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老天涯er这个身份貌似很尊贵啊,首页肖战帖子不怕多,我也来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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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5-07 01:21:10 更新时间:2022-09-12 08:11:47

楼主:木易无垢  时间:2020-05-25 14:18:25
额,我一刷新,楼啥时候歪成这样了,来,楼主来正个骨!

我不喜欢王一博,但我尊重一切喜欢他但不伤害肖战的朋友,但麻烦看场合收一收表达欲。
而且我承认自己的私心,我对这半年王一博接代言接到手软是会有暗暗不爽的,但只会默默壁垒。
不喜欢的原因超级简单,就是我get不到颜值....颜狗耿直如斯....

入坑的姿势奇奇怪怪,楼主为爱降落的全过程大家都看到啦~
我对肖同学有关注起于打架花絮和九分钟,所以我对CP粉比较友好。
但楼主不磕CP,不磕CP,不磕CP,各家粉都收一收表达欲,跨一跨楼。
不搞对立,也不搞无关安利。

我对肖战感兴趣以后去考古,我挺喜欢他那个团,差点成团粉,但是19年的时候团已经基本解散了,没指望,只好去考古选秀和团,越看越喜欢。
这个团的团粉虽然不出圈,但是挺神经的,而且各种预言家,哈哈哈,考古他们的废墟简直笑shi个人,各种神奇角度黑肖战(没227那么大戾气,但是脑回路无语伦比的神奇),227很多黑料都是恐怖游轮啦,捡漏而已,简直,怜爱。
这孩子,进娱乐圈,挨骂来了。
影视剧还没怎么看过,但谢陈情令让大众的目光看到这样一块璞玉,新作品无论成品质量,我都会去支持的。


楼主:木易无垢  时间:2020-05-25 14:39:53
蒙牛的胆子变大啦,哈哈哈哈,淘宝一搜旗舰店,封面现在敢这样了
海报款2万,现在预订1万5左右,海报款买空还是合适的吧,家庭日用,按需购买~








楼主:木易无垢  时间:2020-05-25 16:56:53
5月16日转折点,现在事情基本走向是下降回粉圈了。
事情一下降到粉圈,各位倾述欲都很强,包括我自己。

吾日三省吾身,自省一下。

我刚刚的排遣方法是去三次元朋友那里叽叽呱呱倾述了一通,算我朋友倒霉,日日被我啤酒、饮料养着,养兵百日,用兵时须吃我的洗脑包。

不知道227有没有炸出各位的三次元朋友,我以前搞娱乐圈,很低调羞涩,从不与外人语,这次朋友圈炸出3位熟人,很好,有地方哔哔了,日日微信哔哔,最近生活未免太充实。

最近热搜总算安静一点点了,下午趋势上了一个“肖战与词牌”,粉丝洗成正向以后,就掉下来了,没跟前后手尾,不清楚最初是个什么鬼。

若以词牌形容,我觉得他气质反差挺大的,剧抛脸。
我这里用个“虞美人”——“少年艳质胜琼英”。
用个“酹江月”——“乾坤能大,算蛟龙、元不是池中物”。

(只引用“”引号内本句意境,与词中上下句和本词牌写作背景均无关联)

曲子的话,在我这里意象是,“江河水”(二胡),“酒狂”(古琴)
就是那种斯斯文文,谦谦君子,内心有江河大川,灼灼有光,放旷癫狂。

气质怎么被解读,他也管不着我们,但,就是那种很中国、很中国、很中国的感觉。
楼主:木易无垢  时间:2020-05-25 18:07:24
最近2页,本楼粉圈争执又多起来,其实是好消息。

在我们不知道的地方不清楚发生了什么,可以观察到的是,该事件从5月16日以后,基本下降回粉圈了,大部分议题在没有平台、媒体特意制造、推送和引导的情况下,已经从社会层面下降了。

