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警教科书式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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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12-20 01:44:26 更新时间:2022-03-08 05:25:50

楼主:bzyssb  时间:2021-12-19 17:44:26
警察蜀黍把双方当事人叫在一起,了解清楚事情真相后的年轻保安说:“有个词叫渣男,你就是渣男,我都想揍你!” 警察暴粗口骂人,证明了分得清是非,爱憎分明,这才体现了执法者的正义形象。【保安骚扰别人妻子被堵门,无奈报警求助,民警来了都想揍他!】https://m.baidu.com/video/page?pd=video_page&nid=11376366831337362796&sign=4698719487088276098&word=%E4%BF%9D%E5%AE%89%E9%AA%9A%E6%89%B0%E5%88%AB%E4%BA%BA%E5%A6%BB%E5%AD%90%E8%A2%AB%E5%A0%B5%E9%97%A8%2C%E6%97%A0%E5%A5%88%E6%8A%A5%E8%AD%A6%E6%B1%82%E5%8A%A9%2C%E6%B0%91%E8%AD%A6%E6%9D%A5%E4%BA%86%E9%83%BD%E6%83%B3%E6%8F%8D%E4%BB%96%21&oword=%E4%BF%9D%E5%AE%89%E9%AA%9A%E6%89%B0%E5%88%AB%E4%BA%BA%E5%A6%BB%E5%AD%90%E8%A2%AB%E5%A0%B5%E9%97%A8%2C%E6%97%A0%E5%A5%88%E6%8A%A5%E8%AD%A6%E6%B1%82%E5%8A%A9%2C%E6%B0%91%E8%AD%A6%E6%9D%A5%E4%BA%86%E9%83%BD%E6%83%B3%E6%8F%8D%E4%BB%96%21&atn=index&frsrcid=5377&ext=%7B%22jsy%22%3A1%7D&top=%7B%22sfhs%22%3A1%2C%22_hold%22%3A2%7D&sl=4&trace=10245221573079819304&isBdboxShare=1&isBdboxShare=1






楼主:bzyssb  时间:2021-12-19 18:27:30


梅溪农民街张老板张文荣就像视频中的保安,也可以用“渣男”形容他:他渣在哪里呢:1、他为了得老丈人家产,竟然想出逼迫老丈人老丈母跟亲生小儿子公证断绝关系,真是想家产想疯了! 之后还耍赖。2、事情被人曝光,他又出奇招:拿他自己的性丑闻做文章到教育局纪委书记蒋亨飞处投诉举报,告小舅子的黑状:硬说小舅子在网上发帖说他张文荣跟嫂子尚亿琴睡觉,跟小姨子徐仁芳睡觉,说他张文荣嫖娼,让教育局把他小舅子给开除公职。他是用自黑的方式黑小舅子。教育局没有把他小舅子给开除。他又叫他自己老婆徐仁凤和小姨子徐仁芳以及大舅子徐仁宝和尚亿琴夫妇在校园和法庭连续打人寻衅滋事。这已经不是一般的家庭纠纷,而是涉嫌刑事犯罪,构成寻衅滋事罪,因为他们还不止这两次打人闹事,一年内发生了四五次打人闹事,都有报警记录。法律规定,两年内三次随意殴打他人,就可以构成寻衅滋事罪。事情发生后张老板竟然还摆平安吉民警,让警察混淆是非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偏袒他们,不要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他们有错在先,做错了事还打人,是错上加错,居然还死不认错,不肯道歉,被告上法庭,又花钱请了个在安吉政法系统很有影响力的律师,这律师曾经担任安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和政法委副书记以及政协委员,通过运作摆平承办法官,作为被告还拒绝接受法庭调解,最后居然还打赢了不该打赢的官司。导致15位办案民警、3位办案法官、1位律师及1位教育局问题官员纪委书记被投诉到各职能部门,安吉政法系统形象彻底被张老板给毁了!


