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郑青院长的一封实名举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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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9-22 20:38:15 更新时间:2022-09-26 00:56:51

楼主:一壹菩提  时间:2022-09-22 12:38:15

郑院长您好:

实名举报人:张洋,男,汉族,1979年10月14日出生,住瓦房店市民主街二段1号3-4-1,公民身份证号码210281197910140812,电话号码15640860077;

就本人张洋与孙思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案,该案已经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大连市中院、营口市中院多次审理和重审,现在就本案因孙思以捏造的虚假债权,制造民间借贷虚假诉讼,大连市中院审判员任娲、承办法官金秀丽干预案件、以及瓦房店法院前任管理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及现在负责案件的工作人员违法办案一事,向大连市监察委员会实名举报,请求贵委对相关人员予以立案调查:

1、 孙思利用其律师身份、以及其与任娲原系夫妻关系的特殊关系,虚构债权转让协议提起虚假诉讼,于2018年8月3日骗取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的(2018)辽0202民初3084号民事胜诉判决,该份判决书采用公告送达,公告刊登时间为2018年8月19日,判决生效时间是2018年11月12日,执行依据生效时间是2018年11月20日。孙思通过其妻子任娲与大连市中院相关人员建立非正常工作联系,先由大连中院领导任恩科通过向瓦房店法院原执行法官刘孝光打招呼的方式,停止我的执行款发放和后续的执行措施,随后孙思在2018年9月7日就违规提出参与分配申请,申请参与到本人张洋与高艳春民间借贷案件的执行分配,而时任瓦房店法院立案庭负责人在孙思没有提交任何生效法律文书以及与案件相关材料、也未采取保全措施的情况下,刘孝光便叫停了我与高艳春即将执行完毕的执行案件。(有录音证据)时任执行工作负责人任恩科和金秀丽为确保孙思能参与到我这个案子的分配做足了各方面工作,金秀丽在原审法院依法合理驳回孙思申请的情况下,再次为确保孙思能参与到我这个案子的分配,以大连中院的名义撤销原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并在该裁定书中直接确定孙思参与我的执行案件执行款分配,严重侵犯我的合法权益。任娲对大连中院隐瞒了个人事项,没有申请大连中院整体回避自家案件,已达到案件进入大连中院审理的目的。而任娲和金秀丽自2015年开始就同在大连中院同一个庭审理案件,截止到2018年就有506件由其二人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子,鉴于上述人员间较为特殊和复杂的人物关系,就足以构成影响到该案件的正常审理,才会出现金秀丽的枉法判决。任娲和任恩科虽然被大连市纪委就本案违法事实处理过,但是由金秀丽审理的导致本案上访人张洋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大连市中院2019年4月2日作出的(2019)辽02执复93号裁定书一直存在,也一直没有被撤销,该案经过本人的多次上访,省高院裁定移送之营口市中院审理,但是都裁定驳回孙思的起诉,均没有撤销该裁定书。

2、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原执行法官刘孝光在执行款即将发放时告知我,大连中院时任执行局领导电话告知暂停发放,这个案子有其他人要参与分配,刘孝光只是口头告知我上述内容,一直没有书面文书,后经核查给刘孝光打电话的人是任恩科,刘孝光也没有记录在案。时任瓦房店法院执行异议法官慈连娟在对孙思先后两次提起的执行异议申请均为违法程序,孙思在没有任何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况下提交执行异议,申请时间分别为2018年9月25日和11月20日,而慈连娟在2018年 11月6日在没有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况下为孙思办理执行异议立案,案卷立案表左上角还留有中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电话号码,明显是为孙思提前做工作了,所以卡在11月20日审理期的最后一天(也是孙思执行依据生效的第一天)下的裁定,金秀丽在93号裁定中明确写明:“孙思在提起执行异议时,其执行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这与真实情况完全不符,这些程序性违法的事实以及基于上述错误程序处理并引发的后续违法裁判至今也没有得到解决。

3、 由于2019年我实名举报任恩科与任娲违法干预案件,任恩科因为监察委的介入害怕了,请托时任房店法院院长邓继林多次安排工作人员与我交涉,要求我停止举报和删除帖子就给我发放执行款和拍卖所得房款,瓦房店法院负责做我这边的工作,任恩科负责做孙思的工作,最终做出一个分配方案。从瓦房店法院当时下达的(2019)辽0281执恢1275号裁定中也写明,“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基于均衡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防止恶意当事人通过滥用诉权取得不当利益”,以及邓继林院长在2020年4月13日接待我时反复强调:“不是有人干涉就能获得不当利益,也绝不能让其他当事人采取不合规方式从中获得利益”。邓继林院长让我耐心等待法律程序走完,钱在瓦房店法院飞不了,孙思来提执行异议之诉,瓦房店法院就驳他,总之就是给我各种定心丸,当时我真的以为,这么大的领导在了解我的案情后,为我做主了,后面的司法程序真的会如邓院长所说,只是个时间问题,因为邓院长打的保票,导致2022年4月13日异议之诉的庭审我没有做充足的准备,案件的审判结果与邓继林院长的承诺完全相反,邓继林院长为首的瓦房店法院审委会在明知孙思等人在参与分配过程中存在诸多违法问题,以及大量违法证据,还有大连纪委监察委对任娲、任恩科已经做出处罚的情况下不顾事实真相,不自查自纠,反而继续支持孙思参与分配申请,为虚假诉讼继续保驾护航。(有录音证据)

4、瓦房店市人民法院2022年再次审理孙思提起的参与分配案件,没有听取本人的合理陈述,仍然采信金秀丽2019年4月2日作出的大连市中院(2019)辽02执复93号裁定书准许孙思参与分配的意见,并在这个错误的结论基础上作出孙思应按其虚构的债权总额参与分配瓦房店法院违法扣留的原本应属于本人名下的执行款,这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浪费司法资源和严重侵害本人张洋的合法权益,本人张洋就案涉事实除依法上诉维权以外,就上述相关法院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向辽宁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实名举报,请求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述人员的违法履职和干预案件行为依法立案调查,以维护法律的正确施行!

此致

实名举报人:张洋

楼主:一壹菩提  时间:2022-09-22 12:38:32


楼主:一壹菩提  时间:2022-09-22 15:59:37
孙思 任娲 的事情闹的沸沸扬扬 大连中院众多校友都知道 就没人敢管吗
楼主:一壹菩提  时间:2022-09-22 16:40:34
急眼 开始骂街了

楼主:一壹菩提  时间:2022-09-23 09:47:02
任娲作为法官曾休半年产假去美国生子,可见其对西方国家对向往,物质生活奢靡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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