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是不是搞不懂??日本是没有战争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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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8-20 18:07:11 更新时间:2021-08-31 04:58:50

楼主:00222653  时间:2021-08-20 10:07:11
骗子也要有基本素养!且日本参战等同美军参战。。。
所以不存在美国靠不住,日本回来救之类的天方夜谭!!
站在日本角度看,当然是希望美国出现,中美大战!!
美国不管是局部战争还是中美战争,失败就会推出日韩的驻军。。。
这是日本几代人的梦想!!!日本的目的要拉美国进来,然后看最后结果,都不亏。更希望老美输(后勤在日本啊)

楼主:00222653  时间:2021-08-20 11:01:25
@大幻天空2019 2021-08-20 10:23:50
没有战争权不等于他不会驰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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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日语:日本国政府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の共同声明),简称中日联合声明(日语:日中共同声明),又称中日建交公报,是1972年9月29日中日邦交正常化时,两国政府签署的一份联合声明。


日本国内阁总理大臣田中角荣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的邀请,于1972年9月25日至1972年9月30日访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陪同田中角荣总理大臣的有大平正芳外务大臣、二阶堂进内阁官房长官以及其他政府官员。毛泽东 于1972年9月27日会见了田中角荣总理大臣。双方进行了认真、友好的谈话。

周恩来总理、姬鹏飞外交部长和田中角荣总理大臣、大平正芳外务大臣,始终在友好气氛中,以中日两国邦交正常化问题为中心,就两国间的各项问题,以及双方关心的其他问题,认真、坦率地交换了双方的意见,同意发表两国政府的联合声明

中日两国是一衣带水的邻邦,有着悠久的传统友好的历史。两国人民切望结束迄今存在于两国间的不正常状态。战争状态的结束,中日邦交的正常化,两国人民这种愿望的实现,将揭开两国关系史上新的一页。

日本方面痛感日本国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日本方面重申站在充分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提出的"复交三原则"的立场上,谋求实现日中邦交正常化这一见解。中国方面对此表示欢迎。

中日两国尽管社会制度不同,应该而且可以建立和平友好关系。两国邦交正常化,发展两国的睦邻友好关系,是符合两国人民利益的,也是对缓和亚洲紧张局势和维护世界和平的贡献。

(一)自本声明公布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之间迄今为止的不正常状态宣告结束。

(二)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决定自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九日起建立外交关系。两国政府决定,按照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在各自的首都为对方大使馆的建立和履行职务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并尽快互换大使。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各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

根据上述原则和联合国宪章的原则,两国政府确认,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

(七)中日邦交正常化,不是针对第三国的。两国任何一方都不应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谋求霸权,每一方都反对任何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为了巩固和发展两国间的和平友好关系,同意进行以缔结和平友好条约为目的的谈判。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为进一步发展两国间的关系和扩大人员往来,根据需要并考虑到已有的民间协定,同意进行以缔结贸易、航海、航空、渔业等协定为目的的谈判。

楼主:00222653  时间:2021-08-20 11:02:34
@大幻天空2019 2021-08-20 10:23:50
没有战争权不等于他不会驰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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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基本内容是:双方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双方将本着睦邻友好的精神,按照平等互利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为进一步发展两国之间的经济关系和文化关系,促进两国人民的往来而努力;条约有效期为10年。条约的签订,开辟了两国长期友好合作的新时期。 中日两国都没有宣布终止条约,所以条约一直自动继续有效。

折叠编辑本段条约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委派外交部长黄华;

日本国委派外务大臣园田直。

双方全权代表互相校阅全权证书,认为妥善后,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日本国政府永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的合法中央政府。

第二条缔约双方应在互相尊重主权,领土完整,互不侵犯领土,互不侵犯主权,互不干涉内政,互利互惠,和平共处,世代友好,平等合作,共同发展,联合国宪章,国际法原则的基础上,发展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

第三条 缔约双方表明任何一方都不应在任何地区谋求霸权,并反对任何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