下降回娱乐圈层面,我们也要提高警惕,总结这3个月被毒打的经验。
后续三家粉圈的矛盾,持续还会有人挑拨,三家粉圈也始终有一些不安定因素在自爆
自己尽量做到脱敏、脱敏、脱敏,不做应激反应,521那天有明显进步,赞一下虾圈~

楼主现在认领虾皮了,可以骂我了。
本楼欢迎一切对肖战怀有善意的朋友,但不希望本帖中出现无关人员的安利,自家的安利也少一点,我们努力跟个事态走向。

平静无大事的时候,都是好事,楼糊掉也挺好。

希望肖战工作顺利!我自己就安静等作品。
楼主:木易无垢  时间:2020-05-25 19:14:55
本楼无需安利另一家,也不用追着diss另一家,谁家飘了,楼主就喷谁,定海神针在此!

倾述欲、表达欲都收一收,没有新剧情的话,楼糊一糊也挺好的。

饭圈老狗刻在脑门上的第一句话就是:不科普。

因为本楼初恋多,“素人”追星多,楼主确实犯了很多禁忌。
骂我我都收下,是我的不对。

任何人问饭圈旧事,高冷一点,不科普,脱敏,沉底。
饭圈破事,糊了挺好的,蒸煮一切看作品,看作品,看作品。
楼主:木易无垢  时间:2020-05-25 19:34:13
社会问题现在没有,剧情发展就是下降到粉圈了,所以楼主建议,本楼可以暂时糊掉。糊涯这里的糊楼,是真·为爱发电,不靠KPI引战吃饭的。继续车轱辘我就祭出刚学会的楼主“折叠”大法了。

静待剧情,或者静待作品,默!
楼主:木易无垢  时间:2020-05-25 19:50:44
我总结一下,翻篇:

不管各位是什么粉,如果对肖战心怀善意,从肖战的利益出发:

1. 你内心对17、18感到膈应,麻烦请调适自己,不要调整社会。

调适方法:
(1)心态调适,脱敏,17、18关我屁事,关蒸煮屁事。

(2)脱敏不成功。处事原则:自我意识不要过剩。你看着17、18实在难受,你可以叫大名。

(3)脱敏不成功又不服气。凭什么?他可以叫18,我不能叫17,请参考第(1)条。

2. 原因如下:

(1)没有任何一个人有资格管别人叫王一博18还是十几,那是人家的自由。

(2)从时间线上,这个称呼在粉圈是从2019年暑假开始叫的,甚至摩托那里更早,所以,出去说不准叫王一博18,不是拉嘲讽是什么?不是引战是什么?不惹别人嘲笑磕唯粉血糖是什么?

(3)在天涯准不准叫,管好你自己,不要管路人。天涯没有几个路人知道王一博叫18,这是微博平台的爱好。经过你科普,大家就知道了。

(4)天涯的CP粉喜欢17、18,请划过去,你管她那么多,不要脑补。不科普,比什么都重要。

楼主解释够清楚了吗?要吵来这一层下面吵,吵吵也好,我给虾仁脱敏。

另外再开数字层,我就预警:楼主折叠大法。
楼主:木易无垢  时间:2020-05-25 22:02:24
最近剧情下降到粉圈,但是今天我观察了一天,大家的分歧展开讨论也挺有意思,我总结往上拉回社会议题,其实也值得讨论,炸一炸脱敏。

唯粉与CP粉的本质分歧,不仅仅在于维护蒸煮的立场,更在于本身有关社会议题中价值观的分歧。

因为这个CP,是腐向CP。来,楼主勇敢炸碉堡,还是摊开来讨论,摊开有助于脱敏。

老规矩,首先,楼主明确一下讨论的基础背景。

一、 蒸煮的性向关我屁事。

(1) 他不表态我当该事情不存在,为了偶像明星职业在我国主流社会生存的实际利益,我永远按主流路线发声:
把“异性恋”打在公屏上,把“异性恋”打在公屏上,把“异性恋”打在公屏上。
(知情识趣的CP粉,而非“糖唯”的话,应该懂得这一点)

