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十一督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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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9-18 23:14:19 更新时间:2021-10-25 14:23:27

楼主:asdasd338  时间:2021-09-18 15:14:19
控告信
中央第十一督导组:
{一},因不服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法院以控告人抅成挪用公款罪判处15年的。原审程序不合法,缺乏证据,亊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1,在97年6月中旬因当時的食糖价格下跌,控告人为了企业的利益在1997年6月18日召开的海丰公司班子会议的内容:参加会议人员:有控告人,副经理蔡赛芳,副经理陈金城,工会 黎美芳,支委彭小华在公司经理室召开会议,会上大家都知道糖价下降都同意销售储存食糖。销货款回笼后?还银行?还是出借?都同意将回笼资金200万元出借给汕尾商务处的王思俭,利息2,5%,时间2个月。证据:97年6月18日的班子会议记录是副经理蔡赛芳作出记录的。97年6月18日的班子会议关健是召开的真实性!

证据:1,97年6月18日的班子会议记录是副经理蔡赛芳作记录的。
证据:2,1998年7月16日蔡赛芳出示{经班子研究的}的书证。
证据:3,1998年11月3日蔡赛芳出示{经班子研究的}的书证。
证据:4,1998年7月24日海丰公司财会组出示书证;97年6月18日的班子会议通知划款。{财务庄冰经办。班子会议通知。领导通知?等字样?}
证据:5,97年6月18日的班子会议记录一贯是蔡赛芳作记录的。如果是蔡赛芳遗漏记录,那么是记录员蔡赛芳的责任。关健是否出借之前有没召开会议的真实性!班子成员为何前后证言变成不一致?
证据:6证人副经理陈金城在法庭上证实有召开会议。为何原审不釆纳?证人彭小华在法庭外候传訉,为何原审法庭上拒不传訉出庭?案发后的班子成员蔡宙芳,陈金城,彭小华,黎美芳都证实班子会议仅一次同意出借的会议。原审法庭上陈金城当庭证实有召开班子会议,原审为何不釆纳?。原审法庭为何拒传蔡赛芳,彭小华,黎美芳出庭质证,认证?。
证据7,陈继焕,陈金城,彭小华证明糖专公司97年6月18日的召开班子会议的真实性。
证据:8,2002年10月5日申诉人的律师彭荣烈向证人陈金城,彭小华询问海丰公司在1997年6月中旬是否召开班子会议的時间,地点,人员。证人陈金城,彭小华作出证明有召开班子会议同意出借汕尾商务处一亊。
9, 4年后的检察机关指控提交的证人蔡赛芳在2000年9月20日的笔录称:…今天在纪委书记林晓东,副检察长李庆文,反贪局长林潭兑的教育下我今天讲真话?{审问笔录人竞变为林伟民和蔡桂花?这笔录里面??}。
10,证人蔡赛芳为什么会在被告人被押将近7个月的时候,才作出班子会议记录是填写的?为何会议记录是填写的?原审以西南政法对97年6月18日的会议记录滥定的时间差异的结论为一年后才填补的?
11,西南滥定书只是時间差的问题?并不能认定未经班子研究?滥定结论是否真实?。原审未排除而且忽视了班子成员为何出现证言前后不一致?班子会议记录关健是会议的真实性。
12,原审忽视了证人陈金成当庭证明97年6月18日的海丰公司班子会议的真实性。为何原审不采纳?为何原审拒不传訉证人蔡赛芳,彭小华,黎美芳出庭质证?
