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在宣判前申请撤诉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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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12-28 22:24:42 更新时间:2021-12-29 03:42:31

楼主:可凯可乐  时间:2021-12-28 14:24:42
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案件立案后,要在立案之日起一定的期限内对案件作出宣判。而有些起诉人可能会在法院宣判前向法院申请撤诉,而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法院如果不准许的,原告经传票不出庭审理的,可以缺席判决,关于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法院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广州律师网https://china.findlaw.cn/guangzhou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原告在宣判前申请撤诉的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1、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后,在作出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撤诉,由人民法院裁定。

2、裁定撤诉的,按撤诉处理。

3、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销后,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



二、申请撤诉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申请撤诉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不论是否准许撤诉,都必须以裁定的方式告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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