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清理门户”严查法院执行“灯下黑”

字数:19701访问原帖 评论数:1197条评论 TXT下载

发表时间:2018-10-08 01:16:14 更新时间:2021-04-29 23:44:46

楼主:向阳东山再起  时间:2018-10-07 17:16:14
要“清理门户”严查法院执行“灯下黑”

在2017年4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要“清理门户”严查法院执行“灯下黑”》。
强调将以“铁的手腕、零容忍的态度、坚韧不拔的精神”,坚决查处一批违法违纪执行人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执行工作的新气象。”

湖北荆州法院李云(局长)、梁中柱(局长)、李慧敏、黄灿、张艳丽(庭长)等,他(她)们是怎样搞依法治国的??
“灯下黑”枉法裁判、滥用职权、把黑的说成白的制造冤错案件,腐败窝案有保护伞。

案a、 荆州区法院陈陵峰(副院长)梁忠柱(执行局长)、陈刚等人,与不当得利人串通,利用司法手段非法倒卖侵吞民企公司巨额房产,执行局阻止当事人查案卷、拒绝受理依法提出执行异议。有保护伞!举报多次无部门查处。
民营公司一栋大楼不翼而飞。违法执行私卖我公司房产(简述):
社会上不当得利人勾结荆州区法院陈陵峰(副院长)梁忠柱(执行局长)、陈刚等人,串通利用司法手段非法侵吞民企公司巨额资产。把民营公司2550平米一栋大楼(综合楼)、车间构筑物、建筑物等不依法拍卖,通过私下非法交易卖了,案卷中没有一分钱财务(资产价值1700万元)。把9.8亩地搞违法低价“流拍”卖了128万元。事后阻止当事人查阅复印案卷,拒绝接受执行异议、申诉。
当事人把违法办案,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向省巡视组投诉后,巡视组把材料转荆州区纪委,区纪委又转到荆州区法院,李云院长安排纪检科董中秋和梁忠柱两人查案,自己查自己查了半年多,向荆州区纪委写了份虚假报告:这合法、那也合法、不违纪、不违法。纪委信了,结了案。从此梁忠柱鼓着眼愤怒的说:你去纪委告啊!去检察院告啊!开始打击报复举报人。两级法院不依法受理执行异议、申诉、“灯下黑”!有保护伞!

案b、 给申请执行人造成了500万元损失。荆州市中级法院执行局李云(局长)、李慧敏(庭长)等,为了帮不当得利人非法获得巨额房地产,违背法规、违背事实,以权代法,千方百计不依法撤销错案、违法执行裁定书,不依法执行回转,超标的裁定10多倍,给申请执行人造成了500万元损失。执行“灯下黑”仍然在进行!!
案由:“鸳鸯”枉法审判、执行案(简述):不当得利人操纵者:朱昌明(律师),串通荆州区法院相关人, 张艳丽(庭长)枉法把25万元借贷故意分作两案(02、03号)判成“60”万元重复虚假债权,无中生有判企业法人代表(我)以个人名义用私房“担保”。朱昌明用“60”万元债权找债务人(电力设备厂)清偿了9万元,然后朱昌明串通王秀勤、王飞(商人)、古城公司经理,经合谋策划又把60万元债权及担保权以7万元价卖给王秀勤,违反《物权法》106条,其向法院申请执行提交的合同是40万元买该债权的虚假合同,违反《合同法》第52条。然后 张艳丽法官再违法执行(2007)荆民执100号裁定时,对“担保”房地产搞超低价评估、虚假拍卖、不依法送达评估报告、不依法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不经合议庭同意,自己违法裁定,把806平米楼房作价抵了所谓的“60”元“担保”债权,执行程序严重违法。该执行依据“判决书”后来被上级法院撤销,重审把李建蓉原为“60”元担保改判为只对其中25万元担保(还是冤案)。

错案改判后申请执行,法官枉法裁定超标的10多倍。错案重审后还是冤案,李建蓉在无奈之时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请求依法撤销因原错案、违法执行的100号裁定,把违法执行的房地产依法执行回转,同意给付冤其担保的本金加利息40多万元,并要王秀勤补偿占有担保人房屋9年的租金。荆州区执行局驳回申请执行人李建蓉的诉求,然后中院驳回其复议诉求。原因有二:一方面梁忠柱串通相关同事搞报复打击(因举报了a案),一方面王秀勤及代理人为了不当得利非法掠夺巨额房地产拼命活动,每走一道程序总有的司法人员被诱惑所动,司法人员千方百计不撤销原错案、违法执100号裁定书,不依法执行回转,帮王秀勤(用7万元买本案债权的人)用25万元所谓的“担保”,本息计40多万元违法裁定,抢走申请执行人李建蓉800多平方米一栋(市中心地段)楼价值500万元。
荆州区法院执行局梁中柱、荆州市中级法院执行局李云等司法人员不依事实、证据,违背法规,以权代法,枉法裁定超标的10多倍。给申请执行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灯下太黑”!!(有多份证据证明事实)

