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夫论》卷24实边诗解1将帅怯劣倾侧巧文欺上利己吏苛于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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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4-12 02:27:04 更新时间:2022-04-13 08:16:33

楼主:牟向东  时间:2022-04-11 18:27:04
《潜夫论》卷24实边诗解1将帅怯劣倾侧巧文欺上利己吏苛于虏

题文诗:

制国者必,照察远近,民之情伪,预祸福之,

所从来乃,能尽群臣,之筋力而,保兴邦家.

前羌始叛,草创新起,器械未备,虏或持铜,

镜以象兵,或负板案,以类甲楯,惶惧扰攘,

未能相持.一城易制,郡县也不,为意以至,

寇皆大炽.以及百姓,暴被殃祸,亡失财货,

人哀奋怒,各欲报雠,而将帅皆,怯劣软弱,

不敢讨击,坐调文书,但欺朝廷.实杀民百,

则言杀一;而杀虏一,则言杀百;或虏实多,

而谓之少;或虏实少,而谓之多.倾侧巧文,

要取便身,利己而非,独忧国之,大计哀民,

之死亡也.乃又放散,钱谷殚尽,府库乃复,

从民假贷,强夺财货.千万之家,削身无余,

万民匮竭,而因随以,死亡者皆,吏所饿杀.

其为酷痛,甚于逢虏.寇钞贼虏,忽然而过,

未必死伤.吏所搜索,剽夺旋踵,涂地其或,

覆宗灭族,绝无种类;或孤妇女,为人奴婢,

远见贩卖,至令不能,自活也者,不可胜数.

此之所谓,感天致灾,尤逆阴阳.吏苛于虏.

【原文】

夫制国者,必照察远近之情伪〔2〕,预祸福之所从来〔3〕,乃能尽群臣之筋力〔4〕,而保兴其邦家〔5〕。
【注释】

〔1〕○铎按:驱民内迁,前二篇已斥其谬矣。非但不可迁也,更当劝民往实之。此篇阐发实边之要义。

〔2〕僖廿八年左传云:“民之情伪,尽知之矣。”

〔3〕“预”下脱一字。说苑权谋篇云:“知命者预见存亡祸福之原。”吕氏春秋召类篇云:“祸福之所自来,众人以为命焉,不知其所由。”

〔4〕庄子徐■鬼篇云:“筋力之士矜难。”

〔5〕诗瞻彼洛矣云:“保其家邦。”
【原文】


前羌始叛,草创新起,器械未备,虏或持铜镜以象兵,或负板案以类楯,惶惧扰攘,未能相持。一城易制尔〔1〕,郡县皆大炽〔2〕。及百姓暴被殃祸,亡失财货,人哀奋怒,各欲报雠〔3〕,而将帅皆怯劣软弱,不敢讨击,但坐调文书,以欺朝廷〔4〕。实杀民百则言一,杀虏一则言百;或虏实多而谓之少,或实少而谓之多〔5〕。倾侧巧文,要取便身利己,而非独忧国之大计,哀民之死亡也〔6〕。
【注释】
〔1〕御览三百五十七作“遑遽扰攘,未能相一,诚易制也”。

〔2〕后汉书西羌传论云:“永初之闲,群种蜂起。自西戎作逆,未有陵斥上国若斯其炽也。”诗六月云:“玁狁孔炽”,毛传:“炽,盛也。”续汉书五行志云:“奸慝大炽。”王先生云:'“郡县”下有脱文,宜言郡县不为意以至寇炽之事。’

〔3〕“哀”当作“褱”,与“怀”同。史记司马相如传喻巴蜀檄云:“人怀怒心,如报私雠。”

〔4〕史记李斯传云:“高闻其文书相往来。”汉书匈奴传颜师古注:“调,发也。”

