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灵出没的平凡世界——身边的恐怖小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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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08-01 01:30:09 更新时间:2020-11-11 10:18:39

楼主:十兔子  时间:2010-08-22 18:49:00

饕餮

落河镇远近百里,没有不知道马二爷大名的。

马二爷生平有两大爱好,一是吃。他不是一般的好吃,而是对天下的珍馐美味,有着难以理解的偏执。但凡天上飞的,地下跑的,龙肝凤胆、猩唇象鼻,没有马二爷没吃过的。正因如此,他才不惜重金,派人远去四方收罗天下稀奇的美味。镇民都传说,他曾派出百多人的队伍,不惜重金订购海船前往极北之地,就是为了寻获一种巨鲸的鱼鳍,来供自己一宵下酒之用。这种事情,数不胜数。

第二个爱好,是宝货。马二爷富甲一方,这全靠家传的盗墓掘宝事业。要不,再有钱也支撑不起马二爷这个吃法。这也不算什么,但镇民也流传这么一个传说,当年马二爷和他大伯都是做这行当的,那时马二爷还没发家。他们一起在湘西发现了一个藏宝之地,但那里,同时也是养尸之地。最后,马二爷独自一瘸一拐的回来了。此后家业便日益兴旺,富甲一方。但马二爷的大伯从此却音信渺然。

大家都说,是马二爷杀了他大伯,独吞了宝物,才有了后来起家的基础。不过,这仅是传说而已,毕竟无凭无据。

这天,是四月初三。当马二爷独自一人在书房中考量下一餐该吃什么的时候,下人来报,一个疯疯癫癫的道士一定要求见他,那道士满头枯黄的头发,脸上横七竖八全是疤痕,丑陋异常。

“我这次来,是为你带来一份你做梦都想不到的厚礼。”疯道士大刺刺坐在马二爷对面,拿起酒壶就喝。

“什么厚礼?”马二爷不动神色。

“湘西龙阳洞万骸坑还记得吧?”

马二爷手微微抖了一下,那便是他赖以发家的地方。一生的秘密所系。

“当年的鬼牙,你只得到了一半,现在,我发现了另一半,就藏在川滇交界一个叫饕餮洞的钟乳洞里。你想不想要?”道士慢条斯理。

“我从没听过什么鬼牙,你说些什么鬼话?”马二爷那用来附庸风雅的金丝眼镜后闪过一道寒光。

道士翘起弯曲肮脏的长指甲,蘸酒在桌上画出弯弯曲曲一个古怪图案:“看到这个,你该相信我了吧。”

马二爷浓眉一挑:“信了!不过你既然知道地方,为何不自己去取,却要来巴巴的告诉与我?”

“我取不了,全天下,只有你能做到,还记得当时你大伯怎么死的吗?”

马二爷浑身一震。

“鬼牙只付与有缘人,按你的生辰八字,乃是百年难得一见的至阴之体,不会与鬼牙相冲,其他人若痴心妄想,只是死路一条。”

“我亦如此,非分之财不敢妄贪,特地来把这份厚礼送与你。那半颗鬼牙给了你什么,你心里应该最清楚,若是能把这两半颗鬼牙合二为一,其中的富贵,不用我说你也能明白。至于我,只望事成之后,你别忘记我今日的这番美意便可。”

马二爷呆了半响,突地开口:“你究竟是谁?你怎么知道这么多?”

“这跟我们谈的无关,若有缘有意,便合作,若无缘,那就此别过。”道士冷冷起身。

“等等!”马二爷也霍的起身,伸出手去。

“干了!”

