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你读书万卷,且到此处来,听野老谝闲 (乡村奇人奇事的真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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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03-16 22:15:17 更新时间:2022-01-01 08:42:52

楼主:竹素园主人  时间:2016-03-16 14:15:17
<莫言你读书万卷,且到此处来,听野老谝闲>

序言

《莫言你读书万卷,且到此处来,听野老谝闲》,作者竹素园主人,乃一饱经沧桑之老头。一无所长,唯好搜奇猎异。嗜聊斋,读之百遍犹不足,每每穿乡走户,屁股千斤重,坐下就不走,东拉西扯,引出主人故事,然后洗耳恭听。所访人物,各式各样,无奇不有。
一日,听说有某孤身寡妇,善捉跳蚤,每晚从头上拔长发一根,将被窝里的跳蚤系数绑住,起床后挂于墙壁,炫耀战果。然而患麻风病,独居野外茅庵,竟无人观摩。老头那时还年轻,听说世间有此等绝技,惊诧莫名,极想亲目一睹,欲寻同伴,个个摇头,遂独自登门拜访。
麻风妇人见有访客,惊喜异常,无语凝噎。老头亦无语,只向墙壁搜寻,果见到一撮长发,根根绑着成串跳蚤,悬于壁间,登时目瞪口呆,便向妇人请教,何以能用头发绑住跳蚤?
妇人淡然云:有何难哉!发觉有跳蚤上身,即在指尖舔些许唾液,猛地摁住,然后双指捏住,然后左手拔头发一根,从指间绕一圈,打个结,慢慢收紧,跳蚤即受缚矣。老头佩服不已,早将麻风病的危险弃之脑后,便与麻风妇人畅谈起来,不觉又搜集了几个故事,足有一个时辰,方才告辞。
一日,又听说某村某男子尿得高,能尿过丈二墙头,不免又大大诧异,就拿了香烟去拜访,定要男子当场表演……
如此这般,不断有奇闻异事让他上心,让他走访。年深日久,胸中便存储了无数奇异故事,每每对人感叹:世间每个人都是一本故事书,每个家庭都是一部电视连续剧,每个村庄都是一片故事的海洋!
又无限惋惜道:古往今来,多少金子般闪光的故事,可惜可惜,都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烟一样消散得无影无踪了!连个影子也寻觅不到了!
一日,老头坐于门外短墙上抽烟,看着人来车往,回忆起几个平生见到的听到的传奇故事,发痴发呆,咂嘴弄舌,品尝珍馐般有滋有味,竟不觉红日西斜,寒鸦归巢,凉风袭来。晚上便觉头昏体热,清知受了风寒,也不当一回事。谁知次日病情越发沉重,烧到四十度,意识也有些模糊,只得上医院诊治。儿女们生怕老父有个三长两短,纷纷问候。老头昏沉沉叹道:平生无遗憾,只有这满肚子的故事未曾留在人间,死了便没了,有些可惜啊……儿女们暗笑,说些不痛不痒的话安慰。老头只是摇头,却已经暗下了决心。
住院两周,输液无数,痊愈出院。老头一改往日习惯,不再东游西窜,只坐在电脑前码字。老眼昏花,手指僵硬,码字速度极慢,一日不过二三百字。然而一日日,一月月,一年年,不慌不忙,锲而不舍,竟让他写出了数十万字的稿子。其实也只是把肚子里的故事写出一小部分,且都是些短篇,有的像小说,有的像散文,有的即像小说又像散文,可谓不伦不类。儿女们看了都暗暗摇头,只好在嘴上说些鼓励的话。
一日,一位做过编辑的老同学来访,见老头正在电脑前码字,便挤过来连看数篇,击掌道:可惜了可惜了!
老头问:可惜啥?
同学道:都是写长篇的上好素材呀,能激发灵感的好素材,作家们求之不得的!你却这么简单就交代了,岂不可惜!加点水分,编些故事,搞个系列长篇,一准爆红!
老头笑道:咱哪里是作家的料,也从没想过做什么作家,不过是出于好奇,搜集了一些故事,弃之可惜,如实记录记录罢了。依我看,美女的脸那么白嫩,为何偏要给她涂脂抹粉!咱就这样,素面朝天,图个本色天成。
同学说:真东西未必卖得快,吃得开的偏偏是假货,这个你还不懂?
老头道:懂,懂,不过我还是宁可真货没人看,也不愿假货糊弄人!
稿子写完了,如何留在世间?老头又犯难。有心发表在杂志上,如今的杂志根本没人看,这且不说,如今的编辑有几个懂文字的?还不都是些东郭先生!自己印本书,赠送亲友,数量有限,又何谈传播?思来想去,决定在天涯社区的莲蓬鬼话上发表,或者有几个知音,使这些故事流传下去。
是为序。



