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漫长的那一夜#蔡骏讲故事,陪你一起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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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4-10-13 19:13:00 更新时间:2020-11-10 09:53:55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1-11 14:29:57
#最漫长的那一夜#小夫妻搬进凶宅的那一夜(连载6)

他答应即将领证的女朋友,再过两年收入上去了,肯定会换套房子去市中心,那么结婚的新房就暂时这里过渡一下吧。
李元子,虽然有些不开心,但现实如此,也无可奈何。
何况,她是真心喜欢余一通的。
结婚很顺利,新人很幸福,双方的父母,相处得也算融洽,毕竟是小夫妻单独居住,也不存在什么婆婆媳妇的矛盾。
但是,新婚后的李元子,每晚都在渴望——城里的月光。
她厌恶城外的月光,虽然交通也还方便,但是上海的地铁图,就像只巨大的蜘蛛。这座几千万人口的魔都里,许多买不起市中心房子的小夫妻,被迫要远离蜘蛛的心脏,搬到漫长的蜘蛛触脚的最末段。每天清晨辛苦地上班,沿着蜘蛛网向市中心爬去,路上要经历各种拥挤,女生被痴汉骚扰,男生防备扒手摸皮夹子。下班后,又要告别市中心的繁华,落寞地回到几年前还是农田的新小区,听着清冷的郊外上空的风,仰望似乎并不怎么圆的月亮。
许多人都相信,只有城里的月光,才能把梦照亮。
听着听着,费家洛的眼圈发红,蓦地想起,苏青桐也有过差不多相同的抱怨。
凶案的发生,就与此有关——小夫妻新婚后,李元子总是催促余一通在市中心置换一套房子,否则就坚决不要孩子,她不想让孩子生在这城外的小房子里。余一通也很努力地挣钱,到处看有没有合适的房源,但是他挣钱的速度,永远及不上房价的上涨。李元子却误会老公不够努力,或者说还不够爱她。于是,两个人总是吵架,搞得整栋楼鸡犬不宁。
三年前,阴历七月半,中节鬼节的晚上。余一通坦白说,以他们目前的收入,要置换一套市中心的房子,不可能。他希望妻子忍耐几年,将来一定会有机会的。李元子觉得那是借口,又把丈夫骂得狗血喷头。几天前,她刚参观过新婚女同事的新房,静安区单价五万元的房子,那是个羡慕嫉妒恨啊。女人的小心理,全都涌上心头,简直恨铁不成刚。
余一通,毕竟也是男人,二十六七岁血气方刚,虽然平时上海男人好脾气,但日积月累的愤懑,终究没忍住。肾上腺素作用下,他狂吼起来,把妻子拽到卫生间,砸到冲淋房的玻璃上。
没想到,整面山寨货的钢化玻璃破碎,划破李元子的颈动脉。
一分钟内,他的新婚妻子死了。等到余一通清醒回来,鲜血如河流布满整个屋子。他追悔莫及,这完全是个意外,过失致人死亡。如果,当时他去公安局自首,或许就能逃过一死,判个死缓,甚至无期。
但,他愚蠢地选择了分尸,一边还哼着妻子最喜欢的《城里的月光》。
他觉得自己还年轻,不想就这么被毁掉,心存侥幸可以骗过警察。而且,他觉得碎尸了的话,他就可以永远和心爱的妻子生活在一起了。
余一通并不是个太会说谎的人,很快怀疑焦点就到了他身上。经过搜查,水落石出,他全部认罪交代。
因为,分尸的情节太过凶残,经过两年的审判与上诉,包括精神病鉴定,他还是被最高法院核准执行了死刑。
而死刑犯被处决后,尸体要被立即火化,骨灰会转交给家属。
我告诉费家洛,要召唤回余一通的鬼魂,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他的骨灰。
不久,我们来到余一通的父母家里,祈求他们把被枪毙的儿子的骨灰借给我们用两天,作为费家洛不再跟他们打官司退款的条件。
刚开始,我们被经历了丧子之痛的老两口赶出来了。
但是,在费家洛真诚地说明了来意之后,他们同意了这个请求。
在两位老人的陪同下,我们去了郊区的公墓,从地下挖出了余一通的骨灰盒。
费家洛抱着自己房子的前任主人的骨灰,感觉分量很轻,大概是子弹掀飞了天灵盖的缘故。
这天夜里,费家洛与苏青桐,紧张地蹲在卫生间。他们请出余一通的骨灰盒,放在淋浴房与马桶之间,这就是三年前发生凶案的位置。
然后,小夫妻退到走廊,关紧卫生间的门,两人靠在墙上,互相拥抱,抵御满屋子的阴冷鬼气。
等待许久,不知道枪毙鬼的灵魂回家了没有?更不知道碎尸鬼的愿望满足了吗?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1-11 14:30:28
@周焦焦 72楼 2014-11-05 23:38:42
好看啊好看,看得我觉都不想(gan)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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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蔡骏  时间:2014-11-11 14:32:49
#最漫长的那一夜#小夫妻搬进凶宅的那一夜(连载7)

苏青桐突然想起什么,嘴里伊伊呀呀地唱道——
“每颗心上某一个地方 / 总有个记忆挥不散 / 每个深夜某一个地方 / 总有着最深的思量 / 世间万千的变幻 / 爱把有情的人分两端 / 心若知道灵犀的方向 / 那怕不能够朝夕相伴。。。。。。”
这歌声幽幽,伴窗外月光,穿透整个家。突然,费家洛有种可怕的错觉——亲爱的老婆是不是被灵魂附体了?
卫生间的房门里面,响起一个男人的声音——
元子,老婆啊,我是一通啊,你还认得我吗?
鬼魂终于召来了!
费家洛与苏青桐都哑口无言,藏在卫生间的房门外面,偷听里面那对鬼夫妻的重逢。
门里响起李元子的声音,老公,你怎么变得——哎牙,脑门都没了,你受苦了。
接着,响起一对男女的哭声。
哎,没办法,枪毙嘛,子弹从这打进去的,这回不用化妆,就可以参加万圣节聚会了。
李元子苦笑一声,老公,你过去,可没有这么幽默啊。
对不起,元子,我错了,我也很想回来,跟你说一声,抱歉。
哎呀,我的宝贝老公啊,三年来,我始终游荡在我们家里,无论如何都离不开这房子。我在想,其实,错的是我。我不该总是骂你,不该逼你去市中心买房子,什么城里的月光啊,其实,跟我的老公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对我而言,世上最重要的,就是你了。
余一通的平心静气地回答,老婆,是我没有能力,没办法赚更多的钱,要是我能早些买好中意的房子,也不至于如此啊。当然,千错万错,我更不能打老婆。这三年来,我两年在监狱,两年在坟墓,总算是想透了——老婆啊,是要用来烘,用来疼的,就算是老婆骂你几句,就当是在夸你。因为,她是喜欢你的啊,否则干嘛还要恨铁不成钢呢?
然后,李元子似乎是嚎陶大哭了,想必是鬼夫妻拥抱在一起。个中滋味,难以言尽。
鬼妻子还说了一桩秘密,三年前自己遇害前夕,她发现自己刚刚怀孕。但是,原本说好在搬回市中心前是不要孩子的,她暂时没有这个消息告诉老公。但她已经决定,等到几天后老公的生日再行公布,给全家人一个惊喜......
果然是惨啊,午夜分尸的时候,老公并不知道,老婆肚中还有他的骨肉。
可是,李元子早已完全原谅了余一通——老公,我们简直比牛郎织女还苦啊,人家每年七夕还能鹊桥会,我们小夫妻三年才能见一面。
好啊,老婆,现在我们重逢了,就永远都不要再分开!
到这里,卫生间里的声音,渐渐平息了。
这一晚,费家洛与苏青桐躺在床上,终于没有再感觉到鬼婚的气息,家里的摄像头显示,也没有一个女鬼睡在中间了。
早上打开卫生间,费家洛取出骨灰盒,跪在地上千恩万谢。
然后,他把骨灰盒送回余一通父母家里,并且撤回了打官司的诉讼,小夫妻将继续住在这套房子里。
当天晚上,苏青桐幸福地纠缠着老公,热烈庆祝终于送走了女鬼,费家洛却有些心不在焉。
后半夜,他又睡不着了。
醒来以后,总觉得各种异样,重新打开电脑里的摄像头,却吓得他魂飞魄散——凌晨三点,从马桶里爬出来一男一女,赫然正是李元子与余一通,这对鬼夫妻拥抱着走进卧室,坦然地睡在费家洛与苏青桐中间,幸福地相拥而眠。
我靠!三缺一终于补齐,床上的两对夫妻可以打麻将了!
你们自己感受一下吧,但费家洛感觉快要窒息了。
上班的时候,他又找来我分享他的苦难。
我明白了,当死刑犯丈夫被召唤回家,夫妻团聚之后自然就不肯走了,那套房子本来就是他们的家啊,卖房子的又不是这对鬼夫妻,何必要被活人赶走呢?
啊,难道应该被赶走的,就是我和苏青桐吗?
倒也不是,其实啊,家洛,我并不觉得,人和鬼不能共处于一室——我说,世界上的鬼魂,其实从来不会害人,分尸的也好,奸杀的也好,连环变态杀人的也好,从来都是活人犯的案子,干鬼魂何时?
而我,也想了起来,几年前,在我的微博上留言的那对读者情侣,似乎就叫余一通与李元子。
我打开自己的微博搜索,果然找到那段留言——
“我爱你,无论你,是人?是鬼?是畜?是妖?我爱你,爱你到死,爱到你死,爱到我死,爱到所有人死光光,我依然爱你。”
丧心病狂的誓言啊!
既如此,纵做鬼魂,亦断然不会分离。
我留给费家洛的只有四个字:顺其自然。
这天晚上,更糟糕的事情来了——苏青桐发现自己怀孕了。
费家洛脑袋发晕,他从没想过做爸爸,以为生孩子还很遥远,尤其是在他俩裸婚,完全没有父母资助的时刻。
当晚,余一通与李元子的鬼魂,依然睡在费家洛与苏青桐的中间。当他翻个身想要抱住老婆,摸到的却是枪毙鬼裸露的天灵盖。再翻个身又想要抱老婆,抓住的却是被分尸的李元子的二十根手指头。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1-11 16:07:34
#最漫长的那一夜#小夫妻搬进凶宅的那一夜(连载8)