社会上不当得利人千方百计想夺取民营公司或他人的巨额财产,在当今社会又不能动用武力抢劫,于是就策划利用金钱优势,利用司法手段串通贪婪被诱惑所动的职业道德品质低下的司法干警,利用党和人民给他的权利,以权代法,任意自己发挥,他们可以把赢官司搞输,可以把输官司搞赢,可以帮助不当得利人不用一刀一枪,“抢劫”到巨额财产,并受法律保护,受害人无处报警,无处申冤,腐败案有黑保护伞。受害的人们把这种腐败判决、裁定书叫“抢劫”书。

下面是几个腐败连环窝案详情(腐败一条生产线)
冤案一、(a)公司执行案:官商勾结,不当得利人串通利用司法手段非法侵吞民企公司巨额资产。
湖北荆州市荆州区法院:陈陵峰(副院长)梁忠柱(执行局长)陈刚、赵先杰(法官)。不当得利操纵人:银都公司张德富、天芝公司李文本。
案由:湖北荆州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厂),是生产高压开关设备的民企,始建于1983年,由于产品不断创新质量优良深受广大用户的青睐。在1995年经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颁发生产许可证生产高压开关的厂家,在扩建工程中因太晖村书记村长违法改变耕地性质土地部门要查他们违法,于是就设“笼子”扇动村民闹事,迫使工程停工与我公司发生经济纠纷,荆州区法院执行局拍卖我公司房地产清偿债务,以整体资产拍卖的名义,确只是公开卖了土地,并故意制造“流拍”,把6553平方米土地超低价卖了128万元(在1999年宗地价是132万元,到2007年应当是200多万元),法官把宗地上2550平米楼房和3000多平米车间构筑物、建筑物不依法公开拍卖,通过私下经银都公司张德富转手卖给天芝公司李文本(买土地人),案卷中没有交易文件,不见一分钱财务。
法院执行局违法卖房产,巨额资产流失,阻止当事人查阅复印案卷。此后向中院投诉、向人大投诉,历经了三年并经多次才复印完一本卷(他们不断的换改卷内容)。经查卷,有多份文件证明:宗地上2550平方米“综合楼”和几千平米车间构筑物、建筑物没有公开依法拍卖一分钱。我问:“梁局长,你们把我公司土地搞流拍超低价卖了,还有“综合楼”车间建筑物等在案卷中没有卖一分钱啦”?梁局长回答:“土地都卖了哪里还有房屋呢!总不会把房屋吊到空中吧”!?我反驳道:哪条法规说:卖土地时,土地上的建筑物、房屋就无偿送给买土地人?梁不正面答,歪理邪说,走了。
我公司对违法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申诉,招到推诿不理采。因(2007)荆民执字第2002-29号案执行程序行为严重违法,导致公司巨额资产灭失,向荆州区法院执行局提出异议、申诉,梁局长不理采,把诉状和证据邮寄给李云院长,不见答复,然后又当面交给李云院长,当时他说:“我看了后过两个星期答复你”。后来,又许诺过两星期答复你,再后来一许诺就一月,李云院长推来推去一拖就是一年,他搞了几年就推了几年,始终不给书面回复。向中级法院多次交、寄材料、上访、申诉无回复,不理采,这个腐败执行案有保护伞护着!!
如果依法拍卖了我公司“综合楼”、建筑物,裁定书中为什么不载明“综合楼”名称、面积、证号、标的?为什么不敢向房产豋记中心发房产过户《协助执行通知书》?为什么房产豋记中心不把“综合楼”直接过户给天芝公司,而是给天芝公司另重新办证?为什么房产豋记中心不敢注销我公司“综合楼”产权?为什么房产豋记中心非常害怕并阻止我公司查“综合楼”产权信息?

