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公交与私企老板吴某某联合坑害公交员工

字数:2211访问原帖 评论数:1条评论 TXT下载

发表时间:2022-06-28 08:03:57 更新时间:2022-06-29 05:15:04

楼主:ty_144982509  时间:2022-06-28 00:03:57
我曾经是公交三公司67路车驾驶员现已经离职,2018年11月,十堰市城市公交集团公司各站务室下发了一个《关于诚挚邀请参与“尚车出行”网约车经营的公告》文件,公告内容说十堰公交和“尚车出行”网约车公司形成“战略联盟”,拟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公开招募一批网约车驾驶员,凡是参与“尚车出行”网约车从业经营的集团公司职工劳动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职工身份不变,愿延续可回原岗位工作。2018年11月底,相关领导又在公交集团位于重庆路上的公司大楼内,召开意向职工参与网约车经营的招募会,会中又细讲了合作方式,第一种模式就是购车模式,由参与网约车经营的公交职工出资160900元给尚车出行公司,再由尚车出行公司负责购车,办理相关证件,并运营,经营期间,每月尚车出行公司按时给出资者2000的合伙经营收益,员工个人社保由“尚车出行”每月转账于公交公司财务,满三年后(36个月)再由尚车公司一次性返还给出资者139800元钱后,合作到此结束。第二种模式是向对方提供司机模式,由尚车出行公司提供车辆,集团公司的职工缴纳一万元押金后,负责开车完成系统派给司机的单量,每月固定给尚车出行公司缴纳一定的管理费后,其他收人归个人所有。
由于第一份公告对参与尚车出行的集团公司职工报名限制门槛太高(后勤人员,大公交驾驶员工龄满15年),导致第一批签约的人寥寥无几,我认识的人中只有驾驶员陈某涛、李某国、罗某、王某红第一批签了约总共不超过十个人,因为我工龄不满15年(只有七年),所以第一批名单中没有我.直到2019年1月,站务室又下发了邀请参与尚车出行网约车经营的公告,这次公告放松了参与者的条件,说白了就是只要想参加的职工都可以报名,年后我便在陈某涛的带领下,去了尚车公司咨询相关事宜,于2019年 2月 28 日跟尚车公司签订了《购车合伙经营合同》.并用手机向尚车出行公司的公司账户转了169800元钱。我与尚车签定合同后,十堰公交人力资源部又以各种理由拒不让我从公司以尚车合伙人的身份脱离公交,后我逼不得已与2019年6月中旬辞职(因当时我面临的情况是媳妇即将临产,而我老娘又瘫痪多年,本想借着这次的机会可以暂时在家照顾孩子和老娘,等小孩三年后上幼儿园正好跟尚车公司的合同到期,就可以再回公交公司上班)。“尚车出行”收到我的出资款后并没有购车,经营几月后便不再支付我的个人收益。到目前为止,我已通过法律程序起诉“尚车出行”法人吴某某,法院虽然判定吴某某在一年内分2次把购车款16万支付给我,可是直到现在法院判定的最后还款期限已经超过了大半年了,被告吴某某拒不履行法院的裁定,到目前为止一分钱没有还.《大半年前已经申请强制执行了,可是到现在也没有个结果,我也只能在多个部门之间来回维权,而被告呢仍然潇洒的在外面做着他的生意(注:被告吴某某去年9月17日用他亲属吴某香的名义在万达超市门口对面开了个享24小时智能便利店,还有据经侦部门的警员说十堰多家24小时便利店都他的,最近吴某某又有新店要开张具体位置当时也没听的清楚),像他这种名下财产已经转移,法院也以查不到财产为由终止了对他的强制执行,我们又能拿他怎么办呢?》
在这里,我想问下十堰城市公交的各位领导,当初你们跟这种诈骗公司合作时难道不需要审查的吗?他这样的小公司,既没有多少资产,也没有什么像样的门面,是怎么傍上像你们这样的被称为十堰文明之窗的国有企业的?其实当时哪怕有一个领导长个心眼,用今日头条搜下吴某某就能知道此人名下的多个公司都存在着风险的。也怪我们,当时就是凭着对公交公司的信任,想着公交公司既然能跟他合作,这个事情应该靠谱,所有就这么轻易的投了资。最令我气愤的是,当时公交公司既然下了文件,为什么当我跟尚车公司签完合同付完钱后,申请下车时,你们就处处卡我啊,我当时跟另一个申请下车的驾驶员一起到某领导办公司申请下车时,那个领导却说如果一线驾驶员都去跑网约车,那谁还开公交啊,我倒要问问,既然你们这么想,当初为什么要下发文件让我们去搞这个事?等钱交了之后,你却又跟我说这?还有,我家里的困难其实队里都知道,要不是孩子就要出生没人带,老娘又瘫痪重病多年,身体越来越差(我老娘也于2019年10月27日去世),我会闲了没事干去下车搞网约车吗?说实话,投资16万三年得51000元利息也不算高,在公交公司安安稳稳开个车不好吗?公交公司规定严明,我总不能三天两头的因为照顾小孩和老娘的事情跟公司请假吧?所以说当时有那么个机会下车对我而言是多么难得,当时我恳求那位领导,看在我家那么困难的份上就让我下车吧,可是换来的却是“公交公司那么多困难的职工,我凭什么帮你啊,你又没给我什么好处”就这么一句冷冷的话,彻底击碎了我所有的希望,我在公交公司默默奉献了七年的时间,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到头来却换来这么一句话,真是令人心寒,所以在孩子出生十多天后在公司多次催促下,我才去公司办理了离职手续。
我觉得事情发展到如今这种地步,公交公司是否应该承担一下自己应负的责任?毕竟你跟尚车公司合作不假(我手上有当时公司下发的一份文件的照片)这件事从某种角度来说,公交公司也是受害者,被吴某某这种骗子蒙蔽了双眼,致使自身形象也受到了损害,所以我不要求公交公司替吴某某支付欠款,但是你最起码要让公司的法务部门帮我们这些受害者主持公道吧?毕竟要不是当初公交公司跟尚车出行公司合作的话,就不会有我们这些公交公司的职工被骗.





大家都在看

猜你喜欢

热门帖子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