第三日,马二爷便安排下十位精明强干的帮手,和自己与那疯道士一同上路了。


这一路上备尝艰辛,而且凶险备至。旅程中的种种危险也不过多赘述。总之,当从饕餮洞的最深处拿到那半颗鬼牙的时候,已经只剩下疯道士和马二爷两人了。

迎着不远处洞口的亮光,马二爷将鬼牙托在手上,仔细端详。此刻它发出一种青磷色的异光。

“终于到手了,这就出洞吧。”

“等等,你以为这么简单就能离开么?你知道这里为什么叫饕餮洞么?”道士冷冷的说。

“为什么?”马二爷心里一惊,暗暗把鬼牙紧攥在手心。

“守护这鬼牙的,便叫做饕餮。饕餮是一种极其残忍而贪吃的恶兽,你知道吗?只有用美味的东西祭拜它,让它高兴,才有可能让我们带走鬼牙。”

“你怎么不早说!”马三爷歇斯底里的吼起来:“要美食祭拜还不容易吗?我可以让人去采办!现在……”

“你想得太简单了,既然叫饕餮,天下还有什么美味它没吃过吗?”疯道士冷冷的说:“现在,它唯一没尝过的,就是生辰至阴之人的——生魂!”

“这生魂——就是你!”

马二爷汗都下来了。这时,整个洞口开始剧烈的颤抖起来,洞内上下林立的钟乳石也随之乱颤起来。看着缓缓开合的洞口,马二爷豁然明白了:

这饕餮洞,就是那饕餮的真身,这尖锐密布的钟乳石,就是那饕餮的利齿,这洞口,就是它大张着永不知饱厌的巨嘴,刚才他们,乃是在饕餮的腹中取得的这鬼牙。现在,饕餮便要进餐了!

马二爷跪下来,向疯道士求饶:“求求你救救我,这半颗鬼牙我不要了,不!我那半颗也不要了,都给你!你一定知道怎么破解,让我出去……”

疯道士慢慢垂下头,看着马二爷,直看得他毛骨悚然。

“那半颗鬼牙,当时你得到它之后,就藏在了自己腹中吧?”

“你怎么知道?!”

“别求我了,你开出的条件我不感兴趣,那半颗鬼牙,我已经得到它了……”

疯道士撇下瘫软在地上的马二爷,转身径直朝乱晃的洞口走去。突然,他回过头来:

“顺便说一句,那鬼牙,从来就只有半颗。天底下,压根就没有那另一半……”

马二爷瘫坐在地上,也不知道听见疯道士的话没有。他最后看见的,是两排朝自己疯狂穿刺挤压过来的钟乳石。

尖利无比,像一个饿极了的老饕那锋利的犬齿。


四月初四日的落河镇,人们不是一般的热闹。

街头巷尾,大家都在议论纷纷,说是昨天马二爷家,来了一个神神秘秘的疯道士。马二爷还见过他,之后,那疯道士竟然就不见踪影了。就这么大点地方,正门后门都没见着人,你说他去哪儿了呢?

更离奇的是,自马二爷见过疯道士后,他就彻彻底底的傻了。没有人知道初三那天,到底出了什么事。只知道从此以后,马二爷就变成了一个嘴上永远挂着涎水,只知道不停喊饿,不停吃东西的傻子。

再以后,马家那神秘莫测的好运气似乎也消散得一干二净,这落河镇数一数二的大户马家,也就慢慢衰败下去了。



楼主:十兔子  时间:2010-08-23 09:36:00
谢谢以下童鞋帮顶:
穆浅浅
小苍苍
还给SB织毛衣
香草朗姆冰激凌球
木小苜
678y935threjfi
mininer


楼主:十兔子  时间:2010-08-23 13:02:00
今天还处在酒精后遗症中啊,头昏死了,早上写了两个,都很不满意,在重写

to 云端向日葵 马二爷只是做了一个梦而已,进入山洞的不是他本人,而是他的生魂,那个山洞也不是真的山洞,而是他自己。换句话说,是马二爷自己吃掉了自己的魂魄,所以后来他就变成了一个傻子。同时压根也没有那另外半颗鬼牙,马二爷取出来的,就是他自己以前得到的鬼牙。
楼主:十兔子  时间:2010-08-23 13:05:00
以后我要戒酒了,真难受
楼主:十兔子  时间:2010-08-23 13:21:00
to V多鱼V 这个理论听起来真耳熟,好像我也在哪看到过……

不过有一点,人怎么知道这辈子该吃多少定量呢?要是每天我只吃芝麻大小一点东西,那不是能活很长很长?要是这样吃还突然有一天年纪轻轻就嗝了,是不是会有一点壮志未酬身先死的悲壮?