楼主:竹素园主人  时间:2016-03-16 16:30:00

屠户形象恶劣,死后要进地狱,所以君子喜食肉而远庖厨。在庖厨里宰杀生灵的都是小人,也就是社会底层的穷人。他们也知道杀生造孽,但活人尚且难作,遑论死后。据说有位杀牛的屠户临死前牛一样哞哞地惨叫不止,还有一位像牛一样爬着吃草——都是传说,真伪难辨。我见过的是牲畜对屠户的闻“风”丧胆。我们村合作化前有一屠户,全村所有的牛都不敢从他家门前经过——不是走到他家门口才遽然回头,而是距离百余米就见了鬼一般暴跳着往回跑,任凭怎么拽也无济于事。牛如何判断出此处是它们的死亡之地?真有些不好解释。狗的嗅觉更灵敏,有时候杀狗的屠户还有七八里远,狗就会闻“风”丧胆,浑身发抖。
再说说我们村那位屠户。有一次,屠户买回来一头带犊的母牛,准备先杀了母牛,把牛犊养大再杀。屠户依操作规程,先把刀子磨快,将牛腿捆绑放倒,插上磨杆并固定好,就要放血,却高低找不见刀子,怎么也找不见。刚刚磨过的刀子,分明习惯性地放在身边,怎么不见了?屠户惶惑地左右观察,突然看见了一双惶惑的眼。屠夫有所悟,走向卧在地上的牛犊,但任凭怎么踢,牛犊就是卧地不起。屠夫越发狐疑,拽住牛尾巴,使劲把小牛身子挪开,赫然看见了压在牛腹下的屠刀。原来小牛趁他不注意,竟把刀子叼到一边,压在身下。屠户料不到牛有如此灵性,深受震撼,断然割断了捆绑母牛的绳子,收起屠刀,另谋生路去了。当时我们村还有人在场,看得真切。
故事相当感人,而且完美,但还没有结束。一年后牛犊长大,已是合作化之初,属集体财产,给上了套,开始欢快地拉犁。那头母牛已经无力干活,合作社讨论结果,还是给杀了。我们村的屠户已经金盆洗手,就请了外村一位屠户。真是“离了王屠户,不吃带毛猪”,也不吃带毛牛。肉分到各家,我也吃到几片。其时我还是一个少年,却已经明白了一个简单的道理:凡牛,总不免“力尽筋疲刀尖死”的,难道要把它们当老人一样奉养起来吗?至于屠户,不过是代人受过,我们实在不该一边嚼肉,一边鄙视他们。



楼主:竹素园主人  时间:2016-03-16 16:31:00

下一篇:《狼》。
楼主:竹素园主人  时间:2016-03-16 18:37:00
@竹素园主人

"莫言"二字,"别说"之意。
楼主:竹素园主人  时间:2016-03-17 02:12:00
@地下道里杀人 2016-03-16 22:24:00
楼主看得出是有真本事的人,只是太想标新立异,反而显得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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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说详细些么?
楼主:竹素园主人  时间:2016-03-17 07:30:00
@竹素园主人