这是上海静安区曹家渡派出所民警的调解,堪称教科书式调解:警察蜀黍把双方当事人叫在一起,了解清楚事情真相后对年轻保安说:“有个词叫渣男,你就是渣男,我都想揍你!” 警察暴粗口骂人,证明分得清是非,爱憎分明,这才体现了执法者的正义形象。让纠纷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让欲打人者拿出证据,保安在证据面前无话可说,让有错者受到教育。而安吉民警办案则非常可笑:1、让被害人写要求调解的书面申请,还让被害人把对调解的想法和要求写成书面材料,再把这些书面材料拿给打人闹事者看,而被害人问对方到底想不想调解,民警说:“这个我不能告诉你,要对你保密。” 民警充当内鬼把被害人出卖给违法犯罪分子。2、梅溪派出所民警杜艺钦调解时怕被害人看了条款内容后不肯签字,所以就让被害人在没有条款内容的空白协议书先签字摁手印,用欺诈的手段促成调解,帮违法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结果让双方当事人矛盾不断升级恶化。安吉的警察真的应该好好反思反思,要好好向人家上海警察学习学习。


打人闹事者硬说被害人在网上说张文荣嫖娼,说张文荣跟嫂子和小姨子睡觉,而被害人解决否认自己发过,让对方拿出帖子,双方各执一词。而警察则不分青红皂白说:“帖子的事情查不清楚,一个巴掌拍不响,你们双方都不是好东西。” 混淆是非。灵峰派出所民警管义洪还对被害人说了句自以为很有水平的话:“网上发帖不管是不是你发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他是不露声色地帮对方黑被害人,让被害人默认发过所谓的睡觉帖子和嫖娼帖子。


