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妇被逼无耐跪法官 苦苦衰求司法公正和正义(转载)

字数:15309访问原帖 评论数:203条评论 TXT下载

发表时间:2017-11-18 21:53:53 更新时间:2021-05-17 02:38:59

楼主:6489abc  时间:2021-03-22 19:25:49
市长、市纪委、市信访局、南通市监察委、12388、都说这不归他们管,涉诉归人民法院职权范围内,不归他们管。其他都无答复。
南通市监察委11接待员马某,在我们举报一小时后,看都不看举报资料,直接将我们的举报资料转给被举报人。
中纪委领导再一次重申:
1、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控告单位或者被举报、控告人。反映谁或者哪一级的问题,解决的时候又回到被反映机关,这种问题是严格禁止的,相关法规有明确规定。
2、各级纪委信访室在受理检举、控告、申诉和批评建议等信访案件中对“一些急待查明、易查易结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可以直接核实”。
3、实名举报要依法出具回复!!
党纪处分
第一百四十条 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申诉材料私自扣押、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被批评人、被检举人、被控告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我国《宪法》和《刑法》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中提出,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有关情况透露或转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国务院信访条例》也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南通市监察委11号接待员马某,违法把举报人的信和举报资料故意转给被举报人,害我们举报人再次被法院打击报复,是知法犯法。
楼主:6489abc  时间:2021-03-23 20:09:53
无耐之下,我们向江苏省省长信箱、江苏省信访局、中纪委实名举报。江苏省省长信箱、江苏省信访局回复说涉诉归人民法院职权范围内,不归他们管。中纪委无回复。
2018年5月11日,我向中央驻江苏的巡视组打电话举报夏建华、庭长钱徐宁、专员陈怀新贪赃枉法的行为,转地方政府之后不了了之,没有回音。至今我家的三次冤案得不到纠正,反被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法院法官们嘲笑和打击报复。
被逼无耐,我在人民网、新华网、法制网、天涯法治论坛、凯迪社区、南通濠滨论坛等网站上发贴:
[原创]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法院 报复拘留实名举报、发贴人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25&id=12641044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法院强闯百姓家 对百姓强制执行未生效的判决书
http://bbs.tianya.cn/post-law-810235-1.shtml
崇川区人民法院VS港闸区人民法院
http://bbs.0513.org/thread-3836226-1-1.html
民众的点击率达264万
八旬老妇被逼无耐跪法官 苦苦衰求司法公正和正义
http://bbs1.people.com.cn/post/71/1/2/165270181.html
天涯法治论坛http://bbs.tianya.cn/post-law-792293-1.shtml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法官夏建华犯法为何不受法律制裁???
暴光他们以权弄法,知法犯法,五次故意错判炮制冤假错案,民众的点击率达四百万,网友关注评论空前高涨,人民网,新华网、法制网、核爆新闻、新闻首发网、反腐正义网、天涯论坛、正能网、头条军事、励志文章、爆料网、公务员网、慧眼识天下、酷读、零点资讯. 民意新闻. 联合资讯. 沾化新闻网. 江淮晨报网. 铁岭新闻网. 九江新闻网、潍坊视窗、日照视窗、旭米琮新闻、磐石新闻网、山东视窗、、、、、、、几十家新闻媒体网站转载。
楼主:6489abc  时间:2021-03-24 20:18:33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派出所的警员电话、上门恐吓,我回答:如果你认为我诽谤,你们可以告我,我已向南通市委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等实名举报,如果有问题,找我的应是南通公安局和学田派出所,而不是你们港闸区派出所,而我被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法多次陷害、拘留、在已提前缴纳钱款的前题下,违法对我们双倍强制执行、残酷迫害等打击报复,他们为达到让我禁声、闭嘴、删贴的目的,多次上门花样百出的强制请我去法院“喝茶、聊天、对帐、谈心、、、、、、”。
