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愿景未竟,正来安可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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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01-25 01:02:00 更新时间:2022-06-09 09:14:45

楼主:法家梁剑兵  时间:2013-01-24 17:02:00
法学愿景未竟,正来安可瞑目?
——悼当代中国批判法学先驱邓正来先生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 梁剑兵

我一直不知晓正来兄身体有恙,所以,今天上午忽然看到正来兄因患胃癌逝世于上海复旦大学的噩耗的时候,十分震惊!
正来兄忽然就走了。我再次知道了人的生命其实脆弱如芦苇,生命的逝去也宛如一缕风过,但内心深处还是有无数的悲哀与苍凉……
一般的人,并不晓得谁是邓正来。
正来兄属于法学理论和政治学理论研究者的专属记忆,只有在法学学术界和政治学研究领域中有一些人知道正来兄、读过正来兄的书看过正来兄的文章。绝大多数人并不了解他,甚至许多的法科学生、法官和检察官、律师们也不大晓得法学家邓正来先生。但这并不等于他对法学学术和政治学研究的丰硕奉献默默无闻,事实上,正来兄对法学政治学的贡献是人所共知、振聋发聩的……时间就这样一页页翻过,属于上一页的被下一页所覆盖。他在空中飞翔的刹那,我相信他并不在乎这个世界有谁记得他,他所向往的地方记得,让他温暖和感觉美好,这就足够。
我与正来兄本不相识,但是因为共同的学术爱好和近似的法学观点与批判主义理念,我们初识于正来兄创办的个人学术网站——正来学堂。
2004年7月4日,我在正来学堂的在线论坛上传了我的一篇网络文章《给法学学士的毕业赠言(附:寻找具体正义)》,引发了讨论,其中有名为“宏雷”者对我的文章中报告的为一名孤苦伶仃的重病女士维权的行动提出了质疑,他(或者她)认为,这位重病在身的女士其实是在“讹诈政府”,而我为这位女士提供的法律援助行动既不能得到法学理论上的证明也不能体现法律正义。我则坚守社会正义和法学实证分析立场,与宏雷展开论争。我们谁也不能说服谁。宏雷便指责我一直是在“自说自话,有违学术辩论之真谛”——而这恰巧是正来兄所反对的。过了几日,正来兄在论坛中贴出一篇网文,题为《“读者死了”或“作者死了”》,探讨并批评“留声机”式作者的问题,我当时比较敏感,也不大赞同正来兄的个别观点,于是就写了一篇网文,提出不同意见。正来兄看到了,很耐心的在我的网文中跟帖作出解释……从这之后,我就知道正来兄了。开始注意他的书和文章。
后来,正来兄在某法学杂志上连载他的长篇学术论文《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在法学界引起震动,也引发了我的共鸣。随后,我在正来学堂中先后发表了三篇我自认为能够代表我基本观点的文章:《法学是科学!》、《法学应当是科学》以及《法学研究的葵花宝典》,用以呼应正来兄对中国法学研究的批判和质疑。
与正来兄见面是两年后的事情了。大概是2006年,在吉林大学法学院,正来兄主持召开了《中国法学往何处去?》的大型学术研讨会,我也收到了会议邀请,在会议上见到了正来兄,我们各自就网上的切磋和交流交换了意见和看法,我发现,虽然我在会议上直言批评正来兄并未对中国的法学研究指出进路和方向,但是其实我的批判主义立场的法学学术思考和正来兄的学术思考十分相近,甚至是如出一辙。于是,我将正来兄引为学术知己。