办案应该查清楚事实真相,分清是非对错,可安吉警察办案,不把事情真相弄清楚,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太黑!这背后有没有权钱交易是不是很让人怀疑?
楼主:bzyssb  时间:2021-12-19 20:01:42
可以百度搜索:【保安骚扰别人妻子被堵门,无奈报警求助,民警来了都想揍他!】了解详情
楼主:bzyssb  时间:2022-03-06 08:28:15
问政安吉1 安吉公检法不作为充当违法犯罪分子保护伞 谁管?   我是教师,2014.3.11在学校正常上班遭到4名校外不法分子群殴和暴力侮辱,还被对方诬陷诽谤,报警后,警察没有妥善处理,不了了之,第二天又在庄严神圣的法庭遭到这些人的暴力侮辱,对方涉案人员增加到7人,简直是无法无天太嚣张了!这是典型的寻衅滋事。而且在此之前也多次遭到这些人的无理取闹,被他们追打,我报警了,警察也是没有把问题彻底解决。        对于在学校和法庭这样的公共场所连续寻衅滋事,民警朱海炳一开始还推三阻四不肯处理,在我的强烈要求下才很不情愿地受理,但却重案轻办,把寻衅滋事刑事案件当成一般的治安案件处理,尤其过分的是民警还玩假调解的套路,不把事实查清楚,也不把双方问题彻底解决,只是稀里糊涂办糊涂案,帮对方捂真相,让我不得追究对方的任何法律责任,民警杜艺钦担心我看了条款内容后不肯签字,就拿一张没有条款内容的空白协议书让我先写上“同意调解”并签名,然后警方再写条款内容,这完全是程序颠倒,执法犯法。民警调解明显存在很多违规之处,总是让我不得追究违法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绞尽脑汁、千方百计帮违法犯罪人员逃避法律制裁,办案明显偏袒不公。我把办案民警投诉到公安局督察大队和纪委,一直没有明确答复。 我认为对方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立案庭庭长俞一农看了我的自诉状后说:“刑事案件立案要求比较高,受理后一旦罪名成立是要坐牢的,处罚是很严厉的,那样会加深你们双方的仇恨。我看你还是以名誉侵权为由打一场民事官司比较好。”我觉得俞庭长说得有道理,他是从人性化执法考虑,体现法律的温度。所以我就更改了诉状,按照俞庭长的建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得到了俞庭长的支持,很快就通过审查受理并立案。(时间是2017.3.1)被告为了赢得官司,化血本请了安吉政法界很有影响力的“最牛”律师徐礼华,该律师曾经担任过安吉县法院副院长,从法院离开后又担任政法委副书记和政协委员,在徐礼华的运作之下,一个很简单的案子变得很复杂。 名誉权纠纷案一审阶段经过两个法官办理,先是梅溪法庭庭长彭瑞森办理,彭法官通过审理认为涉嫌刑事犯罪,作出裁定: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时间是2017.5.22)安吉公安对法院移交的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竟然不买账,有案不查,压案不立,把案子压了三个多月后又原封不动“完璧归赵”退回到安吉法院,法院又重新立案,(时间是2017.9.6)由梅溪法庭副庭长卞子彦法官承办。律师徐礼华简直是太牛逼了,在他的影响力作用下,法官卞子彦对其言听计从、百依百顺,直接按照被告代理律师徐礼华的意思判决:驳回原告的一切诉讼请求。官司从一审到二审直到再审和申诉都得不到支持。被告的代理律师徐礼华一直是胜诉,他成了“常胜律师”,赚了个盆满钵满,也成了最大的赢家,一个很简单的案子,通过他的运作,与法官联手黑白颠倒作出枉法裁判,让原告一直不服,反复炒作,他就可以不断接到案源,反复代理,让利益最大化,他把自己的利益建立在加深和激化双方当事人矛盾的基础上,像他这样挣钱,无异于吃人血馒头。我拿到一审判决后曾经找过合议庭成员之一徐文祥法官沟通,徐法官的话大意是:我虽然是合议庭成员,但前面的两次庭审我没参与,只是第三次转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后才参与庭审,而且不是主审法官,判决是承办法官按照她自己的意愿作出的, 决定权不在我这里,你的这个案子,在法律上的确是有这样的规定,(也就是说法律规定是违法,构成名誉侵权)但是对于绝大多数老百姓来说的话,十个老百姓有九个老百姓都不会觉得自己名誉被侵权,他们不懂是有人违法,有人侵权,他们不清楚,如果叫律师过来办,十个有九个都知道这个事情肯定是违法的,构成名誉侵权。徐文祥法官的意思非常明确:被告的行为肯定构成名誉侵权,但判错的责任不在他而在主审法官。后来向湖州市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官孙某一听说被告第一天在学校聚众闹事实施暴力侮辱,报警后第二天又在梅溪法庭再次聚众闹事实施暴力侮辱,第一反应是问我:“为什么不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很明显,孙检察官也认为被告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那么问题来了: 1、俞一农法官让我不要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建议通过民事诉讼维权,可以理解为体现法律的温度,可彭瑞森法官又以“涉嫌刑事犯罪”为由把民事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彭法官是出于什么考虑?这可失去了“法律的温度”,而是体现了法律的“无情”和“残酷”,彭法官不是让双方当事人手足相残吗?是想执法从严、体现法律的力度?俞庭长人性化执法,彭庭长却让双方当事人手足相残,真是令人费解!这怎么解释?2、法官卞子彦判决被告的诸多违法犯罪行为不构成名誉侵权,也就是说被告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不违法。 立案庭庭长俞一农认为可以通过誉侵被侵权维权,合议庭成员徐文祥也认为被告的行为违法明显构成名誉侵权,梅溪法庭庭长彭瑞森认为被告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湖州市检察院孙检察官也认为被告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而法官卞子彦却听信被告方代理律师徐礼华的话认为被告的行为不违法、不构成没有侵权,为什么会出现同案却不同判的情形?背后有没有猫腻和潜规则?一个很简单的案子却搞得如此复杂让人情何以堪?3、对于法院移交的涉嫌刑事犯罪的案子,安吉公安为什么不买账、不立案?还不给说法?   后来我向公安机关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警方仍旧是不买账,还死活不肯依法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警方让我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或者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我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检察院又拒收我的申请材料,理由是检察院受理立案监督申请要凭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其实这理由站不住脚,根本没有法律依据。因为后来我把安吉检察院投诉到湖州市检察院后他们又重新受理了我的立案监督申请,并于2021.7.14给我出具了《安吉县人民检察院答复函》,就证明安吉检察院一开始拒收我的立案监督申请材料根本没有道理,是典型的不作为。)检察院让我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安吉公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于是我以张文荣等7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侮辱罪、诽谤罪,张雅利用网络实施辱骂好造谣诽谤涉嫌侮辱罪和诽谤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受理并立案,并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这就证明本案符合刑事立案标准而且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1391580543891077460.html)可是承办法官方雨亭通过一番“运作”,又把简易程序变更为普通程序,还为7个被告指定了法援律师,最后也没有开庭审理就直接裁定驳回我的起诉,理由是:寻衅滋事罪属于公诉案件,必须得由公诉机关公诉,个人不能起诉,如果要自诉,必须得凭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通知书》。也就是说,问题还是出在公安的《不予立案通知书》上。那么问题来了:   1、明明符合寻衅滋事罪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为什么死活不肯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什么要把刑事案件当做治安案件处理?不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还死活不肯依法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这是不是充当保护伞?   2、公安让被害人找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或者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检察院让被害人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或者向法院自诉;法院受理后又说寻衅滋事罪属于公诉案,没有《不予立案通知书》又不能自诉。这三个办案机关是不是相互踢皮球、打太极、不作为,联手充当保护伞,让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这就是安吉的依法治国?
楼主:bzyssb  时间:2022-03-06 08:32:01
问政安吉2:

警察和法官给有钱人当孙子,如此法治环境,让人情何堪?

