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伍卫东法官监守自盗冒我签名盗我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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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10-29 01:16:38 更新时间:2022-10-29 07:11:59

楼主:ty_145273450  时间:2022-10-28 17:16:38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伍卫东法官在执行我的6557元款项时,冒我签名领取了3000元人民币分别是2004年9月9日1000元,2004年11月11日1000元,2004年11月18日1000元。共叁仟元人民币、现三张收据在荔湾区法院,经荔湾区纪委黄纪委电话:81607881和荔湾区法院纪委何纪委电话:83005827肉眼认为是我签名而结案,现在我强烈要求上级部门严查此案还我公道维护国家公民的合法权益,现在法官知法犯法严重侵犯了我的权益,荔湾区纪委和荔湾区法院却徇私枉法,对冒我签名的三张收据不作司法鉴定又不让我拿去司法鉴定就草率结案就是包庇司法人员犯罪行为,人为制造冤假错案,我的剩余款现在还扣押荔湾区法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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