第二次见到正来兄,同样是在长春,我受邀参加第二次东亚法哲学大会,在会场上遇到正来兄。那天的正来兄,身着一件府绸质地、印有中国书法的传统对襟服装,在一大群西装革履的学者中显得鹤立鸡群、风度翩翩、学者风范十足且相当醒目耀眼。茶歇间隙,我从他嘴里得知他前往上海复旦大学任教的事,当时我非常遗憾,认为他去复旦是不正确的选择,我直言不讳的劝告正来兄不要去上海,一来我以为他留在吉大全国理论法学研究基地将更加有助于当代中国的理论法学研究;二来我认为江南湿气甚重,在北方呆久的人,忽然常住江南,恐不利身体健康……正来兄听我直言,只是微微一笑,说感谢我的建议和关心,并未正面作答……未曾想,此一别竟成永诀!
后来,正来兄在上海复旦大学创建高研院,我也到网站上去浏览过几回,但是,发现正来兄与法学、法理学方面的联系渐渐少了,我们也就再没见过面。
正来兄本科是学外语的,在重庆求学时对法学产生兴趣,1985年从外交学院硕士毕业后未就业,个人独立治学,被媒体报道称为“中国第一个学术个体户”。正来兄在法哲学和政治哲学方面的贡献是巨大的,他主要的建树在于,不但翻译了大量的近现代西方政治哲学著作,而且对“政治国家-市民社会”这一重要的法学、政治学研究范式在中国的形成和普及起到了核心作用,除此之外,正来兄对哈耶克、自由主义、现代化与全球化等方面的研究,都获得了引人瞩目的成果。
在我的眼中,正来兄虽然主要是搞政治哲学研究的,在法学理论领域算是个“边缘学者”,并没有什么经典的法学专著出版,也经常徘徊在法学的主流通说和学派争论之外,并不介入专业性极强的法学学术圈中在“正截面”上说话。但是,正来兄对当代中国的法学学术研究的质疑无疑是有力的和振聋发聩的,这一贡献集中体现在正来兄的大作《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之中。在这部书中,正来兄对中国当代法学的批判精神可嘉,问题意识十足,充分显示出一个有担当的法学家的反思精神和自我批判法学界学术缺憾的科学精神,这部大作对匡正中国法学的研究方向和进路、梳理几十年来法学学术研究的得失利病、批判和纠正法学研究中的积弊都是有重大价值和意义的。
正来兄以“世界结构”与中国法学的时代使命为问题、以建立中国法学研究的“理想图景”为进路、以建构“现代化语境中的中国社会秩序”为目标,在宏大叙史、宏大叙事的氛围中展开对当代中国法学的解构和批判,其视角是相当地“后现代主义”的。恰如正来兄所说,实际上我所做的这个研究不是中国法学的背景,我是把中国法学作为一个案例来分析的,实际上我做的是对中国法学学术的攻击和批判。正来兄在此书中对那种“匠人式”的法条主义研究范式和“古典的”权利本位学说研究范式分别进行了有力的和科学的分析与批判,这使得他足以成为当代中国批判法学的先驱人物。在我看来,正来兄此书中最重要、最有价值的观点是:作为思想根据和认识对象的“中国”,当代中国并不是法学家手中的橡皮泥一般的可塑物而应当是法学家的观察、分析和研究的客观的科学对象!
正是因为如此,我认为正来兄堪称当代中国批判法学运动(如果有)的先驱和鼻祖。
遗憾的是,正来兄的浓重的后现代主义精神决定了他虽然对解构中国当代法学的主流通说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边缘化生存”的实际状态使得正来兄始终未能深入“法学帝国”的首都与腹心地带进行建构性的研究,为科学主义基石之上的法学研究作出自己进一步的贡献。
他原本是可以作出这种贡献的,因为他只有五十多岁……怎奈天意弄人、命运多舛……忆往昔北国长春与兄共话法学愿景未来,叹今日江南沪上忽传噩耗师长遽尔仙逝。