我是一名教师,在学校正常上班时遭到4名校外不法分子群殴和暴力侮辱,报警后不了了之,第二天又在庄严神圣的梅溪法庭再次遭到暴力侮辱,涉案人数增加到7人。案发后,几乎所有的办案人员都被打人凶手摆平而袒护违法犯罪分子,办案人员总是让被害人不要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千方百计帮违法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这些办案人员涉及到警察、法官和检察官,公检法竟然都联合起来做违法犯罪分子的保护伞。快8年了,被害人一直讨不到说法,违法犯罪分子一直死不认错,不肯道歉,还拒绝警察和法官的调解,一直逍遥法外,见了被害人还很得意,并嚣张地对被害人说:“我们去你学校打了你又怎么样了?警察不是也没把我们怎么样么?告诉你,老子可以让警察和法官给我当孙子。”大家从下面我总结的20个“门事件”就可以看出老板张文荣说的没错:警察确实是在给他当孙子!因为警察实在是太维护他们了!而且不光是警察,有些法官也像“孙子”一样地维护、偏袒他们。

请问安吉县人民政府:

1、难道有钱人违法犯罪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吗?这是依法治国吗?这样的法治环境是不是令人担忧?人们常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安吉,有钱人违法犯罪却可以逍遥法外,难道安吉是法外之地?
2、案发后,打人者说是因为老板张文荣跟嫂子睡觉和嫖娼的事情被人曝光到了网上,他们说这肯定是被害人发的。但被害人坚决否认,认为对方是为打人闹事编瞎话而造谣诽谤。真相到底是什么呢?到底有没有张文荣跟嫂子睡觉和嫖娼的帖子?如果有,就查出真正的发帖人依法处理,为张老板“报仇雪恨”,还张老板“清白”;如果他们拿不出所谓的“睡觉”帖子和“嫖娼”帖子,则证明他们是造谣诬陷,属于诽谤,那对他们打人闹事的情节来说就更加加重了,打人寻衅滋事还伴有暴力侮辱和诽谤,也应该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
3、在2014.3.11学校寻衅滋事和2014.3.12法庭寻衅滋事发生之前,2013.3.1在学校聚众闹事,2013.10.20在梅溪农民街寻衅滋事案,这都是有报警记录的,还不包括没报警的两次。法律规定:两年内有三次随意殴打他人的即构成寻衅滋事罪,而这些人在一年内发生四次以上的随意殴打他人案件,警方为什么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此办案,办案人员背后有没有得对方的好处?警察会免费为违法犯罪分子撑保护伞吗?用张老板的话说警察给违法犯罪分子当孙子而不得任何好处可能吗?要知道政法系统落马的官员,有很多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都是要收保护费的。安吉警察给违法犯罪的有钱老板当孙子撑保护伞却不是为利益,谁信?4、被害人8年维权无果,违法犯罪分子一直逍遥法外,甚至被告上法庭后张老板还嚣张地对被害人说:“我们去你学校打了你又怎么样了?警察不是也没把我们怎么样么?告诉你,老子可以让警察给我当孙子,你还跟我打官司?不输也让你输,百分百会让你输。”言外之意是他既然能摆平警察让警察给他当孙子,照样也能让法官当孙子,这是何等的嚣张!公检法充当保护伞袒护张老板还反过来被张老板辱骂,安吉政法系统颜面何在?不觉得丢人吗?
5、安吉县政法系统司法腐败问题如此严重,应该对谁问责?首先,公安、法院和检察院的领导们应该要反思:下面的干警司法腐败难道你一点都不知情?你是怎么管理的?其次,政法委和纪委的领导们也应该要好好反思:政法委是怎么对公、检、法、司进行监督和领导的?纪委又是怎么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监督和惩治腐败的?天天高喊“反腐倡廉反腐倡廉”,每天高喊反腐口号却有腐不反,到处张贴“扫黑除恶打保护伞”以及“打虎拍蝇”的标语,却有伞不查不打、有虎不打有蝇不拍,难道就不知道腐败和保护伞就在自己身边?是装聋装瞎自欺欺人吧!
楼主:bzyssb  时间:2022-03-06 09:14:43
安吉公检法惊现各种“门”事件
——实名公开投诉举报安吉县公检法部分办案人员借办案捞油水徇私枉法


尊敬的各职能部门领导:你们好!

