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龙要在全球发起“废死”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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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10-19 21:39:25 更新时间:2021-10-22 22:34:49

楼主:鬼手ABC  时间:2021-10-19 13:39:25




楼主:鬼手ABC  时间:2021-10-19 13:51:23

前段时间,与台版某位“封神”级别的任务版聊~
对方提了个很有趣的观点:社会风序良俗?。。。外国现在都“废死”了,那么世界各地的道德标准,都能一样么?

。。。。。这个问题很无语,人类的道德,从来不依靠《正义论》~~

多解释一句:《正义论》是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创作的政治学著作,它仅仅是一场政治学观点的思想实验而已,“无知之幕”并不能真正体现“正义”,仅仅是最大限度的体现了每个人是否会得到“最大化的利益保证”~~~

在罗尔斯的《正义论》中,有一个重要的理论:“无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

意思就是在人们商量给予一个社会或一个组织里的不同角色的成员的正当对待时,最理想的方式是把大家聚集到一个幕布下,约定好每一个人都不知道自己将会在走出这个幕布后将在社会/组织里处于什么样的角色,然后大家讨论针对某一个角色大家应该如何对待他,无论是市长还是清洁工。这样的好处是大家不会因为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给出不公正的意见,即可以避免“屁股决定脑袋”的情况。

因为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将来的位置,因此这一过程下的决策一般能保证将来最弱势的角色能得到最好的保护,当然,它也不会得到过多的利益,因为在定规则的时候幕布下的人们会认同那是不必要的。
楼主:鬼手ABC  时间:2021-10-19 13:57:43

深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以前聊过这个话题,但是被白月光打乱了:

废死,也就是废除死刑。
主张“废死”的人,通常认为刑罚的主要目的在于预防犯罪,而死刑的震慑功效有限,没有一个正常人会因为取消了死刑而故意犯罪;死刑是对严重违反社会契约罪犯的复仇性制裁,一个人杀人是犯罪,一群人杀人也是犯罪;而且,判处死刑不能改变受害者的遭遇,一旦出现冤案却无可挽回,呼格案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但在反对“废死”的人看来,死刑的意义首先就在于“报复”,或者说是为受害者讨回公道。就像一句美剧中的台词,“如果你见过那些屠杀者,就知道有些人必须被判死刑,废除死刑意味着人命的不平等。杀人犯有权夺走别人的生命,而他的生命无人能够褫夺,除了另一个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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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其实是社会“契约论”的反映:

新契约论的角度尝试建构一个罪犯权利理论。
从这一理论看,罪犯权利的内容和程度的正当性的基础不仅仅是因为罪犯是人或公民,而且更是因为现代理性公民在一种公平的最初状态中的共识。

形象地说,就是处于"无知之幕"之后的社会契约制订者根据最大最小值平衡的原则认可罪犯应当具有一些基本权利。其中主要包括:受惩罚权,生命权和思想自由权,不受虐待权,申诉控告权和获得基本教育和培训的权利等。

言外之意,也就是“无知之幕”下的“正义”,才是真正义~~
一个明显是:最大化约束个人利益,最小化个人责任的“政治思想实验”,被引导成了“社会风序良俗”~~~~


。。。。。。。
楼主:鬼手ABC  时间:2021-10-19 14:09:35

死刑,其实完全不在于是否属于“人性的报复心态”,或者“司法报复”,“社会报复”。。。。

它最大化的提供了:人类基本的“生命平等”,“生存平等”标准
而这,恰恰是“无知之幕”无法提供的衡量标准。。。

所以,“正义论”并不代表者社会风序良俗,并不代表着人类的基本道德价值观。。它仅仅属于“政治道德观”,或者“立场观点”