野老谝闲之第二篇



《聊斋志异》是小说集,但有些篇什则明显是实录,比如几篇关于狼的故事。话说一个暑天的夜晚,狼闯进一户人家,跳上炕头,一口叼走了正在熟睡的小儿。在屋外解溲的母亲发觉,立即追了上去,一边与狼搏斗,一边大声呼救。孩子终于脱险,妇人兴奋不已,对着赶来救援的众乡亲手之舞之滔滔叙说,许久才发觉自己竟是一丝不挂站在众人面前。我总觉得任是蒲松龄那样的超级大脑也虚构不出这样真切动人的故事来,不是实录又是什么?
我相信这故事是实录,还因为类似的故事在我们村也发生过,时间是在民国末期。乱世之秋,人命如蚁,狼以人体为食,且借此孳息,以致嗜人成性。我们村前有大路通过,不算偏僻,但仍时有狼害。事实上即便是县城,夜深人静时也偶有狼出没。城墙那么高,狼是如何爬过去的?殊为费解。那时地里坟多,有的坟园几亩大,荒草一人高,很适合狼藏身,可谓狼之渊薮——这是冬天。清明之后,漫山遍野麦浪滚滚,狼隐身其中,如针藏大海。秋天满世界是高粱、玉米、谷子、黍子,千军万马都可隐藏,何况几条狼。我那时小,出门后总被父母夹在当间,以防狼的突袭。村子里有狗,但似乎都被狼吓破了胆,嗅到狼的气息就缩作一团,吠一声也不敢的。这些狗见了狐狸倒能逞英雄,但七八条狗也追不上一只狐狸,有时甚至被狐狸吃掉。狐狸狡诈,诱引狗追,追呀追,狐狸突然跳下了高崖,实际是躲在了崖壁上。狗也跟着跳下去,就真的跳下去了。狐狸把摔伤的狗咬死,慢慢享用。连狐狸也斗不过的狗,是狼的对手吗?

楼主:竹素园主人  时间:2016-03-17 07:33:00


话说远了。也是一个夏日的夜晚,我们村南头一户人家,一位年轻媳妇关了院门在月光下纺线,有个五六岁的孩子睡在身边凉席上。媳妇忽觉身后有响动,回头一看,孩子不见了,再看,一条狼正叼着孩子从墙壑口往外爬。幸亏狼负重且翻墙,行动迟缓,媳妇迅速扑上去,抓住了一条狼腿,用整个身体拖住了狼。狼靠前腿死命向墙外爬,媳妇张口狠命撕咬狼的大腿。狼连连放屁,媳妇不理;狼又射出一泡稀屎,直喷在媳妇脸上,媳妇仍不松手。狼无奈,回头咬了媳妇一口,孩子因而脱离狼口,媳妇也才松手。这孩子叫五子,左脸下半边让狼咬掉了,一辈子也没恢复,因此被称为“猡食五子”。猡者狼也,“猡食”犹“狗啃”、“鬼抓”之类,属咒人的词语,但在五子这里因为合乎事实,就只是带点揶揄的外号了。
“猡食五子”狼口余生,后来娶妻生子,前几年才谢世;但绝非所有遭狼袭击的人都能逃生。大约在一九四零年前后,我们村后土岭上一处古墓被盗掘,村民们纷纷去看。墓在土岭半腰,土岭地势如龙,墓在龙头,龙身一个弯,逶迤到对面,是为龙尾。龙尾依旧是梯田,直线距离也就二三百米。梯田上有个十三四岁的半大小子在埝头割草,也不知是哪个村的。小伙子草割够了,解下腰间的铲儿绳,把草捆起来,准备背回家。就在草捆上肩一刹那,一条狼从背后扑上来,把小伙子扑倒在地。这边岭上的人眼看着狼把人叼走了,急忙一起大声呼喊,打猡啊打猡啊,然而终究都是旁观者,没人舍命追赶,狼就那么不慌不忙叼着人走了。大家判断,是墓葬的腐尸气息吸引了狼,狼不敢靠近墓边的人群,却盯上了割草的小伙子。狼在小伙子身后隐蔽着,畏惧那把镰刀;就趁草捆上背人站立未稳那一刹那发动了攻击,时机掌握得实在精准。