13,蔡赛芳如果会议记录真的填补为何告诉庄冰,庄冰为何举报蔡赛芳?实质都在合谋陷害申诉人。{蔡赛芳,金小丽,庄冰在违规办理出借在先有笫X部分反映原审忽视了证人蔡赛芳与财务庄冰作出证言涉嫌逃避责任}。由于检察办案违法拘禁班子成员陈金成,彭小华于海丰县招待所二天二夜,以核实蔡赛芳的会议记录是否填补?办案人员胁迫,诱供证人陈金城,彭小华的证言前后模湖不清。原审法庭上陈金城当庭证实班子会议出借前确有召开会议的真实。原审法院不釆纳。
14,原审法院不釆纳。证人彭小华在法庭外等候传訉,法庭拒不传讯证人出庭,原审程序不合法。海丰公司召开班子会议的关健是班子会议的真实性。
{二},在97年6月18日黄用与庄冰收回货款20万元,庄冰存入县工行15万元,庄冰截留货款5万元。在97年6月20日蔡赛芳告诉庄冰公司会议同意货款出借给汕尾商务处。蔡赛芳,金小丽,庄冰合谋盖上四梅印章由庄冰从县工行提取现金15万元与截留5万元合计20万元以第一笔出借给王思俭的。证据:97年6日20日庄冰出借20万元的借条。证据县工商银行对帐单。是蔡赛芳,金小丽,庄冰合谋将9次出借日期,金额变成97年6月23日出借28万元至同年97年7月2日出借172万元的借条与97年6日20日交蔡赛芳,庄冰汕尾商务处签订借款协书由蔡赛芳盖上公章从医院给申诉人签批的,申诉人签上: 经班子研究同意,请财会办理,陈继焕,1997年7月2日。
3,金小丽,庄冰为贪占出借日期差息,违规在先分9次盗用印章办理200万元给汕尾商务处王思俭,郑丽夫妇。王思俭, 郑丽于97年5月24日至97年6月30日通过李钖波,李钖荣,陈学铣经姚汉波兑换港帀汇入香港王思俭堂兄王思恒,陈有宗的帐户。证据: 王思俭,郑丽在97年6月23日向财务庄冰借款28万元的借条。证据: 王思俭,郑丽在97年7月2日向财务庄冰借到172万元的借条。证据: 王思俭,郑丽于97年5月25日汇入香港王思恒,陈有宗的港帀25万元的收据。王思俭,郑丽于97年6月30日汇入香港王思恒,陈有宗的港帀220万元的收条。原审认定被告人”口头吩咐,私下指使”?的爭议焦点二:
1, 证据,1997年6月20日蔡赛芳,庄冰与汕尾商务处签订的出借协议书。
2, 证据,1997年7月2日的出借172万元的借条。
3证据:庄冰在年月日出借万元给汕尾商务处的借条。
4,证据:县工行对帐:{ 97年6月20日出借15万元给王思俭的笫-笔出借款的借条}。
5, 证据:2001年1月5日郑丽证实1997年6月20日蔡赛芳,庄冰,叶大森与王思俭在汕尾商务处签订的出借协议。为何蔡赛芳逃避责任?
6,证据:财务庄冰在县工商行银行存根6次出票票号。
财务庄冰在县农业银行划21万元汇珠海电视机厂汇票。
7,证据:财务庄冰在县农业银行划信用社53,1万元转汇汕尾市健龙电子有限公司的汇票。
8,证据:海丰公司财会金小丽,庄冰出示9次出借日期,金额,借款人。
9, 证据:97年6月18日收回现金货款20万元,庄冰当天存入工行15万元,裁留货款5万,
10,证据:在98年11月20日经广东省汕尾市中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广东省汕尾市中院审理作出民亊裁定书,广东省汕尾市中院审理作出民事执行查封了汕尾商务处的油库财产。证据; 广东省汕尾市中院查封{扣押}财产清单。在执行中的汕尾商务处王思俭擅自变买油库财产150万元不抵还海丰公司借款。在99年10月的汕尾市中院执行43号以双方属国有全民企业为由终止执行。证据: 海丰公司在1999年11月18日向广东省汕尾市中院提出异议书,请求恢复对被执行人汕头特区丰兴贸易公司汕尾商务处的执行。
1,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98}汕中法经初字第58号。
2,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截定书{98}汕中法经初字第58号。
