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民主宪政:世界通行的二院制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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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9-11 18:18:26 更新时间:2021-09-15 02:35:40

楼主:萬道圣  时间:2021-09-11 10:18:26
国家高层现在很强调“依法治国”,“人治模式”已越来越没有市场,这是很值得庆祝的。二者的优劣现在已不值得去讨论了。
楼主:萬道圣  时间:2021-09-11 10:52:07
然而最大的“法治”是什么?宪政!以宪法为根本大法的政治制度。这一点其实很多人都知道,只是不愿说罢了。不落实这一最大法治,其他一切“依法治国”的构想都是无根之木。



这一最大法治在政治上的最大好处是什么?就是所有人取得权力的权利和机会是平等的,取得权力的方式是和平过渡的,所以不论谁胜谁败,大家都心服口服,也不会出现军阀混战、天下大乱的情况。在程序正常的前提下,如果还有人不服,必定是这人的不对,因为胜方是用合法的方式获胜的,不服者这就是耍赖,因此必会遭至群起而攻之。



只有宪政这一最大法治保障下的民主才是真正的民主,否则,仍然是人治之下的民主。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若无此保障,某某可以有时给你民主,有时就不一定给;有时给你八成民主,有时也许就只给三成;有时给你这样的民主,有时也许又给你那样的民主,这些都是没有保障的,给多少算多少,给什么样的接什么样的。



民主宪政是大势所趋,我国正是因此才成为众矢之的,遭至四方围堵,实在不是长久之计。



实行宪政最根本的,是要先解决最高权力即主权归属问题,要清清楚楚,决不含糊其辞!否则就不成其为宪政!因为不清不楚,叫人无所适从。最高权力就是最高权力,某某领导之下还算吗?其实也实在为难那些学院理论家了,没办法,自圆其说是最好的办法。如此一来,等于自己把话柄送给内外敌对势力,他们倒挺高兴,有充足的理由来口诛笔伐了。



办法不是没有,笔者倒是可以献上一策,以供论友们批评指正。其实非常简单,就是实行议会两院制。



笔者在其他文章中论证过,最好的民主宪政是以广大中、下阶层普通民众为主体的民主宪政,所以第一院为由民众戓下一级代表直接选上来的代表(即原来的人大)组成,第二院为无产阶级政党的代表组成(起保障作用),共同组成议会这个主权机关,共同行使主权,任何有关决议皆需二院分别表决通过,包括制定和 。前者是民意代表基础,后者是思想信仰保障,二者互相配合,互相制衡,任一方都不能自行其是,这样就最大限度的保证了“民众主权(无产阶级专政)”的性质。

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众主权在政治意义上是基本统一的,并不代表所有无产阶级政党党员的思想觉悟与其所在政区的民众主权在政治意义上都是统一的。他既要有自己政治信仰上的独立性,也要有一定的民意基础,就是说,也要有些选举。第二院成员不能由第一院来选,也不能在每一级都由民众来选,如果这样就失去了其政治信仰上的独立性,作为政治保障,他需要独立的与第一院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最好的方法是,在基层,第二院成员在全体党员中选出,第一院、参议院(见另贴“民主问题之我见”)选一半,民众选一半。

主权归属问题彻底理清之后,那么其制定的宪法也就具有了绝对的权威性;反之,谁也弄不清到底是某人、某团体还是宪法最权威,就是一团迷雾。那么所有权力机关,不论是主权机关还是治权机关,都必须绝对在宪法规定范围内展开工作,违犯了就要受到审查和判刑。这样民主宪政就真正建立起来了,政治性质也没有变,仍然是“人民民主专政”(笔者所谓“民众主权宪政”);同时,由于有了宪政的巨大保障作用,这个性质会更加牢固而坚不可摧。内外敌对势力指指点点,说三道四,无非就是说不民主,无宪政,缺人权,那么现在,无刺可挑了。



这种“民众主权宪政”的具体形式是这样的:议会之下五权分立(司法、检察、政府、安全、思想文化教育传媒),议会行使主权,其他五权是治权,都要对议会负责并接受其制约,但议员个人也要受到其他方面的制约,如司法、舆论、各自的授权者等。五权在各自权力范围内相互独立,互不干涉。
楼主:萬道圣  时间:2021-09-11 12:28:36
论民主的优劣和层次性:普选并非最优