呜呼哀哉!法学愿景未竟,正来安可瞑目?

(2013年1月24日,1648时)

楼主:法家梁剑兵  时间:2013-01-24 17:07:17



著名法哲学家、政治哲学家邓正来教授逝世
楼主:法家梁剑兵  时间:2013-01-24 17:09:11
东方网记者郑闻文1月24日报道:据新华社上海分社微博“新华上海快讯”消息,著名法学家、政治学家,复旦高研院创院院长、复旦特聘教授邓正来今早在肿瘤医院逝世,享年56岁。

邓正来,男,1956年2月生于上海。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复旦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主任,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辑刊》主编,《耶鲁全球在线复旦版》主编,《复旦政治哲学评论》主编,《西方法律哲学家研究年刊》主编。主要研究领域为社会科学和指示社会学,侧重法律哲学与政治哲学的研究。

1982年毕业于四川外语学院,并于同年就读于北京外交学院。1985年硕士毕业后未就业,个人独立治学,被媒体报道称为“中国第一个学术个体户”。
1998-1999年,受聘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
2003-2008年,受聘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西方法哲学研究所所长。
2008年加盟复旦大学,现为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复旦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主任,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辑刊》主编、Fudan Journal of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主编、《复旦政治哲学评论》主编、《耶鲁全球在线(复旦版)》主编、《西方法律哲学家研究年刊》主编,吉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贵州大学特聘教授、江西财经大学“赣江学者”讲座教授,澳门大学资深访问教授,中国文化书院导师;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和华中师范大学等名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兼职教授。
著名的法学家、政治学家,杰出的社会科学学术组织者、翻译家,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邓正来先生因患胃癌医治无效,于2013年1月24日6时50分在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不幸离世,享年57岁。

学术影响

◆ 长期致力于西方人文社会科学学术经典著作的汉译工作,组织、策划并独立翻译出版了大量学术名著,是“我国近二十年来西学东译的最重要的代表人物”(张文显语)
◆ 系中国学术规范化和社会科学自主性运动、市民社会理论研究和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研究的领航者,开启并推动了1990年代中国社会科学的三大运动(即初期的市民社会与国家研究运动、中期的学术规范化与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大讨论,以及晚期的自由主义大讨论)
◆ 长期致力于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研究,为建立中国社会科学学术传统、提升中国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做出了持久的贡献
◆ 21世纪初以来,致力于中国法律哲学的批判与重建工作,其《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创造了“自民国以降法学界集中评论一位学者某部著作的最大盛况”(林来梵语);据不完全统计,仅2006-2007年,相关评论文章达近百篇
◆ 创办中国最大的学术网站之一“正来学堂”。这是中国学术界唯一一个以学者命名的学术网站,截止到2010年2月初,点击率已逾一千万人次
◆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影响力报(2000-2004)》,邓正来教授在2000-2004年总共21个学科的论文引证率中,在6个学科中位居前50名:法学第1、政治学第2、社会学第5、马克思主义第30、新闻学与传播学第36、哲学第44,是中国唯一一个横跨六个学科、并在法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核心社会科学学科同时位居前五名的学者。
楼主:法家梁剑兵  时间:2013-01-24 17:10:44
主要作品个人专著

1.《美国现代国际私法流派》,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
2.《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3.《研究与反思: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的思考》,辽宁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9]4.《自由与秩序:哈耶克社会理论的研究》,江西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5.《关于中国社会科学的思考》,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版;
6.《法律与立法的二元观》,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版;
7.《市民社会》,台湾扬智文化出版公司2001年版;
8.《哈耶克法律哲学的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9.《市民社会理论的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0.《自由主义社会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11.《哈耶克法律哲学的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12.《规则·秩序·无知:关于哈耶克自由主义的研究》,三联书店2004年版;
13.《寂寞的欢愉》,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14.《研究与反思: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的思考》(增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5.《反思与批判:体制中的体制外》,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16.《美国现代国际私法流派》(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7.《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
18.《小路上的思与语》,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译校论著
1. [美]罗斯科·庞德:《法律史解释》,邓正来校,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
邓正来(9张)2. [英]埃斯特林、格兰德著,《市场社会主义》,邓正来等译,经济日报出版社1993年版;
3. [美]克利福德·吉尔兹:《地方性知识:事实与法律的比较透视》,邓正来译,三联书店1995年版;
4. [美]路易斯·亨金:《民主、宪政、对外事务》,邓正来译,三联书店1996年版;
5. [英]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上、下),邓正来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
6. [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7. [英]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三卷本,主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
8. [英]哈耶克:《哈耶克论文集》,邓正来选编/译,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9. [英]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邓正来译,三联书店2002年版;
10.[美]罗斯科·庞德:《法律史解释》,邓正来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
11.[美]罗斯科·庞德:《法理学》(第一卷),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2.[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年版;
13.[法]布迪厄、[美]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邓正来校,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版;
14.[美]罗斯科·庞德:《法理学》(第二卷),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15.[美]罗伯特·吉尔平:《世界政治中的战争与变革》,宋新宁、杜建平译,邓正来、乔娅校,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主编书刊

