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冤!!奇冤!!!

字数:492访问原帖 评论数:0条评论 TXT下载

发表时间:2022-10-31 15:24:59 更新时间:2022-11-01 23:39:23

楼主:天外来音2022  时间:2022-10-31 07:24:59
二十年前的2002年我是一名税务稽查干部,一年来共查补税款二个亿,因查补山西古城集团漏税1200万。结果于2003年被古城集团董事长二女婿侦查人员丁超仁和孙富利用公权力陷害。超期羁押四年半最后判了四年半,连续申诉了二十年,从省到最高院都没结果。依一个矿长证言判我有罪,我提供了人证七份书证三份都是否定性证据。却启动不了再审程序!起诉和判决书依对方伪证指证我①2002年三四月去带队检查的,我的陈述是2002年六月底去的,存在着时间差三个月的矛盾,同时对方指证我②带队查帐三天查出了好多问题召集四个矿长开会索贿,我的陈述是"根本没查仅中午一起吃了顿饭就撤出了"。更令人奇怪的是侦查人员在案情出现这么大矛盾的情况下竞然不向与我一起去的同事核实真相!不落实我的辩解,直接依一方孤证就起诉我判决我,不容分辩!法庭上律师提供了:①同事和领导没查帐证言和"稽查报告"证明去的真实时间证据,②三位矿长否定性未见给钱的证据!③庭审中两位同去检查的同事当庭作证,④庭外调查二位矿长否定给钱笔录,然而市中院省高法仍依孤证判我有罪!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奇葩冤案啊!历史上有这么冤枉人的吗???我能平反吗!!

大家都在看

猜你喜欢

热门帖子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