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惠东一村霸占用农保田 村民长年集体举报不了了之(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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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10-01 20:05:52 更新时间:2022-10-02 07:07:16

楼主:ty_144186276  时间:2022-10-01 12:05:52
近日记者接到惠州市惠东县稔山镇竹园村委石头岭村村民投诉,反映其村前任村长利用手中职权疯狂侵占集体财产,不仅破坏村里水利设施占用土地,还公然霸占多亩农保区农田。该村村民长年反映举报,但相关涉事人至今无事,村民反被社会不明人员滋扰和恐吓。


记者随即赶赴惠东县稔山镇竹园村委石头岭村了解情况。在当地村民指引下,记者找到了被霸占的农田地段。只见此处为一连片农田,整数大概有几十亩面积,目前四周已经种满稻谷和农作物,处处生机怏然。但其中一角大约有10亩上下的农田,已经被钩机和推土机推平,并堆上一些建筑材料,一旁已经搭起了简易工房,一副准备开工迹象。


据村民介绍,这一整片农田属于当地农保区,根本不允许改变耕种农作物的用途,更别说填埋、推平农田后改建其他。对于农保区农田为何被破坏时,村民都痛心不已。“这么多的农田被毁,都是前任村长造的孽,他以前是村长,现在成了不折不扣的村霸。”
村民口中的前任村长、现在的村霸,是指村里人人又怕又恨的林汉灵。据举报材料反映,林汉灵及其兄弟林汉良,从多年前起就动起村集体财产的歪主意。“2012到2014年间林汉灵在担任村长期间,就利用职权之便一点点侵占村集体土地;后来又指使人破坏水利设施,完全不顾上游十八乡上万亩农田的灌溉,先后将村中排洪坑和排洪渠斗闸等水利设施拆除,达到霸占设施用地的目的。
而最让村民气愤的是从2、3年前起,林汉灵及其兄弟林汉良就通过各种方式,强行霸占村里农保区的多处农田。“这些农田部分是从其他村民那采用半骗半哄的方式转让来的,有些就是明着霸占而来,总数约有十数亩。”有村民告诉记者。
记者看到村里农保区里有一处低洼的泥石地带,有填平和修整的迹象,明显与周边农田不同。村民告诉记者,这里原本是属于石头岭村小组集体所有的蓄水池,历来用于村里春耕灌溉农田用途。几年前也被林汉灵霸占后毁坏,现在用石料填平后准备大兴土木作建筑工程。


据悉林汉灵、林汉良两兄弟平时在村里十分蛮横,多年来为霸占土地多次破坏水利设施,造成当地降雨无法正常排洪,洪水多次侵入村民房屋农田,村民生命和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和威胁。“多年来村民敢怒不敢言,生怕林汉良两兄弟报复。后来有村民向上反映情况,林汉灵就利用社会不明分子滋扰、恐吓村民,已隐瞒其霸田毁地的违法勾当。”有村民表示。






据村民反映,多年来不断有村民反映林汉灵、林汉良两兄弟的不法行为,但都不了了之。今年7月村里上百村民集体具名举报林汉灵、林汉良两兄弟多年来侵占集体财产、破坏水利、霸占农保田等违法行为。而稔山镇在信访回复中表示“镇工作人员于8月8日和13日组织有关部门到现场进行勘察,并就此召开了研判会,鉴于反映问题比较复杂,相关问题正在调查取证中。”




对于镇政府的回复,有村民嗤之以鼻:“镇里有关部门确实到了被毁农田处查看了情况,但最后只是作出复耕、复绿的整改措施,对侵占集体财产、破坏水利、占用农保田等严重违法却事实视而不见。”
记者查阅有关法律法规,《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都有坚决制止任意改变基本农田用途的规定。其中对于未经批准非法占地的行为,《土地管理法》第44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根据该款规定可知,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当进行审批,集体土地征收的审批手续即是应当具有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作出的征地批准文件。如在未获得征地批准文件占用集体土地,就属于违法占地。
对于竹园村委石头岭村恶意侵占集体及农保区农田的行为,有律师表示,根据《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同时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达到以上标准的,就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按照《刑法》第342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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