违法办证。腐败不孤立!一条生产线!俗话说:“有钱可使鬼推磨”只要肯出钱,什么事都有人干!
1、荆州市规划设计院违法在原电力设备厂有合法规划的宗地上,给天芝公司出规划图,并把宗地上电力设备厂有合法产权的“综合楼”为天芝公司确权发证,称“办公楼”。(是合法转让,应当是过户更名)
2、荆州市土地资源局、产权豋记中心违法把电力设备厂有合法产权证的“综合楼”给天芝公司重新办了一个产权证。搞成了一房两个所有权人,两证(鸳鸯证)。
关于未办产权豋记的车间构筑物、建筑物等权属:依据《物权法》第142建设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我公司宗地上《资产清查核实情况说明》中的“综合楼”和未办产权豋记的车间构筑物、建筑物等是依据土地、城市建设规划许可修建的合法建筑。被银都公司张德富非法占有后又非法转让给天芝公司李文本,然后其找关系非法把“综合楼”和未办产权豋记的车间构筑物、建筑物重新搞规划、确权、重新搞产权豋记办证到自己名下。因此我公司“综合楼”产权出现了一房两证“鸳鸯产权证”。我公司巨额资产被抢劫!
“灯下黑”,一种黑势力利用司法手段非法侵占民企巨额房产、几年来当事人多次依法提出执行异议、伸诉不受理,因为有“黑保护伞”。一千多万的违法案,法院有纪检监察呀!院长和分管院长听到投诉只当耳边风!腐败不孤立,腐败一条生产流水线,一窝黑害群之马!
冤案二、“鸳鸯”腐败审判案(02、03号):荆州区法院 张艳丽(庭长)枉法判虚假债权,无中生有判企业法人代表用私房“担保”。不当得利操作者:朱昌明(律师)。原告古城公司买来债权代理人朱昌明为了不当得利,制造提交多份假证据恶意诉讼、串通,不依法送达当事人,搞缺席判决,一天两判,即:02、03号案:把电力设备厂25万元逾期贷款的借据作02号案,再把逾期后签的展期合同和重新写的借据作03号案(就是借新还旧手续,但不汇款),认定是新贷款,但始终无法举出汇款凭证。原告故意分作两案,做成了重复的虚假“60”万元债权。企图占有公司法人代表806平米私人楼房,再无中生有判企业法人代表用私房担保(公司有巨额房地产根本不需要个人担保,有多份证据证明)。枉法裁判!

冤案三、执行私房案(02、03号):张艳丽(庭长)枉法审判后,又违法执行私房案。不当得利人恶意操控案件者:朱昌明(律师),王秀勤、王飞(夫妻,商人)。朱昌明用02、03号案“60”万元虚假债权找债务人(电力设备厂)参加破产清偿债务时按比例分得了9万元,剩余还有51万元。清偿后,朱昌明、王秀勤、王飞经恶意串通古城公司经理,再把“60”万元债权及担保权以7万元价卖给王秀勤。王秀勤申请变更执行人时,向法院提交40万元买债权的虚假合同违反《合同法》第52条。张艳丽法官凭此合同变更执行人为王秀勤后继续执行02、03号案,再执行“担保人”806平米的私房。张艳丽执行(2007)荆民执100号案时,涉案人串通评估人搞超低价评估、搞虚假拍卖、不依法送达、以房抵债不依法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不经合义庭同意,违法把806平米楼房自己作价抵偿了60万元“担保”债权——给王秀勤,其另外强占抢劫所谓“担保人”169平米楼房,撬门砸锁把傢俱家电全部丢到外面露天日晒雨淋全部损坏,把所谓的“担保人”一家人赶的无家可归到处流浪。(2007)荆民执100号执行案程序行为严重违法。为25万借贷以担保的名义抢走了806平米+169平米楼房。这是不当得利人利用司法手段搞抢劫!这是新时期企图掠夺抢劫他人财产的新动向是不用刀枪不用武力的抢劫不当得利大家说黑不黑?(有多份证据证明事实)

