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级分化?还是共同富裕? ——初次分配中两种收益分配方式比较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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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12-06 23:40:36 更新时间:2022-01-22 10:16:25

楼主:特盼铁成钢  时间:2021-12-06 15:40:36
两级分化?还是共同富裕?
——初次分配中两种收益分配方式比较与选择

“剩余价值理论,揭露的是资本所有者发财致富的秘密——资本要素独占收益的分配方式、制度!批判的是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所实行的分配方式、制度——收益分配与劳动要素毫不相干的分配方式、制度!那么,在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注: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究竟应该实行什么样的分配方式、制度呢? 这是新生的社会主义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不得不面对,而在马克思那里又没有现成答案,必须在实践中探索、回答和解决的重大课题。”
“在从社会主义新生政权的诞生,进步、发展到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中,究竟应该实行什么样的分配方式、制度呢?
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这,就是中国共产党人经过艰辛的探索所作出的响亮回答。”——《【争鸣】: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理论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成果!》https://tieba.baidu.com/p/7587164577?fid=823822&pid=141784814944&cid=0&red_tag=1045042006#141784814944.

初次分配是基础。欢迎大家对下面简设的两种不同收益分配方式进行分析、比较.

初次分配中两种不同“游戏规则”进行收益分配的情况设定及分配结果:

一,某生产经营实体基本情况设定:
1. 资本(要素)总额:150万元。
资本(要素)总额构成:
A——纯投资者(不参与实体生产经营活动的“股东”们) 出资100万元。
B——既投资又投劳者(参与实体生产经营活动的“股东”们)出资50万元。

2. 劳动(要素)总量:B + C且B=C。
劳动要素构成:
B——投资的投劳者(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股东”们)投入的生产经营管理劳动动。
C——纯投劳者(雇佣的员工们)投入的生产经营管理劳动。

3.可分配收益(剩余价值、利润)情况:
剔除生产经营全部成本和各项“社会必要扣除”后,每年度实际可分配收益 15万元,五年实际可分配收益共计75万元。

二,两种不同的收益分配“游戏规则”设定:
1. 收益由资本(要素)独占:
按传统和现实的初次分配“游戏规则”进行分配——资本(要素)独占全部收益,等量资本获取等量收益。

2. 收益由资本(要素)与劳动(要素)共享:
全部收益由资本(要素)与劳动(要素)共享且各自占比为50%。
资本(要素)所得收益,按等量资本获取等量收益进行分配。
劳动(要素)所得收益,按等量劳动获取等量收益进行分配,因B=C,故各占50%。

三,按不同收益分配“游戏规则”分配的分配结果:
1. 收益由资本(要素)独占的分配结果:
A,年收益分配所得为10万元。五年收益分配累计所得50万元。
B,年收益分配所得为5万元 。五年收益分配累计所得25万元。
C,年收益分配所得为0元。 五年收益分配累计所得0元。

2. 收益由资本(要素)与劳动(要素)共享的分配结果:
A,年收益(资本要素)所得为5万元。五年收益分配累计所得25万元。
B,年收益所得(2.5+3.75)为6.25万元。五年收益分配累计所得31.25万元。
C,年收益(劳动要素)所得为3.75万元。五年收益分配累计所得18.75万元。

收益分配方式该如何选择?
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就是选择了不搞两极分化的共同富裕之路。简明的对比显而易见:
资本(要素)独占收益,即收益由资本(要素)独占的分配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差距不断拉大,必然两极分化。
而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即收益由资本(要素)与劳动(要素)共享的分配结果”呈现出的是A、B、C之间差明显呈逐步缩小,更有利于趋向并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条件下的初次分配实践中,究竟该选择什么样的收益分配方式呢?
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这,就是中国共产党人经过艰辛的探索所作出的响亮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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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特盼铁成钢  时间:2021-12-09 15:05:06
"收益由资本(要素)与劳动(要素)共享的分配结果"与“ 收益由资本(要素)独占的分配结果”相比,A、B、C三者之间收益所得差距缩小且变化明显:减少的是资本(要素)对收益(剩余价值)的占有,增加的是劳动(要素)对收益的占有,降低的是资本(要素)所得,提高的是劳动(要素)所得。
剩余价值理论暴露出”资本“发财致富的秘密,揭示了剩余价值分配对”劳动“的不公和导致两极分化的直接根源。邓小平同志曾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就是要对大家讲这个道理。”走不搞两极分化的共同富裕之路,没有任何理由长期因袭这种不公,没有任何理由不着力逐步改变这种不公。
楼主:特盼铁成钢  时间:2021-12-18 11:50:47
劳动,既该获得相应的成本补偿,还应从收益分配中获得收益的共享!

