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德州市人民法院孔祥波枉法裁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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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9-17 04:05:18 更新时间:2022-07-21 07:38:42

楼主:纪俊智2018  时间:2021-09-16 20:05:18
尊敬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领导:
我数十次向各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小组实名举报德州市中院法官孔祥波,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具体答复,我认为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这次教育整顿成败的标准,不要只公布几个数字就草草收兵,不要让普通群众满怀希望而来,满怀失望而归,要继续深挖细究政法队伍的害群之马,真正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今第五十七次在12337平台对德州市中院法官孔祥波在德州市中院(2014)德中商终字第51号民事判决中涉嫌枉法裁判进行实名举报:
1、被上诉人的预付款是通过代理商进入原双力,被上诉人在双力破产组只有56.04元的债权,孔祥波不顾这一事实,判决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并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2、在双力破产组既没有给我发货、抵货、支付现金,也没有给被上诉人发货、抵货、支付现金的情况下,孔祥波判决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并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3、在多次开庭审理中,代理商都承认是按正常程序从双力破产组提走的财物,并表示愿按比例承担返还责任(法院在强制执行阶段已执行代理商14万元的现金),但孔祥波仍判决我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4、孔祥波在判决中,采纳被上诉人提供的已经被庆云县公安局无罪撤销的刑事案件的笔录材料等案卷资料(属于国家秘密且涉及个人隐私,正在追究相关人员的泄密责任)作为证据,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和密枉法裁判;
5、依据法律规定,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的的事项不得进行公开审理或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孔祥波违反上述规定,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
6、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孔祥波就判定双力破产组按纪俊智的指定给被上诉人发货,这是完全错误的。事实是:原双力在破产前后都是根据客户提供的盖公章的提货信函来发货,客户的提货信函作为客户收到货物的依据是要附到财务账上的,没有客户盖公章的提货信函任何人都不可能发走该客户的货,因此,被上诉人的不提供带公章的提货信,任何人都不可能提走其财物;因此,孔祥波判定双力集团按纪俊智的指定给被上诉人发货,违背事实,涉嫌枉法裁判;
7、孔祥波判定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明显与事实不符:(1)在法院、公安局多次到双力破产组调查取证,且我被刑事拘留期间和拘留之后,双力破产组还把被上诉人的财物发给纪俊智,明显违背事实,被上诉人和法庭为什么不追究双力破产组的责任?且拒绝追加双力破产组为诉讼参与人;(2)如果被上诉人在双力破产组有债权的话,在公安部门报案后和在法院起诉后,为什么不冻结自己的债权,而眼睁睁的让别人(长期)多次把自己的财物给领走!(3)我在被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期间还敢领走被上诉人的财物,这么严重的违法,公安机关为什么还会做出无罪撤销案件决定书(4)如果我从双力破产组领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我已构成刑事犯罪,孔祥波就应该把我移交到公安部门,追究我刑事责任,孔祥波发现犯罪线索不进行移交,同样构成渎职枉法;
8、孔祥波积压我的再审申请书超过1年,在此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调解,涉嫌违法;
9、孔祥波多次强调我的二审判决是由德州市中院审委会决定的,他把责任都推给审委会,请求对该案的审委会会议资料进行调查,调查一下这么简单的案子为什么要上审委会?调查一下有没有具体领导干预这个简单的案子。
综上所述,孔祥波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泄露个人隐私、枉法裁判罪,恳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督促相关部门对我的实名举报进行调查核实,还普通百姓公平与正义!生命不息,举报不止!
纪俊智
楼主:纪俊智2018  时间:2021-09-16 21:14:07
尊敬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领导:
我数十次向各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小组实名举报德州市中院法官孔祥波,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具体答复,我认为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这次教育整顿成败的标准,不要只公布几个数字就草草收兵,不要让普通群众满怀希望而来,满怀失望而归,要继续深挖细究政法队伍的害群之马,真正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今第五十七次在12337平台对德州市中院法官孔祥波在德州市中院(2014)德中商终字第51号民事判决中涉嫌枉法裁判进行实名举报:
1、被上诉人的预付款是通过代理商进入原双力,被上诉人在双力破产组只有56.04元的债权,孔祥波不顾这一事实,判决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并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2、在双力破产组既没有给我发货、抵货、支付现金,也没有给被上诉人发货、抵货、支付现金的情况下,孔祥波判决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并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3、在多次开庭审理中,代理商都承认是按正常程序从双力破产组提走的财物,并表示愿按比例承担返还责任(法院在强制执行阶段已执行代理商14万元的现金),但孔祥波仍判决我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4、孔祥波在判决中,采纳被上诉人提供的已经被庆云县公安局无罪撤销的刑事案件的笔录材料等案卷资料(属于国家秘密且涉及个人隐私,正在追究相关人员的泄密责任)作为证据,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和密枉法裁判;
5、依据法律规定,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的的事项不得进行公开审理或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孔祥波违反上述规定,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
6、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孔祥波就判定双力破产组按纪俊智的指定给被上诉人发货,这是完全错误的。事实是:原双力在破产前后都是根据客户提供的盖公章的提货信函来发货,客户的提货信函作为客户收到货物的依据是要附到财务账上的,没有客户盖公章的提货信函任何人都不可能发走该客户的货,因此,被上诉人的不提供带公章的提货信,任何人都不可能提走其财物;因此,孔祥波判定双力集团按纪俊智的指定给被上诉人发货,违背事实,涉嫌枉法裁判;
7、孔祥波判定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明显与事实不符:(1)在法院、公安局多次到双力破产组调查取证,且我被刑事拘留期间和拘留之后,双力破产组还把被上诉人的财物发给纪俊智,明显违背事实,被上诉人和法庭为什么不追究双力破产组的责任?且拒绝追加双力破产组为诉讼参与人;(2)如果被上诉人在双力破产组有债权的话,在公安部门报案后和在法院起诉后,为什么不冻结自己的债权,而眼睁睁的让别人(长期)多次把自己的财物给领走!(3)我在被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期间还敢领走被上诉人的财物,这么严重的违法,公安机关为什么还会做出无罪撤销案件决定书(4)如果我从双力破产组领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我已构成刑事犯罪,孔祥波就应该把我移交到公安部门,追究我刑事责任,孔祥波发现犯罪线索不进行移交,同样构成渎职枉法;
8、孔祥波积压我的再审申请书超过1年,在此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调解,涉嫌违法;
9、孔祥波多次强调我的二审判决是由德州市中院审委会决定的,他把责任都推给审委会,请求对该案的审委会会议资料进行调查,调查一下这么简单的案子为什么要上审委会?调查一下有没有具体领导干预这个简单的案子。
综上所述,孔祥波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泄露个人隐私、枉法裁判罪,恳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督促相关部门对我的实名举报进行调查核实,还普通百姓公平与正义!生命不息,举报不止!