3,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制截定书{98}汕中法经初字第58号
4,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99}汕中法执字第43号。
5,证据: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98年12月21日査封[扣押]商务处油库财产清单一份。
6,1998年8月补办汕尾商务处的抵押书
12,证据:汕头经济特区丰兴贸易公司汕尾商务处法人营业执照,
13,证据:企业经济性质认可证{汕头经济特区丰兴贸易公司驻汕尾商务处。
14,证据:企业法人异地增设分支机构函。
15,证据:法人授权委托。
{三},原审审理仅据涉案证人蔡赛芳,金小丽,庄冰,王思俭,郑丽的虚假言词与亊实证据不符。证人李钦波,李锡荣,陈学铣,郑丽,王思俭在姚汉波处兑换港帀汇款的。证人陈有宗,王思恒,王思维,黄兴併与申诉人素不相识。原审认定亊实不清,证言不属实,证据不充分。申诉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说明证人的证言与亊实不符。原审法院审理程序不合法,原审法庭上也末经证人质证,认证。原审对证人证言也末作出调查,排除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原审法庭上拒不传訊主要证人出庭调查,质证,认证。原审判决申诉人构成挪用公款罪。程序不合法,亊实不清,证据不充分,适用法律错误。
1},原审审理查明被告人.......在同年7月5日的糖专公司上半年总结会上,被告人陈继焕对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职工隐瞒200万元已外流的亊实。[此次会议是全体在职的干部职工大会,总结半年工作,对下半年工作安排。蔡赛芳审核盖公章后与庄冰二人送在海丰县澎湃医院给申诉人审批的。申诉人签上: 经班子研究同意,请财会办理,陈继焕,1997年7月2日。}然而公司在7月5日召开半年总结会,为何变成隐瞞干部职工?办案为何摈弃申诉人的住院报销证据?原审颠倒是非。
2},原审审査被告人.....同年7月下旬,为应付会计进帐,被告人陈继焕才吩咐庄冰往商务处补写了借款200万元的收条和借款协议。{证据显示蔡赛芳,金小丽,庄冰违法违规办理出借在先,亊后擅自隐瞒出借金额,变改出借日期,贪占日期差息。案发后陷害申诉人,申诉人在形式上虽然与王思俭是连襟,郑丽1岁分出后与申诉人沒有任何来往。然而王思俭,郑丽与庄冰的同学关系很好,郑丽当時介召香港王思恒给庄冰的內因请查}王思俭第一次来公司据其战友汕尾市交警吳焕葵称:它与王思俭找庄冰取20万元,陈继焕不知道的。庄冰在办理9次付款为什么不集中货款?为什么自巳送去汕尾?为什变改日期?原审认定事实错误。
3},原审审査被告人.......还参与联糸个体户姚汉波"地下钱庄"将经营棕榈油的该笔资金人民币汇往香港的亊实不清。证人李锡荣在2000年9月1日的侦查笔录称…97年6月24日陈学铣叫我为其在姚汉波家向香港汇入陈有宗,王思恒汇入100万元港币(汇率1086)王思俭在姚汉波"地下钱庄"将汇入港帀100万元到王思恒,陈有宗的帐户。姚汉波的结祘清单的书证。证人王思俭,郑丽,李钦波,李锡荣,陈学铣之前在姚汉波,地下钱庄汇款的。证人陈有宗,王思恒,李钦波,李锡荣,王思维,黄兴併与申诉人素不相识。原审认定事实错误。
4},原审审査被告人....糖专公司200万元货款不能收回以后,于1998年上半年的一天,被告人陈继焕和副经理陈金城一起前往汕尾商务处找王思俭追讨被陈继焕和王思俭挪用的该笔200万元销货款,王思俭将商务处的一部小车交给陈继焕开回海丰,以抵还糖专公司,而被告人陈继焕将该小车变买13万元之后,车款不退不糖专公司。{王思俭小车要求19万元抵还糖专公司。当时市场评诂才13万元。因差价6万元,因糖专公司不能按19万元平帐处理。小车仃在三角站,后王思俭同意将小车抵还其私人欠款。}当时申诉人认为通过讼诉,执行商务处的财产,追回欠款。{小车不是商务处的财产,而是-名叫骆海腾{皇冠131车号粤N310160}号仃在三角站,后王思俭同意将小车抵还其私人欠款。}原审认定事实错误。