1.《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译本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2.《中国书评》(季刊)(1994-1998),香港社会科学出版社;
3.《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2-1998),香港社会科学出版社;
4.《中国书评选集》,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5.《国家与市民社会: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与亚力山大联合主编),中央编译出
版社1999年版;
6.《王铁崖学术文化随笔》,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年版;
7.《中国社会科学评论》(季刊)(2002-),香港社会科学评论出版社;
8.《王铁崖文选》(新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9《中国社会科学评论》(季刊),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10.《中国学术规范化讨论文选》,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11.《法律与中国:法学理论前沿论坛》(第四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2.《中国社会科学评论》[第三卷](季刊),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13.《中国书评》(第一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4.《中国书评》(第二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5.《中国社会科学评论》[第四卷](季刊),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16.《知识与法律:“小南湖读书小组”文选》(第一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0]2005年版;
17.《中国书评》(第三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8.《中国法律哲学临界丛书》(7本),法律出版社2006、2007年版;
19.《国家与市民社会》(增订版),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20.《中国书评》(第四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1.《法律与中国:法学理论前沿论坛》(第五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2.《西方法律哲学家研究年刊》(2006总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3.《中国书评》(第五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版;
24.《中国书评》(第六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7年版;
25.《知识与法律:“小南湖读书小组”文选》(第二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6.《法律与中国:法学理论前沿论坛》(第六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7.《知识与法律:小南湖读书小组文选》(第二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8.《西方法律哲学家研究年刊》(第二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对外交流

1993年应邀参加“国际社会科学发展研讨会”(香港);
邓正来(9张)1994年应邀参加“中美关系国际政治学大会”(美国);
1994年应邀参加“人权与发展学术讨论会”(马来西亚);
1995年应邀参加“社会发展与中华民族学术研讨会”(法国);
1996年应邀开设“澳门经济与社会发展”系列讲座(澳门、香港);
1997年应邀参加国际会议(法国);
1997年应邀参加“人权与生命”国际学术会议(巴西);
1998年应邀参加联合国社科文组织的国际会议(法国);
2004年应邀开设“地方性知识与全球化”讲座(澳门);

