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载明:论艺术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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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10-03 16:20:05 更新时间:2021-10-05 05:26:30

楼主:贾载明m  时间:2021-10-03 08:20:05
论艺术文化

作者 贾载明


(一)艺术门类形式复杂多样,如文学、戏剧、音乐、舞蹈、雕刻、雕塑、剪纸、建筑等。有的艺术门类里又可分为多种表现形式,如文学门类里有诗歌、散文、小说、剧本等。

我们还可以把体育、娱乐、旅游以及风景打造归于艺术文化,是因为我们认为这几类文化行为及文化创造都是以审美为主要目标。例如旅游,其行奔名山大川、风景名胜而去,主要表现为对美的观赏和欣赏,即使是进入文化遗址或博物馆,里面亦有许多叹为观止的艺术文化。同时,旅游使人精神振奋,心情怡悦,亦是美的感受。

文化和艺术这两个概念我们研究、思考很长的时间了。给艺术这个概念定义难度极大。

什么是艺术呢?艺术是人们从自己的思想感情出发,创造的具有美感特征的第二自然与第二社会。

此概念里有四个要件,即作者要有自己独特的思想感情,其创作的作品要有审美价值,要有自然与社会的特征。尤其要以审美价值为核心。无审美价值的作品就不是艺术作品。因为艺术以美为前提。有思想而无艺术、有“质”而无“文”的作品只能算其他类文化而不能称为艺术文化。

美的标准是能打动人,引起观者的共鸣,感叹,赞美,或怡悦,或兴奋,或激动,或震撼,或引发愁绪与哀伤,或使观者产生联想和无限的想象。

归根到底,艺术也是文化,故我们把各种各样的艺术作品统称为艺术文化。为什么我们说艺术是创造的第二自然,因为看起来,艺术文化极为庞杂的,但总括起来,里面只有三样东西,那就是形象、声音和色彩。而这三样东西都是自然界的。

看起来,世界是极其复杂的,是令人扑朔迷离而又眼花缭乱的。从艺术的角度看,但世界又是极其简单的,简单得就只有这三样“东西”(当然,我们要善于简化它)。

或许人们会问,人属于社会而非自然?是的,虽然人属于社会,但其根底源于自然,人亦不能脱离自然界而生存。因此从根本上说,人还是自然界的一分子。

不论是自然界和社会界,一切客观物质实体都只会通过形象、声音、色彩这三种形式表现出来。

形象就是“样子”,就是事物的外貌特征。哲学上有一句著名的话: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区别这两片不完全相同的叶子也主要是看它们形象的差异。颜色就是赤、橙、黄、绿、蓝、靛、紫。其实颜色与形象相比,不十分重要,也没有决定的意义。因为人们辩识事物主要是看形象而不是看色彩。形象一般固定不变,而颜色是多变的。比如四季,春夏秋冬的色彩各不一样;又比如人,可以穿不同色彩的服装。但地球绕太阳转的规律没有变,人的形象也没有变。声音,是指各种物体运动发出的音响,例如人说话,唱歌;飞鸟鸣唱等。所以,世界上的这三样“东西”,形象和声音最为重要,颜色次之,颜色是可变之“物”。

艺术文化的目的,是不是人们对客观世界和人类生活的拟写和未来世界的向往?是不是人们创造的第二社会和第二自然?我以为是的!人们是否注意到,艺术家们在进行艺术创造时就是创造的上面说的那三种“东西”,即“形象、声音、色彩”。

由于色彩是可变之“物”,所以艺术家创造的艺术也就是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创造形象的艺术,即“造形”,一类为创造声音的艺术,即“造音”。

书法、绘画、雕刻、舞蹈、建筑等是塑造形象的艺术,而“吹、拉、弹、唱”是创造声音的艺术。一般而言,绝大部分艺术种类要么只能“造形”,要么只能“造音”,如书法、雕刻、散文、小说等都只能“造形”而不能“造音”;唱歌、弹奏等只能“造音”而不能“造形”。请注意,唯独只有诗歌这种艺术既能“造形”,又能“造音”(指诗的内韵和外韵。参见拙文《谈诗的内韵与外韵》等文)。诗歌将两大类艺术的创造目标结合起来。黑格尔说:“诗,语言的艺术,是第三种艺术,是把造形艺术和音乐这两个极端,在一个更高的阶段上,在精神内在领域本身里,结合于它本身所形成的统一整体”。(《美学》),第三卷下册,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4页)事实上,黑格尔告诉了人们诗歌的最本质的特征。