“无知之幕”,看似政治上的公平,每个人都不愿意死,每个人都不愿意因为伤害别人,反而伤害到自己。。。
这种简单的政治观点逻辑。。。恰恰是违背了人类社会架构下的道德逻辑~~
因为:强调个人政治权利的同时,忽视了个人义务责任的本质。。。
也就是:大多人不愿意死,或者因为别人,自己也会死~~~
但是不去制定规则,约束自己的行为,不愿为自己“也有可能”的行为,承担自己应尽的社会道德义务~
这也就是“自由心证”:我认为,我自己不会这么做。。。。。大多数人,也不会这么做~~

楼主:鬼手ABC  时间:2021-10-19 14:11:30

再来一篇课外阅读:

切萨雷·贝卡利亚以"自由,平等,人权"的近代启蒙思想为基调,以社会契约论和功利主义为理论依据,写作了《论犯罪与刑罚》一书.

贝卡利亚率先扯下了旧刑事制度最后的遮羞布,让其蒙昧主义的本质暴露无遗,并根据新的社会需要,阐发了新的刑法原则——罪行法定原则。
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刑罚人道化原则.此外,贝卡利亚还主张客观主义的犯罪论,双重预防的刑罚目的观和刑罚及时性,公开性,确定性原则以及倡导死刑废除论,这些对后世刑法理论的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贝卡利亚构建了近代刑法的框架,这个框架要有深刻的理论基础作支撑,否则便成了空中楼阁.贝卡利亚刑法思想的理论基础是当时的启蒙思想,贝卡利亚吸收了启蒙思想的精华,他的主要理论依据几乎都能在其先驱们那里找到原型.

贝卡利亚对当时刑事司法制度的批判涉及很多方面,他用社会契约论论证了刑罚的起源和惩罚权的形成,论证了罪刑法定原则,刑罚的目的以及死刑制度等.

当然,贝卡利亚是从人性角度进行挖掘,借助了功利主义的观点.将社会契约论和功利主义相整合,是贝卡利亚独树一帜的地方.
楼主:鬼手ABC  时间:2021-10-19 14:37:27


上学的时候,“刑法”“刑诉”的考试成绩,就一直不如“民法概论”和“民诉”~~
大概我骨子里。就认同社会道德和社会风序良俗吧~

这道理就像,如果让所有网友一起去制定“台版版规”的话,那么,看起来一定是“公平”的,每个人都都会最大化,以及同时最小化所有的个人利益~~

但它一定会是不公正的,因为制定出来的规则,只能是人类道德水平的最底线,无论版规,还是法律。。。。。
楼主:鬼手ABC  时间:2021-10-19 14:43:00

公正和公平,从来就不应该是同一个概念。
台版里的人,你们究竟是在要求“公平”的对待?还是“公正”的对待?
也就是大家惯常说到的“双标”。。。。
那么,好。。。
究竟什么才叫做“双标”?
貌似前些天,香蕉版主说还有人投诉他?

。。。。。。。。。


公正和公平这两个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公正和公平的概念是人们平时的习惯用语,意思差不多,可以通用。但广义上的公正和公平的概念不宜用于正式的场所。

狭义上的也就是严格意义上的特别是理论层面上的公正和公平这两个概念,则各自有着明确的含义,两者之间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差别。

所谓社会公正,就是指“给每个人他(她)所应得”;而所谓社会公平,则是指对待人或对待事要“一视同仁”。
显然,公正带有明显的“价值取向”,它所侧重的是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并且强调这种价值取向的正当性。

而公平则带有明显的“工具性”,它所强调的是衡量标准的“同一个尺度”,即:用同一个尺度衡量所有的人或所有的事,或者说是强调一视同仁,用以防止对于不同的人不同的事采取不同标准的情形。

至于尺度本身是不是合理、正当的,公平就不予以考虑了。所以,凡是公正的事情必定是公平的事情,但是公平的事情不见得是公正的事情。这是公正和公平的最为重要的区别。

3、公平,重点在平字上,是有多个(多于一个)对象供比较(参考)。

如:李家的财产分配很公平,三个子女每人2万元。

公正:重点在正字上。与公平相比,公正更加突出事物的伦理(道德、法律、规定等)性。

如:老张把这件事处理得很公正,是小李有错,责任就不能推给小王。

综上所述,公平和公正的最大区别是:凡是公正的事情必定是公平的事情,但是公平的事情不见得是公正的事情。
楼主:鬼手ABC  时间:2021-10-19 15:15:26