楼主:竹素园主人  时间:2016-03-17 08:22:00
狼极善隐蔽,狼不现身,人是发现不了的;狼若现身,则有麻烦。有时大白天,在偏僻地段干活的农人也会遭遇狼。狼最怕绳子,若手里有条绳子,甩一甩,狼就会逃窜。干活的庄稼人手里拿的却往往是锄镰镢锨之类,不过也足可与狼对抗。狼是谋略家,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从来不做赔本买卖,也就是既要吃人,还要毫毛无损。看到人手里有武器,狼就只做试探性攻击,攻击不胜就面对面蹲着,进行精神战;再不然就假装撤退,又悄悄绕到人身后;有时会突然背向人刨土,扬起滚滚飞尘,就如扔烟幕弹一般,试图在烟幕掩护下发动袭击。人一边与狼搏斗,一边呐喊,或远或近有人应个声,狼就会撤退。终究因为是大白天,都有惊无险。
晚上就不同了,尤其是前半夜,夜正长,狼有恃无恐,是狼最凶残的时候。村北头锁子妈就是天黑不久被狼咬死的。那天天黑后,锁子妈不见孙子回来,就出门去找。老太婆五十多岁,高大健壮,土语谓之“汉好”。锁子在家,见儿子回来了,他妈却不见回来,又急忙去找。出门滑了一跤,心中诧异,点上灯笼细看,门口竟是一潭血。锁子情知不妙,顺手拿了一把镰刀,循着血迹急急追过去。追到村外,见地里一条狼正在趴在他妈身上大嚼。事后大家分析,锁子家门口有个荒园子,狼早就藏在草丛里了,就在锁子妈回身闭门一刹那,狼从后边扑了上去。狼见了锁子,大张嘴呲着牙摆出威吓的架势;锁子愤极,一镰砍过去,也不知砍在狼身上那块,用力太大,镰刀头给砍掉了。狼负痛而逃,也幸亏逃了,不然锁子也危险了。锁子看看他妈已断气,大哭着把遗体背回家,次日发丧。狼仍不放弃,每晚都到他家骚扰,有一次竟蹿进了灵堂。锁子叫来几个小伙子,各持器械,埋伏在家门口。但只要他们在,狼就踪影全无,他们一走,狼就跳进了院子。锁子妈被安葬后,狼还不死心,几次在坟上刨洞。狼之狠毒亦甚矣!
楼主:竹素园主人  时间:2016-03-17 15:19:00
@竹素园主人

有天晚上,我们村的石三虎从县城办完事回村,走到半路,忽觉身后有两只手搭在双肩。三虎从小就听大人告诫:晚上走路,狼会把双爪搭在人肩头,待人回头,就趁势一口咬住咽喉。三虎不敢回头,双手往肩上一摸,毛茸茸的,知道是狼,顺势抓住那两条腿,狠命往下拽。三虎身体魁梧,尤其有一双大手,常伸出小指头和别人的大拇指比粗细;当时也就三十出头,有的是力气。这么一拽,就把狼下颌顶在了自己头顶。狼上半身动弹不得,就两条后腿拼命蹬,把三虎的衣服抓烂了,裤带也抓断了,屁股大腿也抓破了,但三虎就是不松手。狼渐渐停止了挣扎,三虎看看胜利在望,猛一甩,把狼摔在地上;本以为狼已断气,谁知狼是诈死,落地后打个滚就跑,一边跑一边突突地拉稀。当时好歹有个帮手,那狼就跑不掉了。
细数我们村与狼的无数次遭遇战,狼吃人是两次,人灭狼也是两次。一次是我们村那家屠户,是老一代的屠户。那天老屠户干完活,在夜色中往家赶路。夜色中赶路的人很多,但最易遭狼的却是屠户,因为屠户的刀具上衣服上都散发着肉味。《聊斋志异》里那篇著名的《狼》,连记三个狼的故事,都是屠户与狼的故事,绝非偶然。追赶我们村屠户的狼是两条,应该是一公一母吧。屠户随身没带肉,连骨头也没一根,被狼一步步逼到路边一眼小窑洞里。这种情况,换个人就只有死路一条了。但屠户常年操刀,功夫了得,而且几把刀子就在身边,便抽出一把尖刀朝狼掷去。结果一掷中的,刺进狼的腹部。负伤的狼嗥叫着逃窜,没负伤的狼也落荒而逃。屠夫逃回家,叫上几位邻居,打着灯笼循着血迹找见了狼。负伤的狼跑不多远就倒地而亡,没负伤的狼正艰难地拖着同伙的死尸,不知要拖到哪里去。大家赶走活狼,抬回死狼,由屠户开剥,连肉带皮,颇卖得几个钱。