没过几天,费家洛陪苏青桐去第一妇婴保健院做检查,确认了怀孕这件事,而且从时间上来分析,极有可能就是在阴历七月十五,也就是小夫妻搬进凶宅的那晚怀上的。
苏青桐忽然想到——李元子的鬼魂不是说过,自己被杀的那晚前夕,曾经查出刚刚怀孕吗?也就是说,她是带着鬼胎一起死的。
那么,这个鬼胎,是不是到了苏青桐的肚子里?
她恐惧地扑在费家洛的怀里:我们要不要把孩子打掉呢?
不,就算是鬼胎,但毕竟是自己的骨肉,又是头胎。老人们都说,头胎好啊,要是头胎被打掉,二胎恐怕也危险。
对了,这个未出生的孩子,也是陈家洛的后代。他们家族是七代单传,怎能说打就打掉啊?这么做,对得起红花会的十四位大当家吗?对得起霍青桐与香香公主的痴情吗?对得起陈家洛亲兄弟乾隆皇帝吗?对得起内地与回疆的父老乡亲吗?
回到家里,两人闷闷不乐,就算家里有一对鬼夫妻,也不能占据中心话题了。
忽然,苏青桐的身后多出一只女鬼,李元子白衣飘飘而来道:青桐妹妹啊,你不必烦忧,你腹中的孩子,自是费家洛弟弟的骨肉。我这双鬼眼,胜似B超,早已看出,这是个如假包换的男孩。我并不是重男轻女,只是这男孩,将来必定会成就大事业,以我作为鬼魂修炼三年来看,不会有错的。
苏青桐拍拍自己小腹,弱弱地说,切,难道要这孩子来复兴红花会吗?
女鬼嫣然一笑,饶是风情万种:妹妹别怕,姐姐我生前,是在母婴用品网站上班的,知道一些怀孕与育儿知识,我会保你这孩子健康平安诞下。
真的么?
我们夫妻作证,岂能食言?李元子的身后,余一通也冒了出来。
可是,你俩原本答应相会后就消失,可还是赖着不走。
对不起,阴间不要我们这对夫妻,阳间也不肯让我们去投胎,说是我俩与活人沟通,泄露了天机,罪不可恕,责罚我们永世做孤魂野鬼啊。
啊,看来,还是我们害了你俩?
费家洛早已把这段对话听在耳中,他抓着苏青桐的手说,老婆,别害怕,我们就当养两只宠物,养两只猛鬼在家,不也很有乐趣吗?
你是被蔡骏洗脑了吧?
不,是这些日子以来,发生的一切,让我改变了想法,相信我,没错的。
九个月后,今年春天,苏青桐顺利产下了一个男孩,费家洛给儿子取名为费复明,以纪念红花会的反清复明志士们。
而他家里养的两只鬼,则承担起了月嫂的角色,帮着对小夫妻来带孩子。要知道如今请个月嫂,起码也得几万块吧,一下子节省了大笔开销呢。当月嫂最辛苦就是晚上带孩子,几乎整夜不能睡觉,鬼魂恰在夜间活动,这个生物钟太适合带小孩了。再加上李元子的专业育儿知识,用科学方法加上灵异手段,双管齐下,如有神效啊。
宝宝也是天资聪颖,根本就不怕鬼,反而被鬼哄得服服帖帖。定时喂奶,更换尿布,洗澡睡觉,安排得井井有条。宝宝在鬼夫妻的精心呵护下,茁壮成长,不出四个月,苏青桐已能放心地去上班了。
有时候,费家洛与苏青桐去超市购物,大包小包提不动,余一通和李元子也会来帮忙。只要是在黑夜里活动,他们都不会有问题的。鬼魂的力道大得不可想象,手指头动动就把几百斤提回家了。
家里有两只鬼,费家洛就能经常向它们讨教死后的世界。因此,他在悬疑世界杂志上撰写的灵异专栏,也得到了无数人的追看,多赚了不少稿费呢。
苏青桐的广告公司经常加班,作为年轻妈妈,她有权早回家,但为了多赚些业绩,她还是会留到半夜。从地铁站到家的这条路上,晚上常有强盗出没,每逢此时,李元子就会飘出来接苏青桐回家。有一回,果然碰到强盗,还是个劫财劫色的大盗,看她独自一人就要撒野。这时李元子显形,变成被分尸的血肉,啪地一下砸在强盗脸上,吓得那家伙精神错乱地逃跑了。
嘿嘿,费家洛与苏青桐的故事还在继续,只是从不邀请朋友去家里作客,大概是怕那两只鬼吓到别人。
据我所知,这一家五口——三个活人,两只鬼,仍然住在同一屋檐下,每晚都像万圣节PARTY,其乐融融,好有爱啊。
中秋夜。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全家人吃完月饼,亡灵夫妇也品尝了气味。待到费家洛、苏青桐与宝宝睡下,李元子却是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回想前生往事,倍感蛋蛋忧桑。窗边的她,垂下幽魂长发,仰望城外的月光,回忆城里的月光,这才明白,一样的月光。



什么时候儿时玩伴都离我远去
什么时候身旁的人已不再熟悉
人潮的拥挤拉开了我们的距离
沉寂的大地在静静的夜晚默默地哭泣
谁能告诉我 谁能告诉我
是我们改变了世界
还是世界改变了我和你
谁能告诉我 谁能告诉我
是我们改变了世界
还是世界改变了我和你

一样的月光
一样地照着新店溪
一样的冬天
一样地下着冰冷的雨
一样的尘埃
一样地在风中堆积
一样的笑容
一样的泪水
一样的日子
一样的我和你
一样的笑容
一样的泪水
一样的日子
一样的我和你

什么时候蛙鸣蝉声都成了记忆
什么时候家乡变得如此地拥挤
高楼大厦 到处耸立 七彩霓虹
把夜空染得如此地俗气
谁能告诉我 谁能告诉我
是我们改变了世界
还是世界改变了我和你
谁能告诉我 谁能告诉我
是我们改变了世界
还是世界改变了我和你

——苏芮《一样的月光》作词:吴念真、罗大佑、作曲:李寿全



#最漫长的那一夜#小夫妻搬进凶宅的那一夜(连载完)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1-12 15:38:19
#最漫长的那一夜#喀什一夜(连载1)


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
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
——纳兰性德《长相思》



我有个表哥,你们都认识,他出生在喀什,名叫叶萧。
叶萧是知青子女,我姑姑的儿子,他十二岁从新疆回到上海,寄居在我家读书。我们是一起长大的。
有一年,早已成为警官的叶萧,忽然跟我说,除去在公安大学的四年,他在上海生活的时间,已跟在新疆一样久了。说完,他有些伤感。我想,他是终于在内心跟新疆做了个永别。
最近一次见到叶萧,他说,很久没有回喀什去看看了。
没过两周,我去了新疆。
第一站乌鲁木齐,第二站吐鲁番,第三站布尔津,第四站喀纳斯,第五站克拉玛依,第六站回到乌鲁木齐,第七站——
喀什。
临行前,有人开玩笑对我们说,这时候还敢去喀什?当心被割喉!
我摸了摸脖子,好像头还在,坐上飞机,来到喀什。
2014年9月16日。
喀什。中亚的阳光,奔放热烈。杨树参天茂密。维吾尔商贩的街市,长袍包裹的西域女子,深目高鼻白须的老汉,戴着黑绿帽子。市中心的大街上,也可武警车辆,穿着像特种部队,背着冲锋枪与盾牌的士兵。街头贴着许多“同仇敌忾铲除暴恐”之类标语,皆因近期紧张的安全局势。
入住喀什噶尔宾馆,访问上海援疆指挥部。下午,依次去香妃墓、高台民居、艾提尕尔清真寺。在中国最大最古老的清真寺,我悄悄在捐款箱里塞了一百元。黄昏,我在清真寺旁的维吾尔乐器店,花七百块买了把热瓦甫,不饰雕琢的老琴,声音倒是清亮通透,轻轻弹拨竟有古典吉它的各种音色。自我安慰是阿凡提在毛驴上弹的那把琴。做琴的维吾尔老师傅帮我弹奏了一曲,不少人围观,我们一起吃西瓜,其乐融融。
可惜,行程只安排喀什市区。叶萧的父母,我的姑姑和姑夫,至今仍住在喀什远郊的农三师。我给叶萧打了电话,他让我不必去探望了。
当夜在宾馆晚餐,喀什地委宣传部长接待,自治区文联两位维吾尔族 作陪,讲述喀什过往辉煌,谈及《突厥语大辞典》与《福乐智慧》。我心里想的,却是《书剑恩仇录》的霍青桐,据说陈家洛在香香死后皈依伊斯兰教,也是隐居到了喀什附近吧。
新疆时间比北京时间晚得多,八九点太阳才下山,吃好晚餐,已是深夜十点半。
喀什的夜。
很想出去走走,我打电话给同行的甫跃辉,他是云南人,小我几岁,《上海文学》的编辑,棒棒哒的小说家,他的胆子不小。
果然,他和我一样跃跃欲试。
结伴走出喀什噶尔宾馆,门口有几个保安站岗,用某种诧异眼神看着我俩——要知道一个半月前,新闻联播里那起严重暴恐事件,就发生在喀什地区。
我和甫跃辉也是蛮拼的了,决定步行前往喀什市中心,距离大约两三公里。刚出宾馆那条路,稍嫌荒凉,无甚人家,惟树丛高墙。维吾尔男人们出没,三三俩俩路边聊天,或骑摩托电动疾驰而过。
出门前,我发了条微博,无非是白天拍摄的喀什照片,很快有不少评论。有朋友提醒我注意安全,遇到急事呼叫@老榕 搭救。好吧,我想他绝对想不到,我们会在深夜行走在喀什街头。为了不让你们担心,我不发微博了。我相信自己逃跑还是挺快的,抄家伙反抗的能力也是有的,不至于再发生昆明火车站那种事。也或许,这就是我们渴望冒险的本能。
拐过一个路口,远远望见亮着彩灯的摩天轮,这个方向没有错。
我喜欢摩天轮,看过《谋杀似水年华》的懂。
为了打破紧张的气氛,我想起甫跃辉是云南人,便说,九十年代,有部电视剧在上海很热,叶辛的《孽债》,你肯定知道的。讲一群云南孩子到上海,寻找各自爸爸妈妈——都是跟当地人结婚的上海知青,当年为了回上海抛下孩子,留下一笔孽债终究要还的。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1-12 15:42:08
#最漫长的那一夜#喀什一夜(连载2)

