-05-27 16:30:40
发布了语音60"
楼主:ty_144472433  时间:2022-05-27 16:31:57
发布了语音60"
楼主:ty_144472433  时间:2022-05-28 14:06:49
发布了语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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