楼主:竹素园主人  时间:2016-03-17 15:25:00


屠户无疑是灭狼高手,但终究是经历了一番拼死搏斗的。能在挥手之间置狼于死地的,却是个七八岁的小屁孩。小屁孩叫蛋娃,那天在大路上拾到一个铁球,乒乓球大小,不知弃自何人,亦不知作何用途,甚觉稀罕,就在自家门口滚来滚去玩,一直滚到村外,竟没留意天色已晚;猛一回头,一条大灰狼扑了上来,狼呼出的热气都扑到脸上。慌乱中蛋娃将手中的铁球掷过去,不过是条件反射,下意识地垂死挣扎。不料那铁球恰好扔进狼嘴里,而且一下滚进狼咽喉,跃在半空的狼立时跌落在地,痛苦挣扎几下,咕咕几声,蹬蹬腿死了。奇哉异哉,旷古未闻也。当年若有网络,这事儿发个帖子,还不轰动世界!
如今野狼绝迹,人要领教狼的风采,还得去动物园。然而大姑娘小孩子出门仍旧十分小心,怕的不是狼也是怕狼,是披着人皮的狼。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就不说了吧。


楼主:竹素园主人  时间:2016-03-17 19:41:00
@竹素园主人

明日开始发第三篇:《强人》。

一个卖命的故事。
有这样的事吗?有,但极少,史书上有记载的,遥远的年代。
但这个卖命故事却发生在现代,这使竹素园主人极其震憾。
有经验的读者一看就知道,这样的故事是编不出来的。我编不出来,你编不出来,曹雪芹编不出来,蒲松龄编不出来,鲁迅巴金也编不出来,更莫论莫言平凹了。
所以,竹素园主人只是纪录生活,不敢自恃高明,胡编乱造。



楼主:竹素园主人  时间:2016-03-18 04:45:00
高山流水,琴调相思。已有九位知音顶帖,在此有礼了。

楼主:竹素园主人  时间:2016-03-18 08:45:00
@竹素园主人
野老谝闲 之 题外话

状 子

前边说过要发《强人》一篇,却忽有所思所想,随即写下。咱们都随意一点,如何?
状子,是百姓向官府告状时递交的文书。为何忽然想起了状子?起床前在被窝里翻一本杂志,有古代法律规定,状子不能超过二百字一节,便想起自己刚刚引用过的一个状子。是1951年的一件关乎人命的紧急呈词。人犯就要处决,布告已经贴出,只因天雨打搅,死刑未能执行;人犯之父知道儿子冤枉,连夜到专署喊冤,递上了呈词。
使我赞叹的是,如此天大冤枉,那呈词只寥寥三百字,却把事情说得明明白白,逻辑严密,语气委婉,字字感人,而且不过是民间秀才的急就章,就写出了那样的水平。结果,死刑被中止,蒙冤的儿子最后无罪释放。
各位有兴趣看那呈词,在我刚发过的一个帖子里,就在天涯《法治论坛》,题名《建国初期震惊三晋的八起大案》,第五案。帖子上过天涯首页,现在仍在论坛置顶,很好找。
把旧时代的呈词拿来,和现在告状的文字相比,实在有天壤之别!如今各网站充斥着各式各样的告状帖子,喊冤之声不绝于耳,然而大多不堪一读。要点不明,语言啰嗦,缠夹不清,要看明白,实在是件很艰苦的事;阅读能力差点的,干脆就看不明白!至于有责任看状子的相关官员,一定为此大伤脑筋。这告状的效果如何,可想而知。
状词这玩意看上简单,实在并不好写,需要执笔人有相当高的综合分析能力,能把错综复杂的事件理顺头绪,找出要点。不能光想着你有多少冤情,还要想到别人能明白你的冤情!别看现在到处都是文化人,能在几百字的限制下把事情写清楚的有几个?
这就是说,我们的文化水平固然提高不少,但在某些方面,其实是退不了。