冤案四、02、03号“鸳鸯”案被上级法院撤销,重审改判:所谓的“担保”人回荆州后了解情况,经过了检查抗诉、再审、上诉多个程序,上级法院撤销了02、03号判决书、发回重审。重审1056(02)案认定25万元债权,改判李建蓉不担保。重审1057(03)案仍然错误认定35万元(重复)债权、仍然无中生有故意错误认定李建蓉以个人名义为其中25万元担保(该案是展期合同,根本不是新借贷,无汇款凭证,也不存在私人担保)。重审的进步是:把原判为60万元担保改判为25万元担保。重审还是冤案,李家国(庭长)在没有证据证明时继续为护不当得利人枉法裁判“担保”人。然后中院杜坚松(审判长)被诱惑所动故意枉法维持错案、省高院怕下面同行犯错也维持了冤案,现伸诉无门。
“灯下黑”,制造冤假错案分分钟,伸冤平反、纠错十年都无终。《民诉法》198条,院长发现,本院发现,上级法院发现有错误都可以纠正。可是当事人向各级法院院长寄多份伸诉材料无应答。找办案庭反映、交换意见、伸诉,办案庭说:“我的案办完了,无权提起再审,没有案号”。当事人哀求道:请您们帮忙给院长写个报告,该案确实有错误。有人说:“法律没有规定我们写”。信访接待说:“我们只是豋记无权受理你的伸诉”。有的法院接待人员说:“你的案件程序穷尽了,服判息诉吧!该做什么去做什么吧?!”我对他说:“如果我用公权力制造一个冤假错案,把你的财产、房屋给抢走了,你会服判息诉吗?我胡编乱造写个判决书,把你爹妈的房屋给抢走了!你会服判息诉吗?!这些人真不知道受害、受冤是什么滋味!良心坏了!!最好是让这些人感受一下受迫害、受冤的滋味!!!
以上是我的经历感受。制造冤假错案分分钟,伸冤平反、纠错十年都无终。纠错就这么难吗?在法规方面,在体制机制方面是否有瑕疵?在主管领导的思想意思观点方面是否有瑕疵?司法改革也好,顶层设计也好,请党中央不要忘记改革这个关系到民生的重要薄弱环节!被害群之马迫害的人们还争扎在生死线上,还在上访路上被围追堵截!只为乞讨公正!急需要党中央政府伸手抢救、援助!!请给乞讨者一根救命“稻草”——公正!

冤案五、(b)重审改判后,把原判为两案60万元担保,改判为25万元担保,申请撤销原执行裁定书,执行回转。因原执行依据02、03号(鸳鸯)案,被上级法院撤销,原执行行为严重违法,经重审、再审后,我申请执行回转,招到报复打击、枉法裁判超标的10倍。涉案人员:荆州区法院:梁忠柱(执行局长)、刘敏(庭长)。不当得利人案件操控者:王秀勤、王飞(夫妻),用7万元卖得“60”万元虚假债权,向法院提交40万元买债权的假合同变更为执行人,请几班代理人到处串通活动,企图利用司法手段非法获取巨大的利益。
重审改判的进步是:1056案认定我不担保。1057案仍然错误认定了35万元债权,仍然错误认定我为25万元担保,还是冤案,我在无奈之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2005)执他字25号”函的指示、依据《民诉法》第233条,申请依法撤销原100号执行裁定,把因错案违法执行的私人房屋执行回转,同意给付冤我“担保”的本金加利息计40多万元。可是,荆州区法院执行局驳回我的申请,然后,又驳回异议诉求,然后再到中院复议。这时李云院长己调到市中院执行局当局长了,正好一方面帮梁局长搞报复打击,一方面维护王秀勤不当得利,非法获得巨大利益,因此,中院执行局黄灿、李慧敏、王劲松、齐彬彬在(2016)鄂10执复2号和(2018)鄂10执复6号等裁定书,违背事实、违背法规、胡编乱造枉法裁判,千方百计不依法撤销100号违法裁定书,而驳回申请执行、复议人(我)的复议申请诉求,帮助王秀勤用25万元本金(要减去原己清偿的),共计40多万元(本息),抢走我806平米一栋楼房(市中心地段),价值500万元房地产,超标的违法裁定10多倍,给申请执行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法官们为了规避错案被追究,还通过了审判委员会,找个盾牌以防错案追究。明目张胆枉法!上有政策,害群之马有对策。执行“灯下黑”太黑!!!(有多份证据证明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第31条:合议庭汇报案件时,故意隐瞒主要证据或者重要情节,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导致审判委员会作出错误决定的,由合意庭成员承担责任......。