有些人总是迷信“普选”、“直选”,认为这样才算真民主,他们的理由一般是:这种民主最彻底。笔者认为,这其实是一种“唯民主论”,是“为了民主而民主”,是一种初心很好而效果适得其反的民主。

民主有优劣之分,能够最终给国家各个方面带来持久的良性发展,给人民带来持久的幸福感受的,就是优良的民主形式;反之,就是劣质的。笔者在其他贴子里曾论证过,最直接的判断一种民主形式优劣的标准是:能够确保国家管理层的持续性贤能。因为只要这一点达标了,那么上面那些大目标就一定能实现,因为人才是最主要的,各项事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德才兼备的人才。

能够确保这一点的,第一是“民主”之中的“民”的范围,笔者认为应该限定在广大中、下阶层普通民众,既排除“公权力者”(官员)和“私权力者”(资本)。这在笔者的其他几篇贴子中都有论证。这个偏于确保“贤”的一面。第二是“民主”中的“主”的范围,作主,怎样作主,笔者认为应该分层次,这方面也不能搞平均主义。

“普选”、“直选”只能在基层“确保管理层的持续性贤能”,例如村、镇。在基层,人与人之间都比较熟悉了解,对管理层的要求也不是太高,所以可以直接选出比较称职的管理层人员。

再往较上层级如县以上,普选和直选就很难选出贤能之才。首先,上层级政治人物不可能经常近距离接触民众,民众对他们的了解多是通过各种媒体,这就不可避免的带有不同利益集团特别是资本势力的宣传、利诱甚至误导,普通人大多从本质上说是朴实的,因此容易被利用和怱悠。其次,选举其实就是识别人心,是要有相当见识的,所谓“慧眼识才”。层级越高的选举越是需要更优秀的贤能之才,因此就需要更具“慧眼”的选民来选出。再者,民众大多是普通人,平时都是累死累活忙着工作赚钱,有闲余时间都愿意上上网看看剧,玩玩游戏,旅旅游打打牌,放松一下疲惫的身心,谁愿意花时间花心思去训练自己的一双“慧眼”呢?

根据以上分析得出的结论是,选民是要分层次的。一般选民选举村、镇级议员,镇级选民选举县议员,依此类推。有人肯定要跳起来骂了,你这不是封建等级制度复辟吗?非也!因为大前提不一样,我这种选举模式的大前提是民主宪政,所以性质根本是不同的。也没有什么等级之分,法律面前还是人人平等。只要努力学习,人人都有机会,所以也是公平的。仍然是民众主权,但不是那种平均主义的民众主权,选举权按才能获取,所以这是一种有门槛的民众主权。门槛有好有坏,以出身、财富为之,就是坏的;以才能为之,一方面促进管理层贤能化,另一方面可以大大促进全社会尚文尚学之风,难道不好吗?

怎么分?当然是考试,对人文社会政治法律等方面见识的测试。考上了,终身保持。

选民要分层次,那么议会方面呢?同样的道理,客观上说县议员比镇议员见识高,所以,由县议员选举市议员比由镇议员选举更为合理,其他层级的依次类推。

另外,可在议会之外另设一个由考试产生的辅助机关(可称之为参议院),由选民考试中得分较高者组成。列席议会,参与讨论、提案、监督,接受议员的考察。

这就相当于是现代的“科举”,我国历史上科举制度也是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在历史上总体一直居于领先地位,和这个是绝对分不开的。因为在任何时候,人才都是第一位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倒不如说“人才是第一生产力”。在治理国家方面,更是如此。

综上,人民通过考试,成为各级选民或参议员,与该级议员一起,共同选举上级议员及本级代表全局的下届议员。

分区选上来的议员必定较多的偏重于各区的利益和见解,在大局意识方面可能稍差那么一点,因此需要在一届议会任期将满时,提前选出一些更优秀的人,直接成为下届议员,以代表整体意志。

分区选上来的议员由各区授权,所以对他们负责,可由他们罢免;整体议员代表整体意志,因此对本层区的民意负责,包括所有分区选上的议员、本层级参议员和选民,可由他们罢免。

