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的立案金额标准如何?咸宁赌博罪律所推荐-昊本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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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10-01 00:41:26 更新时间:2022-10-01 20:08:04

楼主:咸宁小王  时间:2022-09-30 16:41:26
开设赌场罪的立案金额标准如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认定抽头渔利达到3万元或者累计赌资达到30万元,参赌人员达到120人认定为开设赌场罪。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讲解下:

关于开设赌场罪的情节严重的认定问题,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于2010年出台的《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2014年出台的《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两《意见》)分别对利用网络开设赌场和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的情节严重情形作出明确规定。两《意见》也有重合的地方,即一般要求:(一)抽头渔利数额累积达到3万元以上;(二)赌资数额累积达到30万元以上;(三)参赌人数累积达到120人以上等。但对于非上述两种情形的开设赌场犯罪(在本文中称之为普通型开设赌场罪)的情节严重情形如何来认定,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存在法律空白,容易出现司法尺度不一的情形。

开设赌场罪的立案标准问题在实务界达成了共识,而且参照赌博罪的立案标准对开设赌场罪进行追诉,提高了追诉标准,利于犯罪嫌疑人出罪,犯罪嫌疑人一般也都没有异议。但是在认定情节严重问题上,因可能会加重犯罪嫌疑人的量刑,而关于普通型开设赌场罪却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使得认定普通型开设赌场罪的情节严重情形在实务界存在有一定的分歧。经检答网查询相关解答意见,存在两种认识:一种意见认为刑法禁止类推,依据利于犯罪嫌疑人的原则,不能参照使用;另一种意见为多数意见,认为可以参照两《意见》使用,但不得在法律文书中引用相关的条文。这就使得如果参照两《意见》内容来认定普通型开设赌场罪的情节严重情形会无法律依据。在法院裁判文书网上查询了某地市的判决书,发现有一份判决书中明确表述对检察机关指控的情节严重的意见不予认可,认为于法无据;多数法院参照适用两《意见》认定了普通型开设赌场罪的情节严重情形,但是面对被告人和辩护人提出的认定情节严重没有法律依据的辩护意见,法院在判决书中均无明确的不采纳理由,这无疑会使得被告人内心不服,不利于社会矛盾的化解。而2021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开设赌场罪的情节严重情形的起刑点由原来的3年提高到5年,无疑这样会使得犯罪嫌疑人的抵触心理更大,在实务界的分歧也会进一步加大。因此,应尽快出台补充司法解释对认定普通型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予以明确规定,统一司法尺度,消除实务界的分歧和犯罪嫌疑人的抵触心理,树立司法权威,有效打击各类开设赌场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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