所以嘛,该吃吃,该吃葡萄吃葡萄
楼主:十兔子  时间:2010-08-23 16:31:00
谢谢lr_离和贝雪

to 家有财财 ‘我’和‘杜杜’都是鬼,鬼犬嗅到了生人将之的气味,当然很恐慌,后来那一对女孩是来租房的人,她们带的狗看到了作为鬼魂的‘我’和‘杜杜’,同样也吓得半死

to 穆浅浅 也不说慰问慰问酒精中毒的本兔
楼主:十兔子  时间:2010-08-23 20:42:00
谢谢V多鱼V,更一个先。
楼主:十兔子  时间:2010-08-23 20:45:00

血玛丽

安然用手紧紧捂着心口,大口大口的吸着气。

也许后悔还来得及,谁又能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真的玩过这个游戏呢?

安然发抖的手紧紧攥着打火机,一点一点伸向蜡烛,借着厕所门缝里透过的一点点微光,那根蜡烛就如同墓地中翻出的死人腿骨一样苍白。

一切源于今天早上的赌博,那是,他正在和死党小猪、大头、多妹讨论各种如何使自己见鬼的召唤术。

“你们知道吗,深夜十二点的时候,独自一人进入浴室,然后把门锁上,关上灯,面向镜子,在镜子和你中间点燃一只蜡烛,闭上眼睛,集中精神,慢慢喃念“Bloody Mary”三次。然后,就会有可怕的事发生。”

“什么可怕的事?”安然挑挑眉毛。

“血腥玛丽的恶灵将会出现在镜子里,非常的可怕,没有人会知道游戏者的下场会怎么样,因为任何情况都有可能发生……”

“我不相信,那不过是骗小孩子的把戏。”安然不屑的撇撇嘴。多妹就在他身边,现在自己正在追这个女孩呢,他可不想做出一点点害怕的表示。

“别装蒜,有种,自己回家试试啊。”受到怀疑的大头一脸没好气。

“试就试,今晚回家就试,明早告诉你们结果”。安然很豪气的站起来,在多妹面前,他什么都敢做。

不过,天黑前多妹的一个电话动摇了他的勇气。

“我劝你别玩那个游戏,真的。三年前,我的表哥曾经玩过。”

“那又怎么样?后来有什么事吗?”

“后来?没有后来,他当时被人从卫生间拉出来的时候,就已经神经错乱了,听说……他的反应就好像看到了什么非常可怕的东西……再后来,他没有原因的死在医院里……我从来不想提到这件事,但我现在必须要告诉你,别玩这个无聊的游戏行吗?”

“谢谢你的提醒,木已成舟。我承诺过的事一定要做到。”

安然挂上电话,他从来不是一个说话不算话的人,哪怕没有人监督他。

现在,这里如此的黑,如此的静,终于只剩下我一个人了,不,也许还有一个未知的生灵,在镜子的那一头注视着我……

颤巍巍的点燃蜡烛。

集中精力,缓缓的默念出血腥玛丽的名字,三次,一次都不能少……

10秒钟过去了,30秒过去了,一分钟过去了,3分钟过去了,镜子里没有任何变化。

安然舒了一口气,看来,果然是骗人的玩意儿,正当他揉揉眼睛想按亮电灯的时候,接着蜡烛跳动不定的火苗,他惊讶的看到,一些东西正在发生变化——

一点一点的血液正从镜框和墙壁周围渗出!

镜子的另一面,一对邪恶的红色眼睛逐渐浮现出来,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清晰,紧接着,是一张女人的脸,皮肉纵横撕裂开来。

镜子里的眼睛怒视着安然,他紧紧的贴在墙壁上,已经快要恐惧得丧失自己的意识了。

镜子里的那个邪灵终于开口了,以一种愤怒而沙哑的嗓音朝着安然高声咆哮,如同来自地狱的烈风卷过,带着阵阵腐臭:

“好不容易休个五一长假,你们这些混账孩子为什么还要因为这该死的好奇心来烦我加班!!!!!?”

