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检察院作出的决定书按那个日期准确?
发表时间:2021-10-30 21:31:56 更新时间:2021-10-31 06:07:41
楼主:YC兆桃
时间:2021-10-30 13:31:56
2021年10月6日,江苏省检察院作出2020苏行检监32000000122号一案的补正决定书,认定2021年8月2日其作出的决定书没有日期,是笔误,应给予纠正,补上了原遗漏的日期2021年8月2日。
江苏省检察院未作出日期决定书具有法律放应吗?还是按纠正后的时间2021年10月6日计算?
江苏省检察院未作出日期决定书具有法律放应吗?还是按纠正后的时间2021年10月6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