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是不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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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5-05 23:46:55 更新时间:2021-08-16 09:42:55

楼主:火恰  时间:2021-05-05 15:46:55
刑事案件所占用的公、检、法资源实在太多了,即使是一个鸡皮蒜毛的刑事案件,也会占用很大的人力和时间。

醉驾虽然有相当大的危害,但醉驾入刑却占用了巨大的公、检、法资源。事实上,现在的刑事案件中,醉驾占了主要部分。这样就导致危害更大的各类犯罪活动,得不到足够的公、检、法资源,也就不能更有力地遏制各类危害更大的犯罪活动。

而事实上,醉驾入刑也未能很有力地遏制醉驾行为,因为惩戒力度不够,但我们也不可能判处醉驾三年刑期。而当下这种不痛不痒的普遍性缓刑入刑,效果并不比治安拘留和吊销驾照好多少。

对于醉驾,还是用行政手段去解决要更好,例如可以加大罚款力度,醉驾罚10万,看多少人醉得起。

楼主:火恰  时间:2021-05-05 15:53:48
办一个刑事案件,公、检、法三家都要花费很大的力气,特别是其中各种文书程序,这是都是特别费时间的,每一个案件在程序上都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所以像小偷小摸的,按照治安程序关上半个月,那其实是很简单的,不需要消耗多少资源,但如果把其办成刑事案件,工作量不知要翻多少倍。
楼主:火恰  时间:2021-05-05 16:00:09
一个普通地级市(包括所属各区县),真正办刑事案件的公安人员平均只有500人左右,这是极其有限的刑事资源。而每一个刑事案件,检察院都要紧密跟进(需由检察院起诉),检察院人手也是相当紧张的。切不可轻易把能用行政手段解决的问题划入刑事案件,刑事资源是每个人必须珍惜的稀缺公共资源,只有有充分余力的刑事资源,才能有效保护我们不受严重刑事犯罪的侵害。如果用大量鸡皮蒜毛的小事来消耗刑事资源,那么我们在受到严重刑事犯罪的侵害时,就没有足够的刑事资源了。
楼主:火恰  时间:2021-05-05 16:07:45
法律是不可侵犯的,但是,法律却需要巨大的资源来维护,没有资源来维护的法律,就只是摆设而已。法律越来越多并不是什么好事,因为法律资源是有限的,根本无法保障如此之多的法律。像一个野生动物保护法,就需要专门设置森林公安,没有森林公安的守护,野生动物保护法就是一纸空文。
能用法规解决的,就不要列入法律,能用行政法解决的,就不要列入刑法。刑法是金字塔尖端,单个案件消耗的资源最大,行政法单个案件消耗的资源就要小得多,而法规单个案件消耗的资源就更要小得多。只有分清轻重缓急,才能使有限的尖端资源得到真正的正确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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