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战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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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12-15 13:58:48 更新时间:2022-12-15 20:54:15

楼主:告江南大学者A  时间:2022-12-15 05:58:48
河北省人民政府,鲜廉寡耻至极!从骗到明抢,这是如何的不堪入目!且听我慢慢道来:先从冀政办字第45号文说起,河北省在2017年5月颁布实施了此45号文,文件要求开发商销售商品房,严格按照备案价格执行!但是,保定涿州市也就是项目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王伟认为该45号文违法,因此拒绝执行!对此,我不予认同,堂堂省政府发的文件,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什么资格批其违法?况且,我们现场走访,涿州市监局也拿不出45号违法的依据啊!但是,2022年7月,河北省人民政府电告我说该45号文件已于2021年12月废除了!并且,告知我可在省政府网站上核实查找!可怜复可笑!难道贵省政府在2021年12月份废除了45号文,就能说明涿州市市监局拒绝执行45号文合法?证明开发商北京永济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办字[45]文合理合法?非也,这恰恰说明堂堂河北省人民政府纵容唆使下属政府以及机关为非作歹,滥用职权,欺骗敲诈公民财产,此公然使用黑恶手段,侵占业主资产,实属不耻行径!不仅如此,河北省人民政府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利用其掌握权力,指使廊坊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涿州悦澜湾孔雀城小区相关案件,我与中国银行涿州支行贷款纠纷案件就被指定在该院审理,在法庭上,法院方面没有明示为什么保定市涿州的案件要由廊坊中院来处理!且到庭的当事人只有我一个人,其它两方面都不在,而我是最远的,河北省外过来的,且我在开庭之前一段时间一直拨打廊坊中院告知我的电话号码03162678170,03162608075等都没人接听,值班人员又称她不知道法院是否正常上班!在开庭前我提出质疑,结果女书记员和法官李绍辉马上叫法警过来,这是恐吓当事人呀!这才只是开始,廊坊中院叫我8点半到庭,然而10点半都没有开庭,还声称前面有一个庭要开!等半天还从视频里传出小婴儿哭叫声,我质疑控告我的中国银行是抱着吃奶的孩子出庭的吗?此时法警出声叫我不许说话!好不容易开庭了,李绍辉说先开个庭前会议,我没懂这庭前会议是啥程序?内容却是庭审记录!难道对管辖权问题不应该告知我?难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检法司有权单位想传唤我都可以?我还不敢质疑啊,那法警在那虎视眈眈地盯着我呢!况且,李绍辉说了,那都不是我该问的事!人家法官是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嘛!然而,所有这一切,却是在保护北京永济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而釆取的措施,我在开庭之前已经提交了调取证据申请书,但是,李绍辉法官看了一眼就说此申请与本案无关,不予理睬!我很奇怪:中国银行涿州支行明知开发商帐户上没钱,凭什么让开发商办理案涉项目的按揭贷款的,须知可不是针对我一个人的,是涉及悦澜湾孔雀城小区业主群体的贷款!难道银行不担心开发商卷款跑路?还是说有业主承担不用担心了?这很显然是银行审核存在问题,并且此不利证据由原告方银行掌握,凭什么不当庭出示?还有关于开发商资质能不能开发该小区?能不能获得预售许可证?土地出让金交了多少?这些都是关于购房合同是否有效,银行贷款是否合法的问题!一旦开发商与银行涉嫌违规违法操作,此案必然形成不利于开发商与银行的结果!因此法院公然拒绝调取证据,实属偏袒!并且,居然催促我赶紧说,他们下面还有案件,居然想草草了事。在阅读案件庭审笔录时,我看到银行提出将案涉房屋拍卖的请求,这个是庭审过程中没有听到的,法官李绍辉及书记员说这些都是原告说的,我不必管,可我没听到,却也不允许我改动,可是,下面几行我的同意又从何而来?李绍辉又说了,你在银行又没有办理抵押手续,你不用担心。可是,我总觉得庭审过程有着阴谋圈套在里面,何况法警在那里虎视眈眈地盯着我。我觉得河北省这是从骗到抢啊!希望看到的人们能够明白。关于北京永济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其开发的悦澜湾孔雀城项目,其实就是与河北省串通一气的骗局!北京永济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北京海淀区田村的一个虚拟注册的皮包公司,2016年前后该公司变更股东后在海淀区住建委获取了四级开发资质,然后在河北省涿州市长虹路拍得一块土地,经向银行核实,该公司账面上虽显示总资产三个多亿,但是,其负债率高达92%多,按照冀国土资传[2012]59号和国土资[2010]151号文件精神,竟买企业不得使用银行贷款缴交土地出让金,还应提供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显然,该开发商明显使用的是借贷来的钱在充样子!甚至是自然资源局领导所说用拍得的土地做的贷款!实属公然违法!该地块总建筑面积479800平方米,这也不是拥有四级开发资质的企业有资格开发的,按照国家以及河北省本省的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河北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属于超越等级经营,是明令禁止的!不仅如此,该企业仍然使用其手中的四级资质证书在没有破土动工的情况下,从涿州住建委获取了预售许可证,堂而皇之地开始售卖不存在的商品房,从而将卖得的资金用来建造商品房,显然属于集资建房。按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及<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预售所得资金存入指定监管帐户,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该房地产项目至今尚未交付完成,甚至还没有建设完成,涿州市住建局以及法院已经宣布该公司帐上没钱了!需知,该公司所售卖的商品房远远高于本地方同类房价50%以上,甚至违反<人民防空法>将地下车库也出售给了业主。所得资金除去建设应该尚有足够利润,怎么可能没钱建设了呢?很显然,这里面明显存在非法集资和抽逃资金,在违反<合同法>的情况下,又涉嫌刑事犯罪!希望有关部门尽快介入。目前小区涉及业主2000多户,既不能住也不能退,进退两难!而此北京的所谓开发商明显违法却逍遥法外,严重损坏共产党人民政府的形象!如此累累违法恶行,居然得到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机构的保护与支持,公然视法律如儿戏,藐视全国人大权威,恣意践踏业主的权利,侵犯业主的资产,真是流氓至极!无赖之极!还痴谈什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法无天,凡黑恶尚有甚之乎?!控告人:业主代表黄家伟2022年12月14日亲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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