制定了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为什么荆州法官违法不收手不收俭,争先恐后前扑后继被诱惑所动,因为有黑保护伞:以上几宗腐败案,几年来多次寄特快专递向荆州中院院长肖志坚、分管执行院长施德胜反映、投诉、伸诉,无一次复函,无一次约谈,约谈豋记几十次可是一次都不见面。给肖院长打过三次电话,发过两次短信,总是不理不答推诿。执行局帮助王秀勤用40多万元(本息)抢走我806平米一栋楼房,价值500万元房地产,在第一时间给肖院长打电话反映这个情况求助,他的回答是:“我不具体管案件,你跟具体办案人员反映”就把电话挂断了。他们就是这些腐败案件的“保护伞”,一方面保护法官违法行为,一方面保护不当得利人的非法利益。他们对当事人(受害人)的合理合法诉求直至不理!在人大会上作报告说:“我们基本上做到了无错案,零上访”,迎得了人大代表们的掌声和选举。其实错案不断,上访扯皮的人络绎不绝,腐败法官制造了冤案错案直致不理,受冤的当事人在无奈之时只好到北京上访,相信中央,想找个“包青天”来评评案,制造冤案错案者要政府把人押回来并要居委会看管,又不是政府、居委会制造的错案,与他们有关系吗??人大、政协领导、省政法委书记来法院检查工作时,在前两天就对上访人说:“你们这几天不要来上访,我们有事、开会,下星期来吧!”。如果在领导来的当天有人来上访,在外面就被保安挡住支走。对领导说:我们这里基本上没有人上访,把疑难的案件都协调好了,受到领导的表彰对工作的肯定。请大家说,他们的这些行为,对共产党,对人民是忠诚还是虚伪!是欺?还是瞒?是依法、依事实、讲证据秉公办案呢?还是枉法、以权代法、不作为、充当“保护伞”??请荆州市的广大人民群众去体验、界定。我的感受是“灯下太黑”!荆州法院出现腐败窝案,院长对人民群众反映诉求直至不理只当耳边风,有充当保护伞的嫌疑。

不是没有法律法规,是没有人去秉公执法。人大说:法律规定我们不问个案。纪检监察说:“你说他违法办案,他说是依法办案,我们又不懂法、又无权管他,你去检察院投诉吧!我们只管违纪,你看见他们收别人的钱没有”?我说:他们拿钱时能叫我去看吗?他(她)们没有利益,为什么违法办案呢?现在检察人员对举报投诉法官违法案件不理采、不立案,连正常的抗诉也推诿拖延不支持,一是规避责任追究互相保护、二是维护不当得利人的利益。梁忠柱(局长)等只所以敢不断的违法办案,便鼓着眼睛说:“你去纪委告啊!去检察院告啊!”他们就丈着有关系网,上面有保护伞,量想你告不到他。你把材料向有关部门一交,马上就到被举报人手上。如果告到上面又转下来还是交到他们手上,他们反而变本加利搞打击报复,洋洋得意,在社会上负面影响很大,很多好公职人员也跟着学坏了。法院干部法官不依法履职,以权代法,枉法裁判无部门管放任其行,这方面监督法规制度是否有漏洞?是否有瑕疵??
“灯下黑”!明目张胆说假话、汇假报、办假案,“枉法裁判”、“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利用公权利祸害人民,有关系网、保护伞。俗话说“一个魚臭了一蓝子魚都臭”,这些少数人的行为极大的损害了广大司法干警的声誉,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和信赖,造成了受冤上访人不相信法院不信法,给人民法院摸黑!给共产党摸黑!!
中央不解决司法监督体制机制问题,不彻底清除隐藏在司法内部的害群之马,苍蝇、文子、保护伞,就很难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改革将永远在路上,很难实现真正的公平依法治国、社会稳定和谐。
人民群众希望中央下令彻底清除混在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苍蝇、文子,以震慑枉法裁判、以权谋私违法办案、不作为、乱作为干警、公务员;要严处不当得利恶意诉讼的当事人、代理人,他(她)们利用金钱色情串通操控政法干警、公务员,利用公权利掠夺他人钱财、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人身安全,是制造冤假错案击化社会茅盾、强欺弱人吃人、喊冤上访、是社会腐败、不和谐动荡不安的根源!!!
人民群众希望中央下令彻底纠正错案,不任是刑事、民商事,让许多被冤假错案困扰的受害人将获得新生,享受到迟来的公平正义,受害的人民会非常感谢共产党!感谢中央国务院!将促进广大政法司法干警更好的依法办案、做到真正的公平正义,将会大幅度降低减少让访、信访人数,国家减少很多维稳人力和经费,将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以上腐败案例如举报不实我承担法律责任。欢迎上级领导、人大、政协、记者、人民群众找我听证。为了依法治国,为了促进司法公平正义,为了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揭露腐败案件,支持共产党清理门户!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清理门户!“灯下黑”。准备承受更大的打击报复!
举报人:湖北荆州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建蓉 15571659415
2018年10月2日





