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旧房统一改造

字数:1601访问原帖 评论数:7条评论 TXT下载

发表时间:2021-12-11 07:15:44 更新时间:2021-12-16 10:17:29

楼主:见微  时间:2021-12-10 23:15:44
论旧房统一改造

杨支柱

对1960、1970、1980、1990年代入住的1一6号楼统一实施管线、门窗和外墙的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就像有个大夫,不管求医的人得的是什么病,也不管求医的人是15岁还是51岁,一律开膛破肚更换内脏器官并植皮美容,您觉得这大夫如何?难道因为国家承担这笔医疗费你就同意?对房子的剖肚植皮虽然没有对生命的剖肚植皮损伤大,但多少也会伤筋动骨,多少会缩短房子寿命。

旧房是否有改造的必要,房屋所有权人自己最清楚。即使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这种维修、改造是否必要的信息也会通过出租的速度、租金的高低和住户对房东的抱怨向房东传达。房屋所有权人自己不改造,那就说明这种改造尚非必要,政府出钱来对个人所有的房屋进行改造自然也是不必要的。至于房屋所有权人近年已重新装修的旧房,政府出钱统一改造更是花纳税人的钱搞破坏。

已经私有化的旧房即使本身有改造的必要,由政府来改造也不可避免地产生面子工程、浪费和贪贿,远不如由房屋所有权人自行改造后给他(她)报销改造费用。个人5万元可以完成的装修,由政府来改造就会因为增加不必面的面子工程和采购腐败而变成15万元。又假如自行改造有一半房屋所有权人因为重新装修时间不长且没有明显的功能障碍而不予改造,那么个人自行改造后政府给报销的费用就只有政府统一改造的1/6。

这还没考租房成本的变化。个人装修和清理污染的时间如果是3个月,统一改造可能伴随的统一迁出、迁入,会将改造期间整成1年,从而每户增加数万元的房租开支。如果形成这种局面,那么即使亟待重新装修的房子,其房屋所有权人从统一改造中获得的好处也将被租房时间的延长损失殆尽甚至变成负值。

楼主:见微  时间:2021-12-11 03:34:38
这是在财政宽松的时候。当财政开始紧缩后,养成习惯的政府依赖又会导致所有权人对自主维修的懈怠,导致房屋因缺少必要修缮而提前报废。
楼主:见微  时间:2021-12-11 09:29:50
政府掏钱给一实施旧房改造还破坏相邻关系。根据物权法,房屋所有权人有义务不制造不必要的或过度的噪音,不往楼下漏水,阳台不坠物、掉鸟粪,不影响邻居通风、采光。国家掏钱统一旧改使房屋所有权人部分摆脱了这一义务,为恶邻不尽义务提供了借口,说噪音和漏水都是因为房子质量不好,而房子是单位建的不是他家建的。2015-2017年那两年我楼上张永进家往楼下漏水,先是我家北屋东面墙皮掉光,后是厕所电线损坏和厨房到处漏水,饭厅像涨潮的海边那样大的湿度。先是一拖再拖,后是用玻璃胶小修小补,拖了25个月才把卫生间重做防水,但我家厨房和饭厅的状况并未改善。又过了1个多月他家厨房水管主管道破裂,把他家卧室地板都淹了,这才找到真凶。长达两年多的漏水给我一家造成极大痛苦和不下2万元经济损失(漏水1年后我搬走了,但租金比同小区同面积楼层和采光不如我家的低多了,而且1年后租户又跑了,空一个月后只好再度降价出租),张永进连我两次补墙、一次包水管花的460元都没赔。张永进还一脸委屈地说他花了一万多元修补和重做防水。他就一直说漏水是因为房屋建筑质量问题,他迟迟没找到漏水真凶也确实是因为在他看来主管道由单位维修不归他管。现在政府出钱旧改,他肯定底气更足了,多半心里还在抱怨我无理取闹害他花冤枉钱重做防水。
楼主:见微  时间:2021-12-11 09:31:18
政府掏钱给一实施旧房改造破坏相邻关系也表现在加装电梯问题上。政府不掏钱,区分所有权人从未见有凑钱加装电梯的,也根本不会为加装电梯的事发生矛盾。政府掏钱加电梯,低层住户和高层住房就会发生意见分歧,高层住房就埋怨不同意的低层住户损人不利己、没人性。因为有关政府部门和居委会追求政绩站在同意加装电梯的高层住户一边,反对加装的低层住房明知利益受损也只能忍气吞声。说是征求同意,其实根本就不允许不同意。那还是征求同意吗?那是征求赞美。
楼主:见微  时间:2021-12-12 08:54:17
财政出钱进行旧房改造它是一种老人福利,还基本上是一种独生父母福利。旧房改造的目标都是当年把公房卖给员工的房改楼,房屋所有权人几乎都是二十多年前已经拥有“铁饭碗”工作的中老年人,75岁以下者有几个不是独生子女父母?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