现在全球气候变暖,自然灾害事件层出不穷,北极融化,海平面上升,远古病毒复出,森林大火,海啸飓风,大量物种灭绝…人类真是到了危机关头。

众所周知,这些都是人类自己过分开发造成的。主要责任在谁呢?当然是各个国家的议会和政府。如果议会通过立法限制这些过分开发破坏环境的行为,就不会出现如今这种危在旦夕的情况。亚马逊森林被称为“地球之肺”,可如今呢?被大量砍伐,极大的破坏了环境。这是巴西政府的“功劳”,目的似乎也很“正面”,发展经济。

议会和政府为什么不彻底限制这些破坏环境的行为呢?因为要讨好选民,他们需要选民的选票。普通老百姓偏重关注眼前利益,希望多赚钱,住好房子,开名牌轿车,而对整个国家社会的长远利益不怎么关心。例如,现在马上全面禁止开汽车,禁止用塑料袋,谁会同意呢?所以,议会和政府为了选票,一门心思搞经济,眼睛一直盯着GDP,至于社会责任和子孙后代,一边去吧。

另一方面,还得说到资本的作用。资本的本性就是“唯利是图”,更要发展经济更在乎赚钱了,在这一点上普选正好契合了他们的心愿。所以可以说,资本主义与普选模式正好就是“一丘之貉”。他们不顾社会大局和子孙后代,在享乐和作死的路上越走越远。

综上,普选模式只会选出缺乏社会责任感、目光狭隘而短视的国家管理层。各国若不及早做出根本改变,只会加速自身的灭亡。
楼主:萬道圣  时间:2021-09-12 08:21:37
民众主权与无产阶级专政

人类社会的终极目标是:建立一个长治久安的、团结统一的、自由平等的、和谐文明的美好大同社会。

要想实现这些目标,必须有一些合理的制度。首要的,就是政治制度,其中最主要的是政治权力所有制。经济私有制导致经济剥削,政治私有制导制各种政治迫害及社会不公。

政治权力所有制是根本,因为可以决定经济所有制,国家权力所者(统治者)可以根据需要自由决定实行任何一种经济制度。若经济公有制,人民占有了生产资料,但手里没有政治权力,则表明自己的命运仍然攥在权力私有者(统治阶级)手里。

因为政治所有制是根本因素,所以决定一个社会的基本意识型态的就不是经济所有制而是政治所有制。

政治私有制就是专制,与之相对的就是政治公有制,也就是国家权力公有制,即人民主权。这才是人民自己决定自己命运的唯一法宝。

当所有达到合法年龄的人民都平等的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时,可称之为全面民主。

将国家权力据为已有的都是强势群体,所谓“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与之相对应的,可称之为普通民众。

在人民主权的时代,强势群体仍然是存在的,如达到一定规模的公司的老板、高管及大商人。他们拥有大量财富,与普通民众在利益上有客观上的对立性,即“你多我就少,你少我就多”。强势群体也包括各职能机关的官员,他们有权力这种强大资源的行使权,他现时是具有强势地位的,所谓“现官不如现管”。

在全面民主条件下,社会决策的天平初始状态是相对平衡的。但不久之后,就会发生变化。强势群体本身就掌握更多的社会资源,拥有更大的能量,社会决策很容易受到他们的影响,天平就会慢慢向他们一方偏斜。在社会决策方面,先不说那些本身就容易被诱惑的人,就算有些决策者本身很排斥,但很多时候身不由己,力不从心,因为强势群体的能量太大了,就象一块巨大的磁石;在人民主权方面,人民大众绝大多数是朴实善良的普通人,但“朴实善良”是个双面词,一方面是褒义词,另一方面说明更容易被操控被诱惑被欺骗!这样,他们会从各方面进行渗透,包括媒体、议会、司法等等。而且,他们会用各种办法使这种渗透变得合法,使人民挑不出什么毛病来。例如西方普遍存在的候选人竞选模式,表面上看是很公平的,其实这种模式本身就是有利于强势群体的,因为这种模式本身就是一种个人以及他所代表的群体所拥有的资源的竞争。