那年头,我们班里有许多回沪知青子女,差不多有三分之一的同学,大部分来自江西、安徽,也有从更遥远的黑龙江和云南来的。
至于远到无法想象的新疆,只有一个,她来自喀什。
她是初一那年来的插班借读生。
我记得,她有双大眼睛,很长的睫毛,脸颊红扑扑的,头发披到肩上。虽然尚是寒冬,大家都裹着厚厚的衣服,她却依然能显出身材,说明比别的女孩发育得早。
班里每个同学都有绰号,她很快有了“古兰丹姆”这个名字,因为大家先叫她新疆妹,后来学校放了部老电影《冰山上的来客》。90后不懂的。
其实,她是汉族,姓李,叫李晓梦。
跟许多同学一样,她的父母也是上海知青,到新疆很多年早已扎根,便让孩子回来投靠亲戚借读,有的运气好还能报上户口。
她的学习成绩一般,并非不认真听课,而是从新疆转学过来跟不上。她不爱说话,上海话的水平糟糕,说是在新疆大家都说普通话。她很少跟其他女生一起玩——连我这个感觉迟钝的男生,都能看出女生们故意孤立她,大概是过于漂亮的缘故。
第一个学期,五四青年节,学校组织了春游,就在两公里外的长风公园。老师要求每个同学表演节目,想到班里有个新疆来的同学,说她一定会唱新疆歌,跳新疆舞,要是穿上新疆人的衣服裙子,戴上小帽子,肯定很给老师扎台型。
然而,李晓梦说自己不会唱,更不会跳,从没穿过新疆人的衣服。大家都不相信。她说,如果一定要她上台表演,可以吹笛子,就是传统的竹笛,江南丝竹的那种。
可是,我们班已经有了一个笛子独奏的节目,那就是我。
春游那天,在长风公园的大草坪上,少先队员雕像前,我当着全校师生的面,用笛子吹了一首《婉君》。
“一个女孩名叫婉君,她的故事耐人追寻,小小新娘,缘定三生,恍然一梦,千古伤心。一个女孩名叫婉君,明眸如水,绿鬓如云,千般恩爱,集于一身,蓦然回首,冷冷清清......”
说实话,那首琼瑶剧里的曲子,我吹得实在很糟糕。可我不知哪来的自信,居然一点都不怯场,似乎整个公园都传遍我的笛声。
惟独,在坐满草坪的几百名同学里,当我的目光扫到我们班的“古兰丹姆”身上,看到她一脸幽怨的表情,就让我立马吹错了两个音。
“蔡骏,我猜你一定喜欢上了她?”
二十多年后,遥远的喀什的夜,走在我身边的甫跃辉如是说。
我不知该如何回答?
经过一座大桥,眼前豁然开朗,桥下就是宽阔的东湖,难以想象在这南疆的沙漠中,还会有这么大片的水面。更远处是几栋高楼,另一边则是高台民居。土黄色的千年建筑,倒映在水面之上,有种穿越的感觉。
桥上走过几对情侣,一看就是汉族人,还有外国游客,立刻就让人放心了。
一路有经无险,穿过摩天轮下的桥洞,我们来到喀什人民广场,最醒目的就是一尊毛 雕像——这是中国现在仅存的几座广场毛像之一。
深夜,高高的台阶上,只坐着两个维吾尔族青年。我和甫跃辉也坐下来,遥望广场的对面,类似金水桥的建筑,前头停着一排警车和军车,许多特警正在值勤。中间的大街上,依然车水马龙,只是行人稀少。
我们坐着聊天。
在喀什的毛 像底下,甫跃辉说着云南农村的种种生活,而我说起刚在《上海文学》发过的一篇小说《北京一夜》——写到在我读初中时,不小心碰落块玻璃,从教学楼顶掉到操场,幸运的是没砸到人。
其实,这件事是真的。
那块致命的玻璃,几乎砸中操场上的一个女生,她就是喀什来的古兰丹姆。当时,玻璃在她脚下砸得粉碎,玻璃渣布满她的裤脚管。她要是再往前走一步,多半就被砸死了,至少也是个重伤,说不定会变成植物人吧。
从那天起,我对李晓梦总觉得有什么愧欠。
不久,放学回家路上,我跟在她背后说,想要给她买根盐水棒冰或冰砖,作为玻璃事件的赔礼道歉。她突然回头,瞪圆了大眼睛盯着我,让人有些害怕。但她点点头,答应了。
吃完我请客的棒冰,她才稍微有了一些表情,说,你的笛子吹得太烂了。
这差不多是她主动跟我说的第一句话。
古兰——不,李晓梦,你也会吹吗?
嗯。
我想听听。
晚上来燎原电影院的街心花园吧。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1-12 15:49:15
#最漫长的那一夜#喀什一夜(连载3)

八点,我从家里溜出来,带着我的笛子。刚到电影院门口,远远听到笛声。以前我跟老师学过,知道那是传统曲目。大簇鲜艳绽开的夹竹桃下,“古兰丹姆”李晓梦坐在石墩子上,双手持着一根大号竹笛,正鼓着腮梆子吹奏呢。我的耳膜,跟着心里也发潮起来,这声音起码能传出两站路。
月光下,她的脸庞白皙而透明,笛子反手持在背后,如同握着一把宝剑,让我想起《书剑恩仇录》里的霍青桐,那也是我看的第一部金庸书。
好吧,这回轮到我了,硬着头皮掏出笛子,眼睛一闭吹起《梅花三弄》——对不起,不是传统曲目的《梅花三弄》,而是琼瑶阿姨的电视剧主题曲。
那年头,许多男生女生都有本小簿子,抄写各种电视剧里的歌曲。有家《每周广播电视报》,每期有当时热播的电视剧主题曲的简谱,我会把这一小块豆腐干剪下来,天天对着谱子练习。当然,我的水平也仅限于此,最拿手的是《上海滩》。
听我吹完,她笑了。
咳!我很害羞,但也暗暗高兴。因为,第一次看到“古兰丹姆”的笑容。
从此以后,隔三差五,我们就会来到燎原电影院门口的街心花园,通常实在在黄昏时分,偶尔也在月夜之下。常常我吹一首流行歌曲,她吹一首传统曲目。
好吧,她的水平比我好一百倍。《姑苏行》、《鹧鸪飞》、《牧笛》,个个都醉了,最厉害的是一曲《帕米尔的春天》,让人听得简直灵魂出窍。
我问她,是笛子是谁教你的?
李晓梦看着天上新月,淡淡道,我爸爸,他在喀什人民文化宫当音乐老师,我从小在文化宫长大。
喀什人民文化宫?
是啊,很漂亮的房子呢,在喀什人民公园里头。
就像上海的人民公园?
差不多吧,里头有许多大树,以前还能看到坟墓,比你们上海的还要大。
你们上海?
李晓梦不再说下去了,她重新举起笛子,吹了一首《鹧鸪飞》。
这是她最常吹的曲子,几乎每次都会吹一遍,悠悠扬扬,似乎无数飞鸟,惊起黑幽幽的林中,有毒的夹竹桃花蕊,纷纷摇落......
以前看笛子谱,说这曲子的意境,来自李白的诗“越王勾践破吴归,义士还家尽锦衣。宫女如花满春殿,至今唯有鹧鸪飞。”
而我听“古兰丹姆”的《鹧鸪飞》,却想起“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汉下白登道,胡窥青海湾。由来征战地,不见有人还。戍客望边邑,思归多苦颜。高楼当此夜,叹息未应闲。”
随着她的笛声,我想象鹧鸪飞出玉门关,直抵疏勒河,李白出自西域,想必也曾照过喀什的月光吧。
然而,我无数次问她关于新疆与喀什的一切,她的回答却从不超出喀什人民公园的范围。
关于她的父母,除了音乐老师的身份,也很少被她提及,更从没听她提起过妈妈,只知道也是个援疆的上海知青。
那年五四青年节,又要表演节目了,我们换了个班主任,依旧指定李晓梦跳新疆舞。
但她死活不肯,顶撞老师说,我是汉族,才不要戴什么花帽子穿什么花裙子呢。
李晓梦最讨厌别人叫她“古兰丹姆”,更对“小新疆”之类称呼深恶痛绝。
最后,她说,那我还是吹笛子吧。
我把吹笛子表演的机会让贤给了她。
五月四日那天,学校操场上搭起临时舞台,先是一群女生表演了四重唱,然后就轮到李晓梦上台了。
那天,她第一次穿了红色连衣裙,老师给她化了淡妆,画面太美简直不敢看。
我和许多男生坐在台下,都流下了漫长的口水。
“古兰丹姆”李晓梦走上舞台,刚刚举起笛子,就发生了意外。
她的脚下一滑,整个人摔了底朝天,连裙底风光都泄露了,这下全校师生哄堂大笑,现在想想真是应该挨个拉出去枪毙。
除了我。
我很难过,看到她趴在地上起不来,我冲上了舞台,没想到脚底依然打滑,仿佛踩到了什么油腻上,果然也摔了个狗啃屎。
我和李晓梦倒在舞台上,膝盖和肩膀都摔破了。看到她眼眶里的泪水,还有台下几个笑抽了的女生,我一下子明白了——就是刚才的四重唱,那些小婊子们,下台时悄悄撒了些油在台上,为了让李晓梦当众出丑。
“听着让人好难受啊。”
2014年,喀什的深夜,云南人甫跃辉站起来,回头看着毛 像。
我也站起来,不想再回忆下去了,说,去对面走走吧。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1-12 17:04:59
#最漫长的那一夜#喀什一夜(连载4)