办案明显偏袒不公,所以怀疑背后有权钱交易,这是合理的怀疑;对不公要投诉,对权钱交易要举报。

我还是先向你们反映安吉公安和法院在办理有钱老板张文荣等人连续在学校和法庭打人寻衅滋事案以及办理张文荣涉嫖名誉侵权案时的各种“门”事件,这些“门事件”是办案人员办案不公、徇私枉法的浓缩,通过这些“门”可以看出安吉公检法把执法当儿戏,明目张胆徇私枉法。

所谓门事件就是丑闻。 前几年曾经出现过各种门事件,像艳照门、摸奶门、脱裤门、开房门、包养门等等,特别要说的是上海法官“集体招嫖门”和湖北法官与女律师“开房门”以及青岛中院副院长刘青山与两个女律师玩的“双飞门”、深圳中院五位年轻女法官用乳汁喂养淫棍副院长裴洪泉的“喂养门”等都是司法腐败的典型丑闻,还有发生在南宁青秀区法院保安抢手机而把律师吴良述裤子撕破呈半裸状态的“撕裤门”事件等等,都引发全国舆论广泛关注。

近几年安吉公安在办理有钱老板张文荣等人连续在学校和法庭打人寻衅滋事案以及安吉法院在办理张文荣涉嫖名誉侵权案时,也惊现各种荒唐的门事件。

事情源于家庭矛盾。我是一名教师,我的姐妹兄弟为了达到不可告人之目的,联合起来欺负我、整我,他们为了把我整趴下,一心想把我搞臭,在2013年11至2014年1月间,多次到安吉县教育局纪委书记蒋亨飞处告我的黑状,他们拿张文荣的性丑闻做文章,硬说我在网上发帖说张文荣跟大舅子徐仁宝的老婆尚亿琴睡觉、跟小姨子徐仁芳睡觉以及张文荣嫖娼的事,并且写有书面的投诉举报材料,要求教育局把我开除公职。其实我根本没有发过这种帖子,这样的投诉属于不实举报,属于诬陷诽谤,也叫恶意举报,而且教育局纪委书记蒋亨飞是无权受理此类投诉举报,因为是涉法涉诉,归公安或者法院管辖,然而不知道深谙潜规则、懂得“人情世故”的张老板使用了什么“糖衣炮弹”,居然摆平了教育局的纪委书记蒋亨飞,让蒋亨飞受理了“无权受理”的投诉,多次约谈我,蛮不讲理地对我施加压力,最后因为没有真凭实据证明我存在过错,教育局也就没有开除我的公职,张文荣等人目的没有达到,还不死心,于2014.3.11纠集了四个人直接闯进校园对我进行群殴和暴力侮辱,同时还散布不实言论对我进行诽谤,意在搞臭我,让我出丑丢人。我立马报警,学校校长也第一时间报警,民警朱海炳接处警只是走过场不了了之,导致这些人更加嚣张,第一天打得不过瘾,第二天(3.12)又在梅溪法庭纠集了七个人对我实施殴打和暴力侮辱。打人的理由还是说我在网上发帖说张文荣性丑闻。但事实上我根本没有发帖说张文荣睡嫂子、睡小姨子和嫖娼的事,相反的是我遭到网络辱骂和诽谤:有人注册侮辱性网名“徐仁法真丢人”指名道姓对我进行辱骂和诽谤,发帖说:“你徐仁法就是个王八蛋,年轻时就跟18岁小姑娘睡觉,你的老婆是个没人要的破鞋。”这才是真正的“睡觉帖子”、“破鞋帖子”, 为了这个帖子,我多次向安吉县公安局网监大队报警,警察却推诿扯皮不受理。后来经法院查实是张文荣的子女张华、张雅所发,也就是说,明明是他们自己利用网络对我进行人身攻击,还反过来倒打一耙恶人先告状,是不是无理取闹?案情就是这么简单。


1、警察蜀黍的“智慧门”:“智慧门”包括“推诿门”、“忽悠门”、“空白门”、“罗生门”“发飙门”、“内鬼门”、“说情门”七大门。

(1)民警朱海炳的“推诿门”:我在遭遇校园和法庭连续不法侵犯后强烈要求警方处理,灵峰派出所民警朱海炳总是推三阻四、死活不肯处理违法犯罪人员,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诿,是为“推诿门”。