楼主:向阳东山再起  时间:2018-10-07 17:23:51
感谢人民网!感谢网友关注! 监督公职人员依法行政的最好办法是——爆光!阳光能灭菌消毒治病虫害,也是防治公职人员搞腐败的灵丹妙药,胜过一堆规章制度。
楼主:向阳东山再起  时间:2018-10-07 17:26:19
感谢天涯网!感谢网友关注!人民最想要的是公平正义,最恨的是以权代法,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把黑的说成白,对人民的诉求直至不理! 腐败现象在不能自觉受制度约束时最好的办法——曝光!
楼主:向阳东山再起  时间:2018-10-07 17:30:39
天涯社区网为人民!支持人民反腐败是媒体的榜样!您遇到不公正时、遭到打击报复时,遭到有人用公权力抢劫时,您在这里对全国人民说,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总有清官为您作主的,共产党的初衷就是为了人民救苦救难!
楼主:向阳东山再起  时间:2018-10-08 02:51:11
司法改革也好,頂层设计也好,人民群众期待司法改革重点要研究如何遏制枉法裁判,以权代法,把黑的说成白,要改革不利于纠正错案的规章制度,做到有错必纠。(10月07日 06:51)73字(120/0)
楼主:向阳东山再起  时间:2018-10-08 08:33:02
感谢天涯网平台!感谢网友关注!监督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最好办法是——曝光!阳光能灭菌治病虫,也是防治公务员搞腐败的灵丹妙药,胜过一堆规章制度。
楼主:向阳东山再起  时间:2018-10-08 08:35:52
感谢天涯网!人民最想要的是公平正义,最恨的是以权代法,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把黑的说成白,对人民的诉求直至不理! 腐败现象在不能自觉受制度约束时最好的办法——曝光!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楼主:向阳东山再起  时间:2018-10-08 11:24:36
有人舍不得清理呀!清理了自留地里就不长菜了!
楼主:向阳东山再起  时间:2018-10-08 11:36:53
向阳a456: 一个公职人员说假话,汇假报,写虚假文书把黑说成白的,不是作风问题、不作为问题,是对党组织不忠诚,对人民不忠诚,对法律不忠诚,是政治思想问题。一(10月07日 05:33)
楼主:向阳东山再起  时间:2018-10-08 19:36:57
人民想要的是——公平正义。最恨的是——以权代法,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犯错、维错不纠,对人民的诉求直至不理!
楼主:向阳东山再起  时间:2018-10-09 03:51:59
感谢天涯网平台!感谢网友关注!监督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最好办法是——曝光!阳光能灭菌治病虫,也是防治公务员搞腐败的灵丹妙药,胜过一堆规章制度。
楼主:向阳东山再起  时间:2018-10-09 04:32:19
感谢天涯网平台!感谢网友关注!反腐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人人有责,我们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楼主:向阳东山再起  时间:2018-10-10 19:51:21
人民想要的是——公平正义。最恨的是——以权代法,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犯错、维错不纠,对人民的诉求直至
楼主:向阳东山再起  时间:2018-10-20 12:29:06
人民想要的是——公平正义。最恨的是——以权代法,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犯错、维错不纠,对人民的诉求直至
楼主:向阳东山再起  时间:2018-10-21 19:26:47
感谢天涯网平台!感谢网友关注!反腐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人人有责,我们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楼主:向阳东山再起  时间:2018-10-22 20:06:28
感谢天涯网平台!感谢网友关注!反腐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人人有责,我们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楼主:向阳东山再起  时间:2018-10-23 03:53:46
毛 说: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如果我们们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只要你说的对,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
楼主:向阳东山再起  时间:2018-10-23 14:19:02
人民想要的是——公平正义,最恨的是——以权代法,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维错不纠,对人民的诉求直至不理!
楼主:向阳东山再起  时间:2018-10-23 20:34:23
感谢天涯网平台!感谢网友关注!监督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最好办法是——曝光!阳光能灭菌治病虫,也是防治公务员搞腐败的灵丹妙药,胜过一堆规章制度
楼主:向阳东山再起  时间:2018-10-23 22:10:46
法律是靠人应用执行的,有权有钱就有法

大家都在看

猜你喜欢

热门帖子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