纪俊智
2021年9月16日
楼主:纪俊智2018  时间:2021-09-17 15:30:43
尊敬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领导:
我数十次向各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小组实名举报德州市中院法官孔祥波,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具体答复,我认为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这次教育整顿成败的标准,不要只公布几个数字就草草收兵,不要让普通群众满怀希望而来,满怀失望而归,要继续深挖细究政法队伍的害群之马,真正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今第五十八次在12337平台对德州市中院法官孔祥波在德州市中院(2014)德中商终字第51号民事判决中涉嫌枉法裁判进行实名举报:
1、被上诉人的预付款是通过代理商进入原双力,被上诉人在双力破产组只有56.04元的债权,孔祥波不顾这一事实,判决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并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2、在双力破产组既没有给我发货、抵货、支付现金,也没有给被上诉人发货、抵货、支付现金的情况下,孔祥波判决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并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3、在多次开庭审理中,代理商都承认是按正常程序从双力破产组提走的财物,并表示愿按比例承担返还责任(法院在强制执行阶段已执行代理商14万元的现金),但孔祥波仍判决我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4、孔祥波在判决中,采纳被上诉人提供的已经被庆云县公安局无罪撤销的刑事案件的笔录材料等案卷资料(属于国家秘密且涉及个人隐私,正在追究相关人员的泄密责任)作为证据,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和密枉法裁判;
5、依据法律规定,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的的事项不得进行公开审理或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孔祥波违反上述规定,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
6、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孔祥波就判定双力破产组按纪俊智的指定给被上诉人发货,这是完全错误的。事实是:原双力在破产前后都是根据客户提供的盖公章的提货信函来发货,客户的提货信函作为客户收到货物的依据是要附到财务账上的,没有客户盖公章的提货信函任何人都不可能发走该客户的货,因此,被上诉人的不提供带公章的提货信,任何人都不可能提走其财物;因此,孔祥波判定双力集团按纪俊智的指定给被上诉人发货,违背事实,涉嫌枉法裁判;
7、孔祥波判定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明显与事实不符:(1)在法院、公安局多次到双力破产组调查取证,且我被刑事拘留期间和拘留之后,双力破产组还把被上诉人的财物发给纪俊智,明显违背事实,被上诉人和法庭为什么不追究双力破产组的责任?且拒绝追加双力破产组为诉讼参与人;(2)如果被上诉人在双力破产组有债权的话,在公安部门报案后和在法院起诉后,为什么不冻结自己的债权,而眼睁睁的让别人(长期)多次把自己的财物给领走!(3)我在被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期间还敢领走被上诉人的财物,这么严重的违法,公安机关为什么还会做出无罪撤销案件决定书(4)如果我从双力破产组领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我已构成刑事犯罪,孔祥波就应该把我移交到公安部门,追究我刑事责任,孔祥波发现犯罪线索不进行移交,同样构成渎职枉法;
8、孔祥波积压我的再审申请书超过1年,在此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调解,涉嫌违法;
9、孔祥波多次强调我的二审判决是由德州市中院审委会决定的,他把责任都推给审委会,请求对该案的审委会会议资料进行调查,调查一下这么简单的案子为什么要上审委会?调查一下有没有具体领导干预这个简单的案子。
综上所述,孔祥波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泄露个人隐私、枉法裁判罪,恳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督促相关部门对我的实名举报进行调查核实,还普通百姓公平与正义!生命不息,举报不止!
纪俊智
2021年9月17日
楼主:纪俊智2018  时间:2021-09-18 09:04:13
尊敬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领导:
我数十次向各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小组实名举报德州市中院法官孔祥波,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具体答复,我认为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这次教育整顿成败的标准,不要只公布几个数字就草草收兵,不要让普通群众满怀希望而来,满怀失望而归,要继续深挖细究政法队伍的害群之马,真正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今第五十九次在12337平台对德州市中院法官孔祥波在德州市中院(2014)德中商终字第51号民事判决中涉嫌枉法裁判进行实名举报:
1、被上诉人的预付款是通过代理商进入原双力,被上诉人在双力破产组只有56.04元的债权,孔祥波不顾这一事实,判决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并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2、在双力破产组既没有给我发货、抵货、支付现金,也没有给被上诉人发货、抵货、支付现金的情况下,孔祥波判决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并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3、在多次开庭审理中,代理商都承认是按正常程序从双力破产组提走的财物,并表示愿按比例承担返还责任(法院在强制执行阶段已执行代理商14万元的现金),但孔祥波仍判决我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4、孔祥波在判决中,采纳被上诉人提供的已经被庆云县公安局无罪撤销的刑事案件的笔录材料等案卷资料(属于国家秘密且涉及个人隐私,正在追究相关人员的泄密责任)作为证据,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和密枉法裁判;
5、依据法律规定,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的的事项不得进行公开审理或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孔祥波违反上述规定,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
6、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孔祥波就判定双力破产组按纪俊智的指定给被上诉人发货,这是完全错误的。事实是:原双力在破产前后都是根据客户提供的盖公章的提货信函来发货,客户的提货信函作为客户收到货物的依据是要附到财务账上的,没有客户盖公章的提货信函任何人都不可能发走该客户的货,因此,被上诉人的不提供带公章的提货信,任何人都不可能提走其财物;因此,孔祥波判定双力集团按纪俊智的指定给被上诉人发货,违背事实,涉嫌枉法裁判;
7、孔祥波判定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明显与事实不符:(1)在法院、公安局多次到双力破产组调查取证,且我被刑事拘留期间和拘留之后,双力破产组还把被上诉人的财物发给纪俊智,明显违背事实,被上诉人和法庭为什么不追究双力破产组的责任?且拒绝追加双力破产组为诉讼参与人;(2)如果被上诉人在双力破产组有债权的话,在公安部门报案后和在法院起诉后,为什么不冻结自己的债权,而眼睁睁的让别人(长期)多次把自己的财物给领走!(3)我在被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期间还敢领走被上诉人的财物,这么严重的违法,公安机关为什么还会做出无罪撤销案件决定书(4)如果我从双力破产组领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我已构成刑事犯罪,孔祥波就应该把我移交到公安部门,追究我刑事责任,孔祥波发现犯罪线索不进行移交,同样构成渎职枉法;
8、孔祥波积压我的再审申请书超过1年,在此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调解,涉嫌违法;
9、孔祥波多次强调我的二审判决是由德州市中院审委会决定的,他把责任都推给审委会,请求对该案的审委会会议资料进行调查,调查一下这么简单的案子为什么要上审委会?调查一下有没有具体领导干预这个简单的案子。
综上所述,孔祥波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泄露个人隐私、枉法裁判罪,恳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督促相关部门对我的实名举报进行调查核实,还普通百姓公平与正义!生命不息,举报不止!
