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南昌县邓埠村书陈国华侵占村集体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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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9-04 01:30:44 更新时间:2022-09-04 18:31:04

楼主:cc100800  时间:2022-09-03 17:30:44
检举信
被检举人:陈国华,前任南昌市南昌县邓埠村书记
举报事项:
前任南昌市南昌县邓埠村书记陈国华在任职期间存在严重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为了纯洁干部队伍,提高党在人民心中的威望,现将我们所了解的关于陈国华的犯罪事实,举报如下:
侵占农村集体资产,将村集体投资成立的江西省聚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视为其私人财产,占为己有。
侵占江西省聚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产,占为己有。
2008年10月14日,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邓埠村民委员会投资成立了江西省聚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宏公司”),并约定由书记担任法定代表人。后聚宏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变更法定代表人为陈国华。陈国华接管聚宏公司时,聚宏公司名下位于南昌市南昌县百城晶典房产4套,面积约为450平米,股金360万元。陈国华自2015年担任聚宏公司法定代表人,而自其管理聚宏公司以来至今,7年间其从未向村民披露过任何公司经营状况,更不要谈资金流向及公司资产等财产状况。多年来聚宏公司盈利及其用处,村民对聚宏公司信息是一无所知,也无从了解,因此,现恳请贵处要求其公开7年间经营状况及资产信息,若期间转移、隐匿、侵吞聚宏公司资产的行为则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其于2022年被罢免书记一职,则聚宏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变更为现任书记,虽经村民多次与其沟通,其仍然置之不理,视聚宏公司为其私人财产,聚宏公司一切事务均由其决定,任何人不可干涉,违背聚宏公司成立之初民主、公开、公正的根本原则,现强烈恳请贵处责令陈国华将聚宏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现任书记。
以上所述,邓埠村前书记陈国华不依法公开公司帐目,以权谋私,非法侵占集体资产和收益,因此,举报人希望上级领导重视,查处公司2015年至今的帐目收支情况(帐目公开),给老百姓一个公开、公正的调查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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