5},原审査明被告人....以糖专公司被商务处借款200万元为由向汕尾中院提起民亊讼诉。至现被告人与王思俭不退还200万元。原审审理忽视98年11月20日的汕尾中院作出判决的民亊证据充分体现单位行为的亊实。4年后的原审以被告人犯罪在先?还是经办人犯罪?还是债务人逃避偿还责任?原审认定被告人构成挪用公款罪的亊实错误。证据不属实,证据不充分,原审认定亊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控告人強烈要求实亊求是,还控告人公道。本人对上述的反映,承担法律责任。
此致
申诉人:陈继焕
电话:13729551121
2021年9月10日
楼主:asdasd338  时间:2021-09-18 21:01:03
控告信
中央第十一督导组:最高人民法院至今不回复
{一},因不服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法院以控告人抅成挪用公款罪判处15年的。原审程序不合法,缺乏证据,亊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1,在97年6月中旬因当時的食糖价格下跌,控告人为了企业的利益在1997年6月18日召开的海丰公司班子会议的内容:参加会议人员:有控告人,副经理蔡赛芳,副经理陈金城,工会 黎美芳,支委彭小华在公司经理室召开会议,会上大家都知道糖价下降都同意销售储存食糖。销货款回笼后?还银行?还是出借?都同意将回笼资金200万元出借给汕尾商务处的王思俭,利息2,5%,时间2个月。97年6月18日的班子会议记录是副经理蔡赛芳作出记录的。
证据:1,97年6月18日的班子会议记录是副经理蔡赛芳作记录的。
证据:2,1998年7月16日蔡赛芳出示{经班子研究的}的书证。
证据:3,1998年11月3日蔡赛芳出示{经班子研究的}的书证。
证据:4,1998年7月24日海丰公司财会组出示书证;97年6月18日的班子会议通知划款。{财务庄冰经办。班子会议通知。领导通知?等字样?}
证据:5,97年6月18日的班子会议记录一贯是蔡赛芳作记录的。如果是蔡赛芳遗漏记录,那么是记录员蔡赛芳的责任。关健是否出借之前有没召开会议的真实性!班子成员为何前后证言变成不一致?
证据:6证人副经理陈金城在法庭上证实有召开会议。为何原审不釆纳?证人彭小华在法庭外候传訉,为何原审法庭上拒不传訉出庭?案发后的班子成员蔡宙芳,陈金城,彭小华,黎美芳都证实班子会议仅一次同意出借的会议。原审法庭上陈金城当庭证实有召开班子会议,原审为何不釆纳?。原审法庭为何拒传蔡赛芳,彭小华,黎美芳出庭质证,认证?。
新证据7,陈继焕,陈金城,彭小华证明糖专公司97年6月18日的召开班子会议的真实性。
证据:8,2002年10月5日申诉人的律师彭荣烈向证人陈金城,彭小华询问海丰公司在1997年6月中旬是否召开班子会议的時间,地点,人员。证人陈金城,彭小华作出证明有召开班子会议同意出借汕尾商务处。
9, 在4年后的检察机关指控提交的证人蔡赛芳在2000年9月20日的笔录称:…今天在纪委书记林晓东,副检察长李庆文,反贪局长林潭兑的教育下我今天讲真话?{审问笔录人竞变为林伟民和蔡桂花?这笔录里面??}。证人蔡赛芳为什么会在被告人被押将近7个月的时候,才作出班子会议记录是填写的?为何会议记录是填写的?
10,原审以西南政法对97年6月18日的会议记录滥定的时间差异的结论为一年后才填补的?
11,西南滥定书只是時间差的问题?并不能认定未经班子研究?滥定结论是否真实?。原审未排除而且忽视了班子成员为何出现证言前后不一致?班子会议记录关健是会议的真实性。
12,原审忽视了证人陈金成当庭证明97年6月18日的海丰公司班子会议的真实性。为何原审不采纳?为何原审拒不传訉证人蔡赛芳,彭小华,黎美芳出庭质证?