(二)这里,重点谈谈形象文化。艺术家借外物创造形象文化。这类形象文化包括画家,雕塑家,建筑家等创造的文化。人们看一幅画,一座雕塑,一座建筑,实际上是在看文化。我们看中国著名画家徐悲鸿的奔马,看到了奋进,看到了力量;听到了嘚嘚的马蹄声,听到呼呼灌耳的风声。我们看西方名雕维纳斯,那个断臂美人,正因为“断臂”的缺陷,引发观者审美落差的变化,从而触动审美神经的兴奋。不论是画家也好,雕刻家也好,建筑家也好,他们创造一件作品,实际上是在表现和传达他们的所思所想,他们按自己的意识、观念、思想、情感来塑造形象,也即是把文化隐藏于形象之中。

文学作品塑造形象,主要是塑造以人为中心的形象。文学家借助文字创造形象文化。当然文学也可以用语言直接表达自己创造的文化,在文字没有创造之前就是用这种形式,现在也仍然可以用,但所占的比例很小,主要的还是借助文字创造形象文化。这是文学家创造形象文化不同于其他艺术家创造形象文化的地方。文学家创造的形象我们不能直接看到,而要通过阅读文字之后才能感觉到文学创造的艺术形象的情状,而不是象绘画、雕塑、建筑、舞蹈等文化形象可直接看到。

相对而言,绝大多数文化不以直接创造形象为目标,如思想哲学文化,科学技术文化,管理文化、历史文化等。我们说的形象文化,是文化创造者直接以形象传达和表现文化的一种现象。

具体说来,形象文化有以下三种形式:

第一、文化创造者通过自身创造形象文化,即用自身的形体表现自己创造的文化。人体的运动或动作,只要不是日常的自然动作,而是出自思维的创造性运动,都属于形象文化的创造。如各种习武的姿态,怒发冲冠、开心大笑的姿态,挤眉眨眼、搔首弄姿的姿态。“君子有三变:望之俨然,即之也温,听其言也厉。”,这是中国古代圣人孔子的文化形象。中国有句俗话:“象随心转”,实际上是说形象文化的创造。中国有个成语叫东施效颦,是说美女西施病了,皱着眉头,按着心口。同村的丑女东施看见了,觉得姿态很美,也学她的样子,却丑得可怕(见于《庄子·天运》)。东施效颦就是一种形象文化。人的“七情”——喜、怒、忧、思、悲、恐、惊,虽然可以用文字书写“七情”的形象,但首先可以从一个人面部的表情判断这个人是喜,是怒,是忧,是思,是悲,是恐,是惊。当然,这里的喜、怒、忧、思、悲、恐、惊必须具有文化意味,自然的喜、怒、忧、思、悲、恐、惊不算文化创造。中国北宋大文豪苏东坡在一个夜晚,皓月当空,泛舟长江,在小船上“正襟危坐”,吟诵“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在这里,我们看到了苏东坡此刻创造的形象文化。古代中国唐朝奸相李林甫创造了一种著名的表情文化,叫“口蜜腹剑”,很能欺骗善良的人。对这类表里不一的形象文化在社会生活中我们一定要认真审视,不要为表面现象所迷惑。

有不少品类的舞台艺术也是文化创造者直接以形象传达和表现自己创造的文化,舞蹈、杂技最为典型,戏剧中的动作也属于这一类。舞蹈和杂技是无声的文化,是形象的文化。谁能否定中国当代著名舞蹈家杨丽萍创造的孔雀舞等优秀形象不是表现的一种形象文化呢?中国唐代诗人杜甫在《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里写公孙氏舞剑的形象:“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青光”。孙大娘子舞剑的形象亦是展现的一种形象文化。

