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屡发文章----评徐州医学院申博造假事件(转载)

字数:3035访问原帖 评论数:1条评论 TXT下载

发表时间:2009-05-29 16:33:00 更新时间:2023-03-04 19:48:27

楼主:jssxyzj2009  时间:2009-05-29 08:33:00

◇◇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

“新技术引进奖”能作为代表性科研成果吗?——17评徐州医学院申博造假事件

作者:魏公平

徐州医学院在申博申请书中共列出28位主要学术带头人。在申请书中,每个
学术带头人可以列出四项最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这样28个人总共可以列出112
项目最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

毫无疑问,这112项科研成果代表了徐州医学院的真正水平。同样毫无疑问
的是,徐州医学院和他们的主要学术带头人们,肯定会用严肃的、认真的态度,
竭尽全力的把代表他们最高水平的科研成果选出来,写进严肃的、高级别的、并
且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申博申请书”。

在“申博申请书”最后一页中,徐州医学院的法人代表郑重其事的在这份要
承担“法律责任”的文件中,向法律庄严保证:“经认真审查核实,本单位所提
供的数据和材料准确无误、真实可靠,并愿承担由此数据和材料真实性所带来的
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在这一庄严的法律保证下面,徐州医学院的法人代表同
样庄严的签下了他们自己的名字,徐州医学院也盖下了他们单位具有法律意义的
公章。日期是:2009年1月15日。

现在我们不知道徐州医学院的法人代表还敢不敢站出来,向社会和法律“承
担由此数据和材料真实性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呢?我们只知道,在他
们的造假行为被揭发后长达两个月的时间内,他们连向社会(也包括他们自己的
广大校友们)解释一下的勇气都没有了。

我们用了相当长的时间,逐项对徐州医学院28位主要学术带头人的112项
“最有代表性科研成果”进行了全面查对和分析。从本文开始,我们将逐项评论
徐州医学院的这112项 “最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

我们的评论从“技术引进奖”开始。徐州医学院的28位学术带头人在申博申
请书中列出的112项科研成果中,有一个很大的“亮点”:那就是“技术引进
奖。”

徐州医学院要申请的是单位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进而培养高水平的博
士。所以要求学术带头人必须有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的核心是创新。所
以学位办在申请书中明确规定:“国家级获奖成果是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
技进步奖和国家发明奖。”对于省部级及其他获奖项目,当然也应该是由各级政
府部门颁发的“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和发明奖”。

但是,徐州医学院的学术带头人们,在申博申请书中,列进了6项“技术引
进奖”,把它们作为代表他们学校的最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技术引进奖”,显然是把知识产权属于其他人的技术引进来。它显然不属
于具有自己独立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的范围内。“技术引进奖”,从输出技术的
一方来说,本质上是“技术推销奖”。把这类属于“推销”性质的奖励当做科研
成果显然是不行的,把它们写进高级别的申博申请书,更是在“申博”这个严肃
的的问题上开“国际玩笑”。

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一问题,我们下载了《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奖
励办法》。这一奖励办法的节录见本文附录。

该条例第一条明确规定:“为鼓励我省医疗卫生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基层卫
生单位和个人积极引进成熟、适用、先进的医学新技术,……特制定本奖励办
法”。第六条说“医学新技术是指成熟……的医学新技术,并已得到同行承认、
技术机理明确。”

这里讲的非常明确,“技术引进奖”奖励的是“引进成熟、适用、先进的医
学新技术”,这些新技术在引进前就“已得到同行承认、技术机理明确”。这就
明确告诉我们:这些“新技术”是已经“成熟”的技术,并且是“已得到同行承
认、技术机理明确”的成果。所以徐州医学院是绝对不能把这些“新技术”作为
自己的“最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的。如果徐州医学院非要这样做,那绝对是
“剽窃”。

该条例第七条和十一条明确规定,“技术引进奖”奖励的是“属首次从国外
或省外引进的技术……”并且“已获得相关的技术准入资格”。换句话说,“新
技术”是“国外或省外”已经有的,而且你引进还需要人家同意“准入”。徐州
医学院怎么能把这些“新技术”作为自己的“最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呢?

该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完全为自主开发研究项目”,不属于奖励范
围。换句话说,获得该奖项的,肯定不是“完全为自主开发研究项目”。这就是
说,该奖项奖励的肯定不是科学研究成果。

在学校里,作为普通的老师,积极参加技术引进是应该鼓励的,申请这类奖
项也是可以的。但是作为博导,教授,作为一个学校申博的主要学术带头人,无
论如何也不能把这一类具有“推销”性质的“奖励”,作为自己最有代表性的科
研成果,写进高级别的申博申请书中。

但是徐州医学院博导教授们,却把这类“技术引进奖”作为代表学校最高水
平的科研成果,写进了高级别的、并且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申博申请书,而且
一下子写了六项。他们是:

(1)博士生导师、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副院长郑骏年教授的《联合Fas、
FasL、Ki67监测对肾癌免疫治疗的指导作用》获得2008年江苏省卫生厅新技术引
进奖一等奖;

(2)博士生导师、江苏省医学领军人才于如同教授的《三维CT血管造影仿
真影像技术在神经外科的应用》获得2005年江苏省卫生厅新技术引进一等奖;

(3)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副院长孙晓青教授的《联合Fas、FasL、Ki67监测
对肾癌免疫治疗的指导作用》获得2008年江苏省卫生厅新技术引进一等奖(排名
第二);

(4)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副院长孙晓青教授的《热像图在男性不育及附睾
睾丸炎诊断中的应用》获得2006年江苏省卫生厅新技术引进二等奖(排名第二);

(5)祖茂衡教授的《导丝贯穿技术在布加综合征介入治疗中的应用》获得
2007年江苏省卫生厅新技术引进一等奖;

(6)耿德勤教授的《计算机神经心理评估系统在神经功能性疾病中的应用》
获得2005年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二等奖。

想想看吧:徐州医学院和附属医院的博导教授们,把“国外”“省外”别人
已经拥有、已经“成熟”的、并且“已得到同行承认、技术机理明确”的新技术,
引进江苏省,获得了“新技术引进奖”,然后郑重其事的把它们作为自己“最有
代表性的科研成果”,写进了高级别的申博申请书,并且“愿承担由此”“带来
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请问:这不是明目张胆的公开的剽窃又是什么呢?!

******************************************

附录:《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奖励办法》(节录)
(这一文件可以由以下网址下载
http://www.law-star.com/cac/25009023.htm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我省医疗卫生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基层卫生单位和个人积极引
进成熟、适用、先进的医学新技术,提高防病治病能力,填补同类技术空白,促
进科技成果转化,加速医学科技进步,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章 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申报条件
第六条 医学新技术是指成熟、适用、先进、属自然科学范畴的医学新技术,
并已得到同行承认、技术机理明确。
第七条 属首次从国外或省外引进的技术,同时填补国内或省内同类技术空
白。
第十一条 已获得相关的技术准入资格,不违反有关法律或法规,符合医学
伦理原则。

第五章 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不奖范围
第二十八条 完全为自主开发研究项目,不属于技术引进。

(未完待续)

(XYS20090525)

◇◇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