〔5〕后汉书皇甫规传云:“羌戎溃叛,不由承平,皆由边将失于绥御,乘常守安,则加侵暴,苟竞小利,则致大害,微胜则虚张首级,军败则隐匿不言。”按规所言,乃永和时事,而情状正与此同。汉书王莽传田况上言亦云:“盗贼始发,其原甚微,非部吏、伍人所能禽也。咎在长吏不为意,县欺其郡,郡欺朝廷,实百言十,实千言百。朝廷忽略,不辄督责,遂至延曼连州。”

〔6〕韩非子外储说左下:'●危曰:“公倾侧法令。”’汉书刑法志宣帝诏曰:“闲者吏用法,巧文寝深。”赵充国传:'充国曰:“诸君但欲便文自营,非为公家忠计也。”’按“便身利己”即贾谊传所云“见利则逝,见便则夺,有便吾身者,则欺卖而利之”也。

【原文】

又放散钱谷,殚尽府库,乃复从民假贷,强夺财货。千万之家,削身无余,万民匮〔1〕竭,因随以死亡者,皆吏所饿杀也〔2〕。其为酷痛,甚于逢虏〔3〕。寇钞贼虏,忽然而过,未必死伤。至吏〔4〕所搜索剽夺〔5〕,游踵涂地〔6〕,或覆宗灭族,绝无种类;或孤妇女〔7〕,为人奴婢,远见贩卖〔8〕,至令〔9〕不能自活〔10〕者,不可胜数也〔11〕。此之感天致灾,尤逆阴阳〔12〕。
【注释】

〔1〕“匮”旧作“遗”。○铎按:下文“又遭蝗旱饥遗”,又引周书“其民可遗竭也”,误并与此同。唐人书“匚”或变作“●”,见干禄字书。“匮”作“●”,故误为“遗”矣。

〔2〕后汉书庞参传云:“比年羌寇特困陇右,供徭赋役,为损日滋,官负人责,数十亿万。今复募发百姓,调取谷帛,衒卖什物,以应吏求。外伤羌虏,内困征赋,县官不足,辄贷于民。民已穷矣,将从谁求?”西羌传云:“自羌叛十余年闲,兵连师老,不暂宁息。军旅之费,转运委输,用二百四十余亿,府帑空竭,延及内郡。边民死者,不可胜数,幷、凉二州,遂至虚耗。”

〔3〕后汉书南蛮传:'中郎将尹就讨益州叛羌,益州谚曰:“虏来尚可,尹来杀我。”’王氏所言,正指就等。汉书王莽传云:'田况言:“今空复多出将率,郡县苦之,反甚于贼。”’又云:'太师、更始合将锐士十余万人,所过放纵。东方为之语曰:“宁逢赤眉,不逢太师。太师尚可,更始杀我。”卒如田况之言。’意与此同。

〔4〕“吏”旧作“使”。

〔5〕方言云:“搜、略,求也。就室曰搜,于道曰略。”说文云:“●,入家搜也。”经典通用“索”。

〔6〕“游”当为“旋”。汉书王子侯表序云:“旋踵亦绝。”晁错传云:“前死不还踵”,颜师古注:'还,读曰“旋”。旋踵,回旋其足也。’蒯通传云:“刘、项分争,使人肝脑涂地。”

〔7〕王先生云:'“孤”下当有脱字。’继培按:当作“幼孤”。史记司马相如传云:“幼孤为奴。”或云:“孤妇女,谓略取妇女,使之孤独也。”汉书南粤传文帝赐佗书云:“寡人之妻,孤人之子。”○铎按:或说是。孤,使动词。

〔8〕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七年诏:“吏人遭饥乱,及为青、徐贼所略,为奴婢下妻,欲去留者,恣听之。敢拘制不还,以卖人法从事。”晋书刑法志陈群新律序云:“旧律,盗律有和卖买人。”

〔9〕“令”旧作“今”。

〔10〕“活”旧作“治”。

〔11〕“也”字疑衍。○铎按:“也”字当在“阴阳”下。

〔12〕汉书严助传淮南王安上书云:“臣闻军旅之后,必有凶年。言民之各以其愁苦之气,薄阴阳之和,感天地之精,而灾气为之生也。”魏相传相上书亦用淮南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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