楼主:十兔子  时间:2010-08-24 15:52:00

感谢以下童鞋:

南瓜汤团
我叫宋旭东
穆浅浅
香草朗姆冰激凌球
桃子的盛宴
larino
Zel_Young
lr_离
reico729
乐肤洁
namastei_srk
云端向日葵
偌盻
极致妖娆
自莋゛多情
小苍苍
家有财财
是鸭头还是丫头
priesyq
lxdhxw

to 穆浅浅 拔凉拔凉的
to 香草朗姆冰激凌球 下次准备写有关香草朗姆冰激凌球的故事,相信我,认真的
to 桃子的盛宴 谢谢
to reico729 谢谢安慰我的童鞋
to 乐肤洁 老钱说,鸡蛋的味道是第一,至于谁下的,不重要,至于是公鸡还是母鸡下的,这个问题留给赵本山及牛群来关注吧。
to 所有对加班的血玛丽表示深刻同情的无产阶级劳动童鞋们,我也恨加班
to 是鸭头还是丫头 我不会贴图,但不是梵高,是蒙克,我非常遗憾因为不会玩天涯的贴图相册而不得不一遍遍的要求童鞋们自行百度以增进恐怖感

上午考完驾照理论考,下午开了一个长会,希望能在今晚完成一个故事
楼主:十兔子  时间:2010-08-24 22:18:00
科学怪人——进化

明亮的灯光洒满整个房间,无处不在,似乎到处都沐浴在神的恩宠与光耀之中,天花板与地板都反射出一种金属的光芒,还洋溢着一股冷冰冰的金属味道,让一跨入进来的人就能清楚的感受到,这里是一个秩序、规则和逻辑的所在。是的,这里正是这样的地方——贝尔13号实验室。

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男子神色严肃的摇晃着手中的试管,试管中的晶蓝色液体随之轻柔起伏,好像大海的波涛一般——一个微观而无所不有的大海,他骄傲的挑起自己抿得紧紧的菲薄嘴唇,全然没有把身后那个矮胖子放在心上。

不知等待了多久,矮胖子终于压抑不住心中的不耐烦,他开口了,以一种绝对无可挑剔的纯熟官方式腔调。

“juojuo博士,我希望您注意到这样的事实,委员会拨给您的款项是基于一个崇高的目的——为了谋求全人类的福祉——而不是将它毫无节制的消耗在一些说不清来龙去脉的地方。当然我知道,科学家总有这样那样的理由,来证明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是意义重大,事关非常的,但作为您的雇主,我们必须向广大的纳税人负责。后天,是听证委员会召开的日子,他们可不希望我带回去的是这样一个消息——全世界最伟大的生化学家,juojuo博士,浪费了二亿五千万美元的巨款,却拿不出任何成果,以及一堆还不到五千块钱的报销凭证……”

博士轻轻将试管放回去,打断了矮胖子的唠叨。

“我当然明白您的担心, 先生。不过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斩钉截铁的好消息——最为高级的人类终极进化模式的奥义,已经被我掌握了!”

矮胖子的眼珠瞪得溜圆,仿佛一个穷愁潦倒的人走进了阿里巴巴的金山。

“真的?这是真的?从此人类可以自由把握自己的命运,人为选择进化成为更加高级的物种,甚至成为上帝?”

“是的,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上帝。”博士神色和蔼的斟上一杯温润剔透的红酒,递给矮胖子。

“不来一杯表示庆祝吗? 。”

矮胖子接过酒杯,仰头一饮而尽,他正需要这东西来润一下喉咙,他感觉喉头干渴无比,以至于那些平时在议会中流畅不绝的高谈阔论或甜言蜜语都像干草堆一样堵塞起来。老天,这可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自己此刻的发言理应配得上写进人类文明的史书。

“我想知道得更详细一些,以便我可以在明天的常务会议上提交一个简短的备忘——我们到底能进化到什么样的程度?您是怎么发现这个只有上帝才知道的秘密的?”

