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为善之始

字数:3704访问原帖 评论数:1条评论 TXT下载

发表时间:2022-09-17 05:50:45 更新时间:2022-09-20 06:41:19

楼主:善则吉0  时间:2022-09-16 21:50:45
人生最遗憾的事情,莫过于“子欲养而亲不待”。

俗话说:“当家才知柴米贵,养儿方知父母恩”,我们往往在为人父母之后,才真正体会到父母养育之恩的伟大。在我们儿时的时候,父母对我们悉心照顾,任劳任怨,不怕脏不怕累,就怕我们不开心,就怕我们身体生病。童年时期,对我们耐心教导,培养我们成人;青年时期,对我们嘘寒问暖,操心受累;一直到了中年,还要为我们日夜牵挂,所谓“母活一百岁,常忧八十儿”,真的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呀!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父母已经老了,轮到我们照顾父母了。小羊尚知跪乳,乌鸦尚知反哺,作为万物之灵的人,更应该懂得孝顺父母,这是人的本性,天经地义。

孝顺父母,不仅仅是赡养父母,更重要的是态度,是养父母之心,养父母之志。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现在的社会竞争激烈,年轻人压力大,责任大,由于种种原因,往往不能和父母生活在一起。虽然不能堂前尽孝,但只要有那份孝心,父母也会心满意足、眉开眼笑。下面总结了孝顺父母的20种方式,做得越多越好!

1、要记住父母的生日,有条件的话,回家和老人团聚,为他过个简单的生日;没条件的话,打个电话送去祝福,或者邮寄一件生日礼物。

2、有事没事,都要经常给父母打个电话,唠唠家常,聊聊生活、工作。儿女打过来的电话,父母永远不会嫌多,只怕你不打。

3、只要有闲暇的时间,可以不去旅游,但一定要常回家看看。

4、过年回家后,不要忙着应酬,到处乱跑,多留点时间陪陪父母,他们才是最最需要你的人。

5、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做儿女的,要珍惜身体,注意健康,不要让父母担心忧虑。

6、父母年岁大了,时日不多,有机会的时候,多给他们拍些照片,留个纪念。

7、老年人容易生病,每年或者每两年帮父母体检一次,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

8、趁父母身体健康,还能行动的时候,带他们去旅游。

9、无论多忙,接到父母的电话,都要语气柔和,耐心听他们讲完,不要嫌父母啰嗦,表现出烦躁的样子。

10、季节转换的时候,要为父母准备好换季的衣物,老人怕冷,冬天要多准备保暖的用品。

11、老人牙口不好, 脾胃虚弱,给她们做饭,要炖烂一点,要热一点,否则不易消化。

12、多学一些养生之道,并教给父母。我们中医讲究的是治未病,要在疾病未发之前,及时改变不正确的生活习惯,把疾病消灭在萌芽之中。

13、每年帮父母洗一次脚、捶一次背,或者梳一次头、剪一次指甲、换洗一次衣服,这都是当初父母经常为我们做的。

14、要经常带爱人和孩子回家,老人最缺的不是物质和金钱,而是亲人的陪伴。

15、亲手为父母做一道他们最喜欢吃的菜。从小到大,父母一直都是这样对待我们的。

16、如果父母生病了,一定要把照顾父母放在第一位。工作、学习再忙,都要放一放,不要当成推脱责任的借口。你再忙,能比汉文帝刘恒还忙吗?人家母亲一病就是三年,汉文帝日夜守护在母亲床边,亲手煎药,亲自尝,那可是一国之君呀!

17、如果已经结婚,夫妻要相敬如宾,和睦相处,互相尊重对方的老人,不要让老人担心,更不要让老人伤心。

18、任何情况下,对待父母都要和颜悦色,恭恭敬敬,不要给父母脸色看,更不要顶撞父母、辱骂父母。

19、兄弟姐妹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兄友弟恭,兄弟同心,父母才会心安。

楼主:善则吉0  时间:2022-09-19 12:13:46
万恶淫为首

《冥罚淫律》
从来恶孽,惟淫为大,阳罪甚重,冥罚尤严,为罚极多,爰撮要端,见此篇者,各宜戒勉。

乱伦之人,永闭地狱,有害人命者,死遭雷击,戏尸之人,与此同罪。已受阳罚,皆免雷劫,有忠孝事,准抵四分。大善千五,即千五百善亦抵四分。

强奸寡妇,当身绝嗣,受苦地狱,历五百劫,转为虫蚁,又五百劫,转为禽兽,又五百劫,再转为人,为娼妓身,已受阳罚,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五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五百,亦抵一半。

谨按:地狱历劫者,每一劫,即历一地狱受刑罚之苦一次也。阴司受罪,非比阳世,虽刑罚一次,其身已死,又必使之复还人形,刑戮如前状,历劫既满,此罪始完,如再有他罪,再按罪使受地狱刑罚,尝见《洞冥记》中,详载犯淫孽者,生前如悔改向善,死后自抵除减罪,如至死不改者,死后由一殿解至各殿,须历受诛心狱、铜人狱、割肾狱、鼠啮、油釜车崩大小各地狱之罪,若乱伦更入乱伦等狱。或永闭地狱,受诸刑罪。盖刑罚于淫孽,乱伦罪为特重。以上地狱,各受若干劫,满后始得转劫,转劫者系投生一次,为一劫也。又见《金科辑要》、《轮科辑要》二书中,详列赏善、罚恶各条,而此冥律诸条,亦有减免加等,准抵差别,以见善恶分明不爽毫发,若参观《金轮》二科,暨《洞冥记》,则因果报应,益信而有征也。