承担课题
200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经济全球化中的中国法学” 。

楼主:法家梁剑兵  时间:2013-01-24 17:11:21
主要论文

1.《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与景跃进合作),《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2年创刊号。
2.《市民社会与国家:学理上的分野与两种架构》,《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3年第3卷。
3.《台湾民间社会语式的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3年第5卷。
4.《中国发展研究的检视:兼论中国市民社会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4年第8卷。
5.《学术研究与学术纪律:评〈南极政治与法律〉》,《中国书评》1994年创刊号。
6.《学术研究与论证方法:评崔之元的“制度创新与第二次思想解放”》,《二十一世纪》1994年第10期。
7.《社会科学与知识类型:兼评荷曼斯的〈社会科学的本质〉》,《中国书评》1994年第2期。
8.《化解整体的社会科学观:“中国社会科学规范化”讨论的讨论》,《中国书评》1995年第6期。
9.《市民社会理论的研究:序〈国家与市民社会〉》,《中国书评》1995年第7期。
10.《中国人权利发展研究的理想与现实:评〈走向权利的时代〉》,《中国书评》1995年第8期。
11.《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6年第15卷。
12.《关于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的思考》,《学人》1996年总第9期。
13.《探寻澳门研究的理论意义:序吴志良〈东西交汇看澳门〉》,《澳门研究》1996年第4期。
14.《哈耶克社会理论的研究:〈自由秩序原理〉代译序》,《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7年第20期。
15.《〈自由秩序原理〉抑或〈自由的宪章〉:哈耶克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书名辨》,《读书》,1997年第8期。
16.《中国近代史中的国家与社会:序朱英〈转型时期的社会与国家〉》,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17.《深度研究与自主发展:以澳门社会科学研究的分析为个案》,《学术思想评论》1997年第2期。
18.《中国与世界:国际法──〈王铁崖学术文化随笔〉跋文》,《中国法学》1997年第6期。
19.《一谈学科的迷思》,《读书》1998年第2期。
20.《再谈学科的迷思》,《读书》1998年第3期。
21.《否思社会科学:国家的迷思》,《读书》1998年第5期。
22.《社会科学的研究与反思:〈研究与反思〉自序》,辽宁大学出版社1998年。
23.《“国家与社会”研究框架的建构与限度:对中国乡土社会研究的评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
24.《澳门政治发展与宏观政治研究:序吴志良〈论澳门政治制度与政治发展〉》,《澳门研究》1998年第7期。
25.《哈耶克思想研究与相关问题:〈自由与秩序〉自序》,江西教育出版社1998年。
26.《知与无知的知识观:哈耶克社会理论的再研究》(上),《社会理论学报》(香港)1998年秋季卷。
27.《知与无知的知识观:哈耶克社会理论的再研究》(下),《社会理论学报》(香港)1999年春季卷。
28.《法律与立法的二元观:哈耶克法律理论的研究》,《中外法学》2000年第1期。
29.《中国社会科学的再思考:学科与国家的迷思》,《南方文坛》2000年第2期。
30.《市民社会与国家知识治理制度的重构:民间传播机制的生长与作用》,《开放时代》2000年第3期。
31.《关于哈耶克理论脉络的若干评注》,《开放时代》2001年第1期。
32.《关于国家与市民社会研究的答问录》,《奥尔多投资评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
33.《关于哈耶克自由主义思想的答问录》,《法大评论》2001年第一卷第1期,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4.《普通法法治国的建构:哈耶克法律理论的再研究》,《中国社会科学评论》
35.《哈耶克的方法论个人主义》,《环球法律评论》2002年第2期。
36.《中国法学教育的方向:谁的问题?》,《法学家茶座》2002年第1期。
37.《普通法法治国的建构过程:哈耶克法律理论研究的补论》(未刊稿)。
38.《社会学法理学的“社会神”》,《中外法学》2003年第3期。
39.《社会正义的拟人化谬误》,《中国社会科学评论》2003年第一卷。
40.《中国法学的重建:批判与建构》,《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第5期。
41.《邓正来先生话中国法学的重建》,《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年第5期。
42.《哈耶克批判的前提性准备》,《读书》2003年第3期。
43.《中国法制的建构者:律师》,《律师文摘(卷首语)》2003年第5辑。
44.《中国与世界的王铁崖先生》,《王铁崖文选》新版序。
45.《全球结构中的中国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2004年第2期。
46.《迈向全球结构中的中国法学》,庞德《法理学》(五卷本)译序。 邓正来教授
[11]47.《信与中国传统医学》,《读书》2004年第9期。
48.《社会哲学法学派》,《法制与社会发展》2004年第1期。
49.《逼问学术腐败的体制性原因》,《文汇读书周报》2004年11月19日第三版新观察。
50.《我翻译的这几本书》,《南方周末》2004年8月19日A6版。
楼主:法家梁剑兵  时间:2013-01-24 17:11:41
51.《对一种被遮蔽的制度性“共谋”的追究》,《社会科学论坛》2004年第9期。
52.《我们对社会生活“言说”的正当性》,《社会科学论坛》2004年第9期。
53.《学术规范化与学术环境的建构 论文》,《开放时代》2004年第6期。
54.《理论法学前沿与中国法学的发展》,《法学家茶座》2004年第7期。
