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同一法院同一法院审理同类案件,判决结果截然不同

字数:562访问原帖 评论数:2条评论 TXT下载

发表时间:2021-08-31 18:30:26 更新时间:2021-08-31 20:58:38

楼主:ty_世态炎凉177  时间:2021-08-31 10:30:26
我是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幸福社区严晓燕,联系电话180689804000。
南通市港闸区政府部门南通市城镇开发公司安置房工程违法发包挂靠南通市中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丁建荣承建,丁建荣冒充建设工程项目经理,伪造单位竣工验收记录,安置房不验收交付使用,存在质量问题,南通市城乡建设局责令整改。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不依法履职,要丁建荣承担。
丁建荣虚假诉讼,南通市港闸区法院张亚松法官审理的(2019)苏0611民初2617号案件却判决我和第三人履行双方已经解除了的合同,支付违约金。黑恶势力侵吞了受害人的正当财产,逼死了与案件无关的张志达。
张亚松法官审理同案不同判,其审理我的(2017)苏0611民初3741号案件合同不好履行,判决我也要承担责任。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法院陈怀新庭长审理的(2017)苏0611民初2228号、张亚松法官审理的(2017)苏0611民初3741号、孙兴旺法官审理的(2019)苏0611民初2844号等判决书,张亚松法官审理的(2019)苏0611民初2617号民件是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
我申请江苏省高院 再审的(2020)苏民申2847号民事案件立案一年多,多次到江苏省高院和最高院请求依法审理,至今没有结果。我向全国政法整顿 办投诉,转至原审法院,其以江苏省高院已经受理而不予受理。请求关注。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