(2) 如果他表态,我能接受就接受,我不接受我脱粉。

(3) 科普粉圈,异性恋好不好锤?
当蛛丝马迹非常多的时候,请做好心理准备。内娱对偶像明星谈恋爱环境并不苛刻,大多数是祝福。女友粉要脱粉,你还能拦着她?
当没有作品时,是否谈恋爱是“爱豆”的一种职业操守。内娱顶流和一堆没有事业心的糊豆都谈恋爱。没有事情不会付出代价,官宣恋情,那就脱点粉呗。

(4) 科普粉圈,少数性恋好不好锤?蛛丝马迹再多也难锤,除非蒸煮自己明确出柜,或者拍到带色小视频。
这也解答一下某些朋友的疑问,为什么227不去攻击肖战的性向,他们倒是想,他们也在干,但是没锤。
真正的桃色大瓜,都起于身边人爆料或反水,例如多年前的艳照门,最近的多人运动,天猫总裁等。

二、生物学上的“少数性恋”是一种少数但自然的存在,医学上的“少数性恋”并非“精神病”。这基本上是一个在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已经解决的问题。以下所讨论的社会议题在此基础上开展。

二、主流在凝视少数群体时,克制自己的强势地位,群体的权利给予“尊重”,对少数群体的人格持“平等”态度,减少对少数群体的“歧视”。

三、少数群体在抱团取暖时,克制自己的表达欲,对主流群体的价值观给予“尊重”,克制低少数群体“爱好”对多数群体的“冒犯”。
楼主:木易无垢  时间:2020-05-25 22:03:51
好,开始讨论,议题如下:
一、 你怎样看待作为社会议题的“少数性恋”?分个类,看看不同人群可能主要存在多少种观点。

以下从极端保守到极端开放排列,包括但不限于。楼主旗帜鲜明反对所有极端,中间层尚可讨论。

(1) 辱骂并歧视同性恋:死鸭子,死基佬,兔儿爷,死玻璃,不正常,神经病,艾滋病,该接受电击治疗。
(2) 不辱骂但生活中恐同:男同性恋是不是都有艾滋病?不能跟他们接触,他们不正常。
(3) 观念上不恐同,但不认同。异性恋才是主流生活,少数性恋生活太难了。(类比:女孩子不结婚以后日子怎么过啊?)
(4) 观念上不恐同,不支持,不反对。但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反对代孕合法化,反对同性恋骗婚,同情同妻利益,反对“同性恋”成为时髦潮流,并在网络上发表意见。
(5) 观念上不恐同,不表态,较少在网络上发表意见。别人的性向管我屁事,无性恋都行,大家过好自己的生活。
(6) 支持少数性恋权益,支持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但较少在网络上发表意见。
(7) 支持少数性恋权益,支持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支持彩虹运动,积极在网络上发表支持意见。
(8) 支持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支持代孕合法化,少数性恋群体试图通过代孕获取基因意义上的后代。
(9) 反向歧视所有不支持少数性恋的群体。
楼主:木易无垢  时间:2020-05-25 22:06:23
二、你怎样看待耽美(腐)文化的流行以及与主流社会的关系?

首先耽美(腐)文化与生活中“同性恋”文化有很大差别,但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以下观点从极端保守到极端开放排列,包括但不限于。楼主旗帜鲜明反对所有极端,中间层尚可讨论。

(1) 辱骂并歧视耽美(腐)文化,腐女神经病,不正常,整天意淫两个男人。

(2) 不歧视耽美(腐)文化,但不接受,不认同,并认为耽美(腐)文化的流行有损主流社会价值。

(3) 接受耽美(腐)文化但生活中恐同。耽美是幻想世界里的,不是真实世界里的。能嗑纸片人,不磕真人,并认为嗑真人有损真人形象或利益。

(4) 接受耽美(腐)文化且生活中不恐同。能嗑纸片人,也能嗑真人,不一定是嗑真GAY,而是一切“美好情感”。

(5) 热爱耽美(腐)文化并在生活中支持少数性恋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支持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支持彩虹运动,积极在网络上发表支持意见。能嗑真人和真GAY。

