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 纪检监察 法院纪检监察 检察院 政法委 对控告举报不给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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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10-12 18:37:48 更新时间:2022-10-13 09:38:35

楼主:这几年太难了  时间:2022-10-12 10:37:48
控告书

控告人:史洪海 身份证号:21040319660423421X 电话:13030716523
被控告人:何福苍 法官
被控告人:孟丽 民事庭庭长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孟丽何福苍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滥用职权,把开庭审理过的案件销毁庭审笔录不给判决,说没开庭审理过该案。不通知当事人暗中更换法院合议庭对案件不审不问捏造假证据以事实不清楚遗漏当事人为由撤销了当事人一审胜诉的判决书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的一审二审均为枉法判决。造成当事人王占方家破人亡。
事情经过 2015年国家修建高速公路征用土地,委托三家子村办理此事。三家子村在办理征用土地补偿款分配过程中,对大柳村农民王占方持有山林执照的坟地补偿款分配问题上不符合法律规定,(山林执照标明土地使用种类:坟地。该地块为主传坟地)当事人上诉到抚顺市顺城区法院。法院开庭审理后当事人胜诉,判决给王占方6万2千元占地补偿款。(2017辽0411民初2571号)三家子村不服上诉到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27日受理该案件,2018年4月16日上午9点40分,在第七法庭开庭审理该案,双方当庭公开辩论当事人王占方明显胜诉。最后法庭要求三家子村七天内到有关部门开出山林执照无效证明及这次占地补偿款如何分配的账目。法院开庭审理后一直不判决已超过法定期限,当事人找到主审法官何福苍,何说没开庭审理过该案件,并销毁庭审笔录。(开庭传票案号2017辽民终1918号 )
2018年6月19日没有通知当事人,暗中更换法院合议庭对该案件不审不问,捏造假证据以事实不清遗漏当事人为由撤销了王占方胜诉的一审判决发回重申。(2017辽04民终1918号裁定书)当事人找到法官要求说明遗漏的当事人是谁.什么事实法院没清楚法官无法答复。发回重审后一审判决:是当事人无权参与土地补偿款分配。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给予占地补偿款2万元,判决书中没有写是根据什么法律判决的,要求法律依据解释不给答复。(一审2018辽0411民初2079号 二审 2019辽04民终6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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