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疏】《百家诗论疏考》7——《典论·论文》[魏]曹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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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3-03 22:52:05 更新时间:2022-03-04 21: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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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论·论文》 [魏]曹丕



文人相轻,自古而然。傅毅之於班固,伯仲之间耳;而固小之,与弟超书曰:“武仲以能属文为兰台令史,下笔不能自休。”夫人善於自见,而文非一体,鲜能备善,是以各以所长,相轻所短。里语曰:“家有弊帚,享之千金。”斯不自见之患也。今之文人:鲁国孔文举、广陵陈琳孔璋、山阳王粲仲宣、北海徐干伟长、陈留阮元瑜、汝南应德琏、东平刘桢公干,斯七子者,於学无所遗,於辞无所假,咸自以骋骥於千里,仰齐足而并驰。以此相服,亦良难矣!盖君子审己以度人,故能免於斯累,而作论文。

王粲长於辞赋,徐干时有齐气,然粲之匹也。如粲之初征、登楼、槐赋、征思,干之玄猿、漏卮、圆扇、橘赋,虽张、蔡不过也。然於他文,未能称是。琳、之章表书记,今之隽也。应德琏和而不壮;刘桢壮而不密。孔融体气高妙,有过人者;然不能持论,理不胜辞;以至乎杂以嘲戏;及其所善,扬、班俦也。

常人贵远贱近,向声背实,又患於自见,谓己为贤。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此四科不同,故能之者偏也;唯通才能备其体。

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於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

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是以古之作者,寄身於翰墨,见意於篇籍,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於後。故西伯幽而演易,周旦显而礼,不以隐约而弗务,不以康乐而加思。

夫然,则古人贱尺璧而重寸阴,惧乎时之过已。而人多不强力;贫贱则慑於 寒,富贵则流於逸乐,遂营目前之务,而遗千载之功。日月逝於上,体貌衰於下,忽然与万物迁化,斯志士之大痛也!融等已逝,唯干着论,成一家言。


作者简介:曹丕(公元187年-公元226年6月29日),即魏文帝(220年-226年在位),字子桓,沛国谯县(今安徽省亳州市)人,曹操次子,三国时期政治家、文学家,曹魏开国皇帝,与其父曹操和弟曹植并称“建安三曹”。曹丕于公元220年接受汉献帝禅让登基,建立魏国。他对内推行九品中正制,完成北方统一;对外平定边患,与外夷修好,恢复西域建置。曹丕在诗、赋、文学领域皆有成就。公元226年曹丕病逝,庙号高祖(一作世祖),葬于首阳陵。著《典论》传后世。曹丕的《典论·论文》是中国最早的文学理论与批评著作,写于曹丕为魏太子时,文中要点有:①评价孔融、陈琳、王粲、徐干、阮瑀、应玚、刘桢的文风和得失,“建安七子”的说法来源于此;②提出“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认为作家的气质决定作品的风格;③肯定文学的历史价值,“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鲁迅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中称“他(曹丕)说诗赋不必寓教训,反对当时那些寓教训于诗赋的见解,用近代的文学眼光来看,曹丕的一个时代可说是‘文学的自觉时代’,或如近代所说是为艺术而艺术的一派。”

陈虚炎注评:

曹丕是否称得上圣君,这是史论家的事。至少从此论看,他的观点中肯而令人信服。此论非诗论,却也讲得文人如何相持之理。若论文章,人难通才,必有长短,此长短如人性情,气质,唯独特以衡,不可用多少计量。故文人以己之长,羞人之短,本来可笑,岂不知己之短处也历历在目,旁观者清。

“君子审己以度人,故能免於斯累,而作论文”,此言正理也,正如曹丕评七子,客观中正,无有偏颇。其未恃主傲才,亦弗恃才傲物,而是明论文章,净显真观,这点于曹操大才,却未必能及。文心自鉴,可以阅人,可以度己,可以操守,可以治理,此中奥妙,窥丕已得。文如其人,若不得阴绵缜密的心思,审己度人的气度,与顺理中道的智慧,丕怎得此乱世江山?盖乎一切道理,存于天地之间。霸王之资,非小说演绎可曲殁,其文中自现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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