走过大街,穿过喀什人民广场,回头看着月光下的毛 像,真是让人恍惚的画面。几个武警警惕地看着我们。广场上也有些汉族在聊天,两个男人坐在微缩版的“金水桥”上手拉着手,估计是GAY吧。
我们一直往里走去,却看到喀什人民公园的牌子。
还要往里走吗?甫跃辉问我,他说自治区文联的工作人员,听说我们半夜跑出去,已经急得要命了。
然而,我怔怔地看着这块牌子——喀什人民公园?
1994年,“古兰丹姆”唯一跟我提到过的喀什的地名,竟如此不真实地扑到眼前。
于是,我又不得不回忆起她。
那一年,几个嫉妒李晓梦的女生,在学校表演的舞台上,故意撒油让她摔倒出丑。
因此,她的腿严重扭伤,几天不能走路,躺在家里休息。
我去她家探望过一次,她寄居在叔叔家里,楼梯下的亭子间,刚够摆上一张床。她的叔叔婶婶还有表妹都住在楼上。
屋子小到让我抬头就会撞到后脑勺,她说,就坐在我的床上吧。
我很紧张,却又无法抗拒,便坐在她的床沿,这是我第一次坐到女孩子床上。
床头的墙上,挂着她最喜爱的笛子,也在舞台上摔坏了,裂开一道深深的口子。我帮她用透明胶反复缠绕,但音色已无法恢复。她难过地说,那是她爸爸送给她的笛子,在她离开喀什去乌鲁木齐转车往上海的长途汽车站上。
唯一的床头柜里,她掏出几张发黄的相框,那是1968年,许多上海知青离家远行,胸口戴着大红花,在火车窗口向家人挥手告别,似乎个个意气风发,其中有一个就是她爸爸。
她说,她爸爸离开上海的时候,吹了一曲笛子《我们新疆好地方》。在火车站,有不少人听了这首曲子,就主动报名来了新疆。没想到,二十年后,这些人都跟她爸爸成了死敌,说是当年被他骗来了新疆,一下火车才发现上当了。但,所有人再也回不去了。
你爸爸回来过吗?
嗯,半年前,我爸爸好不容易回了一趟上海,却跟我叔叔打了一架。叔叔说,能容纳我住下读书已经不错了,怎可能再让我落个上海户口呢?她看了看头顶的天花板,脸色苍白无奈。她说,他们兄弟打到头破血流。最后,爸爸还是独自回新疆去了,当时我真想跟他一起回去啊。
后来,我才明白,这种事情太常见了。当年离家的知识青年,为了给自己或子女赢得一个回城的户口,却要征得原籍的兄弟姐妹签字同意,常常因此反目成仇乃至大打出手甚至闹出人命。
不久以后,学校里又传出一件大事,关于李晓梦。
大家都在说——古兰丹姆真的是古兰丹姆,她不是汉族,她的妈妈是维族人。
就连学校领导也来过问,说已经发公文去喀什调查,要搞清楚李晓梦是不是身份造假才来借读的?
出事以后,她没有跟任何一个同学说过一句话,包括我在内。
感觉再也不能一起愉快地玩耍了。
第七天,她消失了。
我去李晓梦家找过她,她叔叔说晓梦回新疆去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那是初三中考前的一个月。
哎,我再没有见到过她,我的古兰丹姆,整整二十年。
这一切,都在我的脑海中,没有告诉身边的甫跃辉。
2014年9月16日,深夜,喀什人民公园。
寂静的园子里布满参天大树,仿佛回到南方的公园。已近子夜,大门却敞开着,幽暗的灯光下,聚拢着四个维族人,三个老头,一个年轻人,坐在地上聚会,让我有些害怕。
我们走进一看,才发现他们四个在打扑克牌,我和甫跃辉相视一笑。
月黑风高。
继续往喀什人民公园深处走去,这回真是渺无人烟了。古人说黑夜遇林莫入,我们两个是胆大包天。此处回头再看人民广场,似是两个世界,只能依稀眺见对面毛 像的灯光。
忽然,我的眼前出现一栋建筑。
正面看起来很不起眼,只有一层楼,门口还有颗红星,像是苏联式的建筑,前面有块指示牌——喀什人民文化宫。
我的心脏,不知被什么刺了一下,这个名字,仿佛也从冰库里缓缓解冻,苏醒,复活......就像“古兰丹姆”的眼睛。
绕到这栋建筑的侧面,才觉得规模不小,有个具有民族风格的边门,古朴典雅,让我想起某些人,在二十或三十年前。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1-12 17:18:58
#最漫长的那一夜#喀什一夜(连载5)

这时,我听到了笛声。
江南的,竹笛,颤音,滑音,换气,各种技巧,棒棒哒呢。
甫跃辉讶异地看着我,谁都不曾想到,在这喀什的黑夜里,整个中亚和维吾尔文明的中心,竟会突然响起江南的竹笛。
这笛声,这旋律,我依稀记得,不,是永远难忘。
鹧......鸪......飞......
就是这首曲子,二十年前,我的“古兰丹姆”李晓梦,她最爱在燎原电影院街心花园的月夜下吹奏——而今那座电影院早被拆了至少十年。
那指法,那气息,那节奏,还有特别的转音,我全都记得一清二楚,少一分,多一秒,都绝不会搞错,在耳朵中,在心里头。
是她吗?
两年前,我梦到过一次“古兰丹姆”,突如其来,毫无理由。梦中的她长大了,依然还有她的笛声,就是此刻耳边的《鹧鸪飞》。当时,我有某种恐惧感?她会不会死了?才会给我托梦?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到现在,我才明白,我一直,一直,很想,很想,她。
我的“古兰丹姆”。
喀什的夜。
从前,她未曾跟我说起过高台民居,也从未提过香妃墓,更没有艾提尕尔清真寺,她只跟我说过起——喀什人民公园,还有喀什人民文化宫,这是我的中学时代,对于喀什仅有的两处印象。
古兰丹姆,我终于来到你身边,用了二十年的时间,也如鹧鸪飞似的,走过五千六百公里,你还在吗?
循着笛声如诉,我疯狂地在林子里寻找她,也许就在我的背后,在某棵大树的转角,在人所不见的黑暗里。
你在哪里啊?我好像再见到你,哪怕你已嫁作人妇,儿女绕膝......我只是,想要对你说句话——
二十年前,我托表哥叶萧,在他暑假回新疆跟父母团聚时,顺便打听一下喀什人民文化宫的李老师。
表哥回来后告诉我一个秘密——
李晓梦的妈妈,是维吾尔族女歌手,曾经在喀什非常有名,家住老城的高台民居里。李晓梦的爸爸是上海知青,在工人文化宫当音乐老师,他俩因此相识,虽遭所有人反对,还是宣告结婚,当年也算是桩新闻。但在李晓梦三岁时,她的妈妈死于难产,跟未出生的弟弟一起埋进了维吾尔墓地。
那一年,开始了知青回城的大潮。
按照当时的政策,像李晓梦爸爸这种跟当地人结婚的,是很难得到回城名额的。在李晓们十三岁那年,她爸爸托了许多关系,跟一个离婚的上海女知青假结婚,修改了李晓梦妈妈的身份信息,终于获得了让女儿回上海借读的机会,只要将来弟弟同意,就可以让女儿落户。
这个秘密,李晓梦始终守口如瓶,这也是她从未提起过妈妈的缘故。
而我的表哥叶萧,真是有做警察的天赋呢。
但我从未有勇气告诉过李晓梦。我怕她会立刻跟我翻脸,这样永远都没得朋友做了。我想,她是打心眼里不愿让别人知道的。
后来,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秘密会泄露出去了?虽然,世上永远纸包不住火,但如果我不托叶萧去调查的话,在上海永远都不会有人知道这件事的。
后来我想,这一切都是我的错吧,是我逼走了“古兰丹姆”,因为我那该死的好奇心,因为我喜欢你。
对不起,这是我唯一要对你说的话。
“在那里!”
子夜,喀什人民公园的树林里,还是甫跃辉帮我发现了端倪。
我看到一个黑乎乎的身影,在人民文化宫的屋檐下,端坐着吹笛子的模样。
一点点接近,笛声越发婉转,轻微的悲怆。
我抱住她了。
虽然,看不清她的脸,但我可以想象,她月亮般的双眼,长长的睫毛,红扑扑的小脸,好像王洛宾歌里的人儿。
那是二十年前的她,现在她会怎样?
不知从哪里,亮起了一盏灯,微弱的光线里,我只看到一个老头。
晕,我怎么抱着一个老头,虽然没有亲他,但总让人满面尴尬。
老头是个汉人,手里握着笛子,神情并不慌张地,看着不速之客的我。
甫跃辉连忙代我道了几声对不起——虽然,我本就是来说对不起的,也许才是这次喀什之行的真正目的。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1-13 11:55:00
#最漫长的那一夜#喀什一夜(连载6)

老头继续吹起了笛子,鹧鸪接着飞,在喀什的夜。
看着汉人老头的眼睛,忽然令我想起什么?
在喀什人民文化宫的屋檐下,我知道他是谁了,我猜。
忽然,在我们的背后,又响起了别的某种声音。
是某种维吾尔乐器,弹拨的弦乐,听起来如此熟悉,分明就是......热瓦甫......
对,黄昏时我在艾提尕尔清真寺边买的那把热瓦甫琴,就是这种音色与旋律。
笛声还在,热瓦甫声也在,难以想象,这两种乐器,并不冲突,产生管弦二重奏的效果。笛声如鹧鸪飞入夜空,热瓦甫声却如流水潜入地底——宛如几天之前,我在吐鲁番的高昌古城,突现一个鬼魂般的维吾尔老头,坐在一千年前的佛寺遗址里弹奏的琴声。
终于,我看到了弹琴的人儿,是个维吾尔少年。不过十一二岁的样子,戴着小花帽,坐在一棵大杨树下,浑然忘我,右手弹拨,左手按弦,竟比黄昏时我听到老艺人的热瓦甫,多了某种东西,就像魂。
月光从云间洒出来。
喀什人民公园,笛声与热瓦甫,我想我和甫跃辉,都会毕生难忘。
我什么都没说,就连酝酿了二十年的那句对不起,也未曾说出口,便匆匆离开此地。
后半夜拉,回到公园门口,那三个维族老头和一个年轻人,居然还在地上打着扑克牌,不晓得是斗地主还是大怪路子?
甫跃辉不解地问我,到底发生过什么事?
于是,我把心底的秘密,都告诉了兄弟。
他沉默半晌后问,你是说?吹笛子的汉人老头,就是李晓梦的爸爸?
嗯,我猜是吧。
蔡骏,你不用内疚的,你知道吗?当年,李晓梦的秘密泄露,其实,跟你没有半根毛的关系。
甫跃辉替我分析。既然,我严格保守了秘密,唯一可能泄密的人,在上海就是她的叔叔啊。因为李晓梦读书与落户的问题,兄弟俩早已反目成仇,为把讨人嫌的侄女赶回新疆,不至于将来成为分房子分家产的负担,便到处说李晓梦的妈妈是维族,因为身份造假才回上海读书的,这不是顺理成章的事吗?
他说得我哑口无言,呆坐在公园门口的栏杆上,却丝毫不曾减少内疚。
在最漫长的那一夜。
待到公园里的笛子与热瓦甫渐渐平息,我们才走出喀什人民广场,在路边打了一辆出租车。司机是个维族小伙子,车里放着巨响的维吾尔语电声音乐,我只说了句回喀什噶尔宾馆。他很快把我们拉回了宾馆,下车时收了五块钱起步费。
第二天,告别喀什。
9月19日,我从乌鲁木齐回到上海,连夜给表哥叶萧警官打了个电话。
二十年前,那个秘密是他为我调查出来的,现在也应该由他来终结的为好。
今晚,在上海苏州河畔的家中,恰逢台风“凤凰”来袭。风雨声声,令人怀念喀什,怀念干燥的阳光与清凉的月光。
我接到了叶萧的电话。
根据查询户籍系统,李晓梦就住在喀什。她早就结婚了,丈夫是维吾尔族,有个十二岁的儿子,全家人开了个民族乐器行。她改了自己的身份证,在民族一栏标注的是维吾尔族。
听到这里,我吐出了有二十年那么长的气,抚摸从喀什买回来的热瓦甫,用手指拨出几个清亮的音色。
李晓梦变回了古兰丹姆。
你好吗?
我很好。





风雨带走黑夜
青草滴露水
大家一起来称赞
生活多么美
我的生活和希望
总是相违背
我和你是河两岸
永隔一江水
波浪追逐波浪
寒鸭一对对
姑娘人人有伙伴
谁和我相配
等待等待再等待
心儿已等碎
我和你是河两岸
永隔一江水
我的生活和希望
总是相违背
我和你是河两岸
永隔一江水
等待等待再等待
心儿已等碎
我和你是河两岸
永隔一江水

——《一江水》王洛宾 词



#最漫长的那一夜#喀什一夜(连载完)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1-13 16:32:43
#最漫长的那一夜#香港一夜(连载1)