2018年2月11日,港闸区法院报复我举报、发贴,违法拘捕我。还在网上发贴诋毁我,说我伪造重要证据…….在原审中,我给我妈生活物品500多元当庭质证,我妈袁兰英当庭承认,且庭审笔录上都有记载,夏建华搞阴阳判决,庭审时承认,判决结算时却不将这些加入结算,小冰箱300元(票上金额504元),冰箱在我妈敬老院房间里已使用二年多。南通市港闸区法院专委陈怀新、庭长钱徐宁陷害我,说我伪造重要证据。人证、物证俱全,何来伪造之说。钱徐宁利用手中的权利,当庭多次诱导、威逼我承认伪造证据,我当庭指出案卷中庭审质证的资料给钱徐宁看,可钱徐宁就是不于承认。南通市港闸区法院报复我举报、发贴,违法对我进行拘留。
楼主:6489abc  时间:2021-03-26 20:10:11
谢谢你!
楼主:6489abc  时间:2021-03-29 19:29:48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双方所有当事人:袁兰英、毛国华、茅新华、茅美华法庭上都承认、原审法官夏建华也承认的事实,有庭审笔录、庭审摄像、人证、物证俱全。凭什么钱徐宁庭长、陈怀新副院长坚决不承认铁定的事实,非要陷害我???拘留书上我的罪名是伪造重要证据。欲加之罪,何患无词。而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法院副院长说抓我是我在网上传播不好的言论,只要我同意删贴,马上就放我出来。
楼主:6489abc  时间:2021-04-03 18:54:30
实名举报为什么要付出血泪甚至生命的代价
因为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残酷迫害实名举报的我,当时有十几个法警,庭审结束后,围困我和毛国华,不让我们离开,钱徐宁利用手中的权利,当庭多次诱导、威逼我承认伪造证据,我当庭指出案卷中庭审质证的资料给钱徐宁看,可钱徐宁就是不于承认。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招来南通电视台现场录像,并当场违法拘留我,我在拘留书上签名时写:违法拘留 毛玉华,副院长陈怀新还说,我乱写,罪行更重。当场他们将我双手用手铐铐住,押解拘留所,在进拘留所体检时,测我血压高达192,心跳过速100多,头痛整夜不能入眠,生命出现危险,当夜拘留所106室值班室友按警玲,拘留所值班获警和所长来106室查看。
楼主:6489abc  时间:2021-04-06 20:00:24
顶!
楼主:6489abc  时间:2021-04-06 20:01:35
当毛玉华被陷害违法陷害拘留时,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全版刊登和南通电视台报导的都是颠到黑白、混淆是非、扭曲事实、贼喊捉贼,拼命维护违法腐贪法官的报导,为减轻赡养义务竟伪造证据 两兄妹被处罚款、拘留
http://www.ntgz.gov.cn/gzqrmzf/shxw/content/5f92690d-b0a8-4bb8-82f4-8353ca9ba77f.html
发布时间:2018-02-24
http://www.js.xinhuanet.com/2018-02/12/c_1122407962.htm
2018年02月12日 13:38:30 来源: 新华网
http://www.sohu.com/a/222431562_99896973
违法腐贪法官在他们的美化下,化身为正义执法的使者,而实名举报人变成了为了减轻赡养责任,伪造重要证据的罪人。
多次遭受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的残酷迫害,非法陷害拘留、在已缴纳判决书规定的钱款的前题下,多次被双倍强制执行、多次上门恐吓、用抓捕老赖的手段对待实名举报人毛玉华、毛国华。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政府和南通电视台颠到黑白、混淆是非、扭曲事实黑化宣传,和腐败贪官狼狈为奸,不出一分钱赡养母亲的两教师女儿变成了大孝女,而实名举报节衣宿食工薪阶层的子女变成了不孝子女,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法院变成了炮制冤假错案的根据地,危害着一方的百姓,民怨沸腾。实名举报多次,却无人过问。他们能知法犯法,以权弄法,却不允许你举报,否则就滥用公权恐吓、陷害、拘留、抓捕、违法双倍强制执行等打击报复,前有陆红霞,后有毛玉华、毛国华,以后还会有谁呢???其中不知又有多少象袁兰英这样没有文化有冤苦无处说,只能下跪苦苦衰求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法官的百姓。
