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市破坏耕地犯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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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10-30 23:26:44 更新时间:2021-10-31 16:01:34

楼主:昭通农民  时间:2021-10-30 15:26:44
原《昭通市昭阳区利源物资租赁经营部》坐落于昭阳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官坝十三组213国道旁,租用11户村民荒地共计5余亩,经昭阳区有关部门批准许可成立于2007年5月份,,主要经营租赁建筑机械设备材料租赁,一直依法纳税,合法经营至今13年有余,2020年1月5日,官坝社区周兆斌要侵占,先以龙泉办事处城管口头通知我搬迁,我依法素要法律纸质文件,没有任何回应后,1月13日周兆斌雇佣程宗路煽动官坝12组村民与社会黑势力50余人到我经营场地,对我恐吓搬迁,其中有好心的村民指点,说有3名服刑释放及多名吸食毒品人员,叫我小心,我到龙泉派出所报警,他们才走掉的,然而到了龙泉派出所,被上班民警口头告知,说:龙泉办事处党委副书记杨太云跟派出所所长孟斌打过招呼的,不用管,如我跟村民争吵,把我控制起来,按打架触犯扰乱治安处理。在他们无法达到侵占目的后,由周兆斌用权钱交易,在2月18日上报昭阳区自然资源局,由办事处人员带领土地部门到我经营场地丈量我经营场地,对我进行询问做笔录,3月3日下达处罚通知书,3月11日下发处罚决定书,3月16下发土地结案。对我信访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信件回复,他们是按法律程序办理,无执法错误,还说明龙泉官坝社区买卖十三组60余亩耕地合法,只提到周兆斌侵占我的场地3.6亩属于基本农田违法,但未做出执法拆除违法建筑,恢复耕地,从中还默认周兆斌可以500元每平方米卖给村民修房破坏的恢复事实,徇私枉法包庇渎职共同犯罪,4月30日下午,程宗路与张光德率领20余人打着政府执法的旗帜,对我企业经营的防盗、电力设施与物资进行了机械毁坏侵占,我的经营场地同时遭到周兆斌与程宗路、张光德500元每平方米卖给村民再次破坏买卖。昭阳区自然资源局职能部门人员拥护参与默认毁坏基本农田、并给予周兆斌违法犯罪提供侵害人民群众利益做保护,任意组织地下执法,在没有国家许可下,没有给予毁坏耕地劝阻遏制,导致该团伙对2007年11月20日昭通市和谐钢厂以租代征非法占地案,破坏的11、11、13组毁坏特别严重72.98亩耕地以及未造成破坏130余亩基本农田,由昭阳区土管局执法大队执法恢复的耕地再次顶风作浪伙同毁坏,致11、12、13组陆续蚕食,打着扶贫项目流转租用基本农田1000多亩,30万-50万元不等卖给商用企业建设使用,其余部分搭棚租用从中牟利,对云南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8月份调查弄虚作假、捏造事实,篡改国家法律,蔑视中央政权、对抗国家,欺骗组织,自立门廷,欺压民众,申请人认为昭阳区自然资源局职能执法人员与龙泉办事处官坝支部书记(周兆斌)是一个是国家政府职能行政部门,另一个是知法懂法的国家基层监督管理两委村级机构负责人,对我企业讲国家法律,对自己从不讲法律,事实存在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弟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像这种在职支部书记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存在挑战党性挑战法律架空中央国务院,事实存在以权未批强建,地方政府存在纵容犯罪,严重失责,严重违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三十条八条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七十六、七十七、七十八等和有关监督检查责任,申请人请求贵单位督查此事,同时也督察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申请人请求贵单位对此违法乱纪以权强建案件不要有信访案件为由专办。致谢!
楼主:昭通农民  时间:2021-10-31 0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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