(2)民警们的“忽悠门”:也可称为“欺诈门”,就是民警在办案过程中没有诚信,自作聪明把被害人当傻瓜忽悠来忽悠去,说得好听叫忽悠,说得难听一点就是欺诈。警方受理案子后对被害人说:“你们双方是由家庭矛盾引发的纠纷,我们帮你们调解一下。”可是到了调解的时候又出尔反尔说“你们的家庭矛盾我们是不给你们调解的,你们自己去调解,叫你们的亲戚长辈给你们调解,我们民警只给你们调解打人的事情。”因家庭矛盾引发的纠纷,却不针对家庭矛盾调解,这样的调解是不是“假调解”?是不是欺诈?严查言行不一的“忽悠先生”

(3)民警杜艺钦的“空白门”:梅溪派出所民警杜艺钦在调解时怕被害人看到条款内容不肯签字,(因为条款内容第一条就是让被害人“不得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这一条包含两层意思:对方的行为确实违法,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否则不可能这样写;被害人不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警察明知道对方行为违法,被害人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却不让被害人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这是不是赤裸裸的保护伞?所有的条款内容都是偏向打人凶手的。)于是就利用我对民警的信任和不设防,拿一张没有条款内容的空白协议书让我先写上“同意调解”并签名摁手印,这种“神操作”完全是程序颠倒,是执法犯法,是硬伤。

(4)公安局两位副局长的“罗生门”:我把杜艺钦的“空白门”投诉到公安的督察大队和纪委,副大队长龙则兵经过调查核实后给我反馈说:“我已经找杜艺钦本人核实过了,你反映的情况属实,他确实是拿了一张空白的协议书让你先签字的,不过他后来马上就把条款内容补上了,是不是这样?”然后又对我说:“这个事情不说了。”之后对我的投诉一直没有作出明确的处理意见,我又继续投诉、信访。2020.12.31公安局副局长张志龙在县信访局接待了我,答复我说:“我们经过调查,有证据证明我们的民警办案程序合法,没有颠倒程序。”等于说是否认了杜艺钦拿空白协议书让我先签字的做法,变成我在造谣诬陷民警杜艺钦了,完全是黑白颠倒,简直太可怕!我不服,继续投诉信访,反映公检法执法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2021.4.30接待我的是安吉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朱伟,还叫来了公检法三个部门的领导。听了我的讲述,朱书记很重视,态度也很明确:让公检法各部门的领导回去深入调查并依法依规作出处理,一定会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之后,检察院和法院一直没有回音。2021.6.2公安局的副局长何敏捷带着法制大队教导员涂峰、督察大队副大队长龙则兵和公安局信访科教导员蔡毅等一批人再次对我进行接访答复,关于杜艺钦拿空白协议书让我先签字、操作程序颠倒的问题,他们指着桌上的一堆案件卷宗答复说:“我们查阅了这么多案件材料,发现不了你所反映的情况,关于杜艺钦拿空白协议书让你先签字的情况我们查不出来。”我问何局长:“你们问过杜艺钦本人没有?他自己怎么说?”何局长说:“只要脑子稍微正常一点的人,肯定不会说实话。”既然如此,还拿一个谎言糊弄我这个信访人?这完全是在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可笑!实在是太可笑!!!发生在派出所的“空白门”最后竟然成了“罗生门”,也就是说真相越来越模糊,这是不是太可怕!我所反映的情况是个动态的过程,而案件卷宗是个静态的东西,在静态的卷宗里怎么可能发现动态的违规操作?杜艺钦他会把自己拿空白协议书让我先签字、操作程序颠倒的情况都写进卷宗吗?他脑子进水了吗?警察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 公安连这么简单的真相都查不出来,还能指望他们破案查出杀人凶手?

(5)高浪、李苏平的“内鬼门”:灵峰派出所教导员李苏平和副所长高浪在调解之前多次与我谈话,了解我的真实想法和对调解的要求,并让我把想法和要求归纳成“几个点”写成书面材料,他们再把这些材料拿给打人凶手看,充当内鬼把我出卖给打人凶手,与打人凶手勾结串通起来对付我这个被害人。这是“内鬼门”。

(6)民警管义洪的“发飙门”:灵峰派出所民警管义洪在调解时见我不肯在协议书上签名,他立马发飙:冲我大吼大叫雷霆大发,凶相毕露,想胁迫我配合他完成调解充当违法犯罪分子的保护伞。

(7)高浪、管义洪的“说情门”:我不肯在协议书上签名,调解失败,管义洪和副所长高浪又一起到学校找校长做我思想工作,让我不要追究打人凶手的法律责任,为违法犯罪分子说情,明目张胆办人情案。在延安有一种警察找小姐叫“暗访执法”;在安吉,有一种警察“执行公务”叫“招摇过市、光明正大办人情案”。

(8)副检察长胡秀义的“智慧门”:安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胡秀义,曾经担任过安吉县公安局副局长,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一位老公安”。他在接待我的信访投诉时对我说:“我们的民警在处理方方面面的矛盾纠纷时也是要动动脑筋运用智慧的。” 言外之意是说民警推诿、忽悠、颠倒程序、充当内鬼、态度粗暴、为违法犯罪分子说情都是“充满了智慧”,这真是侮辱了“智慧”二字!所以我把这些门合并起来称“智慧门”。胡副检察长出身公安,所以,安吉公安真是个出人才的地方!

