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友旺商贸与润地房产公司合作 8033万合作款为何不翼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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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7-17 01:02:08 更新时间:2022-07-17 14:56:11

楼主:ty_116921002  时间:2022-07-16 17:02:08
对于人民群众来说,公 安 机关应是捍卫合法权益的存在,应是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存在。可却有这样一件事,让蒙受巨 大经济损失的安徽润地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却无法通过正常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法追回自己被非法侵占的8033万元公司资金。



还要从安徽润地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同王忠友的凤台县友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 房地产项目开发时说起,当时两家公司共投入1100万元,用于润地广场一期及润地佳苑项目的开发,后在项目建成后签订合作协议,将项目取得的收益用于后续房产项目的开发,两方共担风险同享收益。但让人没想到的是作为安徽润地房产凤台分公司经理的 王忠友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分公司财务用报假账、私自转账、阴 阳合同、私自出租的方式非法侵占公司资金8033万元装进了自己的口袋,罔顾双方在此前签订的合作协议及身为公司员工的职责,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行越远。针对他这样损公肥私的行为,安徽润地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三年的时间里进行了多次讨要均未归还,便于2016年11月淮南市凤台县公 安 机 关报案。
时间辗转来到2018年3月,淮南市凤台县分局仍未给出任何答复,于是安徽润地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便多次催促并下律师函希望这起案件得到重视,让人没想到的是居然是得到办案人员尹辉口头回答:“经济纠 纷自己协商”!这怎么能算是经济纠 纷呢?报着这样的想法,安徽润地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着属地管理的原则于2018年3月18日向合肥市高新分局报案,并书面说明向凤台县分局报案无果的情况。受理后的高新分局并没有像凤台县那样将案件搁置一旁,而是经 过六个月的调查并委托司法鉴定,结果是侵占部分为8033万元,挪用6653万元,合计1.468亿元。鉴于调查得到的结果,高新分局的办案人员称此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立案。同时2018年国庆长假后时任高新分局局 长路长旺率经侦大队及法制科等人在信 访室接待安徽润地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人员时,路局 长说如果没有意外一周内应该立案抓人,是你想 要的结果,这让离实现公平正义又近了一步。
可离谱的一幕出现了,前文中的凤台县分局居然在立案前夕2018年10月10日向安徽润地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是没有犯罪事实,口头答复王忠友个人与我公司是合作关系属于经济纠 纷。这封不予立案通知书跨越了三年的时间,却在高新区准备立案时出现,这便是典型的拖案不查、压案不查,明显意在干扰高新分局立案,为王忠友保驾护航。收到这封通知书的安徽润地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向凤台县检 察 院申请监督立案,结果却是维持公 安意见,从凤台县取得的相关材料同高新分局所调查的材料进行对比,发现仅是王忠友的一面之词,仅是一群租客购房人及王忠友的伪证。祸不单行的是高新分局也下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竟是凤台县分局不立案他们也不能立案。同时领导签字为维 稳建议不予立案,成为了公 安 机关的不予立案的借口。但他们不知道的是,王忠友单方面将项目资金侵占,未按正常程序缴纳正常税款,而这其中还包含项目工程的正常支出,比如数百农民工的工资,这部分损失是让谁来买单?这恐怕已经不是维 稳,而是在激化社会矛盾,导致这些没有拿到工程款的农民工集体上 访。为侵占公司资金,用非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人用维 稳作借口真的值得吗?值得一提的是,有知 情 人士爆料王忠友曾持 枪打断别人的腿却因有保护伞未被逮捕,还曾有过王忠友叫嚣花1000万元摆平此事的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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