在中国也有例子,如蒋介石集团。他之所以能长期执掌国民政府,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他背靠拥有巨大资源的江浙财团,另外还有美国政府。

在治权机关官员这方面,如果他们可以当选议员,那么就会形成一种“自己监督自己”的悖论,在逻辑上是说不过去的,显然也是不能成立的。

在强势群体的渗透之下,国家权力机关会慢慢的被强势群体所操控,实际上成为他们的傀儡,表面上是“人民主权”,实质上变成“既得利益者主权”或“强势群体主权”,这就是一种"主权变异”,社会公平受到严重损害,社会矛盾产生并不断加剧。强势群体越来越强,影响力也越来越大,社会公平度越来越低,于是恶性循环,社会矛盾更加不可调和,那么就会发生社会危机甚至动乱。所以,这种民主只是一种表面合理而完美实质上严重失衡的民主。或者说,这种全面的民主,其本身就客观的内含了一种强弱不均衡的内在属性,就好比一个鸡蛋,若不加任何支撑的放在一个平面上,永远大头高小头低,永远不会平衡,这种不平衡是内在的。强势群体也有可能采取一些措施减小社会矛盾,但不管采取什么措施,也仅是一种权宜,永远改变不了不平衡的实质。

“主权变异”可不是一件小事,而且还不容易发现,因为变异了的“民众主权”最善于自我包装,表面上看还特别民主特别亲民。

综上,全面民主是不可取的,不仅不能实现持续的美好的大同社会,反而会背道而驰。唯一可行的,就是实行以大多数普通民众为主人的有限民主_即民众主权,强势群体只有提议权而无主权。让政治天平在初始状态下就偏向普通民众,增强他们的能量,从而与强势群体形成一种相对的平衡,这样,整个社会也就会处于一种相对平衡的状态,从而和谐发展,最终实现人类社会的终极目标。

那么强势群体是否就因此心生不满进而导致更深的社会矛盾呢?相对而言,强势群体本身在其他方面就占有绝对的优势,现在只不过是把他们二者的优势平均了一下,使各自的优势在总体上更加趋向于平等,这有什么不满的呢?如果真有不满那就是贪心野心。再者,这样做从长远来说更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谁喜欢那种矛盾深重冲突不断贫富分化严重的社会呢?

根据权能匹配原则,国家权力是由各级议会分层最终由国家议会行使的,所以,民众主权应主要体现在议员的选举和被选举权方面,强势群体成员无此二种权力。这并非说强势群体都不是好人,只是从政治理论上推导出需要这样设计;或者说,只有这样设计,整体社会大局才能良性发展,否则矛盾重重,不管对哪个群体都没有好处。所谓“强势”,正说明他们能力出众(包括参政能力),社会发展离不开他们的参与,而且往往起领导作用,所以他们的一些合理建议是很重要的,所以可以当选为参议员。

仅仅有这种有限民主仍然是不够的,议员那么多,仍然有被操控的可能。这时就需要有一支坚强有力的政治力量作为民众主权的保障,更好的减少这种可能性。怎样的政治力量才能成为这种保障呢?至少要符合两个条件。第一,坚信政务工作者应该完全代表广大普通民众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他们谋幸福,扶危济困、救苦救难、忘我利民,为了国家和民众的利益可以舍生忘死,对那些危害普通民众利益的恶势力能够坚决抵制和斗争;第二,坚决主张“民众主权”(大约相当于“无产阶级专政”成“人民民主专政”)。

利他性是一切美德的基础,那么忘我利民则是一种有着更高境界的美德。对于政治家来说,更是最高美德,是任何伟大政治家必不可少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伟大"这一人类最崇高荣誉的授予者,是广大普通民众,不仅是当代的,更是后世世世代代的广大普通民众。他们是所有政治家人生价值的最终裁判者。

无产阶级政党就是一支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政治力量。比如在中国,就有无数事迹证明了这一点,具体就不需要举例了,因为太多太普遍了。

有些无产阶级政党在政治上的目标就是"无产阶级专政",这与本文之中所说“民众主权”意义是基本一致的。所以,以无产阶级政党作为民众主权的保障力量最为合适。

怎么保障呢?最好的办法,就是二方通过(二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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