楼主:竹素园主人  时间:2016-03-18 12:38:00
@竹素园主人

野老谝闲之第三篇
强 人

慕万福的死刑是在那年秋天执行的。照例看客云集,我爷爷也去了。爷爷后来对我说,戏台上的刽子手杀人,总是拿一把又宽又长的大刀,高高举起,砍树桩似的狠狠砍下去——嗨,那是骗人的!其实,刽子手是倒提着刀,刀背贴在小臂下,他跨开马步,拍拍慕万福的肩膀,好像要说什么似的,就在慕万福回头那一刹那,一个侧转,上臂一抡,那刀就从慕万福脖子上割了过去。似乎是轻轻一划,一颗人头就从肩膀上滚了下来,就像一颗熟透的果子落地,落地后还转了两匝。整个过程极快,也就那么一眨眼功夫,有的人因为不专心,就没看真切。刽子手呢,也不像戏台上演的那样满脸横肉,浑身黑毛,不是那个样子,也和普通人没啥区别。
爷爷说,他当时看着人头落地,觉得和做梦一般。这条人命难道真和自己有关吗?爷爷是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当时在东庄扛长工,阴差阳错,他竟成了这桩人头买卖的中人。爷爷一辈子只做过这么一次中人,却叫他痛悔终生。爷爷说:谁叫咱摊上这号邻居呢!
慕万福是我们家的邻居,但不是老邻居。他是外来户,落户时间不长。和所有的难民一样,他也是一担子挑来的,身后跟着一个大脚女人。那时的妇女都是小脚,走起路来颤颤巍巍,踩高跷似的;大脚女人就不同,走得干净利落,老远就看得出来。女人很年轻,二十出头,大家都以为是男人的闺女,可闺女家怎么盘头了呢?后来才知道不是闺女,是媳妇。他们是哪里人?问他们,一会儿说是河南的,一会儿说是山东的,有时又说是安徽的。大家知道这是秘密,也就不再问了。照说落脚后的第一件事该是找活干;但慕万福却啥也不干,只是隔一段日子就神秘地消失那么几天。大家猜测,怕是个强人吧?
果然,有一次爷爷往地里担粪,路过慕万福门口,被叫住了。慕万福招呼爷爷坐在他家那道残存的院墙上,递过来一根哈德门香烟(那是爷爷有生以来抽的第一根卷烟,而且是第一次使用火柴),开门见山道:小子,你他妈的,都十七八了,就知道下死苦!爷爷品味着卷烟的滋味,漫不经心回答:天生就是个打牛屁股的料嘛!
慕万福冷笑一声:哼,打牛屁股?你爱打!不用本钱的好买卖有的是!见爷爷大惑不解,直截了当解释:抢——抢呀!也干不了?比如大路上过来一个人,包袱挺沉的,你悄悄跟上去,到了僻弯处,猛不防背后一棍,提了包袱就走——这也不会?
爷爷立时额头冒汗,怯怯道:那是英雄好汉的事儿,要砍头的呀!
哼,怕砍头,你想活一万岁吗?
这一番议论石破天惊,爷爷当时的感觉就和遇到外星人一般,担着粪慢慢往坡上走,看看天,看看地,有些发摆子的感觉;直到把一担粪倒进地里,才算寻思清楚了:慕万福果真是个贼,而且是个明火执仗的明火贼。他是在网罗党羽,也就是想收徒弟吧。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呢?做贼,还那么理直气壮。不管怎么说,爷爷实在被那种不遮不盖的胆气震慑,从此便和回避瘟神般尽力回避这个人。
但谁叫他是邻居呢?总免不了要打交道。好在这个强人并不伤害乡邻,不但不伤害,似乎还在尽力地讨好大家,天长日久,大家也就习惯了他的存在。