(6) 狂热爱好耽美(腐)文化,并生活中支持少数性恋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支持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支持彩虹运动,有时候反向歧视所有不支持少数性恋的群体,积极在网络上发表支持意见。所嗑真人CP若非真GAY,会脱粉回踩。

唯粉与CP粉的分歧不仅仅来自粉圈分歧,更来自对社会议题的价值分歧。
楼主:木易无垢  时间:2020-05-25 22:34:42
楼主感觉自己终于把楼正过来了,给自己点个赞~
楼主:木易无垢  时间:2020-05-26 15:19:36
好啦,各位朋友还舍不得跨楼吗?舍不得跨的话也不用跟人家“就事论事”,因为他们的方法就是把你们拖进他们的逻辑呀,然后用他的逻辑激怒你。

你的方法是什么?拎出的他们的“逻辑”示众风干呗

之前说过了,他们的价值体系里连“平等”和“尊重”这种普世价值都没有,还能讨论什么呀?即使现实社会中存在“现实”不平等,但掏粪工和总理的“人格平等”是早已被确立的普世价值。他们的价值体系连新文化运动都跨不过去,对话有意义吗?

当下的话术是“粉丝有罪论”,论证“偶像谈恋爱粉丝要脱粉”等同于“227对肖战本人进行网暴”,你随便拆一下的他的包装,直达逻辑就完事了。

这两者能不能等同,你觉得需要辩论吗?
脑子正常的人会用脚投票吧。美化网络暴力很让人陶醉啊~~~~~~~~~~~~~~~~~
楼主:木易无垢  时间:2020-05-26 15:46:02
其实,流量偶像产业的生产、消费机制;流量明星与粉丝群体的关系(所包含的紧张与冲突)都值得探讨。但你明显就不打算了解这个产业,也不打算探讨啊!

我们简单一点吧,粉丝对肖战的伤害更大,还是,227对肖战的伤害更大?还是两者的伤害可以等同?敢不敢回答?
直接一点啊,大家都是精通魔法的人,跟我玩魔术,何必呢?

楼主:木易无垢  时间:2020-05-26 16:12:34
没关系,各种范围的伤害你可以自由心证排序,随便你怎么排。

回答:
A. 粉丝对肖战伤害更大;
B. 227对肖战伤害更大;
C. 粉丝和227对肖战的伤害一样大

来选呀!
楼主:木易无垢  时间:2020-05-26 16:16:28
身黑心白:黑名单 举报 2020-05-26 16:13:40 评论

评论 木易无垢:a,记住你说的,无论什么尺度哦。

A. 粉丝对肖战伤害更大

好了,选完了。那我们粉丝路好开栋楼,是在继续伤害肖战,对吗?
您现在是想帮肖战“鸣不平”吗?还是想劝说粉丝放弃“伤害”肖战?
还是有什么其它意图?请回答!
楼主:木易无垢  时间:2020-05-26 16:32:06
反正我今天可以截图出去说了:
某位泛227群体支持者(你看,我是分群体个体的哦)认为:
粉丝对肖战的伤害要大于227群体对肖战的伤害,我们对粉丝伤害肖战不能忍,支持227从另一个角度大力伤害肖战,肖战糊了,粉丝就再也不能伤害他了!
楼主:木易无垢  时间:2020-05-26 17:30:54
三月中,227如果收手,他们就赢了呀!
天予不取,反受其咎,时至不行,反受其殃。

肖战的粉丝群体也得到了深深的教训。

天戴其苍,地履其黄;
纵有千古,横有八荒;
前途似海,来日方长。
楼主:木易无垢  时间:2020-05-26 20:20:00
课代表来啦:
一、粉丝有罪。
二、粉丝有罪,肖战不与粉丝切割,所以肖战有罪。
三、肖战受罪,都是粉丝害的。

但粉丝千万不要说“赎罪”哦,他们会说粉丝是“邪教”的。

然后呢?您是来教粉丝做人,还是教肖战做人的?
我们是自己脱粉好呢?还是肖战喊粉丝滚好呢?做人简单点呗!