被抽楼了么?
懒得再补充了。。。。

基本上意思也大致阐述了吧~~
楼主:鬼手ABC  时间:2021-10-19 15:20:47

社会契约论,也被抽楼了吗?
这可不成,这就丧失了本帖的一个基本论述

大家必须读一读《社会契约论》,
不光看看哪里说的对,也要看看哪里具有历史局限性~~


《社会契约论》共分为四卷。

第一卷论述了社会结构和社会契约。社会秩序乃是为其他一切权利提供了基础的一项神圣权利。秩序并非来源于自然。家庭是最古老和自然的社会形态,但是父母与能够自立的子女之间的联系,有必要用一系列约定来维系一社会秩序不可建立在强力的基础上,因为最强者无法一直保持强势霸权,除非他能把强力转化为权利,把服从转化为义务、在那种情形下,权利与强力就要互换位置,如果必须要用强力使人服从,人们就无须根据义务而服从了,只要人们不再是被迫服从时,他们就不再有服从的义务,社会秩序来源于共同的原始、朴素的约定。当自然状态中,生存障碍超过个人所能够承受的地步,人类就被迫改变生活方式,人类不能产生新的力量,而只能是集合并形成力量的总和来克服生存的阻力“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护卫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而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自然像以往一样自由”。

第二卷阐述了主权及其权利。主权是公意的运用,不可转让,不可分割,主权由共同利益所决定和约束,借法律而行动。法律是以公共利益为依归的公意的行为。虽然公意总是对的,但是它并非总是能做出明智的判断,因此也并非总能找到共同利益之所在,于是立法者的存在就是必要的。然而立法者本身并没有权力,他们只是指导者。他们起草和提出法律建议,只有人民自己(或者说主权者、公意)才有权设立法律。

第三卷阐述了政府及其运作形式。对于政府而言,仅有立法是不够的.法律的强制实施亦非常必要虽然主权体有立法权,但是它不能赋予自身执法权,它需要一个介于主权体和国民之间的中介者,在公意的指示下实施法律。这就是政府的角色,政府是主权者的执行人,而非主权者本身。政府中的执政者只是受委托来行使行政权力;他们是主权者的官吏,他们的职能不是契约的结果,而是以主权者的名义行使被托付的权力。他们从主权者那里接受命令,并将命令转达给国民。主权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限制、改变或收回行政权。

第四卷讨论几种社会组织。公意是不可摧毁的,通过投票来表达,不同的组织有不同的选举模式,例如:人民大会、保民官、独裁者、检察官等,历史上的共和国古罗马、古希腊,特别是斯巴达,教导了人们这些形式的价值,宗教是国家的基础,在任何时候都在公民的生活中占主要地位。基督教的统治精神是和它的体系不能相容的,基督教是一种纯精神的宗教,基督徒的祖国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基督徒以一种深沉的、绝不计较自己成败得失的心情,在尽自己的责任。每个公民都应该有一个宗教,宗教可以使他们热爱自己的责任,这件事却是对国家很有重要关系的。这种宗教的教条,却唯有当其涉及道德与责任——而这种道德与责任又是宣扬这种宗教的人自己也须对别人履行的时候,才与国家及其成员有关,公民宗教的教条应该简单,条款很少,词句精确,无须解说和注释。现在既然已不再有,而且也不可能再有排他性的国家宗教,所以我们就应该宽容一切能够宽容其他宗教的宗教,只要他们的教条一点都不违反公民的义务,但是有谁要是胆敢说:“教会之外。别无得救”,就应该把他驱逐出国家之外,除非国家就是教会,君主就是教主。这样的一种教条,唯有在神权政府之下才是好的,而在其他一切政府之下就都是有毒害的。
楼主:鬼手ABC  时间:2021-10-19 15:42:28

很多人不太懂,什么叫做公平,什么叫做公证
“反正是骂了人了,我有我的目的,就是公正!!!”