纪俊智
2021年9月18日
楼主:纪俊智2018  时间:2021-09-18 09:12:08
尊敬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领导:
我数十次向各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小组实名举报山东省临邑县法院法官王富元,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具体答复,我认为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这次教育整顿成败的标准,不要只公布几个数字就草草收兵,不要让普通群众满怀希望而来,满怀失望而归,要继续深挖细究政法队伍的害群之马,真正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今第五 十 九次在12337平台对山东省临邑县法院法官王富元在(2007)临民二初字第20号民事案件判决中涉嫌违法违纪情况进行实名举报:
1、王富元把从庆云县公安局调取的的刑事案件侦查期间的4份笔录材料及其他案卷资料(属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该刑事案件已在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前撤销),允许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开庭前进行复印,民事案件当事人以此作为证据长期对我进行民事诉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王富元和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均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和泄露个人隐私;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的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对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庆云公安局刑事案件侦查期间的卷宗材料属于国家秘密且涉及个人隐私),王富元违反上述规定;
3、王富元在(2007)临民二初字第20号民事案件判决中,明知本案原告进行虚假诉讼,却不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而是判决其胜诉(该判决已被山东省高院再审撤销),王富元涉嫌枉法裁判(该错误判决使我的两套房产从2010年1月4日被查封,给我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该错误判决使我被纳入全国被执行人名单,名誉受到极大伤害);
4、王富元多次和原告到双力破产组调查取证,对原告的债权情况和发货情况是清楚的,在明知原告在双力破产组只有56.04元债权,双力破产组既没有给原告发货、抵货、支付现金,也没有给纪俊智发货、抵货、支付现金的情况下,却枉法判决纪俊智从双力破产组提走原告21.8万元的财物,王富元涉嫌枉法裁判;
5、本案原告就同一事实向公安部门报案后,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公安部门没有程序终结的情况下,王富元就开庭审理民事案件,涉嫌枉法裁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五项规定:如果民事案件事实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刑事案件的审理尚未终结时,中止审理。庆云县公安局对于我的刑事案件是于2010年4月10日才撤销的,而王富元是2009年3月11日下达的判决书,王富元违反上述规定);
6、在原告诉中国工商银行陕西渭南东风街支行的民事案件中,王富元明知原告进行的是虚假诉讼,却在一审中判决原告胜诉,王富元涉嫌枉法裁判(王富元是该民事案件的主审法官);
7、王富元和临邑县法院的另一个法官及王道龙三人一起到聊城(大约是2006年5月17日),诱骗我给王道龙做假证,我们四个人一起在聊城香江宾馆吃的午饭,是王道龙付的饭费,王富元涉嫌违纪。
综上所述,王富元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泄露个人隐私、枉法裁判罪,再次恳求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督促相关部门对我的实名举报进行调查核实,依法清除政法系统的害群之马,还普通百姓公平与正义(违法法官披着法律的“合法”外衣,公开掠夺普通群众的合法财产,政法教育整顿部门对此若视无睹,对长期实名举报置之不理,涉嫌渎职,长此以往,会亡党亡国的)!生命不息,举报不止!
纪俊智
2021年9月18日
楼主:纪俊智2018  时间:2021-09-22 08:39:10
尊敬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领导:
我数十次向各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小组实名举报德州市中院法官孔祥波,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具体答复,我认为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这次教育整顿成败的标准,不要只公布几个数字就草草收兵,不要让普通群众满怀希望而来,满怀失望而归,要继续深挖细究政法队伍的害群之马,真正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今第六 十次在12337平台对德州市中院法官孔祥波在德州市中院(2014)德中商终字第51号民事判决中涉嫌枉法裁判进行实名举报:
1、被上诉人的预付款是通过代理商进入原双力,被上诉人在双力破产组只有56.04元的债权,孔祥波不顾这一事实,判决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并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2、在双力破产组既没有给我发货、抵货、支付现金,也没有给被上诉人发货、抵货、支付现金的情况下,孔祥波判决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并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3、在多次开庭审理中,代理商都承认是按正常程序从双力破产组提走的财物,并表示愿按比例承担返还责任(法院在强制执行阶段已执行代理商14万元的现金),但孔祥波仍判决我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4、孔祥波在判决中,采纳被上诉人提供的已经被庆云县公安局无罪撤销的刑事案件的笔录材料等案卷资料(属于国家秘密且涉及个人隐私,正在追究相关人员的泄密责任)作为证据,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和密枉法裁判;
5、依据法律规定,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的的事项不得进行公开审理或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孔祥波违反上述规定,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
6、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孔祥波就判定双力破产组按纪俊智的指定给被上诉人发货,这是完全错误的。事实是:原双力在破产前后都是根据客户提供的盖公章的提货信函来发货,客户的提货信函作为客户收到货物的依据是要附到财务账上的,没有客户盖公章的提货信函任何人都不可能发走该客户的货,因此,被上诉人的不提供带公章的提货信,任何人都不可能提走其财物;因此,孔祥波判定双力集团按纪俊智的指定给被上诉人发货,违背事实,涉嫌枉法裁判;
7、孔祥波判定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明显与事实不符:(1)在法院、公安局多次到双力破产组调查取证,且我被刑事拘留期间和拘留之后,双力破产组还把被上诉人的财物发给纪俊智,明显违背事实,被上诉人和法庭为什么不追究双力破产组的责任?且拒绝追加双力破产组为诉讼参与人;(2)如果被上诉人在双力破产组有债权的话,在公安部门报案后和在法院起诉后,为什么不冻结自己的债权,而眼睁睁的让别人(长期)多次把自己的财物给领走!(3)我在被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期间还敢领走被上诉人的财物,这么严重的违法,公安机关为什么还会做出无罪撤销案件决定书(4)如果我从双力破产组领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我已构成刑事犯罪,孔祥波就应该把我移交到公安部门,追究我刑事责任,孔祥波发现犯罪线索不进行移交,同样构成渎职枉法;
8、孔祥波积压我的再审申请书超过1年,在此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调解,涉嫌违法;
9、孔祥波多次强调我的二审判决是由德州市中院审委会决定的,他把责任都推给审委会,请求对该案的审委会会议资料进行调查,调查一下这么简单的案子为什么要上审委会?调查一下有没有具体领导干预这个简单的案子。
综上所述,孔祥波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泄露个人隐私、枉法裁判罪,恳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督促相关部门对我的实名举报进行调查核实,还普通百姓公平与正义!生命不息,举报不止!