“阿SIR,我没做大哥很久了!”
——吴宇森《英雄本色》宋子豪(狄龙)



2005年10月15日,我第一次到香港。
早上,自深圳出发,我跟制片人Z先生同行,有辆轿车来接我们。经过文锦渡关口,守关的阿SIR面带微笑,看过通行证,示意入关。进入香港的道路改左驶,丘陵起伏,绿意盎然。车虽多,但井然有序,绝不见内地常见的抢道。潮湿浓雾间,群山外的海峡,忽隐忽现,硕大的青马大桥,蓬莱仙山般的摩天巨楼。进入九龙半岛的水泥森林,看不到周围高楼的顶,窄窄的马路两边,招牌已是横看成岭侧成峰。
在尖沙咀的酒店住下,特意走到弥敦道南头重庆大厦,王家卫的《重庆森林》就是这处,却到处是黝黑的印度人或巴基斯坦人,底楼是个档次很低的卖场,据说晚上不安全。
下午,我和Z先生见了香港的投资方及导演黎妙雪。那是我的小说第一次改电影——《地狱的第19层》。有位很资深的女电影人,谈到张国荣出事前跟她通过电话,某段诡异的故事,在此不表。
谈完事,我和Z先生坐地铁去维港对面的香港岛。在金钟下车步行坐缆车,来到太平山顶赏夜景。观景平台狭小,大雾看不清,草草下来。转了很久,却撞到中环广场,在香港打工的菲佣,每逢周末放假聚集于此。又坐地铁去铜锣湾,车厢大半东南亚面孔,间或几个裹着美丽的丝绸头巾,那是穆斯林女孩标志,应是印尼或马来西亚人。
回到酒店,我独自外出。
深夜十点多,于香港人而言,夜生活才刚开始。兰桂坊这种地方,我素无兴趣,掏出手机里存的地址,步行前往附近一条小街。
拥挤逼仄,密密麻麻的招牌底下,有间上海小馆。门面不大,只有七八张桌子,下夜班的工人在吃炒饭。有个年轻男人坐在角落,独自抽烟,看电视里的TVB剧。他的椅背上,挂着件灰色风衣。
小马哥。
我叫了他的名字。他猛然抬头,露出少年般的笑容,掐灭烟头,跟我拥抱。
他用上海话招呼我,用粤语跟伙计们说话,给我点上几份小吃。他是这家店的老板。
我问他别来无恙?
阿SIR,我没做大哥很久了!
他的这句话,令人会心一笑,自动脑补出中年狄龙的形象。
小马哥,是我的初中同学。
有句讲句,他越来越像周润发了,当他重新给自己点上一根香烟,嘴角还叼着牙签时。
我和他第一次相遇,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刚进上海市五一中学预备班。小马哥,是我们班个子最高的。他的功课差,小学就留过两级,比我们大两岁,嘴角已有一圈小胡子,穿着港剧流行的太子裤,看起来像社会青年。
听说,他的爸爸妈妈早已离婚,妈妈重新嫁人去了香港,而他跟爸爸留在上海。
小马哥总是说,他就快去香港了。
我有个小学同学,成绩很好,平时穿着体面,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西康路上有幢大房子,以前是他们家的,原是解放前的资本家。他爷爷逃难去了香港,留在上海的房子被充公,他爸是共产党员留了下来。我们只做了三年的同学,他就全家移民去了香港,投奔已是亿万富豪的爷爷了。
那个年代,凡是跟香港有关的一切都令人艳羡。我听过的第一首粤语歌,是霍元甲的昏睡百年国人渐已醒。往后就太多了啊,还记得秦始皇的大地在我脚下吗?八三版射雕的铁血丹心,义不容情的陈百强的一生何求。看过上篇故事的朋友,都知道我会吹笛子,而我最拿手的,是浪奔浪流涛涛江水永不休的《上海滩》。那时无论粤语国语,我们同学都会唱,有一年最流行叶倩文的潇洒走一回——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恩恩怨怨生死白头几人能看透。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1-13 16:46:52
#最漫长的那一夜#香港一夜(连载2)


我家有台录像机,常带同学们来看港片。来得最多的同学有三个,一个叫李毅大帝;还有个叫杀手李昂,下篇故事里会写他;最后,就是这一夜的主角——小马哥。
除了《纵横四海》,我们最爱看《英雄本色》,导演吴宇森,监制徐克。
英雄本色1,看了三遍。英雄本色2,却看了十遍。到英雄本色3,已跟前两部没关系了。虽然,公认1才是巅峰之作,但2更让男生们过瘾——那时尚无暴力美学的说法。
最后有场戏,周润发穿着小马哥浑身是洞的风衣,挂满炸弹,跟阿豪与龙四一起去为张国荣的阿杰复仇。我们四个男生,用我家的录像机反复播放,数出总共被打死的人数——四百一十九个,册那,绝对是一场惨绝人寰的大屠杀。
现在想想,我们可是够无聊的。
终于,1993年,小马哥去了香港,与母团聚,持单程证。
他走以后,不再联络,我挺想他。
那一年,街头流行艾敬的一首歌。距香港回归还有几年,人人都很期待1997年,又仿佛很遥远,想象那是梦想与光荣的年代——
“我留在广州的日子比较长 / 因为我的那个他在香港 / 他可以来沈阳 我不能去香港 /让我去花花世界吧 给我盖上大红章 / 1997快些到吧八百伴究竟是什么样/ 1997快些到吧我就可以去hong kong / 1997快些到吧让我站在红勘体育馆/ 1997快些到吧和他去看午夜场/ 1997快点儿到吧八百伴衣服究竟怎么样/ 1997快些到吧我就可以去香港......1997......1997......”
2012年,我在《悬疑世界》杂志卷首语里,写过大致这样一段话——“而今,八百伴早开到了我们家门口,办张港澳通行证可随时飞到香港,淘宝上就能买到红勘的演唱会票,午夜场不早就有人组团去看过了吗?而那个让人憧憬过的年头,眨眼之间,竟已是十五年前的往事。”
好吧,日本的八佰伴早就倒了。
一九九七,香港回归,普天同庆。我呢,那一瞬间,也有种发自内心的自豪感。
那年圣诞节,小马哥敲响了我家的门。
哇,他又长高了,卖相好,一袭灰色风衣飘飘,胸口插着墨镜,那年流行的中分发形,很有周润发年轻时的派头。
其实,他才二十岁呢。
小马哥来上海是看老爸,过两天还要回香港。当晚,我们几个同学请他去吃夜排档,最后必然是他抢买单。
他抽着外国烟,神情过分早熟,说起香港各种繁华,上海想要迎头赶上,起码还得五十年吧。
有人问,香港有许多上海人吗?有啊,我们特首董建华、立法会 范徐丽泰,还有倪匡、亦舒、王家卫、张曼玉、汪明荃、沈殿霞......
为了满足我们猎奇的欲望,他又说起香港十大奇案。说到雨夜屠夫,大家瞪大了眼,似乎不敢相信。其实,那年头,上海也有了连环杀人狂,比如敲头案。
有个同学傻傻地问,小马哥,你是不是做生意发大财了?还是炒股票?
想起《大时代》的方展博,但我更爱《第三类法庭》的青蛙王子温兆伦。
他吹了一口啤酒,淡然道,哪有啊,我是混社团的。
众人沉默片刻,都看过蛊惑仔,混社团?不就是黑社会吗?
终究有人忍不住问,开过枪吗?
废话。
玩过女人吗?
对于我们这些吊丝处男来说,这可是个重大问题呢。
香港妹,大陆妹,越南妹,泰国妹,混血妹,白鬼妹,黑鬼妹,全都玩遍了。
我们嫉妒地看着他,彼此无语。
最后,我问了他一个问题——你杀过人吗?
他不响。
面朝夜空吐出一圈烟雾,小马哥淡淡地说——
“这里到底不是自己的地方。有人千方百计要离开自己的家,有的人想回去,有的人......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还是自己的地方好。”
只有我明白这是《英雄本色》的台词。
没过两天,小马哥回了香港。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1-14 12:03:51
#最漫长的那一夜#香港一夜(连载3)

那一年,我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可我依然不能去香港特别行政区,不能去找小马哥,不能去维多利亚港,不能去狮子山下......
才发现,《我的1997》里的歌词,竟然全是骗人的!
2000年,我开始在榕树下网站发小说。2001年,我写了第一个长篇小说,第二年出版。
2003年,非典。四月一日,香港传来张国荣自杀的消息。
彼时,我尚在上海邮政上班,办公在四川路桥的市局。那天傍晚,下班走出单位,眼前出现一个穿着风衣的男人。
小马哥回来了。
他戴着墨镜,风衣领子竖起,遮掩自己的脸,带我去乍浦路的小餐馆吃了顿饭。他特意选在饭店的死角,露出憔悴的双眼,做了个禁声手势,说,别跟任何人说见过我!
你被黑社会追杀了?
他说他刚从香港回来,虽然是当时的疫区,照道理是要隔离的,但我并不害怕。
告诉你一个秘密,我是警察。
啊?
香港警察,在回归那年,我就考进了警队。
上次见面,你干嘛说是混社团的啊?
因为,那次之后,我真的去了黑社会。
卧底?
嗯。
不会吧。
卧了将近五年的底。
他敞开衣领,露出胸口乌黑的刺青。
你真的杀过人?是吗?
别问这个!一年前,我搞了社团老大的女儿,不小心动了真感情,暴露了身份。我回不去了,警队丢卒保车,把我除名了。现在,黑社会满世界追杀。借着非典的形势,我回来避避风头。阿骏,在这个世界上,你是我唯一可以信任的人了。
就像阿豪信任小马哥那样?
没错。
说完,最让我担心的事发生了,他从桌子底下掏出一个旅行包,交到我的手里说——弟弟,请帮我好好保管,最多一个月后,我来取回。
啊?
那包里的分量并不重,但我不敢打开,生怕会滚出个把人头或手之类的。
这个......这个......我不知道如何推脱?
小马哥接着说,你看到今天的新闻了吗?
张国荣自杀?
你还记得《英雄本色》2,张国荣演的卧底警察阿杰,在跟阿建一起行动前,看到天上有流星飞过吗?
“我听人说,看到流星,会有人早死。”
当然记得,张国荣的这句台词,深深印在我脑中。以至于,有一年大家都去郊外看流星雨,惟独我不为所动。
昨晚,我离开香港前,看到了天上的流星。
小马哥如是说,他看着我的眼睛,而我不是害怕,是很害怕!
看我沉默如许,他拍拍我的肩膀说——你相信有神吗?我相信,我就是神。
这还是《英雄本色》里周润发说过的话,但符合小马哥的人物性格。
他迅速结帐离开,连个电话号码也没留下,这是作死的节奏吗?
当晚,我独自拎着旅行包回家,依旧不敢打开。
接下来一个月,我整天提心吊胆,晚上常被恶梦弄醒,早上担心门外脚步声,中午在单位食堂吃饭,总是怀疑陌生人的目光,是否会突然掏出两把枪来,血洗一番,留下几十具男男女女的尸体,还有被食堂大婶的鲜血染红的冬瓜汤。
最终,整个非典最黑暗的时期度过,我的小马哥依然没回来。
他死了吗?
就像他在香港看到过的流星?像张国荣那样死于楼下?还是像宋子杰那样死于一枪?还是......
等了足足三个月,旅行包一直藏在床底下,周围用几捆旧杂志掩饰。
终于,我打开了那个旅行包。
数月尚未有异味,应该不是不干净的东西。但我最怕的是,会不会有几万美金?还是一张国际银行卡并附有密码?抑或什么更重要的东西?比如以前港片里的磁盘之类罪证?
结果,包里只有一本薄薄的书。
外面包着挂历纸的封皮,看来保存得很小心,难不成是《小马哥回忆录》?《香港腥风血雨录》?《港九江湖怪谈》?《旺角杀手浮生记》?
教我智商捉急的却是,打开一看,竟是本香港地图册。
有冇搞错啊!彩色印刷得很精美,总共二十多页,依次是香港的行政区划、地形和地质、动物和植物、经济和交通,还有港岛、九龙、新界各区的详细地图,却是1993年出版的繁体版本,早已过时。
再翻第二遍,生怕地图册里会夹什么东西?可把每一页都仔细翻过,仍旧一无所获,也没有被涂抹或手写的痕迹。
仔细嗅了嗅书页,会不会用化学溶剂浸泡过后,纸上就会显出特殊文字或符号?我用了四种不同的液体,直到整本地图册快泡烂了,还是没发现任何异常。
除非——这本地图编辑时就预留下密码,藏在某个角落?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1-14 14:15:01
#最漫长的那一夜#香港一夜(连载4)

