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奇事—假的裁定书,真的身陷囫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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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8-09 01:01:16 更新时间:2022-08-10 01:54:41

楼主:ty_145080448  时间:2022-08-08 17:01:16
我叫虞德锁,家住湖北省随州市。13年3月15号,我首..付75万买了3辆车,给新Jiang物流公司跑货。可是物流公司伪造租凭公Z书,说我这几辆车是租的物流公司的车子,而且他伪造的公Z书的日期是我们营业几个月后的日期,这份合同根本就是粗制滥造、漏洞百出。他们还专门雇佣了一伙人,来偷我的车辆,被我发现以后,直接改成明抢了。当时我就打了110,110就没有来。因为盗抢车辆“混混”头目姓张,而派C所“所长”也姓张,再加上他们都是山东一个地方的人,所以没有出警,没有立案。这事情还是我们随州市Z法委“S记”带领8个Guan员到新Jiang去了解后才知道的,所有新Jiang从底层到高.层都知道此事,这事情新Jiang公A厅也知道。他们还给我开了信F告知函。


因为这件事情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我就开始找各个相关部门,结果他们来回推脱,还是不给我解.决。我无奈之下,只能层层上F,后面去了北京。我因为频繁上F的事情得罪了我们随州市曾都区南郊办事处S记周某学,他就对我和我的家人痛下hei手。他套取公..款70多万还纵容涉hei势力杨某华私设hei狱。先是把我关押在hei狱里一年多,2016年又把我妻子和我小儿子非F关.押hei狱11天二十四小时,1天只给一顿小盒饭让他们母.子俩吃。我妻子还企图跟混混讲理,混混们开口就骂,说再说就连一小盒饭也没得吃。还威胁我妻子说他们把我妻子和儿子弄S了也没事,有人给他们撑腰。还是后来我岳父知道了这件事情。打了北京“110”才解救出来,可查报J记录。
2017/5/14日混混“杨某华”带领六人组织的团伙,再次非F把我和我六岁儿子Guan押在租的房子里一年多,殴.打.辱.骂.恐.吓是常见的事情,我不想再R受,在2018年3月3号就偷..偷跑了。“杨某华”团伙共二十多个混混去堵我家,踢坏我家门,闯入我家乱砸乱翻,Bi我妻子交出我,抢走了我妻子手机,打破我妻子头部导致她满身都是血,晕死在地。混混们仍然不放过我们,强行抬走我妻子和小儿子把他们关押在hei狱里,停水停电。他们把车停在租房子大门口,轮流把守,又一次把我捉回去关押在租房子hei狱里。我六岁儿子合计关押hei狱43天,43天没让孩子上学。



2017年6月份我不断地在扫hei除恶网..上Ju报,上传这些资料和信息,几个月来,一直回复的已经受理,可是没任何消息。21年5月出狱后,我又上12337Ju报平台发,上面也说已经受理,可还是没任何动静。15年我到北京上F被随州市以寻衅Z事判我坐..牢一年半,2017/2/26号出狱,我于当年5月12号又去北京上F,又被周某学派人接回随州市,5月14号把我关hei狱一年多,后又从hei狱转押看守所又判三年。这是我和周某学的聊天记录,他也承认他关了我的儿子。


在看守所被关押期间,我在监.狱向湖北省高院申Su,高院向我妻子回复说在高院网..上怎么查找不到我的裁定书呀。过了几月后高院L导把没有印.章的裁定书邮到襄南监..狱的我的手中。等我出狱后我拿没有印.章的裁定书向zui高法和zui高检申Su时,接待L导要我回随州补印.章,说没有印.章的裁定书他们不能受理。zui高法的L导说在14年1月明确规定所有法律文书都须传上网,我们F院内网查不到这两份裁定书就说明有问题,我这才知道两份裁定书可能是假的。
(2017)鄂13刑终12号一审的审理就不符合法律程序,我住在曾都区又是曾都区“公、检”抓Bu的,曾都区检C院把案子送给曾都区F院,F院L导看完案后说没有证据他们不能判。后来曾都区检C院就把案子送给没有管辖权的随县的“检和F院”处理,他们做出了枉法判定。因为(2017)鄂13刑终12号裁定书没有印.章,我就问随州中院为何没有印.章,随州中院回复说没有印.章我们现在补印.章。我说(19)鄂13刑终55号裁定书没有原告哪会有被告,他们说判刑不需检C院知道也能判你的刑。第.二份(19)鄂13刑终55号裁定书,随州市中级检C院,明确提出“证明扰乱社会公共场所秩序证据不足,建议依法改判,或者撤销原判,发回再审”。结果刘某、彭某纬利用职权,伪造两份假的裁定书,这两份假裁定书都是她们俩人签名伪造的。在(19)鄂13刑终55号假的裁定书开庭审理案子时,刘某、彭某纬这两个人,根本没有到现场参加审理的人又为何能在,上面签名。他们说,不用出庭只要是F院的人,都能签名。我又问那两zui高院内网为何查不到这两份裁定书,还有随州市检C院档案网,也查不到我这两份裁定书。他们说不需检C院知道,随州自.己查自.己都没有结果,他们完全就是知法犯F,滥用Z权,尤其随州F院和曾都区检C院是故意用伪造的裁定书,来达到“真”剥夺我人身Z由的目的。我跪求zui高法的L导能为民作主,查清事实,还我公道。



21世纪的中国竟然还有这样的法外狂徒,就在湖北省随州,真是让我胆寒。他们现在因为我上F,就伪造裁定书,关我和我妻子,明天就敢因为你说他们一句坏话,把你痛打一顿,长此以往,谁能确定唐.山.伤.人.案不会在随州重.现。尤其是他们这些人本身就是公J法机构的,是熟知法律的一批人,他们尚且如此。那我们还指望谁去“依法Z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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