纪俊智
2021年9月22日
楼主:纪俊智2018  时间:2021-09-23 08:59:20
尊敬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领导:
我数十次向各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小组实名举报德州市中院法官孔祥波,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具体答复,我认为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这次教育整顿成败的标准,不要只公布几个数字就草草收兵,不要让普通群众满怀希望而来,满怀失望而归,要继续深挖细究政法队伍的害群之马,真正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今第六 十 一 次在12337平台对德州市中院法官孔祥波在德州市中院(2014)德中商终字第51号民事判决中涉嫌枉法裁判进行实名举报:
1、被上诉人的预付款是通过代理商进入原双力,被上诉人在双力破产组只有56.04元的债权,孔祥波不顾这一事实,判决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并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2、在双力破产组既没有给我发货、抵货、支付现金,也没有给被上诉人发货、抵货、支付现金的情况下,孔祥波判决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并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3、在多次开庭审理中,代理商都承认是按正常程序从双力破产组提走的财物,并表示愿按比例承担返还责任(法院在强制执行阶段已执行代理商14万元的现金),但孔祥波仍判决我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4、孔祥波在判决中,采纳被上诉人提供的已经被庆云县公安局无罪撤销的刑事案件的笔录材料等案卷资料(属于国家秘密且涉及个人隐私,正在追究相关人员的泄密责任)作为证据,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和密枉法裁判;
5、依据法律规定,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的的事项不得进行公开审理或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孔祥波违反上述规定,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
6、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孔祥波就判定双力破产组按纪俊智的指定给被上诉人发货,这是完全错误的。事实是:原双力在破产前后都是根据客户提供的盖公章的提货信函来发货,客户的提货信函作为客户收到货物的依据是要附到财务账上的,没有客户盖公章的提货信函任何人都不可能发走该客户的货,因此,被上诉人的不提供带公章的提货信,任何人都不可能提走其财物;因此,孔祥波判定双力集团按纪俊智的指定给被上诉人发货,违背事实,涉嫌枉法裁判;
7、孔祥波判定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明显与事实不符:(1)在法院、公安局多次到双力破产组调查取证,且我被刑事拘留期间和拘留之后,双力破产组还把被上诉人的财物发给纪俊智,明显违背事实,被上诉人和法庭为什么不追究双力破产组的责任?且拒绝追加双力破产组为诉讼参与人;(2)如果被上诉人在双力破产组有债权的话,在公安部门报案后和在法院起诉后,为什么不冻结自己的债权,而眼睁睁的让别人(长期)多次把自己的财物给领走!(3)我在被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期间还敢领走被上诉人的财物,这么严重的违法,公安机关为什么还会做出无罪撤销案件决定书(4)如果我从双力破产组领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我已构成刑事犯罪,孔祥波就应该把我移交到公安部门,追究我刑事责任,孔祥波发现犯罪线索不进行移交,同样构成渎职枉法;
8、孔祥波积压我的再审申请书超过1年,在此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调解,涉嫌违法;
9、孔祥波多次强调我的二审判决是由德州市中院审委会决定的,他把责任都推给审委会,请求对该案的审委会会议资料进行调查,调查一下这么简单的案子为什么要上审委会?调查一下有没有具体领导干预这个简单的案子。
综上所述,孔祥波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泄露个人隐私、枉法裁判罪,恳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督促相关部门对我的实名举报进行调查核实,还普通百姓公平与正义!生命不息,举报不止!
纪俊智
2021年9月23日
楼主:纪俊智2018  时间:2021-09-24 09:13:21
尊敬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小组领导:
我数十次向各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小组实名举报德州市中院法官孔祥波,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具体答复,我认为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这次教育整顿成败的标准,不要只公布几个数字就草草收兵,不要让普通群众满怀希望而来,满怀失望而归,要继续深挖细究政法队伍的害群之马,真正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今 第 六 十 二 次在12337平台对德州市中院法官孔祥波在德州市中院(2014)德中商终字第51号民事判决中涉嫌枉法裁判进行实名举报:
1、被上诉人的预付款是通过代理商进入原双力,被上诉人在双力破产组只有56.04元的债权,孔祥波不顾这一事实,判决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并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2、在双力破产组既没有给我发货、抵货、支付现金,也没有给被上诉人发货、抵货、支付现金的情况下,孔祥波判决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并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3、在多次开庭审理中,代理商都承认是按正常程序从双力破产组提走的财物,并表示愿按比例承担返还责任(法院在强制执行阶段已执行代理商14万元的现金),但孔祥波仍判决我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4、孔祥波在判决中,采纳被上诉人提供的已经被庆云县公安局无罪撤销的刑事案件的笔录材料等案卷资料(属于国家秘密且涉及个人隐私,正在追究相关人员的泄密责任)作为证据,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和密枉法裁判;
5、依据法律规定,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的的事项不得进行公开审理或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孔祥波违反上述规定,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
6、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孔祥波就判定双力破产组按纪俊智的指定给被上诉人发货,这是完全错误的。事实是:原双力在破产前后都是根据客户提供的盖公章的提货信函来发货,客户的提货信函作为客户收到货物的依据是要附到财务账上的,没有客户盖公章的提货信函任何人都不可能发走该客户的货,因此,被上诉人的不提供带公章的提货信,任何人都不可能提走其财物;因此,孔祥波判定双力集团按纪俊智的指定给被上诉人发货,违背事实,涉嫌枉法裁判;
7、孔祥波判定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明显与事实不符:(1)在法院、公安局多次到双力破产组调查取证,且我被刑事拘留期间和拘留之后,双力破产组还把被上诉人的财物发给纪俊智,明显违背事实,被上诉人和法庭为什么不追究双力破产组的责任?且拒绝追加双力破产组为诉讼参与人;(2)如果被上诉人在双力破产组有债权的话,在公安部门报案后和在法院起诉后,为什么不冻结自己的债权,而眼睁睁的让别人(长期)多次把自己的财物给领走!(3)我在被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期间还敢领走被上诉人的财物,这么严重的违法,公安机关为什么还会做出无罪撤销案件决定书(4)如果我从双力破产组领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我已构成刑事犯罪,孔祥波就应该把我移交到公安部门,追究我刑事责任,孔祥波发现犯罪线索不进行移交,同样构成渎职枉法;
8、孔祥波积压我的再审申请书超过1年,在此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调解,涉嫌违法;
9、孔祥波多次强调我的二审判决是由德州市中院审委会决定的,他把责任都推给审委会,请求对该案的审委会会议资料进行调查,调查一下这么简单的案子为什么要上审委会?调查一下有没有具体领导干预这个简单的案子。
综上所述,孔祥波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泄露个人隐私、枉法裁判罪,恳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督促相关部门对我的实名举报进行调查核实,还普通百姓公平与正义!生命不息,举报不止!