啊哦~~~~~

还有人说,那你就是护舒宝吧?
那你就是跪舔吧?
一遇到小满子,就不客观。。。。
能不能让小满子亲自出来解释???
甚至是可笑的王平方:嗯嗯,小满子就是他的死穴吧?

。。。。。。。。

玩够了吗?
闹够了吗?
可笑不?

我想说话就说话,不想说话就不说话。。。想怎么说话就怎么说话,,,
怎么?连这点公平的权利,我也不应该有了吗?。。。你给剥夺的?

我说的是“公正”!
一个在根本不介绍“朝鲜战争”的地区,从来不描述,
甚至连kmt的“中国远征军”,都不在书本、影视,历史上描述的地区
必须顿悟“抗美援朝”的意义?有那么简单么?

你们是看着“英雄儿女”“上甘岭”长大的~~
台湾人,大多是看着诚品书店《八国联军,其实是正义之师》之类的书籍长大的~~

前些天,跟小满子聊天,说到香港的这个书店,和这本书
她说,她没看这个新闻,但是早就知道这件事,
真心理解不了,这样胡说八道的观点,怎么会印刷、发行。。。。
但这就是台湾的现状~
楼主:鬼手ABC  时间:2021-10-19 15:59:33


在台版里,有多少真正了解和关心过伊拉克和科威特关系的人?

从罗马帝国到倭玛亚王朝,阿拔斯王朝,塞尔柱王朝,蒙古帝国,黑羊王朝和奥斯曼帝国,科威特地区从来没有独立过。。。。

中东之所以像现在这么乱,一切都拜英国人的“阿拉伯联军”殖民政策,和美国的“绕开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的“多国部队”所致。
这和“抗美援朝”的“联合国军司令部”有什么区别么?


如果不是:1963年的3000w美元,伊拉克温和政府承认科威特独立,哪来的那么多理由?
1961年科威特独立不久,伊拉克在科威特边界部署军队,重提对科威特主权和领土要求,
由于英国出兵保护,阿盟紧急调解和要求,伊拉克撤兵,并答应不再使用武力夺取科威特领土。1963年伊拉克承认了科威特的独立和主权,两国建交,但有160公里的沙漠边界始终未划定。1973年,两国曾发生过边界冲突。

。。。。。。。。。。。。


为什么美国,又开始组织“多国部队”参与台湾海峡的穿越?~~~~
。。。。历史,哪会由得英美一次次的重写?
楼主:鬼手ABC  时间:2021-10-19 16:06:38


楼主:鬼手ABC  时间:2021-10-19 16:30:23

“无知之幕”是一场思想实验,它最大化的模拟了人类的群体性,以及群体性的社会道德价值的认知。
但它一定不等同于社会道德价值。

因为实验者是人,而不是标准~
也就是每个实验者,必须保证最小化自己的个人利益,才能共同实现群体利益的最大化~
这东西,看起来,貌似合理~~~~
但它回避了一个根本的问题,就是:群体犯罪、共犯结构

群体犯罪的本质就是:在某种特定的情境影响下,个体的人格、价值观、行动准则会丧失调节行为的作用,使个体卷入事先毫无心理准备的违法犯罪活动。
共犯结构的意思是说:当有不义、不平、不仁之事在你面前发生,而你装成没看见,你就是在默许,共同犯科。
这也就是,公平的前提,就是:你在帮罪犯做辩护,或者做最大化的利益保证~~~


所以,“无知之幕”衡量到的,永远只有公平。。。但压根谈不到公正~~~
也就是和老妖聊到的话题:那到底还要不要人民民主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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