(三)艺术文化与其它各类文化相比,有许多不同之点。

艺术文化是关于形象、声音、色彩的文化,其它类文化则基本上没有这一特征。除了音乐(诗歌是音乐和形象的统一)是关于声音的文化而外,其它艺术文化都是形象和色彩的文化;其次,艺术文化起源于对自然世界的摹写,受到自然之物的启迪。也可以这样说,一切艺术作品都应该是“自然”的作品。但艺术作品的自然不能机械的理解为等于自然,这里面包含着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说,艺术作品中的许多形象是以自然界的形象作为摹写基础的。第二层意思是说,艺术家创作艺术作品的时候是自然的心灵,不受到客观环境压抑、控制的心灵。第三层意思是说,艺术作品的内容结构和形式结构看上去是自然的结构(内容结构合乎生活逻辑,形式结构不事雕琢)。有人会说,艺术作品是以反映人为中心的。人是社会的人,因此艺术作品是社会的,而不是“自然”的。这个道理不错,但我们这里侧重是说的艺术的形式,即表达某种思想和观念的方式,而不是说的艺术作品反映的精神实质。

艺术是反映的社会生活。大家听这话很多,没有疑虑。如果说艺术可以反映一切社会生活,人们或许就有疑虑了,因为几乎没有听过这话。

社会生活的内容就是人们的全部活动,因此,艺术本质上就是反映人的思想和活动。人类有些什么活动,艺术都可以反映。人的生、老、病、死可以反映,人的爱情、婚姻和生育后代也可以反映,人的饮食起居也可以反映;人的思维运动、精神生产可以反映,人的物质生产、改造客观世界的状况可以反映;上层建筑可以反映,经济基础也可以反映。人本身具有善的一面,又具有恶的一面。善的那一面可以反映,恶的那一面也可以反映。总之,艺术可以反映人和人类的一切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

艺术本质上就是反映人们创造文化、运用文化、享受文化的一切活动,亦即记录人们的文化精神生活(包括在文化精神指导和规定、规范的物质生活)。也就是说,艺术可以反映人们论理道德方面的文化活动,可以反映思想哲学方面的文化活动,可以反映社会经济管理方面的文化活动,可以反映自然科学技术方面的文化活动。人们所走过的道路,所经历的生活,在这个过程中遇到的兴衰荣辱、喜怒哀乐、吉凶祸福等等,都可以反映。

就此点看,艺术这类文化和历史这类文化有共同之点,历史是反映人们过去生活,而艺术也可以反映人们过去的生活。但历史只能对过去的生活作主要的、脉络似的真实的记录,而艺术不仅可以反映社会生活的主流,也可以反映社会生活的支流,而且是以更多更丰富的支流来烘托主流。所谓“主流”是重要历史人物和主要历史事实;历史不能对社会生活做“变形”的反映,艺术可以对社会生活作“变形”的反映。所谓“变形”不是对社会生活作全面的、平铺直叙的记录,而是作集中似、选择似的记录。假如社会生活是一棵树,艺术则不应对这棵树作“照镜子”似的反映,要人们从镜子里看到这棵树的表面,而应选择某个视点或视角进行反映,通过这个视点或视角,揭示这棵树的精神实质。我们把这个反映叫住有其原事,而无其原状。“似真实又非真实”的道理就在这里。虽然看似没有反映树的全部,但我们只要看了这个艺术品,也可以想象它的全部,想象它的根、茎、叶、花、果实。

艺术这类文化(特别是文学艺术)和历史文化都可以反映其它任何一类文化和社会生活。这又是不同于其它类文化的一大特点。其它文化只能反映自身,而艺术这类文化不仅能反映自身,更重要的是它主要是反映其它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发展状态,从艺术的角度记录人类历史的进程。这说明,艺术这类文化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反映自身,另一方面反映非自身。从此我们又得出一个新的结论,即艺术这类文化是其它文化的第二次创造,或者说再造创。因为它的特点和任务是反映溶入了社会生活的其它各类文化,是在文化的基础上进行另一类新文化的创造。在艺术这类文化里,我们不仅看到了艺术形象,而且看到了形象里的东西。这形象里的东西实际上就是伦理道德文化、自然科学技术文化、管理文化、历史文化溶入了社会实践和社会生活之后,出现的复合的而不是单调的、整体的而不是个别的、立体的而不是平面的、动态的而不是静态的、生动的而不是枯燥的有机的多姿多彩的图景。艺术这类文化就是这幅图景的再选择,再创造,艺术文化创造了第二自然,创造了第二社会。

