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谦的《石灰吟》,第三句应为粉身碎骨,还是粉骨碎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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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5-10 06:53:38 更新时间:2022-05-11 19:44:44

楼主:我心平气和  时间:2022-05-09 22:53:38
《石灰吟》第三句素来有两种记述,分别是“粉骨碎身浑(全)不怕”和“粉身碎骨浑(全)不怕”,甚至不同的语文教材对此都有分歧。那么到底应该是粉身碎骨还是粉骨碎身呢?

先说结论,几乎可以肯定,于谦作诗时,是用的“粉骨碎身”。但我坚持这首诗应写作“粉身碎骨”。


稍懂平仄和格律的人都明白,“粉骨碎身”才合格律。从格律来看,本诗平起首句入韵,第三句正格应为“仄仄平平平仄仄”,加之“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至少应该是“〇仄〇平〇仄仄”。

而两个版本的第三句平仄分别为:
粉骨碎身浑不怕
仄仄仄平平仄仄
粉身碎骨浑不怕
仄平仄仄平平仄
显然,仅就事论事地从学术上讲,必然是“粉骨碎身浑不怕”。

略有研究的会加问一句,会不会是变格?
答:不会。若为变格,“粉身碎骨”版的第三句(仄平仄仄平平仄)与第二句(仄仄平平仄仄平)失粘,只可能是折腰体。但折腰体的对句(即这里的第四句)需要和失粘的出句(这里的第三句)相对。而第四句“要留清白在人间”是“通平平仄仄平平”,显然不是折腰体。

还会有一种疑惑,据传于谦作此诗时年仅12岁,会不会是格律上不精通导致第三句出格呢。可能性极低。骆宾王七岁《咏鹅》,王勃十四岁做《滕王阁序》,在古代字词平仄就如今日的汉语拼音一般基础,而不懂诗词格律断然是不敢作格律诗的。退一万步,就算于谦即兴作诗,作了个“粉身碎骨”,按常理在收录和宣传的时候也会修正为成“粉骨碎身”。



尽管如此,我仍推崇这首诗的第三句记作“粉身碎骨”。

究其原因,我们先从题外话说起。


说到对联,是个中国人就知道,上下联的字数要相同。可偏偏有一副字数不同,不是对联的对联流传下来,被人称颂。相传是赠袁世凯的挽联:

袁世凯千古
中国人民万岁

一副不合格律的对联,何以为人称颂?在其讽喻。千古对万岁,显然是对仗的。可这袁世凯和中国人民,显然是“对不起”、“对不住”的。于是便引申为:袁世凯对不起中国人民。其中精妙,妙不可言。

中国人为文,向来是不以词害意、以律害意的。类似事例,不胜枚举。名作佳作之中,不从格律,必有深意。


再说俗语,往往是现实的写照。很多俗语由于人们有心或无意的改动,讹传成另一番模样。

比如“无度不丈夫”讹传成了“无毒不丈夫”,体现了现实生活中,相比有肚量的人,心狠手辣果决的人生存能力更强。又比如“人不为(wéi)己天诛地灭”讹传成了“人不为(wèi)己天诛地灭”,体现了现实生活中,相比修身养性,不如自私自利,更吃得开。

如此种种,比比皆是。或有心,或无意,一些小小的改动,带来大大的差别。而改动后的意思却生动体现了真实生活的本来面貌,是社会潮流和风气的映射。

如此想来,我们当今常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用以表示就算没有亲身经历,也听闻见识过,有所了解。然而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镇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人“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可以想象,若干年后,这句俗语大概会变成:“没见过猪跑,还没吃过猪肉?”


扯得有点远了,回到主题。为什么会有“粉身碎骨浑不怕”这个版本的《石灰吟》呢?推测应是后世的收录者、传承者有意为之,对原诗做了改动。

于谦,是明朝有名的大忠臣。他一生操守高洁,却含冤而死。虽然死后得以平反,但那终究是做给活人看的。他一生作诗几十首,以《石灰吟》最为著称,甚至可以说《石灰吟》就如同为他这一生的鞠躬尽瘁盖棺定论一般。

“粉身碎骨浑不怕”版的《石灰吟》“出格失律”,亦是讽喻君王的出格失律。于谦忠而被谤,信而见疑,冤枉致死,实为社稷之不幸。君王失察,冤枉忠臣,危及社稷,是有错的。出格失律的《石灰吟》被流传被吟唱,就是在提醒君王、执政者,以此人此事为镜鉴,不要出格失律,贻害忠良。

因此,我坚持认为,这首诗应写作:

千锤万凿(击)出深山,
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身碎骨浑(全)不怕,
要留清白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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