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陈述冤情,化林派出所民警:我的任务就是拘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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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6-14 00:35:31 更新时间:2022-07-30 17:36:27

楼主:ty_136177299  时间:2022-06-13 16:35:31
​​  我叫宋艮枝,女,身份证号130402196007291228,电话15614088814。邯郸市中心医院党委书记张学强,说他是杀人犯一点也不为过。我被骗八万七千余元和我由医疗事故造成的终身伤残可以说和他有直接关系。如果没有邯郸市医学会专家的修复治疗批示,恐怕我活不到今天了!身为口腔科专家,中心医院院长对待患者态度蛮横,百般抵赖。拒不承认医疗事故并且拒绝转院。北京的专家告诉我,由于手术没有根管治疗,左上囊肿都没有被切除,右上囊肿没有从根切除造成的术后大面积感染,需要马上住院修复治疗,不然要转变病情(败血症),邯郸市中心医院副院长张学强说谁敢说是医疗事故,把那医生电话号码给我,我看他敢说啥,看哪家医院敢说是医疗事故!(后在一片声讨中被带病提拔为正院长,之后又升为党委书记)。由于存在医疗纠纷,没有完整的手续,任何医院都不接受。严重耽误我的最佳修复治疗,造成我终身伤残!
事实和理由:我因埋伏牙囊肿于2009年在邯郸中心医院发生的医疗事故,经邯郸市医学会鉴定为4级医疗事故,河北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为3级医疗事故,口腔等级为9级伤残。院方陈主任骂我出门被车撞死,并告诉我医院不会给你处理了,你爱去哪去哪!无奈,我只好托人找了分管口腔科的副院长张学强,希望得到公正处理,尽快转院修复治疗。没想到,身为口腔科专家,中心医院副院长张学强更是态度蛮横(后在一片声讨中被带病提拔为正院长,之后又升为党委书记),拒不承认医疗事故,并且拒绝转院,于是我向其提供了口腔医院的诊断和病历,院长不看,并说谁敢说是医疗事故,把那医生电话号码给我,我看他敢说啥,看哪家医院敢说是医疗事故!由于医院态度蛮横,拒不承认医疗事故并且拒绝转院,由于存在医疗纠纷,没有完整的手续,没有任何医院接受,导致无奈的我被骗走八万七千余元,严重耽误我的最佳修复治疗,造成我终身伤残。还在北京301医院做了3次大型修复手术住院50余天。加上中心医院共四次手术。给我造成的痛苦是难以想象的!医院财大气粗至今未给任何说法。
我多次向市医调委,市卫生局及邯山区卫生局反复申诉无果后,我依法逐级走到北京上访,合法理性拿着诉状和证据真实地反映我的诉求,到了北京后被截访人员截回,并且承诺说你的问题已经引起市里领导关注,回来就给你解决,没想到回来后就被当地政府及公安人员强行把我带到医院检查身体,并且说我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而且拿着一本伪造的北京西城分局训诫书,还说是北京公安局下的,要求拘留你,当时我体检的血压170以上,我向他们诉说了我的冤情,公安人员却说“我不管这些事情,我的任务就是处置你!”从小就知道,遇到问题就寻求警察叔叔帮忙,如今我遇到这么大的冤情,他们不但不询问被告方邯郸市中心医院为啥出了医疗事故,不给人家解决问题,让人家还千里迢迢进京伸冤,反而还打压我这个冤民,实在令人寒心。我再次请求民警先不要拘留我,我孩子马上就要高考了,我现在的身体也不好,我的医疗事故是真实的,我有证据。当地公安人员不顾我病情和生命的安危,就强行给我戴手铐并且一次性拘留我长达17天。拘留证上还不真实,明明是一次性从2015年5月4日拘留到2015年5月21日,拘留证上却分成两份,一份是2015年5月4日到2015年5月11日和2015年5月11日到2015年5月21日。因为他们明白,法律明确规定行政拘留一次性拘留不能超过15天。另外还诽谤我,写我有犯罪前科并且是在逃犯还是无业人员小学文凭。我没有任何的犯罪前科,并且是一位退休职工,也是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我并没有扰乱社会治安,只是进京正常上访,拿着诉状和证据真实地反映我的冤情和诉求。上面写的内容与事实完全不符。所以我不相信这种助纣为虐的文件会是北京下的。于是我来到北京西城分局开了复议,我到北京西城分局查证是否有这个训诫书?我于2015年6月16日收到了[西工(2015)第2152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该书写明:“……本机关未制作,该政府信息不存在。”这就证明了公安局政府捏造这个事实是乱作为。是伪造政府公文,是知法犯法,暴力执法。于是我拿着各种证据上诉到法院,无论是复兴区人民法院还是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都是偏言偏判,驳回我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法院、政法部门都是知法犯法与被上诉人串通一气并且说我提供的证据不符合事实。而且他们提供的所有虚假证据都被法院全部采纳。一个活生生的现实最终判为败诉。


血压170一次性被拘留非法拘留长达17天

邯郸市复兴区公安分局化林派出所伪造北京西城分局训诫书,捏造事实


查证北京西城分局不存在该训诫书,进一步充分证明化林派出所滥用职权,伪造公文知法犯法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篡改案卷,弄虚作假

河北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法医临床鉴定意见书

邯郸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
邯郸中级人民法院公然罔顾事实,徇私枉法,弄虚作假,在我接中级人民法院到判决书的时候,发现判决书上的写的与我拘留的事实大不相同,我是从2015年5月4日开始拘留的,原定拘留7天,本该2015年5月11日出来的,但是化林派出所民警为了维护某些单位的利益,再次威胁要求我出来以后不准再控告,但是我明明又受了很大的冤,我再次请求民警不要再加天数了,我孩子马上就要高考了,我需要出来陪伴他,我的问题还未解决,我不能不继续控告,然后民警就毫不留情地在我血压170以上又给我加了10天,等于一次性拘留我长达17天,拘留证上写的清清楚楚的。但是判决书上故意把日期写错,说我分两次拘留,2015年1月15日被拘留7日,2015年5月11日被拘留10日,2015年1月15日,我在家里好好的,什么时候拘留过?我在网上看到的案卷,写的更是离谱,说我在2015年1月15日被拘留了7日,日期天数都错了。这样写明显包庇事实,因为他们知道法律明确规定行政拘留一次性不能超过15天,如果写17天不好驳回所以才这样造假。作为国家机关单位,中级人民法院这种假都能造,什么假还不能造呢?恳请高层纪委彻查此案。追究相应违法人员的相应刑事责任。

河北省卫生厅要求对邯郸市中心医院行政处罚

邯郸市复兴区政法干警伪造受害人签字和按手印

邯郸市复兴区公安分局栽赃陷害,非法拘禁,刑拘母子二人,任何手续没有

楼主:ty_136177299  时间:2022-07-30 11:06:23
有权真是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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