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政要》卷16公平诗解9法参人情疑则从轻古听狱求所以生之今求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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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10-21 00:29:49 更新时间:2022-10-24 23:57:22

楼主:牟向东  时间:2022-10-20 16:29:49
《贞观政要》卷16公平诗解9法参人情疑则从轻古听狱求所以生之今求杀之

题文诗:
凡为听讼,理狱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义,

权轻重序,测浅深量.悉其聪明,致其忠爱,

疑则与众,共商讨之.疑则从轻,所以重之,

舜命咎繇,曰汝作士,惟刑之恤.又复加之,

以三讯也,众皆所善,然后断之.是以为法,

参之人情.故左传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

必以情而,世俗拘愚,苛刻之吏,以为情者,

取货者也,立爱憎也,右亲戚者,陷怨仇也.

焉何世俗,小吏之情,与夫古人,之悬远乎?

有司以此,情疑群吏,人主以此,情疑有司,

君臣上下,通相疑也,欲其尽忠,立节难矣.

真法法情,合于人情,合情合理.凡理狱情,

必本所犯,之事为主,不严讯逼,亦不旁求,

不贵多端,以见聪明,故律正其,举劾之法,

参伍其辞,所以求实,非以饰实,但当参伍,

明听之耳,不使狱吏,锻炼饰理,成辞于手.

孔子曰古,之听狱求,所以生之;今之听狱,

求以杀之.析言破律,任案成法,故执左道,

以必加也.淮南子曰:沣水十仞,金铁在焉,

形见于外;非不深且,清而鱼鳖,莫之归也.

故为上者,以苛为察,以功为明,刻下为忠,

讦多为功,譬犹广革,大则大矣,裂之道也.

赏宜从重,罚宜从轻,君居其厚,百王通制.

刑之轻重,恩之厚薄,见思见疾,岂可同日,

而言乎哉!且法也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

权衡所以,定轻重也,准绳所以,正曲直也,

今之作法,贵其宽平,而判罪人,欲其严酷,

喜怒肆志,高下在心,是舍准绳,以正曲直;

弃权衡而,定轻重也,不亦惑哉?诸葛孔明,

小国之相,曰吾心如,秤不能为,人作轻重;

况万乘主,当可封日,任心弃法,取怨人乎!

【原文】

凡听讼理狱,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权轻重之序,测浅深之量。悉其聪明,致其忠爱,疑则与众共之。疑则从轻者,所以重之也,故舜命咎繇曰:“汝作士,惟刑之恤。”又复加之以三讯,众所善,然后断之。是以为法,参之人情。故《传》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而世俗拘愚苛刻之吏,以为情也者取货者也,立爱憎者也,右亲戚者也,陷怨仇者也。何世俗小吏之情,与夫古人之悬远乎?有司以此情疑之群吏,人主以此情疑之有司,是君臣上下通相疑也,欲其尽忠立节,难矣。

【译文】

凡是审理案子,都要按照父子的亲情,依照君臣的情分,权衡轻重先后,测量深浅程度。展现自己全部的聪明才智,将忠君爱民之心发挥到极致,如果有疑问就和大家一起商讨。存在疑问就从轻量刑,这就是对刑法的慎重。所以舜告诫咎繇:“你作为一名官吏,在量刑的时候要心存怜悯。”又规定一个案子要经过群臣、群吏、万民三次审讯,大家都认可了,才能定罪。可见,律令必然也参有人情。所以《左传》说:“大小案子,虽然不能明察,但肯定有人情的因素在里面。”但是,那些世俗苛刻、不知变通的官吏,用人情来获取财物,对有人情案子就放宽处理,对于仇人,就加以陷害。为什么世俗小人的人情和古人宽大为怀的情感有着天壤之别呢?主管部门因为这样的人情而对司法官员们产生了怀疑,天子又因为这样的人情而对主管部门产生了怀疑。这是君臣之间上下之间在互相怀疑,这样却想要群臣树立节操,尽忠为国,那就太难了。

【原文】

凡理狱之情,必本所犯之事以为主,不严讯,不旁求,不贵多端,以见聪明,故律正其举劾之法,参伍①其辞,所以求实也,非所以饰实也,但当参伍明听之耳,不使狱吏锻炼饰理成辞于手。孔子曰:“古之听狱,求所以生之也;今之听狱,求所以杀之也。”故析言以破律,任案以成法,执左道以必加也。又《淮南子》曰:“沣水之深十仞,金铁在焉,则形见于外。非不深且清,而鱼鳖莫之归也。”故为上者以苛为察,以功为明,以刻下为忠,以讦多为功,譬犹广革,大则大矣,裂之道也。夫赏宜从重,罚宜从轻,君居其厚,百王通制。刑之轻重,恩之厚薄,见思与见疾,其可同日言哉!且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权衡所以定轻重,准绳所以正曲直,今作法贵其宽平,罪人欲其严酷,喜怒肆志②,高下在心,是则舍准绳以正曲直,弃权衡而定轻重者也,不亦惑哉?诸葛孔明,小国之相,犹曰:“吾心如秤,不能为人作轻重。”况万乘之主,当可封之日,而任心弃法,取怨于人乎!

【注释】
①参伍:交 互错杂,综合比较。
②肆志:随心所欲。
【译文】

凡是审理案件的情形,必须以犯罪事实为主,不严刑逼供,不节外生枝,不以牵连的头绪多来显示审判者的聪明。所以要对检举弹劾的法律加以修正,多方取证,广泛调查,是为了弄清事实,而不是要掩盖事实;多方调查,听取意见,是为了不使狱吏徇私枉法的奸计得逞。孔子说:“古人审理案子,是为被告的人寻找生存的理由,今天呢,是千方百计地要将其置于死地。”所以,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任何案件都要定罪,施展手段强加罪名的情形就出现了。《淮南子》上写道:“沣水有十仞深,可是把金铁放在里面也看得见。如果水不清或者很浅,鱼也不会在里面生存。”所以,作为上司,把苛刻当做明察,把功多当做明智,把刻薄下属当忠心,把诽谤他人当功劳,这就像一张大皮,虽然很大,但用来制造用品,就得裁开使用。赏赐应该从重,处罚应该从轻,君王应宽厚为怀,这是历代帝王普遍的治国之术。刑罚轻还是重,恩遇厚还是寡,被人感念还是嫉恨,这两种做法的效果,怎可同日而语呢?法律,犹如国家的准绳和天平,天平是用来称重量的,准绳是用来测定曲直的。法律贵在宽大公平,而判人之罪却极其严酷如今法律轻重全由人的喜怒而定。这就等于舍掉准绳来端正曲直,抛开权衡来确定轻重,怎能不令人迷惑不解呢?诸葛亮只是小国蜀国的丞相,他还说:“我的心是一杆秤,不能因人而使标准有别。”更何况大国的君主呢?在天下升平的时候,怎能随意放弃法律的公平,让老百姓心生怨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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