艺术这类文化还有一个和其它类文化不同的重要之点,即创造其它类文化不需要爱恨等不平衡的情感介入,而艺术文化的创造必须要有情感的介入。虽然,艺术文化最底层铺垫着人的理念、思想、观念、主张、好恶,但打动读者的确是艺术文化创造者的情感。所谓“共鸣”,首先是情感的“共鸣”,由情感的“共鸣”引发理念、思想、观念、主张的“共鸣”。具体的情感就是艺术文化创造者发自内心的喜怒哀乐。没有喜怒哀乐就没有艺术文化。因而艺术文化可以掀起文化潮流,从而极大地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

特别是诗歌、戏剧等艺术文化的创造,更需要情感的暴发和宣泄。中国唐代王维的山水诗看似宁静,但宁静的深处埋着情感。王维这类山水诗虽然是优美的,由于情感埋藏之深,所以不能冲击和震撼读者的心灵。这类宁静的诗歌的弊端也就显露出来了。情感不是虚无的,空洞的,任何时候,情感和理念、思想、观念都是联在一起的。理念、思想、观念永远“相依”在情感的背后。因此,艺术文化对读者和观众的影响是立体的而不是平面的,是复合的而不单调的。假如表达同一理念、思想、观念,通过艺术手段表达的“震撼力”和“冲击波”比“论理”手段表达要强烈得多。

(四)由于艺术是对社会生活的反映,且是“变形”的“似真实又非真实”的反映。在这个过程中,艺术家要付出艰辛的劳动,既要有把社会生活的内容容纳于胸并洞穿其精神实质的本领,又要有高度概况、分解综合而后重新“组合”、“化合”、创造的能力。对反映的对象可以做适度改变(或夸张,或缩小),这也是艺术文化与其它类文化的重要不同点之一。其它类文化对事物的记述是精确的,有的记述尽管不精确,但要求必须是精确的,在具体操作时不精确那是另一码事,那是人为地扭曲了原则。艺术文化反映的事物在原则上不要求精确,精确了反而失去了它的审美效果。精确和形象是矛盾的,精确是具体的,形象是抽象的;精确是明晰的,形象是模糊的。这与文学作品中的形象鲜明不是一回事,文学作品中的鲜明是指的人物的个性,而这里的模糊是说的艺术形象蕴涵的理念、思想、观念。

在这个过程中,艺术家必然融入了自己的思想感情,更多的打上了主体的烙印。艺术家取材虽然来源于社会生活,但目的却是表现自我的精神世界,借助客体表现主体。历史文化的结果是客体,艺术文化的结果是主体。只有凸显主体,艺术才具有个性。这样产生出的艺术作品,不象真实的社会生活那么散漫而是很集中了,不象真实社会生活那么无头无序而是有头有序了。这个艺术作品里凝聚着艺术家的智慧和心血,它好像是本来社会的面貌,又好像不完全是本来社会的面貌。是客体和主体的高度融合和高度统一。因此可以认为:艺术是人们创造的第二社会。

人既是社会人,又是自然人。人类的生存和活动离不开自然界。艺术家在反映社会生活的同时,必然伴随着要反映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那部分自然。自然界有大地,有高山,有湖、河、江、海、洋,有阴天,有晴天,有风、云、雨、雪、雷、电。艺术作品中,往往都会反映这些现象。如小说中出现的大量的风景描写,还有诗人们创作的大量的山水诗,都是对自然的反映。因此又可以认为:艺术是人们创造的第二自然。