诱奸寡妇:二世绝嗣,以上之劫,各历四百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四百劫。再转为人,为残疾身。已受阳罚,免八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五百,亦抵七分。

调奸寡妇:三世绝嗣,以上之劫,各历三百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三百劫。再转为人,为贫贱身。已受阳罚,免六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五百,亦抵九分。

强奸处女:子女淫佚,以上之劫,各历四百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四百劫。再转为人,为奴仆身。已受阳罚,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四百,亦抵一半。

诱奸处女:二世绝嗣,以上之劫,各二百五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二百五十劫。再转为人,为疾病身。已受阳罚,免七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四百,亦抵七分。

调奸处女:妻女偿还,以上之劫,各历一百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一百劫。再转为人,为中贫身。已受阳罚,免四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四百,亦抵九分。

强奸室妇:妻女偿还,以上之劫,各三百五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三百五十劫。再转为人,为隶卒身。已受阳罚,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三百,亦抵一半。

诱奸室妇:减寿二纪(一纪十二年也),以上之劫,各历一百年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一百劫。再转为人,为孤独身。已受阳罚,免三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三百,亦抵七分。

调奸室妇:减寿一纪,以上之劫,各历七十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七十劫。再转为人,为中贫身。已受阳罚,免二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一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三百,亦抵九分。
以上三条(寡妇、处女、室妇)俱属异姓,若属亲戚,加倍治罪。有服之亲,罪次乱伦;若在丧中,罪加三等。无论仆妇,无论奴婢,奸淫之罪,俱照上论。奸事未成,减寿半纪,有害人命者,照成奸论。

淫一娼妓:减寿半年,染恶疾者,减寿一年,若能改悔,免去减寿,遗一子女,为兽一世,若能改悔,免为走兽。渔猎男色(此即同性恋者):与妇女同。十六以上照处女论,十六以下,照室妇论;挟幼童者,照淫娼论。

造淫书者:减寿二纪,若有因阅书造成淫害,罪坐已身,书不消灭,永不超生,拍摄淫戏春宫,与此同罪。

扬一淫事:减寿半纪,若有害人命,减寿一纪;谈闺阁者,与此同罪。若能改悔,罪俱减等。



陆判官淫律补篇(判官名之道,宋时人也)凡奸淫之事,有用药打胎,致丧一命者,加倍治罪。

凡奸淫处女,在十二岁以上者,虽属诱奸调奸,俱以强奸论,若有害人命者,加倍治罪。

凡已有子而又置妾者,一人,减寿二年。有功名者,削功名八分,不减寿。

凡寡妇无意改嫁,而用计诱之者,减寿三年。有意改嫁,免去减寿。

凡娶一寡妇,留夫家一子女者,减寿二年,子女致死者,减寿一纪。

凡朋友相见,谈淫佚之事者,三次,减寿一月。致人有淫事者,减寿三年;有功名者,罚停迟功名。凡路遇美色,目逆而送之,三次,减寿半月。若假托殷勤,实存恶意者,一次,减寿一算。原注:一算三月也。

凡喜听淫戏者,一次减寿三月。有功名者,罚停迟功名。点淫戏者,一次,减寿一算,若有所害,转兽一世。凡喜看淫书者,三次,减寿半月,致生疾病者,减寿三年。凡诱人行淫事者,照人所犯之罪减二等,父兄纵子弟行淫者、纵仆类者亦同。

陆判官云:按此冥罚,各淫罪固难稍宽,而乱伦之罪尤重,无论以卑凌尊,以长欺幼,死后俱入无间地狱。今日世风大坏,犯此者每出于仕宦之家,读书之子,相染日久,习以为常,迷不知耻,将不知所终。诸神仙不得已,奏明玉帝将冥罚明传阳世,不必隐讳,其有见此冥罚,而知悔改者,减罪。行忠孝者,减罪。积功德者,减罪。若见此篇仍不知改悔,反加毁谤者,定遭恶报或雷击,或有见此篇遵信而广传者,传一百人,增寿一纪。传二百人,无子得子。传三百人,增寿二纪。传四百人,子孙盛昌。传五百人,功名连绵。传一千人,名登赤箓。传流天下,死后成仙。传十富豪,抵传二百人。传一仕宦,抵传百人。此皆经孚佑帝君奏明玉帝,照准施行。

谨按:金科辑要,系清咸丰六年,文昌帝君降于湖南醴陵县之擂鼓桥诚尽林,此科原乃上帝所定,秘之玉箧,文帝恳求玉旨,颁行人世,发明天律,又曰阳律,罚民之恶,降灾劫以诛其心。清光绪三年,文武二帝,恳蒙玉帝准后,颁轮科彰明阴律,核人之罪,有地狱以诛其魂,又经诸仙述辑,凡金科所未尽有者,是书续传其旨,飞鸾缮稿,普示人间。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