55.《对知识分子“契合”关系的反思与批判》,《天津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
56.《知识生产机器的反思与批判》,《法学家茶座》2004年第2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4年6期全文转载。
57.《中国博士招生制度必须改革》,《社会科学论坛》2004年第9期。
58.《我们对社会生活“言说”的正当性》,《社会科学论坛》2004年第9期;
59.《对一种被遮蔽的制度性“共谋”的追究》,《社会科学论坛》2004年第9期;
60.《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建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时代的论纲》(一),《政法论坛》2005年第1期;
61.《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对“现代化范式”的批判》(二),《政法论坛》2005年第2期;
62.《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对苏力“本土资源论”的批判》(三),《政法论坛》2005年第3期;
63.《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对梁治平“法律文化论”的批判》(四),《政法论坛》2005年第4期;
64.《对“法制与社会发展”之判准的反思:贺〈法制与社会发展〉出版十周年》,《法制与社会发展》2005年第1期;
65.《迈向中国学术规范化讨论的第二阶段》,《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年第1期;
66.《中国学术刊物的发展与学术为本》,《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年第4期;
67.《弘扬学术批判,提升中国学术——〈中国书评〉主编邓正来先生访谈》(邓正来、杜悦),《学术界》2005年第4期;
68.《迈向自主的澳门社会科学研究》,《澳门研究》2005年第3期;
69.《中国法学研究中“中国”的缺位》,《中国改革》2005年第9期;
70.《根据中国的理想图景:自序〈中国法学向何处去〉》,《社会科学论坛》2005年第10期;
71.《批判与回应:寻求中国法学的主体性》,《浙江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
72.《全球化时代与中国法学》,《学习与探索》2006年第1期;
73.《临界:中国青年学者的使命与担当》,《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74.《历史描述中的意识与问题》,《学术界》2006年第2期;
75.The era of globalization and Chinese jurisprudence---building the concept of “subjective China”, in 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 Vol. 1, Numb.2, April 2006;
76.《关于‘国家与市民社会’框架的反思和批判》,《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 年第3期;
77.《在体制中拒绝主流》,载邓正来主编:《中国书评》(第四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78.《直面中国社会科学发展过程中的四大弊病》,载邓正来主编:《中国书评》(第四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79.《法学研究中‘以小见大’的个案》,《法制与社会发展》2006年第4期;
80.《在日常教学中践行学术理想:著名学者邓正来先生教学方法访谈录》,《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06年第3期,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81.《中国法律哲学当下基本使命的前提性分析》,《法学研究》2006年第5期;
82.《‘学在民间’与中国社会科学的发展》,《学术界》2006年第5期;
83.《以学术为本,办出学术期刊的品位》,《学习与探索》2006年第5期;
66.Criticism on the urbanized trend of Chinese law research, in 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 Vol. 1, Numb.4, October 2006;
84.《回归经典 个别阅读——<西方法律哲学家研究年刊>总序》,《学术界》2007年第1期;
85.《直面全球化的主体性中国——谈“中国法学的主体性建构”》,《中国法学》2007年第2期;
86.《全球化背景下社会科学研究的自主性问题》,《厦门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87.《学术自主性与中国法学研究》,《社会科学战线》2007年第4期;
88.《后形而上时代的“沟通主义法律观”》,《社会科学》2007年第10期;
89.《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上),石川英昭译,载日本鹿德岛大学大学院人文社会科学 《中国社会科学辑刊》
研究科《地域政策科学研究》(第5号),第183-211页,2008年2月;
90.《全球化、文化政治与法律哲学》,《东方法学》2008年第1期;
91.《一种以中国为根据的“全球化观”的论纲》,《河北法学》2008年第1期;
92.《认识全球化的“问题化”进路》,《河北法学》2008年第2期;
93.《作为一种“国家法与非国家法多元互动”的全球化进程》,《河北法学》2008年第3期;
94.《作为一种矛盾且多元进程的全球化》,《河北法学》2008年第4期;
95.《作为一种主观且可变进程的全球化》,《河北法学》2008年第5期;
96.《开放的“全球化观”与“主体性”中国的建构》,《河北法学》2008年第6期;
97.《哈耶克关于自由的研究》,《哲学研究》2008年第4期;
98.《中国社会科学的当下使命》,《社会科学》,2008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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