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24年不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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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2-05 01:40:43 更新时间:2023-02-06 14:56:58

楼主:ty_曹597  时间:2023-02-04 17:40:43
政府要带头守法
我在西安市西大街门面房,1998年被市房地产经营二公司拆迁。协议24个月回迁,二公司非但没拆却将我的房子租出去十余年,牟利50万。被拆原地均为一层老房,改建后新建面积扩大几倍。二公司将新建的房屋高价出售或出租。至今24年得不到安置。2014年11月14日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陕西广播电台.新浪网报道后。二公司将过度费职工工资停发至今,进行报复。2000年、2020年经莲湖区法院两次判决胜诉,至今得不到彻底执行。二公司是政府单位,判决书在其面前苍白无力是一张白纸。社会责任主要的承担者是政府,政府的责任就是自己依法行政,做一个法制化的政府,政府要诚信严格遵照市场规律和法律法规办事,要使人民群众能够相信政府,相信国有机构。政府说话要算数,而且一定要顾及老百姓利益。只要政府把社会责任承担起来,政府守法了,信法了,护法了才会获取民心使社会稳定。得民心者得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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