楼主:竹素园主人  时间:2016-03-18 13:52:00
慕万福第二次邀请爷爷到他家,已是十年后了。那时慕万福已经年近五十,头发花白了。他恭恭敬敬把爷爷请到他家里,坐在他家的炕沿上,照例先递上一支哈德门,然后深深叹息一声(爷爷说,这人是从不叹气的,这是唯一的一次),说:老三,有个事儿要托你。是这样,兄弟,你也知道老哥是干啥的,咱也从不瞒你。可是年纪不饶人啊!腿脚不利索了,眼也花了,又是单兵独将,好几回差点作了刀下鬼。自古没有白头贼啊!可不干了吃啥?我要是光杆一条还好,谁叫我娶了女人,还生了个儿子呢?他咳嗽一声,瞟了一眼正在锅台下烧火的媳妇,接着说:我想来想去,只有一条路:把我这条命卖掉。你在外村干活,眼界宽,看有谁家犯了死罪的,我去顶,他捞一条命,我捞一笔钱。他说得那么平淡,就和要卖掉一头牛一只羊一般。
爷爷又一次感到天旋地转,愣在那里半晌无语,下意识地看了看坐在锅台下烧火的大脚婆。那女人坐在蒲团上,大腿上坐着不到一岁的孩子,从从容容拉着风箱,白净的面庞在火光里一闪一闪,像是有些兴奋似的。爷爷只得表示反对:老慕,留的青山在,不愁没柴烧,说什么也不该走这条路啊!
慕万福冷冷瞄了父亲一眼,流露出对这种陈词滥调不屑一顾的神情,犹豫了一下,才算耐下性子解释了几句。他说,他自从干上这一行,就天天准备着死,准备几十年了。他爷爷只活到二十三岁,他爹只活到二十七岁,他的两个亲兄弟和七八个结拜兄弟没一个活过三十的;他就算是九头鸟,也早该死十回了;谁知道他妈的怎么回事,竟活到现在!如今还不见好就收,把这颗头卖个好价钱,给老婆孩子留条活路,等着被人白白砍掉吗?一番大道理竟说得爷爷哑口无言。 爷爷嘴上应承下来,心里却不以为然地想:谁傻了,会做这个中人呢?
楼主:竹素园主人  时间:2016-03-18 15:01:00
@竹素园主人

然而很不幸,阴差阳错,爷爷最后还是做了这个中人。
那天爷爷在地里和几个长工锄地,说到义合成当铺的掌柜茅大家出事儿了,茅大大儿子杀了人,警察几次上门抓人,没抓得住。爷爷顺口道:茅掌柜有的是钱,还怕找不到个替罪的?大伙笑道:做梦吧,谁会替他去死?爷爷说:我们村就有。于是就说了慕万福的事,无非是在传播奇闻异事。谁知长工里有个茅大的拐弯亲戚,消息很快便传到茅大耳朵里。茅大马上找到爷爷,长长一揖,请爷爷骑了他家的马,找慕万福说话。爷爷不愿意,可是挡不住茅大孙子般的央求。当天晚上茅家父子到了慕家,中人自然是爷爷了。最后达成的协议是:慕万福去替死,死刑执行后,茅家送慕家二十五亩地,一头犍牛,一座院子,院子里三间瓦房。
爷爷说写个字据吧。
慕万福说写那个干啥,他妈的拿不出去的玩意。
几个人只是到村外关帝庙里烧了个香,设了个誓。又过几天,茅家把方方面面该摆平的摆平了,就请慕万福上路。慕万福约了爷爷,带了老婆抱了孩子到东庄,一起看了茅大准备的那座院子,再到地里落实了那二十五亩地,回头又看了那头犍牛,都敲定了。地是好地,平展展一大块;院子不算宽大,但住一家人不成问题;犍牛不算高大,但只有五岁口,正是欢实的时候。

楼主:竹素园主人  时间:2016-03-18 20:10:00
@竹素园主人

茅大特意摆了一桌酒席,慕万福有说有笑大吃一顿,乘着酒兴,家也没回就上了路。大脚婆把男人送到东庄村口,男人走了几步,回头摆摆手对妻子说:你回去吧!
大脚婆说:你走吧!
两个人就此分手,就如寻常出门,各自头也不回,眼泪也没洒一滴。
杀人重罪自然有杀人重罪的办理规程。此时虽然已是民国,但我们这里刑罚上的进步不大。慕万福给戴上了一百多斤重的脚镣,先是关在站笼里示众。一般人在那站笼里挺不过两天,但慕万福站了三天还没死,而且谈笑风生,还有滋有味地抽烟喝酒;然后是严刑拷打。既然是事先关照好的,为什么还要严刑拷打?兴许是衙门里内部有矛盾,兴许是既定程序,不可更改,总之,慕万福备受酷刑,脚腕和手腕的骨头都露了出来,流脓淌血。但慕万福始终不改口,硬是坐实了死罪。
慕万福终于实现了愿望,脑袋落地了,茅大心中的一块石头也落地了。他是原本就设了局要诈人,还是真到分割财产的时候肉疼了,割不下去了?总之,慕万福顶他儿子死了,他却翻脸不认帐了。爷爷找了他好几次,他先是含含糊糊,推来推去,接着竟直截了当说:不过是个杀人越货的强人,早该死了,咱们何必认真呢!于是索性躲起来再不露面了。拖了两个月,爷爷看看真没希望了,就上门给大脚婆赔罪。