他眯起眼睛,仿佛看到每个人都成为宙斯、成为赫拉克勒斯、成为力大无穷、无所不能的天神,他已经开始盘算起来应当先把这项技术应用到内务部队中去,当然,有充分理由相信这也是合于大众福祉的。

“我发现这个秘密,源于一个偶然”。博士冷静的推推眼镜:“ 先生,您知道在我们之前的那些人,曾创造非凡文明的那些史前人类,它们都去了哪里?”

“史前人类?您是说那些自洪荒时代起,就已经发展处非凡文明的历代人类吗?”矮胖子的声音有一些惊愕。

“对,就是他们,他们曾在20亿年之前便在今天的非洲加蓬建造了核反应堆;在上万年前,在亚特兰蒂斯大陆和姆大陆建立起辉煌一时的大帝国,在上万年前用核战争毁灭了曾存在于整个古印度的帝国”

“不错,我还记得古老史书中关于这场战争的描写‘古尔卡乘着快速的维马纳,向敌方三个城市发射了一枚火箭。此火箭似有整个宇宙力,其亮度犹如万个太阳,烟火柱滚升入天空,壮观无比”。“尸体被烧得无可辨认,毛发和指甲脱落了,陶瓷器碎裂,盘旋的鸟在天空中被灼死’”

当背诵起这一段史诗的时候,矮胖子有一点毛骨悚然。他不安擦擦压根没有汗珠的额头:“您现在提到他们,想说明什么呢?”

“ 先生,你知道他们都去了哪里吗?”

“他们……灭绝了……”

“不,他们没有灭绝……他们和现在的我一样,发现了生命的终极模式,进化的终点站。他们有意识的通过人为方法改变了自己的存在形式”

“那,他们……他们去了哪里……他们变成了什么……我是说,进化成了什么样子?”

矮胖子开始感到害怕了,曾经统治这个地球成千上万年,曾发展出璀璨夺目的科技文明的那些史前人类,他们竟然还没有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不仅如此,他们还进化成了更加高级,更加可怕的生灵,他们到底是敌是友?他们现在又潜藏在哪里……?

“他们就在我们身边!”博士的话音调不高,却如同惊雷一般在矮胖子身边炸响。

“他们……就在我们身边?……”

(未完待续)

楼主:十兔子  时间:2010-08-24 22:23:00

谢谢以下童鞋顶贴:

超人的姿态
还给SB织毛衣
lxdhxw
穆浅浅
reico729
南瓜汤团
乐肤洁

to 超人的姿态 世道有高低潮,不会一成不变,有惊吓才有惊喜
to 还给SB织毛衣 差点没透过气来
to 穆浅浅 南瓜汤团 这几天杂事变多了
to reico729 真的?
to 乐肤洁 是鸭嘴兽下的
楼主:十兔子  时间:2010-08-25 20:16:00

谢谢忠实的以下:
larino
香草朗姆冰激凌球
hnhanxin
reico729
贝雪
tt2qwe
家有财财
小苍苍
超人的姿态
cryang520
暮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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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在姐面前犯贱
手指迷路
JES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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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端向日葵
petrucci716
南瓜汤团

to V多鱼V 我记着了

楼主:十兔子  时间:2010-08-25 20:20:00
进化(二)


“我没有听错吧?”矮胖子迷惑的摸摸毛发稀疏的头顶。

“是的,你没有听错,很难跟你解释,但事实就是这样,因为一个极其偶然的机缘,我才找到了他们和他们的后裔,也正是因为如此,才最终破解了人类进化的秘密。”博士小心翼翼的托起一个盖好的玻璃皿,如同托着一颗明珠:“好好看,他们就在这里面。”

矮胖子眼睛都要睁圆了:“你是在耍我吗?博士!”