13,蔡赛芳如果会议记录真的填补为何告诉庄冰,庄冰为何举报蔡赛芳?实质都在合谋陷害申诉人。{蔡赛芳,金小丽,庄冰在违规办理出借在先有笫X部分反映原审忽视了证人蔡赛芳与财务庄冰作出证言涉嫌逃避责任}。由于检察办案违法拘禁班子成员陈金成,彭小华于海丰县招待所二天二夜,以核实蔡赛芳的会议记录是否填补?办案人员胁迫,诱供证人陈金城,彭小华的证言前后模湖不清。原审法庭上陈金城当庭证实班子会议出借前确有召开会议的真实。原审法院不釆纳。
14,原审法院不釆纳。证人彭小华在法庭外等候传訉,法庭拒不传讯证人出庭,原审程序不合法。海丰公司召开班子会议的关健是班子会议的真实性。
15, 原审审理以蔡赛芳在2000年9月20日的班子会议是亊后才填补的为由认定被告人犯罪在先, 原审忽视了海丰公司班子会议后业务部门, 财会部门以单位名义在银行办理出借款, 暂不论财会违规办理, 难道原审认定被告人犯罪在先吗? 这是原审认定未经班子会议的焦点爭议-
{二},在97年6月18日黄用与庄冰收回货款20万元,庄冰存入县工行15万元,庄冰截留货款5万元。在97年6月20日蔡赛芳告诉庄冰公司会议同意货款出借给汕尾商务处。蔡赛芳,金小丽,庄冰合谋盖上四梅印章由庄冰从县工行提取现金15万元与截留5万元合计20万元以第一笔出借给王思俭的。证据:97年6日20日庄冰出借20万元的借条。证据县工商银行对帐单。是蔡赛芳,金小丽,庄冰合谋将9次出借日期,金额变成97年6月23日出借28万元至同年97年7月2日出借172万元的借条与97年6日20日交蔡赛芳,庄冰汕尾商务处签订借款协书由蔡赛芳盖上公章从医院给申诉人签批的,申诉人签上: 经班子研究同意,请财会办理,陈继焕,1997年7月2日。
金小丽,庄冰为贪占出借日期差息,违规在先分9次盗用印章办理200万元给汕尾商务处王思俭,郑丽夫妇。王思俭, 郑丽于97年5月24日至97年6月30日通过李钖波,李钖荣,陈学铣经姚汉波兑换港帀汇入香港王思俭堂兄王思恒,陈有宗的帐户。证据: 王思俭,郑丽在97年6月23日向财务庄冰借款28万元的借条。证据: 王思俭,郑丽在97年7月2日向财务庄冰借到172万元的借条。证据: 王思俭,郑丽于97年5月25日汇入香港王思恒,陈有宗的港帀25万元的收据。王思俭,郑丽于97年6月30日汇入香港王思恒,陈有宗的港帀220万元的收条。原审认定被告人”口头吩咐,私下指使”?的爭议焦点二:
1, 证据,1997年6月20日蔡赛芳,庄冰与汕尾商务处签订的出借协议书。
2, 证据,1997年7月2日的出借172万元的借条。
3证据:庄冰在年月日出借万元给汕尾商务处的借条。
4,证据:县工行对帐:{ 97年6月20日出借15万元给王思俭的笫-笔出借款的借条}。
5, 证据:2001年1月5日郑丽证实1997年6月20日蔡赛芳,庄冰,叶大森与王思俭在汕尾商务处签订的出借协议。为何蔡赛芳逃避责任?