2003年,剩余的日子里,我把这本香港地图册反复看了一百遍。我的目光与手指,游走过铜锣湾,触摸过尖沙咀,飞越过天水围,夜渡过长洲岛,却不知小马哥在何方?
此后两年,这本地图册藏在我的床底下,小马哥也从没来过。
2005年,盛夏。
小马哥在MSN突现,我看到他的头像,分不清是周润发还是他?我们在线上聊天,说香港,说上海,说全世界。他说,他已没事了,也不混黑道,洗白了身份,现在香港开了间小餐馆,要是我来香港的话,记得要来找他。
两个月后,我到了香港。
临行前,我在MSN上问他要了地址,约定今晚见面。
2005年10月15日,深夜,十一点。
我与小马哥重逢,在香港尖沙咀的夜。
寒喧过后,我从包里掏出那本香港地图册——两年前他托我保管,而今原封不动奉还。
我想知道,这本书里的秘密是什么?
哦......
他的神情颇为尴尬,再次掐灭半根烟头,这个,哎呀,说来不好意思,当初,我是想把黑社会的帐本交你暂时保管,但我放包的时候搞错了,正好随身携带一本地图册,包着一模一样的封皮,这就......
我几乎要喷血了!
很想把他拖出去枪毙一百遍啊一百遍。
然而,小马哥正襟危坐道,你信吗?
我摇摇头。
接下来,我要说的,才是真的。
小马哥起身收工,关上店门,带我出去。
我俩一路散步到维港边,海风吹乱他的风衣,看着对岸港岛的摩天大楼,彻夜不眠的香港灯火,星星般的太平山顶。
阿骏,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吗?他问我。
还用问吗?小时候,你是差生又留过两次级,老师和家长都不准我跟你做朋友,但我们不照样是兄弟?有一次,我们去西宫玩,路上碰到几个流氓敲诈勒索,你跟他们打了一架,搞得你头破血流,但你跟那些逼样子说——
“你可以侮辱我,但不可以侮辱我的朋友!”
哈哈,这可不是小马哥的台词,是豪哥对阿成说的!
他点起一根烟,火星忽隐忽现,说,这个秘密,也是现在才能告诉你,但我从没后悔过。
看不清他黑夜里的眼睛,我皱起眉头,你说什么?
小马哥扬起风衣,将我整个包裹起来,低声耳语,其实,我是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潜伏港澳的地下工作者,维护国家安全是我的职责。
晕,你说什么啊?
背井离乡十来年,吃那么多苦,受那么大委屈,鬼门关上走几回,还不是为了你我身后那片土地。
我转回头,试图看到九龙的狮子山,当然这是徒劳,视野全被高楼阻挡。
拜托啊,小马哥,你是认真的吗?
你最好别信!呵呵!
瞬间,脑中想起国产凌凌漆的最后,那把刀上刻的“民族英雄”四个字。
那本香港地图册的秘密,你呢,就不要多想了。总之,现在这本地图,早就毫无用处了。而我,也已退役不干,国家安全部的档案,都不会再有我的名字了,别为我担心哦。就当是我送你的礼物,拿回去吧!
他从风衣内袋掏出地图册,塞进我的包里。
子夜,零点。
再度拥抱,眼眶居然湿润,妈蛋!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1-14 15:34:00
#最漫长的那一夜#香港一夜(连载6)

第二天,小马哥又走了。
这也是他最后一次到香港。
小马哥一直住在深圳,从事各种生意与职业。发过财,破过产,也有过安逸的日子。他结过婚,离过婚,但没有过孩子。从他住的高楼顶上,可以清楚地遥望香港,那是新界连绵的山岗,有时能望见大帽山顶。
当KEN说到这里,我算是大致明白了——
这些年里,小马哥关于香港的一切,包括什么进入黑社会,又是警方的卧底,结果爱上黑帮老大的女儿,最后又被追杀,再向我袒露心迹,原是我党派遣港澳的地下工作者......竟然!竟然!全是编造出来的!或者说,是他脑子里的妄想。
魂淡啊!
但,他演得真像啊,货真价实的影帝,比发哥厉害一百倍啊!
我低头,看着杯影中的自己,默默数着那十年间,在自己身上发生过的一切。
上个礼拜,我的哥哥死了。
阿KEN告诉我,而我故作镇定地问道,怎么死的?
9月28日,接近零点,他喝醉了。遇到抢劫,他反抗。对方拔刀,不巧刺中心脏。
就这么简单?
两天后,凶手在东莞被捕,内陆省份来的十八岁少年,看到他用IPHONE6就想抢劫。
我摇头,这不是小马哥的死法。
阿KEN继续说,我也很多年没跟哥哥联系过了。我去美国读书了五年,回来后发现香港不景气,许多年轻人都北上了,我就直接来上海工作。妈妈说,哥哥从没给她打过电话,她也没关心过哥哥。我很难过。
你为什么来找我?
三天前,我飞去深圳,处理哥哥的后事。打开他的电脑,MSN自动登陆,没想到他还用这个?好奇地看了聊天记录——我发现他的朋友好少啊,在联系人分类里,有个特别类别,就是你的名字。对不起,你没看到过他的留言吗?
啊?
差不多六七年前开始,我就再没登陆过MSN。
阿KEN提醒我,这个月底,MSN就要在全球范围内关闭了,建议你快去看看吧。
与小马哥的弟弟阿建告别,我飞奔回家,趁着MSN死亡前的最后几天,再次登陆。
深夜,我把登陆状态改为有空,响起无数滴滴声,都是前几年积累下来的。
满屏最多的是小马哥。

日期 时间 发送者 接收者 消息
2008/2/4 23:57:05 小马哥 蔡骏 过年拉,祝你新年大运!
2009/3/31 06:17:33 小马哥 蔡骏 嘿,在书店看到了你的新书,大麦哦!
2010/1/22 22:05:49 小马哥 蔡骏 今天去看了电影《孔子》首映,周润发真的老了啊
2011/11/5 04:51:24 小马哥 蔡骏 前两天你来深圳签售新书,我本想过来看看你,但有些事跑不开,下次吧
2012/4/15 10:05:49 小马哥 蔡骏 期待再次看到你的电影!加油!拍出像英雄本色 那样的电影!
2013/12/24 23:49:17 小马哥 蔡骏 圣诞快乐!
2013/12/24 23:49:31 小马哥 蔡骏 我送你的那本香港地图册,还在吗?
2013/12/24 23:50:04 小马哥 蔡骏 放心,我不是想要收回。
2013/12/24 23:52:38 小马哥 蔡骏 1993年,我刚到深圳,在火车站,花十五块钱买了这本香港地图册。当时觉得好漂亮啊,我整天捧着它看啊看,期望能很快去香港,去地图上的中环,去九龙公园,去油麻地,去旺角,去庙街,也许能遇到周润发?遇到张国荣?遇到狄龙?遇到吴宇森?遇到徐克?
2013/12/24 23:55:49 小马哥 蔡骏 呵呵
2013/12/24 23:56:32 小马哥 蔡骏 后来,妈妈和弟弟真的去了香港,但我一个人留在了深圳。很多年,我都想不通,为什么我不能去香港?
2013/12/24 23:58:03 小马哥 蔡骏 无数次,我站在罗湖关口外,披着小马哥的灰色风衣,遥望那个梦里的香港,却没有踏进去过一步!
2013/12/25 00:01:19 小马哥 蔡骏 从我1993年刚到深圳,再到2003年开放自由行,十年啊,册那娘的。
2013/12/25 00:02:44 小马哥 蔡骏 小马哥在英雄本色里也只等了三年嘛!
2013/12/25 00:03:51 小马哥 蔡骏 阿骏,上海下雪了吗?这里基本不下雪的。
2013/12/25 00:05:08 小马哥 蔡骏 对不起,以前那些故事,都是骗你的!揍我吧。
2013/12/25 00:06:13 小马哥 蔡骏 我一直以为,小马哥是大英雄,我也可以成为那样顶天立地的人。长大以后,我才发觉自己什么都不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就连隔壁的香港都去不了。如果,我不把自己想象成一个英雄,恐怕半分钟都活不下去,就算只是个无名英雄。
2013/12/25 00:07:07 小马哥 蔡骏 对了,那本香港地图册。我是故意送给你的。张国荣走的那天。我想,这辈子可能都去不了香港了。所以,这本1993版的香港地图册,就送给你,留个纪念吧!
2013/12/25 00:08:13 小马哥 蔡骏 哎,又过去十年了啊。如果,那时候吓到你了,别恨我哦!不管你是否看到。
2013/12/25 00:09:59 小马哥 蔡骏 对了,我在淘宝开了家香港代购店,每天有员工来往深圳与香港,保证正品。如果你有需要,比如奶粉之类,请跟我说,千万表客气!
2014/9/28 22:39:02 小马哥 蔡骏 嘿,我又来了,没觉得我烦吧?
2014/9/28 22:39:51 小马哥 蔡骏 十年前,觉得不能去香港,真是一辈子的遗憾啊。现在回头再看看,才屁大点事呢?那时候的自己,真是可笑呢。
2014/9/28 22:41:08 小马哥 蔡骏 今晚,我却想起,小马哥对阿豪说过的话——
2014/9/28 22:42:30 小马哥 蔡骏 我不想一辈子让人踩到脚下!你以为我是臭要饭的?我倒霉了三年,就是要等一个机会!我要争一口气,不是要证明我比别人了不起,我只是要告诉人家,我失去的东西我一定要亲手拿回来!
2014/9/28 22:43:27 小马哥 蔡骏 阿骏,但如果,失去的是时间,还拿得回来吗?
2014/9/28 22:44:44 小马哥 蔡骏 我刚在深圳河边看到流星了,晚安!