楼主:6489abc  时间:2021-04-08 21:38:26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法院庭长钱徐宁第二天提审时嘲笑我不聪明,没有我两个姐姐和哥哥聪明。因为我没有跟法官同流合污,又不愿意删除暴光江苏省南通市港闸法院法官夏建华等人以权弄法,知法犯法丑恶勾当的贴子,所以我笨,我该死,该得到法院陷害和残酷迫害。
“公权凌驾法律之上为私欲滥捕滥抓之时,因言获罪的格局已成为公权为自己遮羞庇护的一道挡箭牌。公权成为私欲的保护伞,公民正当的监督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障,官员贪腐被放到舆论面前之后仓皇运用手中的权力遮羞。他们用一种堂皇却没有底气的罪名罗织来抓捕举报者,该用怎么样的方式才能使手握重权之人不敢肆意妄为?由谁来追究这些滥权的官员和法官呢?而这种集体滥权的行为又是因何生成的呢?违法成本过低,追责力度过轻,使公权拥有者无视民意无视法律。如果任何滥用权力者的行为仅仅是引咎辞职,仅仅是训戒,而不是追究其滥用职权罪,暴光发贴被拘捕的现象依然会存在,依然会发生。可能任何一个意图去揭露黑暗的内幕的公民,都会成为拘捕的对象,都会成为反腐途上的祭品。”
楼主:6489abc  时间:2021-04-10 22:25:36
@小如的女儿泪 2021-04-10 10:42:46
江苏省南通市指导组来了!
-----------------------------
你的事情解决了吗???
楼主:6489abc  时间:2021-04-21 21:09:23
谁是江苏省南通市腐败贪官的保护伞???
中国距真正的法制社会还有多遥远?老百姓维权为什么难以上青天??? 老百姓申诉无门,实名举报无人理,举报资料转眼就转到被举报人的手中,地方政府政法机关却成了炮制冤假错案的根据地,为什么实名举报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腐败贪官,会影响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政府的形象??? 实名举报腐败贪官和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政府的形象又有何关联???我实在是想不通。地方政府政法机关为什么敢跟中央领导的指示和国家法律对着干???究竟谁是江苏省南通市腐败贪官的保护伞???我想不用言说大家都心知肚明了。
楼主:6489abc  时间:2021-04-21 21:09:48
借用新易发表在凯迪社区-以案说法-“江苏南通纪委:你告到北京也没用! ”贴子中的一段话:“撰稿人认为:当前严峻的反腐形势下,南通市纪委对举报人的搪塞敷衍甚至强硬恐吓的态度,以及万般保护和拒不处理被举报人的态度是非常让人震惊的,这也是导致当事人不断遭到对方打击报复的根源!在全国性的扫黑除恶大潮下,xxx和xxx是涉黑涉恶的典型,南通市纪委却充当他们的“保护伞”,违背中央纪检工作精神,搞“灯下黑”式的地方保护主义,真是让人细思极恐!”
楼主:6489abc  时间:2021-04-22 20:04:54
刑法解释:第二百五十四条【报复陷害罪定义、量刑】  第二百五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楼主:6489abc  时间:2021-04-25 19:23:35
作者:二战的时候Lv 3 时间:2019-03-20 15:03:40
手中的公权力,可以随便使,随便用,想拘留谁,只说一句话就可以。
楼主:6489abc  时间:2021-05-03 20:25:32
@6489abc 2021-04-25 19:23:35
作者:二战的时候Lv 3 时间:2019-03-20 15:03:40
手中的公权力,可以随便使,随便用,想拘留谁,只说一句话就可以。
-----------------------------
一言中的.权大于法,百姓的无耐.只有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迫害.
楼主:6489abc  时间:2021-05-04 14:17:43
@东岸人家 2021-04-18 18:28:21
想不到你们南通的天还这么黑啊
-----------------------------
牛B的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用人民给的权力迫害人民。
楼主:6489abc  时间:2021-05-04 14:17:56
@东岸人家 2021-04-18 18:28:21
想不到你们南通的天还这么黑啊
-----------------------------
牛B的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用人民给的权力迫害人民。
楼主:6489abc  时间:2021-05-05 20:49:02
辛酸的大叔1:
没有权钱交易就没有冤假错案 .

辛酸的大叔一言中的.
楼主:6489abc  时间:2021-05-06 17:35:52
作者:大悟迁明3Lv 10 时间:2019-02-19 13:35:39
有权真好!百信又能怎样?


国家制定法律是为了保护每一个人民的权益。绝对不是为了欺压掠夺人民。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