(9)安吉公安的“管控门”:2017.10.18,我在晓墅奔丧,我家属突然接到安吉县公安局昌硕派出所王警官电话,让我家属随时向警方汇报我的行踪,我家属听了大吃一惊,以为我在外面干了什么违法犯罪的坏事,居然成了警方的“管控人员”,我是莫名其妙,我家属一直身体不好,严重三高,心脏也不好,她因为生我的气,最后高血压发作晕了过去。事后我找昌硕派出所了解情况,副所长厉世华解释说因为召开十九大,提高了安保级别,要对重点人员“加强管控”。我很是纳闷:我一个曾经遭到不法侵犯而讨不到公道的守法公民,竟然成了安吉警方需要“加强管控”的重点人员,这未免也太荒唐了吧!我知道警方是怕我在十九大期间把安吉公安的情况向上面反映,所以就做贼心虚,假借维稳的幌子堵塞言路。 我就想问一问安吉公安:凭什么要对守法公民实行“管控”,要掌控其行踪?有法律依据吗? 警察不去对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人监控而管控守法良民,真是吃饱了闲得慌!“管控门” 是权力的滥用!反映了安吉警方有权任性,为所欲为的作派。



说完了警察的“门”事件,再来说一说法官的“门”事件。

校园和法庭连续打人寻衅滋事案在警察的袒护下没有讨到公正,矛盾没有得到解决,我又退而求其次,以名誉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试图寻求其他途径解决纠纷。法院受理后,哪知道法官又被那些有钱人摆平了。

1、法官卞子彦的“装傻门”:原告在诉状中说得清清楚楚:被告说的是谣言,是诬陷和诽谤,而且多次找法官当面沟通,说得很清楚很清楚,可在2017.10.26的庭审法庭调查时,法官总是假装听不懂原告说的人话,竟然傻不拉几问出莫名其妙的问题,像个傻逼,我知道她其实是在装傻。目的是配合被告演双簧不揭穿被告的谎言,把被告的谎言变成事实。 堂堂“优秀”法官,为了帮被告掩盖违法事实真相,竟然在庄严的法庭上装扮成一个大傻逼,这太不可思议!严重影响了法官形象!损毁法院形象!在对卞子彦的投诉材料中有详细说明。

2、法官卞子彦的“手机门 ” :我进梅溪法庭,保安杨金奎让我手机寄存不能带入,可是在2018.2.6庭审时我竟然发现被告张雅的手机没有被寄存,我当庭抗议法庭办案不公,要求给出说法:“被告的手机是怎么带进来的?” 这就是梅溪法庭的“手机门”事件,原告不可以带手机,被告却可以光明正大带手机,而且我还发现,2017.10.26和2017.11.20的庭审,被告当事人和代理律师的手机都没有寄存,甚至还出现被告代理律师在庭审时哇啦哇啦接听电话的情形,这是明显违反法庭纪律的,我要求法官对被告方违反法庭纪律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法官居然说“处理的依据没有”。
楼主:bzyssb  时间:2022-03-06 09:16:13