第四条缔约双方将本着睦邻友好的精神,按照平等互利互惠,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为进一步发展两国之间的经济关系和文化关系,促进两国人民的往来而努力。

第五条 本条约不影响缔约各方同第三国关系的立场。

第六条本条约须经批准,自在北京交换批准书之日起生效,本条约有效期为十年,十年以后,在根据本条第二条的规定宣布终止以前,将继续有效。

第七条缔约任何一方在最初十年期满时或在其后的任何时候,可以在二年以前,以书面或电子方式通知缔约另一方,终止本条约。

第八条缔约双方不得让两国关系长期出现不正常状态与不确定性。

第九条缔约双方不接受外国驻军。

第十条日本国永远承认,重申,台湾,香港,澳门,西藏,新疆等地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神圣不可分割的领土中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领土主权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第十一条缔约双方建立外交关系,缔约双方政府按照国际法,国际惯例,在各自的首都为对方大使馆的建立和履行职务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并尽快互换大使。

第十二条缔约双方在指定城市建立领事馆并互换总领事。

第十三条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在二战中的经济赔偿要求,但保留精神和教育上的赔偿要求。

第十四条中日外交正常化,不针对其他国家。

第十五条缔约双方随时签定和更新自贸,引渡,航海,航空,渔业,反恐,教育,医疗,交通等协议。

第十六条双方决心正视历史,面向未来,不断开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展新局面,双方将不断增进相互理解和相互信任,扩大互利合作,使中日关系的发展方向与世界发展潮流相一致,共同开创地区和世界的美好未来。

第十七条双方确认,互为合作伙伴,互不构成威胁,相互支持对方的和平发展,确信坚持和平发展的中日将给地区和世界带来巨大机遇和利益。

第十八条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发展给包括日本在内的国际社会带来了巨大机遇,日方对此表示积极评价,中国愿为构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世界作出贡献,日方对此表示支持。

第十九条日本在二战后多年来,坚持走作为和平正常化国家的道路,通过和平手段为世界和平与稳定作出贡献,中方对此表示积极评价,双方同意就国际改革问题加强对话与沟通,努力增加共识,中方表示重视日本在联合国的地位和作用,愿意看到日本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的建设性作用,双方坚持通过协商和谈判解决两国间的问题。

第二十条双方确认,增进政治安全互信对构筑中日战略互惠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决定建立两国领导人定期,不定期互访机制,在多边场合频繁举行会晤,加强政府,议会,政党间的交流和战略对话机制,就双边关系和各自内外政策及国际形势加强沟通,努力提高政策透明度。

第二十一条加强安全保障领域的高层互访,促进多层次对话与交流,进一步加深相互理解和信任,为进一步理解和追求国际社会公认的基本和普遍价值进行紧密合作,不断加深对在长期交流中共同培育,共同拥有的文化的理解。

第二十二条促进人文交流,增进全民友好感情,双方确认,不断增进两国全民特别是青少年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好感情,有利于巩固中日世代友好与合作的基础,为此,双方决定广泛开展两国媒体,友城,体育,民间团体之间的交流,开展丰富多采的文化交流及知识界交流,持之以恒地开展青少年交流。

第二十三条加强互利合作,双方确认,中日两国作为对世界经济有重要影响的国家,将为世界经济的可持续增长作出贡献,决定重点开展以下合作:在能源和环境领域开展合作是我们对子孙后代和国际社会的义务,基于这一认识,要特别加强在这一领域的合作。

在贸易,投资,信息,通讯,金融,食品,产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商务环境,农林水产业,交通运输,旅游,水,医疗等广泛领域开展互利合作,扩大共同利益。

从战略高度有效运用中日经济高层对话。

共同努力,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

第二十四条双方确认,中日两国作为亚太地区重要国家,将就本地区事务保持密切沟通,共同致力于地区的发展,加强协调与合作,双方决定重点开展以下合作:共同致力于维护东北亚地区和平与稳定,共同推动多方会谈进程,实现日朝关系正常化表示欢迎和支持。