“要肖战的粉丝后援会出来给个说法”
三个月了,后援会给的说法就是:不组织应援,不组织打榜,理智追星。
对于“举报”议题,没有做任何说明。

态度很明显了,所以你们找他要态度要不到的,其实这个问题该问公检法呀?不要找错衙门!
肖战你为什么不肯派你的后援会跟我意见一致!
因为你自我意识过剩!你不知道吗?

所以我要捅死肖战,用烙铁给他烫伤“耻辱”的印记,他是不肯跟粉丝切割的罪人!烧死肖战!

无路可退,来吧,论持久战!


楼主:木易无垢  时间:2020-05-26 20:38:04
举报伦理没有一个标准答案,某些朋友把自己的认知当作普世价值,举世真理。

楼主可能在举报伦理上与这位朋友持相似观点,但我充分尊重楼中其他朋友的不同观点,并不会认为自己的是唯一的伟大正确。

肖战对此议题沉默不语,三个月都沉默不语,你以为他神经病,不知道滑跪啊,必然是不能跪!
五月份的时候,饭圈应援问题,是一个有确定标准答案的议题,你看跪的标不标准?

既然有些朋友无法体谅别人的难处,只会使用“容忍”而不会使用“体谅”的人,是无法“容忍”这世界居然有人跟自己的价值观不一致的。

为了“纠正”这种“不一致”,他们选择超越了法律边界的恶意行为,这就是极端主义。

楼主对举报伦理其实跟某些朋友是能够达成一致的,但我不会要求所有人跟我一致。
这就是区别。
既然肖战选择了在这个问题上“不跪”,楼主选择尊重他的选择,我们信息不对称,我不了解他做出选择的原因,但是我相信他。
这个世界“相信”二字是最难的,在那张匿名捐款证书之前我都做不到的。

这就叫你有你的三观,我有我的心肝。满意了吗?


楼主:木易无垢  时间:2020-05-26 21:12:19
希望本次事件的冲突不要走偏,真正能对“举报伦理”有所探讨才是好事。

为了证明:举报伦理还没有达成一个标准答案,某些朋友自己的认知并不能成为普世价值,举世真理。

楼主要上文献了,大量文献警告!

1. 对于举报人伦理特征的判定。

(1)更加传统、保守的倾向于他们的工作,当他们面对伦理困境的时候,他们将举报工作视为一种责任意识的延伸,严肃的对待他们的职责。
(Glazer 1989; Lampert 1985;Miceli & Near 1992)。
Miceli.M & Near J. Blowing the whistle. The organizational and Legal implications for companies and employees [M]. Lexington Book. New York. 1992:223.

(2)质疑举报人是否具有伦理正义。

Roche(1971)认定“举报人就是一些吹毛求疵的人,他们正在忙于侵蚀忠诚的管理团队,侵蚀统一的价值观和相互合作的精神,他们就是工业间谍、告密者,他们的策略就是散布不团结和制造冲突。”
James M. Roche. The Competitive System. to Work. to Preserve. and to Protect [M]. Vital Speeches of the Day. 1971.5:445.

Lewis(2001)认为“举报人是麻烦的制造者,理应因为他们的背叛而受到惩罚。”
Lewis D. Whistleblowing at work: on what principles should legislation be based? [J]. Vol.30(2):170-171.

2. 对于潜在举报人伦理困境的存在性进行论证的研究。

Peter B. Jubb(1999)认为,“举报人的伦理困境是双重的,并且相互作用,一个是个人和组织的价值冲突,另一个是对组织内、外部相关方的责任冲突。”
Peter B. Jubb. Whistleblowing: A Restrictive definition and interpretation [J]. 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 Vol. 21. 1999:81.