楼主:bzyssb  时间:2022-03-06 09:24:14
从庭审直播看,被告陈彬(陈老板)书记没有寄存,代理律师徐礼华的书记也没有寄存,甚至在庭审过程中旁若无人地接听电话。 其他法官也没有要求诉讼参与人手机寄存。法官卞子彦说“手机寄存是有规定”显然撒谎,她为什么要人为选择原告带手机?不就是怕原告录音么!她为什么会怕原告录音?不就是怕原告抓住把柄投诉她!道理就是这么简单!
楼主:bzyssb  时间:2022-03-06 09:25:05
我曾经两次参与交通事故理赔纠纷的庭审,承办法官是王文武,王法官从来没有按照什么手机必须寄存的“霸王规定”要求我“手机寄存”。“手机门”事件是法官办案明显偏袒不公的铁证。 后来我问法官卞子彦为什么要选择性限制我带手机?卞子彦说:“你能保证自己不录音吗?你又不能保证自己不录音,如果你能保证自己不录音,你也可以带手机。”原来她是怕我录音!那么问题来了:她为什么要防我录音而不用防被告录音?这是不打自招证明法官把我当成她的对立面,而把被告当成她的“自己人”,同时也证明她自己心里有鬼,她不能保证自己办案公平公正,她也知道自己办案见不得光。所以说这是多么愚蠢的做法! 3、法官卞子彦的“喂奶门”:与“手机门”事件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还有另一个门事件叫“喂奶门”。“手机门”事件发生后,被告代理律师徐礼华(其实他并不是被告张雅的代理人,是另外六被告的代理人)灵机一动当庭信口胡说八道帮张雅说:“张雅是过安检时给小孩子喂奶把手机带进来的。”其实那天我最先到梅溪法庭,然后是张雅母女俩带着两个孩子达到梅溪法庭,之后过了一段时间才是徐礼华姗姗来迟,徐礼华根本没有看到张雅过安检的情形。再说了,张雅过安检时对着男保安坦胸露乳给小孩子喂奶可能吗?张雅脑子坏了吗?徐礼华显然是胡说八道。徐礼华身为律师,当庭撒谎,他的底线在哪里?庭审后我找保安杨金奎,问他张雅的手机是怎么回事?保安含含糊糊说当时张雅内急要尿尿,他就一时疏忽了,没有对张雅进行搜身,我知道这是骗人的鬼话,我要求看监控,保安不理我。法庭上,法官卞子彦还忽悠我说:“关于手机的事情,庭审结束后我会查清楚给你一个说法。”可是庭审后等了好多天也没有等到她“给出说法”,我知道她是不会主动“给出说法”,因为她是个言而无信的“丫头骗子”,所以我就主动打电话问法官卞子彦张雅的手机到底是怎么回事?是怎么带进去的?卞子彦在电话里不假思索地说:“张雅是给小孩子喂奶过安检带进去的。” 法官采信了律师徐礼华的谎言。律师和法官的意思就是张雅为了把手机带进法庭,就袒胸露乳当男保安杨金奎的面给小孩子喂奶,用她美丽的酥胸迷惑男保安,让男保安“一时疏忽”才导致工作失职。我不信,要求调取监控,法官卞子彦不予理睬。法官不用监控还原真相,却采信无良律师徐礼华的谎言。法官不查监控却直接采信徐礼华的胡说八道,她是不是对徐礼华百依百顺言听计从?这是不是证明法官与被告代理律师是一伙的?这就是荒唐的“喂奶门”!是黑律师与黑法官联合炮制出来的张雅“喂奶门”,也可称张雅“露乳门”事件。喂奶的说法反映了法官的弱智, 法官弱智是犯了低级错误,很不正常,怪事的背后其实就是腐败!这种腐败太明显了!人为限制原告带手机进法庭却对被告网开一面,这是明目张胆的偏袒不公!如果问一问当事人张雅她的手机是怎么带进去的?她肯定又是另外一种说法,绝对不会说“过安检时我给小孩子喂奶把手机带进去的”,或者说“过安检时我尿尿就把手机带进去了”,出现三种说法,哪一种是真相?被告陈彬也将手机带进法庭,被告方代理律师徐礼华不仅把手机带进法庭,还在法庭上哇啦哇啦接听电话,扰乱庭审秩序,违反了“法庭规定”,为什么不处罚他们?被告陈彬的手机是怎么带进法庭的?他也是“给小孩子喂奶”带进去的吗?难道不是保安故意放进的? 律师徐礼华的手机又是怎么带进去的?难道也是“给小孩子喂奶”带进去的吗?请别告诉我徐礼华是律师,律师可以享受“特殊待遇”。因为保安说过“任何人手机都是不可以带进法庭的”,何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然有规定,就应该按规定对被告方“违规”人员进行处罚,否则“法庭规定”就成了对付“看不惯的人”的“霸王规定”,对“看得惯”的被告来说就是擦屁股的废纸!这样的规定也叫“公平公正”? 法官蛮不讲理,拿什么维护正义?其实说白了,“手机门”事件和“喂奶门”事件是法官在律师的运作下联合保安帮缺德被告合伙欺负原告,实在是欺人太甚。九个被告加上代理律师和两个保安及一个法官,十三个人联合起来对付、欺负原告一个被害人,这法官和律师做人的良知哪里去了? 这就是安吉法院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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