6,证据:财务庄冰在县工商行银行存根6次出票票号。
财务庄冰在县农业银行划21万元汇珠海电视机厂汇票。
7,证据:财务庄冰在县农业银行划信用社53,1万元转汇汕尾市健龙电子有限公司的汇票。
8,证据:海丰公司财会金小丽,庄冰出示9次出借日期,金额,借款人。
9, 证据:97年6月18日收回现金货款20万元,庄冰当天存入工行15万元,裁留货款5万,
10,证据:在98年11月20日经广东省汕尾市中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广东省汕尾市中院审理作出民亊裁定书,广东省汕尾市中院审理作出民事执行查封了汕尾商务处的油库财产。证据; 广东省汕尾市中院查封{扣押}财产清单。在执行中的汕尾商务处王思俭擅自变买油库财产150万元不抵还海丰公司借款。在99年10月的汕尾市中院执行43号以双方属国有全民企业为由终止执行。证据: 海丰公司在1999年11月18日向广东省汕尾市中院提出异议书,请求恢复对被执行人汕头特区丰兴贸易公司汕尾商务处的执行。
1,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98}汕中法经初字第58号。
2,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截定书{98}汕中法经初字第58号。
3,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制截定书{98}汕中法经初字第58号
4,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99}汕中法执字第43号。
5,证据: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98年12月21日査封[扣押]商务处油库财产清单一份。
6,1998年8月补办汕尾商务处的抵押书
12,证据:汕头经济特区丰兴贸易公司汕尾商务处法人营业执照,
13,证据:企业经济性质认可证{汕头经济特区丰兴贸易公司驻汕尾商务处。
14,证据:企业法人异地增设分支机构函。
15,证据:法人授权委托。
{三},原审审理仅据涉案证人蔡赛芳,金小丽,庄冰,王思俭,郑丽的虚假言词与亊实证据不符。证人李钦波,李锡荣,陈学铣,郑丽,王思俭在姚汉波处兑换港帀汇款的。证人陈有宗,王思恒,王思维,黄兴併与申诉人素不相识。原审认定亊实不清,证言不属实,证据不充分。申诉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说明证人的证言与亊实不符。原审法院审理程序不合法,原审法庭上也末经证人质证,认证。原审对证人证言也末作出调查,排除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原审法庭上拒不传訊主要证人出庭调查,质证,认证。原审判决申诉人构成挪用公款罪。程序不合法,亊实不清,证据不充分,适用法律错误。原审认定被告人将200万元作为个人投资的焦点爭议三
1},原审审理查明被告人.......在同年7月5日的糖专公司上半年总结会上,被告人陈继焕对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职工隐瞒200万元已外流的亊实。[此次会议是全体在职的干部职工大会,总结半年工作,对下半年工作安排。蔡赛芳审核盖公章后与庄冰二人送在海丰县澎湃医院给申诉人审批的。申诉人签上: 经班子研究同意,请财会办理,陈继焕,1997年7月2日。}然而公司在7月5日召开半年总结会,为何变成隐瞞干部职工?办案为何摈弃申诉人的住院报销证据?原审颠倒是非。
2},原审审査被告人.....同年7月下旬,为应付会计进帐,被告人陈继焕才吩咐庄冰往商务处补写了借款200万元的收条和借款协议。{证据显示蔡赛芳,金小丽,庄冰违法违规办理出借在先,亊后擅自隐瞒出借金额,变改出借日期,贪占日期差息。案发后陷害申诉人,申诉人在形式上虽然与王思俭是连襟,郑丽1岁分出后与申诉人沒有任何来往。然而王思俭,郑丽与庄冰的同学关系很好,郑丽当時介召香港王思恒给庄冰的內因请查}王思俭第一次来公司据其战友汕尾市交警吳焕葵称:它与王思俭找庄冰取20万元,陈继焕不知道的。庄冰在办理9次付款为什么不集中货款?为什么自巳送去汕尾?为什变改日期?原审认定事实错误。
3},原审审査被告人.......还参与联糸个体户姚汉波"地下钱庄"将经营棕榈油的该笔资金人民币汇往香港的亊实不清。证人李锡荣在2000年9月1日的侦查笔录称…97年6月24日陈学铣叫我为其在姚汉波家向香港汇入陈有宗,王思恒汇入100万元港币(汇率1086)王思俭在姚汉波"地下钱庄"将汇入港帀100万元到王思恒,陈有宗的帐户。姚汉波的结祘清单的书证。证人王思俭,郑丽,李钦波,李锡荣,陈学铣之前在姚汉波,地下钱庄汇款的。证人陈有宗,王思恒,李钦波,李锡荣,王思维,黄兴併与申诉人素不相识。原审认定事实错误。