“举报者具有相对复杂的动机,举报行为的选择具有一定的利己因素,但像控告一类的行为,也包含了利他因素,任何一个举报都会产生一个无法预测的以自我为中心的结果,并不是完全以增加他人福利作为最终目标,但是如果举报行为的潜在动机包含大部分使他人受益而极少部分使自己受益,并且结果确实对社会是好的,那么也可以看做是利他行为,但并不是完全利他行为。”
Peter B. Jubb. Whistleblowing: A Restrictive Definition and Interpretation [J]. 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 Vol.21, 1999:88.


3. 对潜在举报人伦理困境影响因素的研究。

(1)以行为性质为研究方向:
Dozier & Miceli(1985)认为“举报行为并不是完全的利他行为,他是带有一定
利他性质的亲社会行为,正因为如此潜在举报人才会去在意被报复和其他影响。”
Janelle Brinker Dozier & Marcia P. Miceli. Potential predictors of whistle-blowing: A prosocial behavior perspective [J]. The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Vol.10(4). 1985:824.

(2)以行为结果为研究方向:
Walters(1975)认为举报人在进行决策过程中肯定要考虑举报行为发生后的副作用,“举报结果不一定全都是好的,例如,一个组织会因为举报行为的发生而承受信誉上的巨大打击,大量无辜的同事将因此受到牵连。”
Walters. K.D.'Your Employee's Right to Blow the Whistle[J].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Vol.53.1975:35.

(3)以文化差异为研究方向:
McDonald(1998)提出“某些国家的美德是社会的一致性与和谐,举报行为是不被社会接受的,因为民众从小就被灌输告密是错误的。”
McDonald J. Why is whistleblowing so difficult?[J]. Chartered Accountant’s Journal of New Zealand. Vol.78(8). 1998:29-30.

目前,我国对于潜在举报人伦理困境的研究,在广度和深度上仍无法与国外研究相提并论,就研究现状来讲主要依据两条理论线索。
一个是法学研究领域:以举报行为制度建设为研究基点一直延伸到对举报人的伦理关怀;
另一个是伦理学研究领域:以伦理学为研究原点一直辐射到对举报人的伦理正义性探讨。

总体来看,相比较国外的研究状况,我国对于潜在举报人伦理困境的研究仍处于探索阶段,目前存在五个方面的研究不足:

其一,研究力度主要集中在对于举报制度的完善,试图以外在的制度约束和制度奖励来激励潜在举报人,但对于其个体的伦理关怀较少,对于潜在举报人的伦理冲突有限研究也仅归于对忠诚性归属矛盾的认识,对于其他方面并没有做更深入的探讨,至于如何能够使潜在举报人摆脱目前的伦理困境更是欠缺;

其二,就目前来看,我国对于潜在举报人的伦理困境实证研究较少,没有针对特殊人群、特殊区域进行有针对性的数理分析,仅停留在理论探讨阶段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其三,我国对于行政检举的研究力度较大,尤其是针对公务员内部举报和民众举报官员的事件较为重视,而缺乏对于企业或其他组织的生产安全、技术质量、资本运营等举报时间给予更多的关注,即使某些事件得以曝光也多因媒体记者专门采访行为,对于私营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雇员个体举报研究仍不彻底;

其四,对于内部举报渠道的研究方面关注较少,在进行文献积累过程中发现,对于内部举报的研究更多是在财务方面,多见于内部审计、内部财务控制等会计方面的研究,缺乏对于内部举报行为的激励和保护,尤其当内部举报成为潜在举报人的首选举报模式和伦理冲突最小的一种方式时,对于内部举报的研究力度理应有所增加;

其五,对于匿名举报的保护研究不足。匿名举报因为无法追踪举报人的各项信息,所以其举报动机的正义性一向受到公众及接报机关的质疑,对于匿名举报的奖励更是无从谈起,在大力倡导实名举报的同时,我们也不应该放弃对于最常规的、最符合潜在举报人心理需要的匿名举报的研究。

转引自 博士论文:刘昕. 潜在举报人伦理困境研究[D].吉林大学,2015.

糊涂的时候读书,别总以为自己是世界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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