楼主:竹素园主人  时间:2016-03-18 20:14:00
爷爷说:茅大昧良心了,不认账了,我是中人,我认这账。我家的几亩地,你先种上,下余的我慢慢还。
大脚婆显然早有预感,惨然一笑说:三哥你还把我们孤儿寡母当人看,就够义气了。你带我去见一次茅大就行了,下余的事你别管了。
这个女人可不一般!她坐月子时我奶奶照护过她几天,算我们村第一个和她有深交的人。她姓折,一个挺怪的姓,据说是一个什么匈奴王的后裔。奶奶说:这女人性硬!怎么个硬法?比如缠足,一般女娃娃从四五岁开始缠,好好的脚被布条子死死缠住,连骨头都要折回去,痛啊,都是成日成夜地哭,可到最后都还是屈服了。这女人就不仅哭闹,而且把头往墙上撞,是真的往死里撞,撞得血流如注。她娘拗不过她,妥协了,她于是长成一双无拘无束的天脚。这下完了,这个名叫折桂英的女人成了没人要的贱货。她人样并不差,高个头,直身板,白白净净,可就是没人要。那个时候,谁家要是娶了大脚婆,连进祠堂的权利也会失去的,是闹着玩的吗?于是,同龄的女子不论好坏十五六岁就嫁出去了,她二十岁了还守在娘家;却声名远播,谁家小女孩不愿意缠足,家长就拿她作反面教材。万般无奈,父母最后把她许给一个年过四十的老光棍,还是个癞痢头。女人伤心极了,决心一死了之。不料过礼的前一天晚上,家里却遭了贼。明火贼正是慕万福一伙,是来抢彩礼的,因为情报失误,早来了一天,没抢到财物,就把女人抢去作了人质。折家的赎金还没准备好,土匪却打发人稍话,赎金不要了,还要送来一份彩礼,姑娘留下了,给慕万福做老婆了。一个良家女子,怎样做了土匪婆娘,是强迫的还是自愿的,还是先强迫后自愿的,谁也说不清。出乎一般人意料的是,他们成了很投契的一对。后来因为慕万福一伙被官府围捕,七八个弟兄就慕万福一个逃脱,两口子这才逃难到我们这里。
楼主:竹素园主人  时间:2016-03-18 23:43:00

慕万福的儿子叫万儿,是我爹儿时的伙伴。大脚婆抱着万儿去找茅大,头一次是我爷爷陪着去的,此后就不要爷爷陪了。茅大当然不认账,于是母子二人每年在慕万福忌日那天,都要去找茅大一次,风雨无阻。万儿先是给抱着,后来是背着,再后来就跟着跑了。跑到第十五年,大脚婆最后一次找茅大,问茅大:你真的不给我家那份产业了?我这是最后一次问你。茅大刚吃完饭,自管仰着头大张着嘴,用小拇指长长的指甲剔着牙缝里的肉丝,等清理工作告一段落,才冷笑道:你不来就别来了,没人请你来呀!大脚婆再没说一句话,扭头走了。这个茅大,财迷心窍,他要是有一点点先见之明,就该抓住这个最后的机会,加倍偿还人家的。 他压根儿没注意到女人背后那个貌不惊人的小伙子。
楼主:竹素园主人  时间:2016-03-19 03:53:00
@竹素园主人
各位光临敝帖,十分荣幸!老朽一无所能,也就是个爱听故事,爱讲故事。各位真爱听,来日方长,咱讲一年也讲不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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