蔡骏
2014年10月3日星期五





I am what I am
我永远都爱这样的我

快乐是快乐的方式
不只一种
最荣幸是谁都是
造物者的光荣
不用闪躲
为我喜欢的生活而活
不用粉墨
就站在光明的角落
我就是我
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天空海阔
要做最坚强的泡沫
我喜欢我
让蔷薇开出一种结果
孤独的沙漠里
一样盛放的赤裸裸

多么高兴
在琉璃屋中快乐生活
对世界说
什么是光明和磊落

我就是我
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天空海阔
要做最坚强的泡沫
我喜欢我
让蔷薇开出一种结果
孤独的沙漠里
一样盛放的赤裸裸

——《我》词:林夕;曲:张国荣;原唱:张国荣


#最漫长的那一夜#香港一夜(连载完)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1-17 11:59:14
#最漫长的那一夜#杀手李昂与玛蒂尔达那一夜(连载1)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1-17 11:59:57
#最漫长的那一夜#杀手李昂与玛蒂尔达那一夜(连载1)



爱一个人并不是要跟她一辈子的。我喜欢花,难道我摘下来你让我闻闻;我喜欢风,难道你让风停下来;我喜欢云,难道你就让云罩着我;我喜欢海,难道我就去跳海?
——《纵横四海》周润发台词




小时候,看过一部吴宇森的港片,周润发、张国荣、钟楚红三角恋的神偷故事。我记住了“祝你们春梦了无痕”,也记住了巴黎的塞纳河与博物馆。我们那个年代,很多男孩子,都憧憬过冒险生涯,把职业大盗或杀手,当作一份有前途的事业,幻想在肮脏的俗世红尘,着一袭黑风衣,遗世独立,穿梭于枪林弹雨,双手握枪,左右开弓,取他人性命于温酒之间。
时隔多年,渐渐忘了。
我家楼下,有间小小的兰州拉面,老板和伙计都是青海撒拉族。从前,每周两次学习武术散打,深夜回家路上,会在店里吃一碗面。我知道这习惯不好,好久未曾去了。
有一夜,我浑身臭汗,双脚踢沙袋有些疼,蓬头垢面,踏入店里。活计们用异样目光瞟我。刚要坐定,才见小店角落,坐着个外国少女。
兰州拉面店极少来洋鬼子,倒是隔壁的酒吧、美发店、披萨店里,常见几个熬夜的老外,我怕她是走错了门?
然而,她盯着我,又低头看手机,像是在核对照片。
我对洛丽塔没兴趣。
她坐到我对面,没有冲鼻的香水味,更无难闻的体味,却让人醉了。
你是蔡骏吗?
洋妞用中文问我,而我真傻,愣了一下,还诶?等于承认。
我叫Matilda。
她怕我没听懂,拿出一张纸,写了四个歪歪扭扭的汉字——玛蒂尔达。
好熟悉的名字啊,第一反应《红与黑》,带着于连的人头去埋葬的玛蒂尔德小姐。
于是,我越发仔细看她的脸。
玛蒂尔达有双灰眼睛,拉面店暗淡的灯光下,发出波斯猫似的绿色反光。她的头发是咖啡色,微微有些小卷,刚好及肩的中等长度,细碎的卷刘海,衬托着她一双直直的眉目。她的容貌不像北欧人那么硬,鼻子也不像南欧人那么钩,反而有些柔和。皮肤没有雀斑,只是单纯而干净的白,不像剥了皮的粉红老鼠般的日耳曼人种。
虽然,外国人的年龄难以判断,但我想,她不超过十八岁。
我找李昂。她说。
WHO?
不是世界卫生组织的意思,虽然,我的英语憋脚到只会那么一两个单词。
李昂。
你的初中同学。她补充了一句,这回普通话发音不标准了。
记忆短路的几秒钟间,李昂的面孔,浮现在我的大脑回勾。
对,就是这个同学,中学时代跟我挺要好的。他经常跑来我家,因为我家有台录像机,可以放各种录像带,吴宇森的《英雄本色》、《喋血双雄》、《纵横四海》、《辣手神探》......都是我和他一起看的,有时还有我的另外几个同学,比如李毅大帝、变硬金刚、蒲松林。
那时候,李昂说过,他梦想要做一个杀手。
同学们私下说,就凭他那小身板?弱弱的样子还能做杀手?大概经常被人欺负,就幻想手里有把枪,把敲诈勒索的高年级学生都打死吧。听说他的父母早就离婚,爸爸在欧洲打黑工。后来,他果真出国了,再无消息。
玛蒂尔达手机里翻出一张照片,背景是90年代长风公园少先队广场,两个男孩戴着红领巾,一个是我,另一个是李昂。
抬头看小萝莉的灰绿色眼珠,我问,你是怎么认识李昂的?
这个深夜,苏州河边兰州拉面店里,玛蒂尔达娓娓道来。她的中文水平很有限,我无法直接还原,只能经过多重过滤,用自己的语言重新组织一遍......
玛蒂尔达是法国人,住在大巴黎南郊。爸爸是个卡车司机,妈妈是家庭主妇。她十三岁那年,爸爸妈妈开车去蓝色海岸,在里昂出车祸死了。玛蒂尔达成了孤女,没有亲戚,独自住在父母遗下的老房子。她不是个好孩子,从不好好上课,常跟同学打架斗殴。她爱看功夫片,打起架来不要命,男生也会被她打哭。有个女老师早就看她不惯,每天把她揪起来当众羞辱,有一回顺便辱骂了她爸爸——玛蒂尔达的爸爸是法共党员,本地工会的积极分子,每年五一节都要唱着国际歌上街,女老师则是极右翼党员,从前发生过肢体冲突。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1-17 14:47:34
#最漫长的那一夜#杀手李昂与玛蒂尔达那一夜(连载2)


第二天,玛蒂尔达没有再去学校。
她背起旅行包,骑上自行车,从银行取出五万欧元现金,父母留下的全部存款。
那个冬天,巴黎下了很大的雪,塞纳河的转角,结了薄薄的冰。
玛蒂尔达十三岁的脸,冻得像透明的胡萝卜,她去找一个叫Léon的男人。
出走前夜,她从网上转帐了一百欧元,成为欧洲杀手俱乐部的VIP会员,在各个杀手的名单和介绍中,她选中了“Léon”。
网站里没有照片和姓名,只有一组简单数据——2002年入行,共执行过63起任务,成功60起,失败3起,欧洲排名第四,单次价格5万欧元。条件是只杀一人,仅收现金。
他们约定在巴黎新桥见面。
玛蒂尔达紧紧抓着背包,看着雪花落在塞纳河上,有种想要跳进去的感觉。
一只手从背后搂住了她的腰。
她回头,看到一个男人,中国男人。
玛蒂尔达结结实实抽了他一个耳光,叫他滚。
我是Léon。
他担心她会跳塞纳河自杀。
中国男人很瘦,大约三十岁,个头不超过一米七。乌黑的头发与眼睛,穿着就像中国超市的活计,这样的中国人在巴黎随处可见,其中不乏非法移民。至于容貌吗?在欧洲人眼里,中国人都长一个样。
你是杀手?
Léon扭头就走,她拽住他的胳膊,请求他带自己去吃顿晚餐,随便什么都成。
你身上不是有50000欧元吗?
嘘!
玛蒂尔达不敢拿出来,一路害怕被人抢了,饭都不敢吃,饿得心慌。她被带去中国城,吃了碗馄饨。
然后,她把25000欧元交给了这个叫Léon的中国男人,事成之后再付一半。
Léon说,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我立刻把钱还给你。
玛蒂尔达摇摇头,我不再需要了。
一周后,报纸登出中学女教师遭枪击身亡的消息,怀疑因为被害人的极右翼言论,遭到了北非移民团体报复。
玛蒂尔达不敢回家,怕被警察逮捕,因为她对同学们说过想把老师杀了。她给Léon打电话,给了他剩余的25000欧元。中国男人带她去家小旅馆,开了个房间,先让她洗了热水澡,又陪她吃了顿馄饨。
旅馆的镜子上,Léon用红笔写下自己的中文名字——李昂。
随后,又在自己的名字前,加上“杀手”两个字,说这才是全名。
杀手李昂。
玛蒂尔达说,你教我中国话好吗?
好,先教你第一句——晚安。
李昂离开旅馆,留下女孩孤独地躺在床上,手指摩擦嘴唇,眼神空洞,仰望黑暗的天花板,一丝不着。
第二天,恰是圣诞节,李昂来跟玛蒂尔达道别,说接了个新任务,要去德国刺杀一个商人。他买了个长毛绒圣诞老人作礼物,还留给女孩5000欧元,最后是一张新的法国护照,让她离开巴黎去南方。
李昂跨上摩托车,身后响起小猫似的哭泣声,女孩说自己哪里也去不了。
沉默,叹息,十秒后,他递给她一个摩托车头盔。
玛蒂尔达破涕为笑,坐上摩托车后座,跟着李昂一骑绝尘,离开大雪纷飞的巴黎。
那一夜,摩托车穿越法国到德国的公路,女孩脖子上缠着圣诞老人,紧搂着中国男人的腰,头贴在他坚硬的肩膀上,看着依稀寒冷的夜空。女孩包里只有一本书,昨天刚从巴黎旧书店买的,散发樟脑丸味道的老书,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来自中国北方的情人》。
路上走了整个昼夜,经过比利时的布鲁塞尔,摩托车开到莱茵河畔的科隆。
德国的冬夜,科隆大教堂的尖顶下,玛蒂尔德遥遥远望着北极星。
她问李昂,你杀过多少人?
不到一百个吧。
明天,你就要杀了人吗?
嗯。
带着我去,我给你做帮手。
不。
如果你不答应,我就去报警,要么你就把我杀了。
玛蒂尔达抓着他的胳膊,另一只手摸到他的掖下,果然有个硬梆梆的金属物。
李昂闭上眼睛,口中呵出的白气,在德国的雪夜里融化,缓缓点头。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1-18 17:24:02
#最漫长的那一夜#杀手李昂与玛蒂尔达那一夜(连载3)