纪俊智
2021年9月24日
楼主:纪俊智2018  时间:2021-09-26 08:56:30
尊敬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小组领导:
我数十次向各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小组实名举报德州市中院法官孔祥波,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具体答复,我认为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这次教育整顿成败的标准,不要只公布几个数字就草草收兵,不要让普通群众满怀希望而来,满怀失望而归,要继续深挖细究政法队伍的害群之马,真正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今第 六 十 三 次在12337平台对德州市中院法官孔祥波在德州市中院(2014)德中商终字第51号民事判决中涉嫌枉法裁判进行实名举报:
1、被上诉人的预付款是通过代理商进入原双力,被上诉人在双力破产组只有56.04元的债权,孔祥波不顾这一事实,判决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并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2、在双力破产组既没有给我发货、抵货、支付现金,也没有给被上诉人发货、抵货、支付现金的情况下,孔祥波判决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并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3、在多次开庭审理中,代理商都承认是按正常程序从双力破产组提走的财物,并表示愿按比例承担返还责任(法院在强制执行阶段已执行代理商14万元的现金),但孔祥波仍判决我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4、孔祥波在判决中,采纳被上诉人提供的已经被庆云县公安局无罪撤销的刑事案件的笔录材料等案卷资料(属于国家秘密且涉及个人隐私,正在追究相关人员的泄密责任)作为证据,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和密枉法裁判;
5、依据法律规定,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的的事项不得进行公开审理或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孔祥波违反上述规定,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
6、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孔祥波就判定双力破产组按纪俊智的指定给被上诉人发货,这是完全错误的。事实是:原双力在破产前后都是根据客户提供的盖公章的提货信函来发货,客户的提货信函作为客户收到货物的依据是要附到财务账上的,没有客户盖公章的提货信函任何人都不可能发走该客户的货,因此,被上诉人的不提供带公章的提货信,任何人都不可能提走其财物;因此,孔祥波判定双力集团按纪俊智的指定给被上诉人发货,违背事实,涉嫌枉法裁判;
7、孔祥波判定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明显与事实不符:(1)在法院、公安局多次到双力破产组调查取证,且我被刑事拘留期间和拘留之后,双力破产组还把被上诉人的财物发给纪俊智,明显违背事实,被上诉人和法庭为什么不追究双力破产组的责任?且拒绝追加双力破产组为诉讼参与人;(2)如果被上诉人在双力破产组有债权的话,在公安部门报案后和在法院起诉后,为什么不冻结自己的债权,而眼睁睁的让别人(长期)多次把自己的财物给领走!(3)我在被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期间还敢领走被上诉人的财物,这么严重的违法,公安机关为什么还会做出无罪撤销案件决定书(4)如果我从双力破产组领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我已构成刑事犯罪,孔祥波就应该把我移交到公安部门,追究我刑事责任,孔祥波发现犯罪线索不进行移交,同样构成渎职枉法;
8、孔祥波积压我的再审申请书超过1年,在此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调解,涉嫌违法;
9、孔祥波多次强调我的二审判决是由德州市中院审委会决定的,他把责任都推给审委会,请求对该案的审委会会议资料进行调查,调查一下这么简单的案子为什么要上审委会?调查一下有没有具体领导干预这个简单的案子。
综上所述,孔祥波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泄露个人隐私、枉法裁判罪,恳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督促相关部门对我的实名举报进行调查核实,还普通百姓公平与正义!生命不息,举报不止!
纪俊智
2021年9月26日
楼主:纪俊智2018  时间:2021-09-27 08:32:20
尊敬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小组领导:
我数十次向各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小组实名举报德州市中院法官孔祥波,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具体答复,我认为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这次教育整顿成败的标准,不要只公布几个数字就草草收兵,不要让普通群众满怀希望而来,满怀失望而归,要继续深挖细究政法队伍的害群之马,真正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今第 六 十 四 次在12337平台对德州市中院法官孔祥波在德州市中院(2014)德中商终字第51号民事判决中涉嫌枉法裁判进行实名举报:
1、被上诉人的预付款是通过代理商进入原双力,被上诉人在双力破产组只有56.04元的债权,孔祥波不顾这一事实,判决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并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2、在双力破产组既没有给我发货、抵货、支付现金,也没有给被上诉人发货、抵货、支付现金的情况下,孔祥波判决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并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3、在多次开庭审理中,代理商都承认是按正常程序从双力破产组提走的财物,并表示愿按比例承担返还责任(法院在强制执行阶段已执行代理商14万元的现金),但孔祥波仍判决我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4、孔祥波在判决中,采纳被上诉人提供的已经被庆云县公安局无罪撤销的刑事案件的笔录材料等案卷资料(属于国家秘密且涉及个人隐私,正在追究相关人员的泄密责任)作为证据,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和密枉法裁判;
5、依据法律规定,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的的事项不得进行公开审理或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孔祥波违反上述规定,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
6、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孔祥波就判定双力破产组按纪俊智的指定给被上诉人发货,这是完全错误的。事实是:原双力在破产前后都是根据客户提供的盖公章的提货信函来发货,客户的提货信函作为客户收到货物的依据是要附到财务账上的,没有客户盖公章的提货信函任何人都不可能发走该客户的货,因此,被上诉人的不提供带公章的提货信,任何人都不可能提走其财物;因此,孔祥波判定双力集团按纪俊智的指定给被上诉人发货,违背事实,涉嫌枉法裁判;
7、孔祥波判定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明显与事实不符:(1)在法院、公安局多次到双力破产组调查取证,且我被刑事拘留期间和拘留之后,双力破产组还把被上诉人的财物发给纪俊智,明显违背事实,被上诉人和法庭为什么不追究双力破产组的责任?且拒绝追加双力破产组为诉讼参与人;(2)如果被上诉人在双力破产组有债权的话,在公安部门报案后和在法院起诉后,为什么不冻结自己的债权,而眼睁睁的让别人(长期)多次把自己的财物给领走!(3)我在被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期间还敢领走被上诉人的财物,这么严重的违法,公安机关为什么还会做出无罪撤销案件决定书(4)如果我从双力破产组领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我已构成刑事犯罪,孔祥波就应该把我移交到公安部门,追究我刑事责任,孔祥波发现犯罪线索不进行移交,同样构成渎职枉法;
8、孔祥波积压我的再审申请书超过1年,在此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调解,涉嫌违法;
9、孔祥波多次强调我的二审判决是由德州市中院审委会决定的,他把责任都推给审委会,请求对该案的审委会会议资料进行调查,调查一下这么简单的案子为什么要上审委会?调查一下有没有具体领导干预这个简单的案子。
综上所述,孔祥波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泄露个人隐私、枉法裁判罪,恳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督促相关部门对我的实名举报进行调查核实,还普通百姓公平与正义!生命不息,举报不止!