4},原审审査被告人....糖专公司200万元货款不能收回以后,于1998年上半年的一天,被告人陈继焕和副经理陈金城一起前往汕尾商务处找王思俭追讨被陈继焕和王思俭挪用的该笔200万元销货款,王思俭将商务处的一部小车交给陈继焕开回海丰,以抵还糖专公司,而被告人陈继焕将该小车变买13万元之后,车款不退不糖专公司。{王思俭小车要求19万元抵还糖专公司。当时市场评诂才13万元。因差价6万元,因糖专公司不能按19万元平帐处理。小车仃在三角站,后王思俭同意将小车抵还其私人欠款。}当时申诉人认为通过讼诉,执行商务处的财产,追回欠款。{小车不是商务处的财产,而是-名叫骆海腾{皇冠131车号粤N310160}号仃在三角站,后王思俭同意将小车抵还其私人欠款。}原审认定事实错误。
5},原审査明被告人....以糖专公司被商务处借款200万元为由向汕尾中院提起民亊讼诉。至现被告人与王思俭不退还200万元。原审审理忽视98年11月20日的汕尾中院作出判决的民亊证据充分体现单位行为的亊实。4年后的原审以被告人犯罪在先?还是经办人犯罪?还是债务人逃避偿还责任?原审认定被告人构成挪用公款罪的亊实错误。证据不属实,证据不充分,原审认定亊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控告人強烈要求实亊求是,还控告人公道。本人对上述的反映,承担法律责任。
此致
申诉人:陈继焕
电话:13729551121
2021年8月30日
楼主:asdasd338  时间:2021-09-28 16:43:55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法院以抅成挪用公款罪。原审程序不合法,缺乏证据,亊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楼主:asdasd338  时间:2021-10-12 16:17:18
97年6月中旬因当時的食糖价格下跌,控告人为了企业的利益在1997年6月18日召开的海丰公司班子会议的内容:参加会议人员:有控告人,副经理蔡赛芳,副经理陈金城,工会 黎美芳,支委彭小华在公司经理室召开会议,会上大家都知道糖价下降都同意销售储存食糖。销货款回笼后?还银行?还是出借?都同意将回笼资金200万元出借给汕尾商务处的王思俭,利息2,5%,时间2个月。证据:97年6月18日的班子会议记录是副经理蔡赛芳作出记录的。97年6月18日的班子会议是召开的真实性!
楼主:asdasd338  时间:2021-10-12 16:19:20
,在97年6月18日黄用与庄冰收回货款20万元,庄冰存入县工行15万元,庄冰截留货款5万元。在97年6月20日蔡赛芳告诉庄冰公司会议同意货款出借给汕尾商务处。
蔡赛芳,金小丽,庄冰合谋盖上四梅印章由庄冰从县工行提取现金15万元与截留5万元合计20万元以第一笔出借给王思俭的。证据:97年6日20日庄冰出借20万元的借条。证据县工商银行对帐单。是蔡赛芳,金小丽,庄冰合谋将9次出借日期,金额变成97年6月23日出借28万元至同年97年7月2日出借172万元的借条与97年6日20日交蔡赛芳,庄冰汕尾商务处签订借款协书由蔡赛芳盖上公章从医院给申诉人签批的,申诉人签上: 经班子研究同意,请财会办理,陈继焕,1997年7月2日。
楼主:asdasd338  时间:2021-10-12 16:22:41
金小丽,庄冰为贪占出借日期差息,违规在先分9次盗用印章办理200万元给汕尾商务处王思俭,郑丽夫妇。王思俭, 郑丽于97年5月24日至97年6月30日通过李钖波,李钖荣,陈学铣经姚汉波兑换港帀汇入香港王思俭堂兄王思恒,陈有宗的帐户。证据: 王思俭,郑丽在97年6月23日向财务庄冰借款28万元的借条。证据: 王思俭,郑丽在97年7月2日向财务庄冰借到172万元的借条。证据: 王思俭,郑丽于97年5月25日汇入香港王思恒,陈有宗的港帀25万元的收据。王思俭,郑丽于97年6月30日汇入香港王思恒,陈有宗的港帀220万元的收条。
楼主:asdasd338  时间:2021-10-24 17:34:45
98年11月20日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的企业之间的借贷关糸的民亊判决书,裁定书,法院也查封了债务人的油库财产。在执行过的汕尾中院以{98汕法执笫43号裁定书}以双方属国有企业终止执行。然而汕尾商务处王思俭擅自变卖油库财产150万元不抵还海丰公司。
2001年10月的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法院枉判企业法人挪用公款判处15年剥夺政治5年。海丰县法院审理程序不合法,亊实不清,适用刑法错误。究景是谁揶用公款?或者使用?这涉及到负刑亊责任的问题。原审枉判企业法人获刑?国资200万元{不包利息}流失!流入谁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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