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周兴芳论述:涉嫌强奸案中的罪与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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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3-20 18:55:00 更新时间:2023-03-21 11:03:25

楼主:mrhunterer  时间:2023-03-20 10:55:00
一、基本案情
2018年2月25日,福州警方接到一起关于强奸的举报后,前往现场调查。警方随身携带了执法记录仪,对现场进行了拍摄,并对吴**实施了当面逮捕。3月1日凌晨1时3分,吴**因被控强奸即遂遭到逮捕,当时他并未携带武器,随后他被移送到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关押 。
二、辩护意见
案件发生后,被告人家属积极聘请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本律师作为被告人吴某的辩护人。辩护意见如下:
第一、吴某与被害人系情侣关系,当天双方一起时时,吴某曾给对方发个红包,在短信或微信中说“亲爱的,我爱你”。
第二、双方在用餐时,虽然喝了点酒,但吴某绝对没有把对方灌醉,双方在进入酒店时,从监控视频反映出对方是清醒的。
第三、吴某在与对方产生激情前,对方行为上是同意的,至少是在对方半推半就的情况下进行,没有出现殴打或衣物撕破的痕迹。
三、案件结果
被告人吴某犯强奸罪不成立,检察院指控的犯罪没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不成立,被告人吴某予以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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