纪俊智
2021年9月27日
楼主:纪俊智2018  时间:2021-09-29 16:29:53
联名控告德州市中院院长孟祥刚在政法队伍
教育整顿中不作为敷衍推责
尊敬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领导:
尊敬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九督导组领导:
尊敬的山东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领导:
我们是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或刑事案件当事人,我们联名控告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孟祥刚在第一批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不作为,弄虚作假,敷衍推责,消极对抗中央整顿政法队伍的大政方针,包庇纵容法官枉法裁判。
举报事实:
在第一批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我们通过多种方式向各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门实名举报(控告)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县级人民法院)法官在审理我们的民事案件或刑事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这些实名举报(控告)都转到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德州中院对我们的举报(控告)统一电话答复(大部分)仅一句话一"你反映的问题不存在",无任何调查、无任何解释,也无任何书面答复,致使我们举报(控告)的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孟祥刚院长领导下的德州市中院的一句话答复,明显与中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目的背道而驰,是明显的不作为,是消极对抗中央的大政方针,是包庇纵容违法法官。

我们请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门的领导对我们的联名控告进行调查核实,并督促有关部门对我们在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反映我们具体案件的举报(控告)进行公开听证。
联名控告人签字:(见附件)
附:联名控告人具体信息:
楼主:纪俊智2018  时间:2021-09-29 16:37:43
尊敬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小组领导:
我数十次向各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小组实名举报德州市中院法官孔祥波,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具体答复,我认为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这次教育整顿成败的标准,不要只公布几个数字就草草收兵,不要让普通群众满怀希望而来,满怀失望而归,要继续深挖细究政法队伍的害群之马,真正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今第 六 十 六 次在12337平台对德州市中院法官孔祥波在德州市中院(2014)德中商终字第51号民事判决中涉嫌枉法裁判进行实名举报:
1、被上诉人的预付款是通过代理商进入原双力,被上诉人在双力破产组只有56.04元的债权,孔祥波不顾这一事实,判决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并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2、在双力破产组既没有给我发货、抵货、支付现金,也没有给被上诉人发货、抵货、支付现金的情况下,孔祥波判决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并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3、在多次开庭审理中,代理商都承认是按正常程序从双力破产组提走的财物,并表示愿按比例承担返还责任(法院在强制执行阶段已执行代理商14万元的现金),但孔祥波仍判决我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4、孔祥波在判决中,采纳被上诉人提供的已经被庆云县公安局无罪撤销的刑事案件的笔录材料等案卷资料(属于国家秘密且涉及个人隐私,正在追究相关人员的泄密责任)作为证据,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和密枉法裁判;
5、依据法律规定,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的的事项不得进行公开审理或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孔祥波违反上述规定,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
6、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孔祥波就判定双力破产组按纪俊智的指定给被上诉人发货,这是完全错误的。事实是:原双力在破产前后都是根据客户提供的盖公章的提货信函来发货,客户的提货信函作为客户收到货物的依据是要附到财务账上的,没有客户盖公章的提货信函任何人都不可能发走该客户的货,因此,被上诉人的不提供带公章的提货信,任何人都不可能提走其财物;因此,孔祥波判定双力集团按纪俊智的指定给被上诉人发货,违背事实,涉嫌枉法裁判;
7、孔祥波判定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明显与事实不符:(1)在法院、公安局多次到双力破产组调查取证,且我被刑事拘留期间和拘留之后,双力破产组还把被上诉人的财物发给纪俊智,明显违背事实,被上诉人和法庭为什么不追究双力破产组的责任?且拒绝追加双力破产组为诉讼参与人;(2)如果被上诉人在双力破产组有债权的话,在公安部门报案后和在法院起诉后,为什么不冻结自己的债权,而眼睁睁的让别人(长期)多次把自己的财物给领走!(3)我在被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期间还敢领走被上诉人的财物,这么严重的违法,公安机关为什么还会做出无罪撤销案件决定书(4)如果我从双力破产组领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我已构成刑事犯罪,孔祥波就应该把我移交到公安部门,追究我刑事责任,孔祥波发现犯罪线索不进行移交,同样构成渎职枉法;
8、孔祥波积压我的再审申请书超过1年,在此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调解,涉嫌违法;
9、孔祥波多次强调我的二审判决是由德州市中院审委会决定的,他把责任都推给审委会,请求对该案的审委会会议资料进行调查,调查一下这么简单的案子为什么要上审委会?调查一下有没有具体领导干预这个简单的案子。
综上所述,孔祥波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泄露个人隐私、枉法裁判罪,恳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督促相关部门对我的实名举报进行调查核实,还普通百姓公平与正义!生命不息,举报不止!
纪俊智
2021年9月29日
楼主:纪俊智2018  时间:2021-09-30 19:05:37
尊敬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领导:
我数十次向各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小组实名举报德州市中院法官孔祥波,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具体答复,我认为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这次教育整顿成败的标准,不要只公布几个数字就草草收兵,不要让普通群众满怀希望而来,满怀失望而归,要继续深挖细究政法队伍的害群之马,真正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今第 六 十 七 次在12337平台对德州市中院法官孔祥波在德州市中院(2014)德中商终字第51号民事判决中涉嫌枉法裁判进行实名举报:
1、被上诉人的预付款是通过代理商进入原双力,被上诉人在双力破产组只有56.04元的债权,孔祥波不顾这一事实,判决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并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2、在双力破产组既没有给我发货、抵货、支付现金,也没有给被上诉人发货、抵货、支付现金的情况下,孔祥波判决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并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3、在多次开庭审理中,代理商都承认是按正常程序从双力破产组提走的财物,并表示愿按比例承担返还责任(法院在强制执行阶段已执行代理商14万元的现金),但孔祥波仍判决我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4、孔祥波在判决中,采纳被上诉人提供的已经被庆云县公安局无罪撤销的刑事案件的笔录材料等案卷资料(属于国家秘密且涉及个人隐私,正在追究相关人员的泄密责任)作为证据,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和密枉法裁判;
5、依据法律规定,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的的事项不得进行公开审理或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孔祥波违反上述规定,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
6、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孔祥波就判定双力破产组按纪俊智的指定给被上诉人发货,这是完全错误的。事实是:原双力在破产前后都是根据客户提供的盖公章的提货信函来发货,客户的提货信函作为客户收到货物的依据是要附到财务账上的,没有客户盖公章的提货信函任何人都不可能发走该客户的货,因此,被上诉人的不提供带公章的提货信,任何人都不可能提走其财物;因此,孔祥波判定双力集团按纪俊智的指定给被上诉人发货,违背事实,涉嫌枉法裁判;
7、孔祥波判定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明显与事实不符:(1)在法院、公安局多次到双力破产组调查取证,且我被刑事拘留期间和拘留之后,双力破产组还把被上诉人的财物发给纪俊智,明显违背事实,被上诉人和法庭为什么不追究双力破产组的责任?且拒绝追加双力破产组为诉讼参与人;(2)如果被上诉人在双力破产组有债权的话,在公安部门报案后和在法院起诉后,为什么不冻结自己的债权,而眼睁睁的让别人(长期)多次把自己的财物给领走!(3)我在被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期间还敢领走被上诉人的财物,这么严重的违法,公安机关为什么还会做出无罪撤销案件决定书(4)如果我从双力破产组领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我已构成刑事犯罪,孔祥波就应该把我移交到公安部门,追究我刑事责任,孔祥波发现犯罪线索不进行移交,同样构成渎职枉法;
8、孔祥波积压我的再审申请书超过1年,在此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调解,涉嫌违法;
9、孔祥波多次强调我的二审判决是由德州市中院审委会决定的,他把责任都推给审委会,请求对该案的审委会会议资料进行调查,调查一下这么简单的案子为什么要上审委会?调查一下有没有具体领导干预这个简单的案子。
综上所述,孔祥波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泄露个人隐私、枉法裁判罪,恳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督促相关部门对我的实名举报进行调查核实,还普通百姓公平与正义!生命不息,举报不止!
