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密一山庄转让 原主人诉讼十年终判支付余款

字数:2365访问原帖 评论数:1条评论 TXT下载

发表时间:2022-11-28 02:04:28 更新时间:2022-11-29 09:34:16

楼主:三农观察网  时间:2022-11-27 18:04:28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家住河南新密市的付满仓,虽然拿到新密市法院判决令朱怀军支付原款310万元,但高兴不起来;诉讼十年虽然有了个定论,但自己付出代价太大,竟然没让违约十年的人承担利息,上诉失败后申诉仍被驳回,目前判决已生效。

● 案情回放 十年前高价山庄低价出让

十几年前,付满仓当时是新密煤老板,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由于乐善好施,为人仗义,在当地小有名气。当时新密市米村镇朱家庵村6组群众代表找到他,说有150余亩荒山不成样子,连兔子都不拉的地方,让他这个企业家承包。付满仓看到了今后做农林、旅游项目的前途,答应了乡亲们,就一次性付清承包款,还为乡亲们打了深井,修通了道路......并开始拉土治理这块不毛之地,还注册了农林业公司。 斥巨资精心打造数年,这里已成为绿树青山,昔日的“黄毛丫头”变身“大姑娘”。



↑山庄大门还在 已改头换面

“大姑娘”也招来了时任新密副检察长王某嵩垂涎,正当付满仓煤矿出事故儿子被关押,处于艰难时期,王某嵩出面先是许为老付救子,再后来半夜短信威胁(短信内容已经固定在案卷),一定要把山庄低价出卖给朱怀军。就这样,付满仓实际投资2700多万元,不得已500万元转让。2012年,双方签过协议和补充协议后,老付仅收到190万元,讨要310万余款反被认定强迫交易刑拘,失去自由,后被认定寻衅滋事免予刑事处罚。

“马上山庄就失去控制,办公室不少东西包括各项票据、字画,不知去向”。“高价投入,低价转让,天下哪有这样的强迫交易?”付满仓想不通。

该山庄本来挂的招牌“河南龙凤农林科技示范有限公司”也很快变成了“隆力福老年公寓”。同时,付满仓打造的绿水青山也成了骗子们骗人的工具。

重庆人肖木利用该山庄,宣称“占地480亩,投资8亿元......”昔日农林科技山庄成了肖木等人欺骗老人们的道具不少老年人上当,肖木已经另案起诉。





↑昔日老付办公楼也物是人非





↑老付当年亲手栽种的小树已经郁郁葱葱





↑肖木接手后在山庄内大肆建设违法建筑

● 坚持十年 案件峰回路转

自己毕生心血打造绿水青山,既符合国家政策,又利国利民、合理合法竟然被他人廉价掠夺,要账反被抓,富满仓越想越窝火。待身体稍有恢复老付就走上了一条艰辛维权路,他坚信法律是公正的,个别腐败分子阻挡只是暂时的。

根据常识,山庄转让要么不合法,富满仓归还首付款,朱怀军归还山庄;要么山庄转让合法,结清尾款。富满仓认为如此简单的道理,一定能说明白,选择哪一条都行一定能赢。

事实证明付满仓想得简单了。先后连续三轮官司,都经过一审、二审、再审,老付均告失败。

第一轮,起诉朱怀军履行原协议和补充协议,判合同无效,既然无效,就应按法律规定双方返还,就是不化解矛盾,后不了了之。

第二轮,起诉肖木侵权,被驳回不受理,上诉指令新密法院再审,结果,又说合同有效,但不说赔钱。目前在抗诉中。

第三轮,起诉朱怀军支付余款,要么返还山庄;有的判决说协议有效,但不提是否支付余款。

“按照之前判决,被告朱怀军既不用归还老付山庄,也不用偿还余款。用少量的钱到手后,可以转给他人获取暴利?”

“其实我被认定有罪罪名是寻衅滋事(目前检察机关抗诉中),并没有谁强迫交易。山上有非法建筑,全部拆完都行,实际情况是朱怀军接手后一并把山庄所有建筑转给肖木,之后肖木仍然大肆搞非法建筑,诈骗老人。我曾经要求可以把所有非法建筑拆除。”老付不服。

“还有,诉讼中说我转让给朱怀军无效,同理朱怀军转让给肖木也应当无效,肖木所建非法建筑却处处受到保护,最终成为骗子帮凶。”

“十年诉讼历经艰辛,已无法用语言描述,记不清多少次庭审,经历了数次奇葩判决,要钱时说协议无效,要求返还山庄时又说协议有效,真让人欲哭无泪。”“总感觉一种无形的手在干预,不然官司不会持续恁久。”老付说。





↑老付诉讼中遇到不少奇葩判决 既然无效还有必要履行下去?

倔强的老付并没有放弃,这些年不断学习法律知识,请教律师,学 扫黑除恶政策;一边学习,一边举报相关人员违法违纪、犯罪问题。老付坚持举报,王某嵩受到党纪处分。

第三轮诉讼再次提到新密法院审理日程。

2022年5月,新密法院判决朱怀军支付富满仓310万元山庄受让款。老付认为应当一并承担利息损失,提出上诉二审、再审均没有支持。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老付终得剩余转让款

● 打造绿水青山诉讼十年 引发法律问题应重视

付满仓山庄转让引发多年诉讼,期间引发多个法律问题。从开始的既不判给钱,又不判给物,到目前判给本金,算是告一段落。

值得注意的是,原告付满仓诉求是判令被告支付余款310万元及利息,判决书用词为“赔偿损失”310万元,利息只字未提。

其中究竟涉及哪些法律问题,河南知名律师刘培强作了深入分析。

从民法保护权利人财产权的角度,该山庄转让案件另外两个处理方案更科学更合理:第一、评估山庄2012年当时的价位,把此作为买受人朱某承担的支付对价,因为310万元不是山庄真实价款。不让恶人得逞是一个公正司法裁判追究的本分责任。第二、把山庄返还给付满仓。10年前的转让是裹挟了逼迫,已经不是付满仓的真实自愿那么简单,恢复主权,填平权利人的损失。当前仅仅支付310万元给付满仓的裁判等于间接帮助了恶人。当然,这个结论也是付满仓十年奋斗的结果,也是对过去错误裁判的纠正。

刘律师还分析说,付满仓山庄转让纠纷一案,是被王某嵩利用职权强取豪夺之后留下的后遗症:一个民事,一个刑事,都笼罩着弱者被宰割的痕迹,都存在着清晰冤屈,而且二者存在密切联系。山庄是付满仓真金白银堆成的,是物化的货币,被强行转让已经十年,没有判决一分钱的利息,显然不当。付满仓山庄一案显示了,我国依法治国任重而道远,也反映了司法活动必须受到持久性的监督。

来源 网络
https://page.om.qq.com/page/O2o9WCp2cgC-fLcQYLxCkYRg0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