在所有的艺术形式中,只有文学艺术对社会生活的反映最广阔、最全面、最具体、最丰富。特别是长篇小说,如《红楼梦》、《战争与和平》等是对社会生活多方面、多角度的反映。这样的小说是一个小社会,也是一部百科全书。

一般而言,艺术作品它都不是直接地将作家艺术家的理念、思想和观念告诉给读者或听众的,它是让形象和声音模糊地将作家和艺术家的思想和观念告诉给读者和听众的。由于不是直接用文字(文学作品虽然是文字叙述,但它是直接塑造形象,而没有直接叙述观念和思想)和语言叙述,因此读者和听众的感觉是模糊的。例如人们欣赏音乐,音乐给人的直接刺激是声音。声音震动了人们的心灵,从而引发听众的喜怒哀乐。但要用语言或文字精确地表述音乐所含的精神实质,则是非常困难的。对许多艺术作品所含的精神实质,张三的解释不一样,李四的解释又不一样,这就是艺术文化具有模糊性的特点所决定的。

总之,艺术这类文化就是形象的艺术,声音的艺术,色彩的艺术,立体的艺术。艺术这类文化的精神实质蕴涵在形象、声音、色彩之中。

(五)艺术这类文化又与其它类文化不同的特点是不直接进入物质生产领域,也就是说艺术这类文化对物质的生产不起直接的作用。其它类文化对物质生产往往都起直接的作用。如科学技术文化和管理文化直接进入物质生产领域是很明显的,思想哲学文化和伦理道德文化看似不直接进入物质生产领域,而实际上也是直接进入物质生产领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可以说是无处不在。伦理道德文化也是这样,道德品质不好,直接影响一个人做出卑劣的行为。这些都是不难理解的。艺术文化虽然不直接进入物质生产领域,但却能间接进入物质生产领域。例如,文学作品它可以对一个人的思想、和行为产生好的影响,也可以产生坏的影响,即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人格。而人格是可以和物质生产领域直接联系的。

任何文化都是有社会作用的,艺术这类文化也和其它各类文化一样,也是有它的社会作用的,但艺术这类文化的社会作用没有其它类文化那么专一(单一)。艺术这类文化的社会作用是复合的,立体的,多层次多角度的。艺术这类文化(特别是文学艺术)的作用伸延到各类文化的领域和各个层面,伸延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但艺术这类文化对人的影响不是直接的,明显的,有力的,快速的,集中的,而是间接的,不明显的,潜移默化的,缓慢的,散浸的。

艺术这类文化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比其类文化的产生都要晚一些。它是人类文化和文明向高级发展的象征。它把人的思维引向了一个新的领域,它使人类的生活多彩起来,丰富起来,有味道起来。试想,如果没有艺术这类文化,人类的生活是多么单调和枯燥,一切都是那么实实在在,一切都是那么地道的自自然然,一切都是刻板的、机械的物质实体,一切都在科学的价值观下存在着,发展着。这种图景,是不利于人类向丰富和更高的文明进化的。

艺术文化可以陶冶性情,雅正人格。由于创造艺术文化需要高度想象力,因而可训练、拓展人的思维空间,丰富智慧,使人与兽相距更远。因为如此高雅的文化,如此文明的文化只有人类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候才能创造得出来。高雅的艺术文化丰富了社会生活,使社会更加文明化,高级化。可以这样认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文化发展的高度,思想哲学文化是第一高度,艺术文化是第二高度。世界文化的高峰有两座,就是中国和欧洲。第一是看这两个地区的思想哲学,第二是看这两个地区的艺术。

中国和西方的艺术文化各有千秋,西方有荷马、但丁、莎士比亚、列夫·托尔斯泰、达·芬奇、凡·高、毕加索等等,中国有屈原、李白、杜甫、苏东坡、李清照、曹雪芹、鲁迅、顾恺之、吴道子、张择端、徐悲鸿等等。而中国的书法艺术可谓在世界上独树一帜,特别是古代中国的手工艺术比任何国家都丰富多彩。

总体上,艺术这类文化也是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服务的,其主体、主流艺术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对社会负责任地创作都应以有利于促进人类文明的进步为总体价值目标。先进的、优秀的艺术文化应该有益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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