纪俊智
2021年9月30日
楼主:纪俊智2018  时间:2021-10-04 09:51:59
生命不息,举报不止!
楼主:纪俊智2018  时间:2021-10-05 11:48:12
生命不息,举报不止!
楼主:纪俊智2018  时间:2021-10-08 09:04:02
尊敬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领导:
我数十次向各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小组实名举报德州市中院法官孔祥波,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具体答复,我认为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这次教育整顿成败的标准,不要只公布几个数字就草草收兵,不要让普通群众满怀希望而来,满怀失望而归,要继续深挖细究政法队伍的害群之马,真正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今第 六 十 八 次在12337平台对德州市中院法官孔祥波在德州市中院(2014)德中商终字第51号民事判决中涉嫌枉法裁判进行实名举报:
1、被上诉人的预付款是通过代理商进入原双力,被上诉人在双力破产组只有56.04元的债权,孔祥波不顾这一事实,判决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并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2、在双力破产组既没有给我发货、抵货、支付现金,也没有给被上诉人发货、抵货、支付现金的情况下,孔祥波判决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并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3、在多次开庭审理中,代理商都承认是按正常程序从双力破产组提走的财物,并表示愿按比例承担返还责任(法院在强制执行阶段已执行代理商14万元的现金),但孔祥波仍判决我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4、孔祥波在判决中,采纳被上诉人提供的已经被庆云县公安局无罪撤销的刑事案件的笔录材料等案卷资料(属于国家秘密且涉及个人隐私,正在追究相关人员的泄密责任)作为证据,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和密枉法裁判;
5、依据法律规定,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的的事项不得进行公开审理或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孔祥波违反上述规定,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
6、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孔祥波就判定双力破产组按纪俊智的指定给被上诉人发货,这是完全错误的。事实是:原双力在破产前后都是根据客户提供的盖公章的提货信函来发货,客户的提货信函作为客户收到货物的依据是要附到财务账上的,没有客户盖公章的提货信函任何人都不可能发走该客户的货,因此,被上诉人的不提供带公章的提货信,任何人都不可能提走其财物;因此,孔祥波判定双力集团按纪俊智的指定给被上诉人发货,违背事实,涉嫌枉法裁判;
7、孔祥波判定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明显与事实不符:(1)在法院、公安局多次到双力破产组调查取证,且我被刑事拘留期间和拘留之后,双力破产组还把被上诉人的财物发给纪俊智,明显违背事实,被上诉人和法庭为什么不追究双力破产组的责任?且拒绝追加双力破产组为诉讼参与人;(2)如果被上诉人在双力破产组有债权的话,在公安部门报案后和在法院起诉后,为什么不冻结自己的债权,而眼睁睁的让别人(长期)多次把自己的财物给领走!(3)我在被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期间还敢领走被上诉人的财物,这么严重的违法,公安机关为什么还会做出无罪撤销案件决定书(4)如果我从双力破产组领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我已构成刑事犯罪,孔祥波就应该把我移交到公安部门,追究我刑事责任,孔祥波发现犯罪线索不进行移交,同样构成渎职枉法;
8、孔祥波积压我的再审申请书超过1年,在此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调解,涉嫌违法;
9、孔祥波多次强调我的二审判决是由德州市中院审委会决定的,他把责任都推给审委会,请求对该案的审委会会议资料进行调查,调查一下这么简单的案子为什么要上审委会?调查一下有没有具体领导干预这个简单的案子。
综上所述,孔祥波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泄露个人隐私、枉法裁判罪,恳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督促相关部门对我的实名举报进行调查核实,还普通百姓公平与正义!生命不息,举报不止!
