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一公司合同诈骗并伪造土地证,导致合作者亏损上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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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8-24 18:01:14 更新时间:2022-08-31 14:16:10

楼主:小页在线  时间:2022-08-24 10:01:14

淄博东源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东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所言,他们所经营的东源公司是城镇集体企业,该公司的资产归自保养老人共有。
东源公司依省政府(1980)165号文农转非后,时任政府未有依法将该公司职工纳入社保安置,遂有政府预留的集体土地用于该企业的生产、生活与自保养老。
2005年1月,东源公司以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四个证计18.17亩和原地上房屋及配套设施评估价1950.88万元作为投资,与承诺以现金方式陆续投入2000万元作为该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山东圣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发公司)签合同白纸黑字写着圣发公司以投资2000万元现金作为合作方式投资,如今17年却分文不投,难不成是想“白嫖”?但圣发公司却与原市G土局串通将东源公司因合作开发而投入到合作项目中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四个证,伪造到圣发公司名下,达到了非法占有的目的,实为“合同诈骗”。
时任政府预留给东源公司的集体土地从未被政府征用,只是由东源公司主动依法缴纳“国有出让土地出让金”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原市G土局没有征用该集体土地的权源证件,绝对不存在“政府将该四宗国有土地出让给圣发公司的事实”,完全可证明:“是圣发公司与原市G土局伪造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簿和证的事实”。严重侵犯了东源公司的不动产物权,剥夺了东源公司的合作开发房地产的经营权和监督权!
合同签订后,圣发公司以“启动项目需要资金”为由,向东源等公司借款545万元,用于该合作开发项目启动资金。在收到东源等公司出借的545万元后,圣发公司使用该笔资金启动商品房建设后产生的商品房预收款高达2500万元,被圣发公司法人代表张恪非法转移,收入囊中独吞了。达到了非法占有预购商品房人预售款的目的,又一个“合同诈骗”犯Z产生。圣发公司借东源等公司545万元至今14年未还给东源等公司,简直是贪得无厌!
据悉,因原市G土局伪造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簿和证而制造的“88个冤、错案”至今14年仍没有依法纠正,导致东源公司的不动产物权和产生的商品房预售款被圣发公司和其法人代表张恪非法占有,原本应该2年建成的旧城改造项目工程,变成了14年都未竣工的烂尾楼!这14年来给东源公司造成累计损失10437万元!敢问谁能扛得住这上亿元的亏损?东源公司职工已全是63岁以上老弱病残人,这帮弱势群体一直奔波在维权的道路上14年未果,身心俱疲!
据悉,东源公司因国有土地使用权被侵害造成的“88个冤、错案”,依法维权提起行政起S、上S、再审、抗S,对民事、仲裁、执行,对X事犯Z举报、控告等坚持依法维权至今已14年未果……。圣发公司法人代表张恪竟想S人灭口,永除后患!张恪曾私下雇X刺S东源公司法定代表人,幸好刺S未遂,耿先生保住了自己的性命;张恪还向东源公司的值班车投掷爆炸物,严重破坏了东源公司的经营环境,严重危害了东源公司老弱病残人的身心健康。事后,东源公司老弱病残职工及时收集凶犯的凶器,并拍摄现场照片留作证据,将此事上交到公安局处理,可没想到公安局却以“证据不足”为由将东源公司的合理诉求置于不顾!G安局本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机关,当老百姓的生命受到威胁的紧急时刻,他们却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老百姓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倘若G安机关都这样将老百姓的诉求置于不顾,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谁还敢向G安机关求助?国家的法治建设意义又有何在?

综上,圣发公司及法人代表张恪抽逃注册资本、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伪造国家证件犯罪、雇凶S人未遂、向东源公司值班车投掷爆炸物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民事执行义务而构成拒执罪,至今都未追究X事犯罪人的责任而逍遥法外;而有关公、检、法部门因徇私W法、W法裁判而职务犯罪人也逍遥法外;有关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伪造国家证件和证据行为,都因保护伞的作用而逍遥法外。
综上所述,依据Z央《意见》强调,积极引领社会F治意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监督,通过促进严格执法、公正S法,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和社会公正。有关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违法犯Z的行为与Z央《意见》要求相悖。行违法之事者应该受到法律惩罚,不履行法定职责者应该受到上级惩治!希望有关机关能关注此“88个冤、错案”,使违法者得到应有的惩罚,依法维护东源公司老弱病残退养职工的合法权益,还社会一个迟到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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