晚上,他们住在一间汽车旅馆,只有一张床。玛蒂尔达裹紧了毯子,焦虑地等待着中国男人。然而,一直等到她睡着,始终没有感觉到李昂的存在。
清晨醒来,玛蒂尔达怀中抱着的是长毛绒圣诞老人,她看到李昂正在给手枪上油。她冲进卫生间,检查身体,确信自己还是处女。
雪开始融化。
他们骑着摩托车,来到科隆郊外一间别墅,杀手李昂直接按了门铃。开门的是个大腹便便的德国男人,李昂用还算不错的德语说了几句。
然后,德国人给他们泡了咖啡,坐在沙发上聊天。
玛蒂尔达很紧张,也很兴奋。她很害怕,也很期待,期待李昂突然从掖下抽出手枪,瞬间打爆德国鬼子的脑袋。
但这一幕始终未曾上演,李昂慢慢地跟对方说话,直到德国人的脸色变得僵硬。
终于,李昂拔出枪,放到桌上。
德国人退缩到墙角,抱着脑袋,痛哭流涕。玛蒂尔达看在眼里,不知从何升起一股快感,真想在后面踢他屁股几脚,爽!
李昂打开手提包,掏出几十叠厚厚的欧元,果然是中国人啊,满口袋现金的土豪派头。
德国人沉默了半个钟头,终于同意了什么约定。他把衣服脱下来,李昂对着衣服开了一枪,正好是心口的位置。德国人重新穿上这件衣服,瞪大眼睛躺在地板上。李昂从包里取出红色颜料,撒在他破了枪眼的胸口上,看起来像具混身是血的死尸。
玛蒂尔达明白了什么?李昂掏出手机,从各个角度拍了几张照片。然后,他把德国人从地上拖起来,把桌上的几叠钱塞到他手里,又给了他一张新护照。德国人迅速换了套衣服,戴上帽子和墨镜出门。他没开自己的车,而是叫了辆出租车远去。
杀手李昂说,他不会再回来了。
你让这家伙远走高飞?再跟客户说已经杀了他,就能得到剩余的钱?
是,我不想杀人。
你不是说你杀过一百个人?
我骗你的,女孩。
玛蒂尔达问,我的老师呢?她也没死吗?
杀手李昂点头,我说要杀她的人,是巴黎北区的阿尔及利亚移民,如果她还想保命的话,最好去法属圭亚那或法属留尼汪岛。她在我的威胁下,拿钱走人。报上刊登的消息,是假的,只为了骗你。
男人都是骗子吗?
杀手李昂耸耸肩,跨上摩托车说,至少,现在我没骗你,如果你不信任我,不必上车,回你的法国去。
玛蒂尔达没有任何犹豫,骑到中国男人后座,搂紧他的腰,脸贴他肩膀,闻他掖下枪口的火药味。
摩托车穿过德国中部丘陵,途经上萨克森易北河谷,翻越厄尔士山,进入捷克境内。
八百年的布拉格老城,伏尔塔瓦河上的查理大桥,玛蒂尔达让风吹乱头发,像回到塞纳河。杀手李昂看着桥下冰封的河流,跟周围的行人相比,他是那么不起眼,那么没有存在感,没人会记住他的脸。
终于,他向玛蒂尔达承认,之所以成为欧洲排名第四的杀手——
第一,大多数买凶杀人的客户,并非什么黑社会或犯罪集团,而是些可笑的笨蛋。而买凶杀人本身就是件很愚蠢的事,一定有比这个更有效更安全的解决办法。杀人原因通常分为几种:出轨的丈夫为离婚却不愿支付巨额成本,对他们来说最好的妻子就是死了的妻子,所以需要买凶杀妻;经常被上司虐待辱骂想要杀人泄愤或为提升自己职位;比较普通的是干掉生意对手,不过并非跨国公司,而是挣扎在生死线上的小公司,甚至夫妻老婆店的小业主,现在欧洲经济萧条,这种人比比皆是。还有嘛,就是各种千奇百怪的原因,比如嫌邻居开PARTY太吵啊,小时候被同学打过一顿以至终身念念不忘,还有像玛蒂尔达这种杀老师的。
第二,李昂是个中国人,在欧洲是最适合做杀手的。想要买凶杀人的这些客户,大多看着李小龙和成龙的电影长大,他们印象中的中国人,要么是排队买奢侈品的傻逼土豪,要么是个个身怀绝技的功夫高手。因此,李昂这种形象走到客户面前,加上冷酷无情的眼神,没有任何特点的脸,让人绝对难以记住。天哪,不做杀手就是暴殄天物,他必须从娘胎里就开始杀人如麻了。
第三,李昂太聪明了。他事先调查好杀人对象,发现这些家伙本身确有问题。他会带着几样东西去找杀人对象谈判,一是枪,表明自己随时都可以爆你的头,甚至爆你的菊。二是钱,如果你跟我合作的话,那么对方买凶的预付款,可以分给你一半,作为你离开这个国家的补偿。三是一本全新的欧盟护照。此外,他的包里还有各种工具和颜料,可以伪造杀人现场。通常来说,大部分人都会妥协,拿上钱收拾细软远走高飞,总比留下来变成死尸,或者一无所有成了穷光蛋要好。
楼主:蔡骏  时间:2014-11-20 15:52:00
#最漫长的那一夜#杀手李昂与玛蒂尔达那一夜(连载4)

只有三个人不愿意照办,杀手李昂并没有来硬的,只是笑笑离开了。这就是他的63次任务记录里,仅有的3次失败差评,其余的60次都得到了用户好评。不过,那三个人比其余60个都惨,一个被揭发了强奸幼女的罪行被判处了三十年监禁,还有个被曝光非法交易而倾家荡产最终跳楼自杀,最后一个因为睡了无数有夫之妇被戳穿而被别人老公阉了——背后这一切都是李昂干的,当然。
玛蒂尔达说,让我做你的帮手,有我这样的女孩在旁边,可以让人感受到我们的善意。当然,我也可以随时变得邪恶,比如——她从口袋里掏出一支仿真枪。
这一站,杀手李昂的任务对象,是布拉格三只青娃咖啡馆的老板。
老板是个七十多岁的白发老头,夜深人静,关了店门。看着不速之客手里的枪,老板并不慌张,只是问是谁要买自己的命?按照杀手行的规矩,李昂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咖啡馆老板摇头说,你知道我是谁吗?
三十年前的捷克秘密警察头子,杀手李昂回答。
我得罪过许多人,他们要来夺我性命,但我没想到会是一个中国人?
老头说罢,又看了看旁边的玛蒂尔达,用流利的法语问,女孩,你多大拉?
十三岁。
回家去吧,这里不适合你。
玛蒂尔达掏出枪,顶着他的脑门。
杀手李昂说出交易条件,无非是给老头一笔钱,还有一本假护照,离开欧洲去随便哪里。
老头答应了。
不过,这次的客户条件比较苛刻,不仅要看到照片,而且是杀人的整个视频。
按照事先分工,玛蒂尔达用手机拍摄,杀手李昂在镜头前杀人——这个并不算刻意,大部分职业杀手都是有助手的。
老头干了几十年秘密警察,演戏也算是特长。玛蒂尔达买了一批电影道具,安装在老头的衣服里面。
她的手机镜头里,三只青蛙咖啡馆,阴郁恐怖,月黑风高杀人夜。杀手李昂出场,他穿着黑色皮夹克,端着以假乱真的贝雷塔道具枪。老头惊慌失措后退几步,摆出各种企求的表情,从口袋里掏出许多钱,从抽屉里翻出值钱的古董,却都无法阻拦杀手完成任务。
随着李昂枪响,玛蒂尔达按下开关,老头胸口爆开个血洞,痛苦倒地。冷酷的杀手又补了他两枪,咖啡馆的地板上血流成河,手机拍下全部过程,直到确认死亡。
老头喘回一口气,玛蒂尔达把他拖起来。老头说,我能不能亲你一下?
玛蒂尔达看了看杀手李昂,而李昂背过身去,点点头。
老头亲吻了她的脸颊,低声说,你很像我的孙女。
她在布拉格吗?
不,三年前,她和她的爸爸妈妈,都被炸死了,那颗炸弹是来杀我的,谢谢你们!
老头换好衣服,趁着夜色离开三只青娃咖啡馆,也许他会去布宜诺斯艾利斯,再开家三个老兵咖啡馆,中国人懂的。
这一晚,李昂与玛蒂尔达在咖啡馆度过,杀手躺在长椅上,女孩睡在柜台后面。
用作道具的鲜血已被擦净,明早的布拉格,又多了起失踪案而已。
杀手李昂顺利拿到酬金——剩余的25000欧元。他的卡里还有15万欧元,足够在布拉格生活好一阵子了。
他们在郊外租了个老房子,每天去深山间练习射击。玛蒂尔达总是跟着他,几乎寸步不离,害怕李昂会甩下她独自走了。
如果,有警察来抓住他们,肯定会把李昂以诱拐少年儿童的罪名关进监狱的。
玛蒂尔达问过一个问题——三只青蛙咖啡馆的老板,那个逃跑的老头,我查过他的资料,从1980年到1985年,他杀过许多无辜的人。这样的人,其实早该死了,你为什么不杀了他?
1980年到1985年?泰坦尼克号字幕组的捷克斯洛伐克,跟我有根毛的关系?
杀手李昂拿起枪,对准远远树梢上的一只鸟,说,亲爱的玛蒂尔达,你迟早会明白的,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对谁错,或者说,我们都是错的。
他们去了欧洲许多地方,走遍挪威的北极峡湾,爱琴海上的小岛,西班牙的阿尔罕布拉宫,还有莫斯科不相信眼泪。每次都是执行杀人任务,当然无一例外都成了放人。
风尘仆仆的一路上,玛蒂尔达跟着李昂学习中国话,从一二三四学起,直到学会“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画面太美不敢看”、“我只想安安静静地做个美男子”......
李昂给她看从前照片,包括中学同学们的合影,其中有个家伙现在是作家。
杀手李昂与玛蒂尔达是最佳拍档,与其说是杀人,不如说是拍微电影。因为大多数客户,都要求看完视频才给好评。杀手李昂是男一号,被“杀”对象则被迫演起男二或女一。玛蒂尔达更有编剧和导演天赋,兼灯光师、化妆师、道具师与剪辑师,为让每次杀人都有创意,尽量逼真写实,避免千篇一律引起客户怀疑,她精心编排了各种不同的杀人环境及流程——
阳光下杀人,月光下杀人,浴缸与马桶上杀人,飞速行驶的汽车里杀人,波罗的海私人游艇上杀人,古罗马大斗兽场里杀人,欧冠决赛看台底下杀人,《天鹅湖》芭蕾舞剧中杀人,冯·拉斯提尔的片场里杀人,学习吴宇森电影在放鸽子中杀人,更为惨烈血腥的有昆汀塔伦蒂诺风格,最后升级为韩国导演奉俊昊的阴郁现实主义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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