纪俊智
2021年10月8日
楼主:纪俊智2018  时间:2021-10-13 08:37:57
联名控告德州市中院院长孟祥刚在政法队伍
教育整顿中不作为敷衍推责
尊敬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领导:
尊敬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九督导组领导:
尊敬的山东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领导:
我们是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或刑事案件当事人,我们联名控告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孟祥刚在第一批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不作为,弄虚作假,敷衍推责,消极对抗中央整顿政法队伍的大政方针,包庇纵容法官枉法裁判。
举报事实:
在第一批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我们通过多种方式向各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门实名举报(控告)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县级人民法院)法官在审理我们的民事案件或刑事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这些实名举报(控告)都转到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德州中院对我们的举报(控告)统一电话答复(大部分)仅一句话一"你反映的问题不存在",无任何调查、无任何解释,也无任何书面答复,致使我们举报(控告)的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孟祥刚院长领导下的德州市中院的一句话答复,明显与中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目的背道而驰,是明显的不作为,是消极对抗中央的大政方针,是包庇纵容违法法官。

我们请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门的领导对我们的联名控告进行调查核实,并督促有关部门对我们在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反映我们具体案件的举报(控告)进行公开听证。
联名控告人签字:(见附件)
2021年10月13日
楼主:纪俊智2018  时间:2021-10-26 09:17:42
尊敬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领导:
我数十次向各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小组实名举报德州市中院法官孔祥波,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具体答复,我认为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这次教育整顿成败的标准,不要只公布几个数字就草草收兵,不要让普通群众满怀希望而来,满怀失望而归,要继续深挖细究政法队伍的害群之马,真正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今第 八 十 一 次在12337平台对德州市中院法官孔祥波在德州市中院(2014)德中商终字第51号民事判决中涉嫌枉法裁判进行实名举报:
1、被上诉人的预付款是通过代理商进入原双力,被上诉人在双力破产组只有56.04元的债权,孔祥波不顾这一事实,判决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并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2、在双力破产组既没有给我发货、抵货、支付现金,也没有给被上诉人发货、抵货、支付现金的情况下,孔祥波判决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并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3、在多次开庭审理中,代理商都承认是按正常程序从双力破产组提走的财物,并表示愿按比例承担返还责任(法院在强制执行阶段已执行代理商14万元的现金),但孔祥波仍判决我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4、孔祥波在判决中,采纳被上诉人提供的已经被庆云县公安局无罪撤销的刑事案件的笔录材料等案卷资料(属于国家秘密且涉及个人隐私,正在追究相关人员的泄密责任)作为证据,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和密枉法裁判;
5、依据法律规定,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的的事项不得进行公开审理或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孔祥波违反上述规定,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
6、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孔祥波就判定双力破产组按纪俊智的指定给被上诉人发货,这是完全错误的。事实是:原双力在破产前后都是根据客户提供的盖公章的提货信函来发货,客户的提货信函作为客户收到货物的依据是要附到财务账上的,没有客户盖公章的提货信函任何人都不可能发走该客户的货,因此,被上诉人的不提供带公章的提货信,任何人都不可能提走其财物;因此,孔祥波判定双力集团按纪俊智的指定给被上诉人发货,违背事实,涉嫌枉法裁判;
7、孔祥波判定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明显与事实不符:(1)在法院、公安局多次到双力破产组调查取证,且我被刑事拘留期间和拘留之后,双力破产组还把被上诉人的财物发给纪俊智,明显违背事实,被上诉人和法庭为什么不追究双力破产组的责任?且拒绝追加双力破产组为诉讼参与人;(2)如果被上诉人在双力破产组有债权的话,在公安部门报案后和在法院起诉后,为什么不冻结自己的债权,而眼睁睁的让别人(长期)多次把自己的财物给领走!(3)我在被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期间还敢领走被上诉人的财物,这么严重的违法,公安机关为什么还会做出无罪撤销案件决定书(4)如果我从双力破产组领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我已构成刑事犯罪,孔祥波就应该把我移交到公安部门,追究我刑事责任,孔祥波发现犯罪线索不进行移交,同样构成渎职枉法;
8、孔祥波积压我的再审申请书超过1年,在此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调解,涉嫌违法;
9、孔祥波多次强调我的二审判决是由德州市中院审委会决定的,他把责任都推给审委会,请求对该案的审委会会议资料进行调查,调查一下这么简单的案子为什么要上审委会?调查一下有没有具体领导干预这个简单的案子。
综上所述,孔祥波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泄露个人隐私、枉法裁判罪,恳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督促相关部门对我的实名举报进行调查核实。生命不息,举报不止!不要让“莆田悲剧”重现!
纪俊智
2021年10月26日
楼主:纪俊智2018  时间:2021-10-27 08:25:18
D
楼主:纪俊智2018  时间:2021-10-28 09:00:03
尊敬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领导:
我数十次向各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小组实名举报德州市中院法官孔祥波,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具体答复,我认为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这次教育整顿成败的标准,不要只公布几个数字就草草收兵,不要让普通群众满怀希望而来,满怀失望而归,要继续深挖细究政法队伍的害群之马,真正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今第 八 十 三 次在12337平台对德州市中院法官孔祥波在德州市中院(2014)德中商终字第51号民事判决中涉嫌枉法裁判进行实名举报:
1、被上诉人的预付款是通过代理商进入原双力,被上诉人在双力破产组只有56.04元的债权,孔祥波不顾这一事实,判决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并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2、在双力破产组既没有给我发货、抵货、支付现金,也没有给被上诉人发货、抵货、支付现金的情况下,孔祥波判决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并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3、在多次开庭审理中,代理商都承认是按正常程序从双力破产组提走的财物,并表示愿按比例承担返还责任(法院在强制执行阶段已执行代理商14万元的现金),但孔祥波仍判决我承担返还责任,涉嫌枉法裁判;
4、孔祥波在判决中,采纳被上诉人提供的已经被庆云县公安局无罪撤销的刑事案件的笔录材料等案卷资料(属于国家秘密且涉及个人隐私,正在追究相关人员的泄密责任)作为证据,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和密枉法裁判;
5、依据法律规定,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的的事项不得进行公开审理或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孔祥波违反上述规定,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
6、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孔祥波就判定双力破产组按纪俊智的指定给被上诉人发货,这是完全错误的。事实是:原双力在破产前后都是根据客户提供的盖公章的提货信函来发货,客户的提货信函作为客户收到货物的依据是要附到财务账上的,没有客户盖公章的提货信函任何人都不可能发走该客户的货,因此,被上诉人的不提供带公章的提货信,任何人都不可能提走其财物;因此,孔祥波判定双力集团按纪俊智的指定给被上诉人发货,违背事实,涉嫌枉法裁判;
7、孔祥波判定我从双力破产组提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明显与事实不符:(1)在法院、公安局多次到双力破产组调查取证,且我被刑事拘留期间和拘留之后,双力破产组还把被上诉人的财物发给纪俊智,明显违背事实,被上诉人和法庭为什么不追究双力破产组的责任?且拒绝追加双力破产组为诉讼参与人;(2)如果被上诉人在双力破产组有债权的话,在公安部门报案后和在法院起诉后,为什么不冻结自己的债权,而眼睁睁的让别人(长期)多次把自己的财物给领走!(3)我在被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期间还敢领走被上诉人的财物,这么严重的违法,公安机关为什么还会做出无罪撤销案件决定书(4)如果我从双力破产组领走被上诉人21.8万元的财物,我已构成刑事犯罪,孔祥波就应该把我移交到公安部门,追究我刑事责任,孔祥波发现犯罪线索不进行移交,同样构成渎职枉法;
8、孔祥波积压我的再审申请书超过1年,在此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调解,涉嫌违法;
9、孔祥波多次强调我的二审判决是由德州市中院审委会决定的,他把责任都推给审委会,请求对该案的审委会会议资料进行调查,调查一下这么简单的案子为什么要上审委会?调查一下有没有具体领导干预这个简单的案子。
综上所述,孔祥波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泄露个人隐私、枉法裁判罪,恳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督促相关部门对我的实名举报进行调查核实。生命不息,举报不止!不要让“莆田悲剧”重现!
纪俊智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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