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虚假陈述索赔案已开庭审理,静待法院判决(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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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1-27 00:14:25 更新时间:2021-01-26 22:26:14

楼主:律师江文强  时间:2021-01-26 16:14:25
联建光电三大主营业务包括,数字设备:LED显示屏设计、制造、销售、服务;数字户外:线下广告代理和自有媒体;数字营销:线上广告代理和自有媒体、公关策划和活动。


回溯前情,联建光电于2017年12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公司在证监会立案调查前后股价波动较大。


2018年12月21日,联建光电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显示,2014年至2016年,联建光电子公司四川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通过虚构广告业务收入、跨期确认广告业务收入等方式,共虚增营业收入6178.70万元,虚增利润6047.25万元。分时传煤的上述行为导致联建光电2014年年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报告、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和 2017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之后,联建光电不服行政处罚,先后向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均未改变受罚结局,股民索赔诉讼也因此被拖延。直到2020年12月3日,联建光电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终于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2020年11月5日,联建光电发布《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合计收到投资者索赔诉讼案件共303件,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合计1.72亿元。其中2019年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合计1.58亿元。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19年底涉及的投资者诉讼中除定向增发的机构股东之外所涉及的诉讼索赔金额计提预计负债6500万元。本次收到的120案诉讼材料涉及金额合计1,449.71万元。


2020年三季报显示,联建光电2018、2019两年累计亏损42.69亿元,2020年1-9月实现营收8.95亿元,净利润亏损1.5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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