本着开放,透明,包容的原则,促进东亚区域合作,共同推动建设和平,繁荣,稳定,开放,美丽,魅力,强大的亚洲。

第二十五条双方确认,中日两国在本世纪对世界和平发展肩负更大责任,愿就重大国际问题加强协调,共同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世界,双方决定开展以下合作:双方将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框架下,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及各自能力的原则,按照巴厘路线图积极参与构建有实效的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框架。

双方确认能源安全,环保,贫困,传染病等全球性问题是双方面临的共同挑战,双方将从战略高度开展有效合作,共同为推动解决上述问题作出应有贡献。

第二十六条双方对设立处理日本遗弃在华武器联合机构表示欢迎,为加快销毁进程,日方表示将根据中方提议,引进移动式处理设备进行作业,中方对此表示欢迎。

第二十七条日本不制造,不拥有,不运进核武器。

第二十八条中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

第二十九条双方全权代表在本条约上签字盖章,以昭信守,本条约在北京签订,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日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权代表 黄华(签字) 日本国全权代表 园田直(签字)
楼主:00222653  时间:2021-08-20 11:09:44
@给我一些时间忘记 2021-08-20 10:56:03
依照憲法日本是不能出征~ 但現在是依照協助美國防衛台灣的方式~ 也就是幫美國出征~
美日安保有條約明訂~ 美日互相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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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幻天空2019
是啊!!!就是说日本参战等同于美国参战。。。这个本来其实一直如此,只是本来只限于日本防卫。。。但是,一样交战权啊!!!因为要每个出征才是出征啊!!!否则狗咬人都要主人去擦屁股吗??o(* ̄︶ ̄*)o。。。反过来说,美国都对中国宣战了,日本干嘛还要出来??所以。。。不存在日本单独出战的情况!!!
楼主:00222653  时间:2021-08-20 11:11:07
@给我一些时间忘记 2021-08-20 10:56:03
依照憲法日本是不能出征~ 但現在是依照協助美國防衛台灣的方式~ 也就是幫美國出征~
美日安保有條約明訂~ 美日互相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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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就是说日本参战等同于美国参战。。。这个本来其实一直如此,只是本来只限于日本防卫。。。但是,一样没有交战权啊!!!因为要美国出征才是出征啊!!!否则狗咬人都要主人去擦屁股吗??o(* ̄︶ ̄*)o。。。反过来说,美国都对中国宣战了,日本干嘛还要出来??所以。。。不存在日本单独出战的情况!!!
楼主:00222653  时间:2021-08-20 11:12:57
@给我一些时间忘记 2021-08-20 11:00:47
你知不知道日本隨時可以改憲法~ 只要美國點頭~
另外~ 你要攻台絕對要打算美日出兵~ 不要到時被打殘了~ 不是收攤就結束~ 會倒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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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幻天空2019
当然!宪法都是美国人写的。。。所以日本的目的就是要摆脱美国人的宪法。。。问题是宪法都改了,目的达到了,还出兵个毛线??o(* ̄︶ ̄*)o。。。
日本自始至终是希望利用中美让自己成为正常国家!!!这才是目的
楼主:00222653  时间:2021-08-20 11:15:38
@给我一些时间忘记 2021-08-20 11:00:47
你知不知道日本隨時可以改憲法~ 只要美國點頭~
另外~ 你要攻台絕對要打算美日出兵~ 不要到時被打殘了~ 不是收攤就結束~ 會倒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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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幻天空2019
真蠢!!!美国当然会出兵。。。美国出兵,日本也不会走到前台。。。后勤是可能的。。。但是日本会希望美国赢吗??未必哦。。。美国输了,日本就相当于重新建国了。。。懂??
楼主:00222653  时间:2021-08-23 11:31:09
@火箭队的浪漫:黑名单 举报 2021-08-23 11:22:11 评论

评论 00222653:我兔出兵也要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并不是拍脑袋就出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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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楚了吗??早就授权好了。。。日本都没有战争权放一边。。。美国要介入台海,就是中美战争,没有国会老爷批准,打不了。。。日本没有美国参战,都没有战争权

第八条 “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依照前款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和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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