>强国社区>深入讨论
劳动,既该获得相应的成本补偿,还应从收益分配中获得收益的共享!(原创首发)

盼铁成钢 关注阅读设置 分享 阅读(126) 回复(2) 2011-04-19 16:03:47赞快速回复

虽然2007年的17大就明确提出了“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部署和要求,但实际情况却与这一重大部署和要求有很大的反差
一提到“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人们首先想到的是“涨工资”
今天,各大媒体都报道了人社部关于未来五年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每年增长15%,在“十二五”期间就可以力争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的消息。如果这一消息能兑现,对广大劳动者来说,无疑是条好消息
一提到“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人们之所以首先提及的就是“涨工薪”, 这种诉求表达的是对初次分配中对劳动不公的现象——“利润侵蚀工薪”的不满。 但有一点必须弄清楚——劳动者获得“工薪”,收回的仅仅是劳动力“成本”的补偿。改变“利润侵蚀工薪”,当然要“涨工薪”,“涨工薪”是要让劳动力成本得到相应的补偿。
想到要“涨工资”很自然,也合理,但仅仅“涨工薪”是远不够的,不仅上涨的“工薪”有可能被物价上涨等所“淹没”,即使不被淹没,也远不能消除两极分化,更遑论“共同富裕”了。因为“资本 独占收益”——马克思揭露的资本独占剩余价值的秘密,才是资本主义社会两极分化的直接根源
改革初次分配旧的分配制度,不仅应该革除“利润侵蚀工薪”的弊端,更应该变革“资本要素独占收益”的分配方式、制度
改革分配制度,应该摒弃对“工薪”认识上的“两个误区”。
【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即工资,是劳动成本补偿,而不参加利润的分配,利润几乎为资本独占,这不能算是社会主义应持之原则,利润应在所有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中分配,即大家都有分红才是。】——引自北大黄宗良教授《谈谈十七大报告的创新》
对“工薪”认识有两大误区:
一是按照 劳动——工资、资本——利润的逻辑,把工薪性收入硬说成是按生产要素分配所得。
二是将其曲解为“按劳分配”所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出卖劳动力所获得的工薪,既不是什么“按劳分配”所得,也不是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所得
把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工薪所得解释成“按劳分配”所得,是对“按劳分配”的误解、曲解;将工薪视为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所得,是对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收益分配的误解、曲解
劳动与资本是生产的两大基本要素。劳动只能获得成本补偿,而资本不仅能获得成本补偿,而且独占收益,这是旧的收益分配方式、制度,是对劳动要素——对劳动的不公
黄教授说得好:初次分配中,劳动要素不参与收益分配,利润(注:实际就是生产经营的全部收益)“为资本独占,这不能算是社会主义应持的原则”,“应该在所有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中分配,即大家都有分红才是”。
“资本独占收益”的收益分配方式、制度——马克思揭露的资本独占剩余价值的秘密,才是资本主义社会两极分化的直接根源。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因此,收益为资本独占,这不能算是社会主义应持的原则
体现社会主义本质、优越性的分配制度改革,不能只局限于让劳动要素获得相应成本补偿的改良,而应该是让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创新型变革。
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就必须变革必然导致两极分化的旧的收益分配方式、制度
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发展过程,是既不能长期因袭旧的分配方式、制度,又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过程,据此,党的15大就已经明确提出了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理论思想。
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如果长期因袭旧的分配方式、制度,必然导致差距不断扩大并走向两极分化,而企图实行按劳分配,无论是为主还是为辅,虽然愿望是好的,却与现实不符合。
黄教授的说法实际上是在告诉我们的是这样的道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还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劳动,作为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在初次分配中,既该获得相应的成本补偿,还应从收益分配中获得收益的共享!

认真分析现实中贫富分化的原因,便不难得出我们现在急需创立——劳动、勤劳也能致富的初次分配制度的结论,党的15大提出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理论思想,早已为创立劳动、勤劳也能致富的初次分配制度指明了方向。
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楼主:特盼铁成钢  时间:2022-01-08 11:33:57
@特盼铁成钢 2021-12-18 11:50:47
劳动,既该获得相应的成本补偿,还应从收益分配中获得收益的共享!
>强国社区>深入讨论
劳动,既该获得相应的成本补偿,还应从收益分配中获得收益的共享!(原创首发)
盼铁成钢 关注阅读设置 分享 阅读(126) 回复(2) 2011-04-19 16:03:47赞快速回复
虽然2007年的17大就明确提出了“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部署和要求,但实际情况却与这一重大部署和要求有很大的反差
一提到“提高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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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即工资,是劳动成本补偿,而不参加利润的分配,利润几乎为资本独占,这不能算是社会主义应持之原则,利润应在所有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中分配,即大家都有分红才是。】——引自北大黄宗良教授《谈谈十七大报告的创新》.
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理论思想,是中国共产党人历经长期探索获得的理论成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没有任何理由长期将这一重大理论成果”束之高阁“而不顾,没有任何利用不将这一理论成果应用于实践。
17大提出、18大以来一直重申的,随着经济的发展(蛋糕的不断做大),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抓住了分配改革的“牛鼻子”。
将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理论应用于实践,在初次分配领域实行收益(剩余价值、利润)由劳资共享制,是消除、避免两极分化,向着共同富裕发展的有效途径, 关键在于作出有效的制度安排!
楼主:特盼铁成钢  时间:2022-01-19 11:39:28
欢迎有能力且有兴趣的天涯网友对两种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做深入“推演”,从推演结果对A、B、C三个不同群体所得差距进行分析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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