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雇伐木受伤后延迟就医致损害扩大(转载)

字数:371访问原帖 评论数:0条评论 TXT下载

发表时间:2022-09-07 16:38:24 更新时间:2022-09-08 03:09:07

楼主:975626121  时间:2022-09-07 08:38:24
岳阳一劳务人员被判自担四成损失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陶琛 雨小田

近日,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原告受雇在伐木现场作业时被树枝砸伤,导致二级伤残,法院判决原告自担40%的赔偿责任。

2021年4月,张某、周某以每天200元劳务报酬雇佣王某等在伐木现场从事杂工。5月7日,王某在伐木现场施工过程中,被砍伐树木落下的树枝砸伤左手。3天后,王某前往医院就医。经医院诊断,王某左侧尺骨骨折、左侧下尺桡关节半脱位、左腕关节软组织挫伤。王某手术后住院半个月出院。经法医鉴定,王某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需误工休息180日,护理60日,营养60日,后期还需医疗费用等。王某受伤后,雇主张某、周某仅承担了部分医疗费用,其他损失均未赔偿。为此,王某诉至君山区法院,要求张某、周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10万余元。

大家都在看

猜你喜欢

热门帖子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