“看来这个问题,我们得从最基础的讲起。”博士笑笑,收回手:“知道生命是怎么进化的么?”

“DNA,基因一代又一代的变异,然后最适合自然环境的被保留下来。”矮胖子不耐烦的回答。

“好的,基因不断发生着进化,那么它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了看上去更酷?更像一个颓废而魅力十足的背包客,还是为了活下去?”

“当然是活下去,妈的!”

后两个字矮胖子没有说出来,他把它们憋回了肚子里。

“妈的,当然是活下去,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不是吗?让我们早日进化成为更加高级的生命形态,面对我们的敌人具有压倒性的全面优势,让他们拜伏在我们的脚下,要么消失,就这么简单。妈的!”

矮胖子暗暗的在肚子里骂着。

“很好,活下去,你说到了实质。”博士赞许的笑笑。“很久以前,我们科学界都认为,一只叫做‘露卡’的原始细菌,是所有物种在分化前的最后一个共同祖先。它生活在地狱般的火山口裂隙中,靠硫、铁和氢为生。这些细菌通过吞噬其他的细菌,来获得它们的基因,从而把自己一直武装到牙齿上。因此,在过去某一阶段,也许有过很普遍的基因交换,甚至基因“盗窃”。很久以前,染色体可能是既多且短的,每条染色体可能只有一个基因,失也容易得也容易。——当然,现在绝大多数的生物都不可能从父母以外的地方获得基因了。”

“这是常识,博士。”矮胖子礼貌的掩饰着自己的不耐烦。

“但现在,我们发现,事情完全不是这个样子。最初的现代生物压根不是以细菌的样子出现的,本质上讲,它们就是我们,甚至更夸张——它们同时具备好几条染色体,每一个基因都有好几个不同的备份,用来帮助修改遗传复制中的错误”

“所以,你只知道决定你命运的是基因,但你并不知道,你身体里的基因,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些没用的家伙,它们在你的身体里执行着一些莫名其妙的指令,或者,压根什么也不做,那是几十亿年来一代一代沉淀下来的——垃圾!”

矮胖子有点震惊了:“这,这不可能……”

“这很可能, 大人。那些基因片段都是我们的盾牌,是为了应对曾经出现过的各种极端环境的盾牌。环境变迁了,火山不再喷发,恐龙也早已踏进了坟墓,可它们还留在我们的身体里,并且执着的把自己一代又一代的复制下去。”

“我没听出来这有什么不好!”矮胖子辩解着。

“大多数时候是,然而它们的结构实在是太精妙了,以至于一点点差错就能够要我们的命。知道为什么会有癌症吗?那只不过是某个倒霉基因的一点点小差错而已,也许就是复制过程中打了个盹。有想过气温突然升高一度或者降低一度会造成多少种生物的灭绝么?”

“可是,细菌解决了这个难题。它把那些完全没有用的‘垃圾’全部抛出去了。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奥卡姆剃刀’。最简洁的才是最美的。跟我们习惯的生活不同,我们从来就没有遇到过像它们的世界那样白热化的激烈竞争——你不可以,然而细菌可以——生活在高达170度高温的无氧地狱中,或者其他什么样的地狱中,只有简单快速才能占据优势,才能活下去!这就是进化的唯一意义!”

不顾矮胖子脸色的微妙变化,博士继续滔滔不绝的说着。

“行了,你到底想说什么!”矮胖子终于忍不住打断了博士的话,他觉得要么博士是疯了,要么就是自己快要疯了。

“我想说的,就是这个”。博士再次将玻璃皿举到矮胖子面前:“我们的先辈,史前人类,发现了这个奥秘,并且采用人为的办法将自己进化为了细菌,他们一代代的和我们共存,但可以肯定的是,即使我们灭亡了,他们也将亿载斯年的永存下去……”

不,这种进化,有什么意义?这算得上什么进化?看着凑到鼻子面前来的玻璃皿,大滴大滴的汗珠从矮胖子的头上滚滚落下。他怎么也无法相信,在这方寸天地里,竟然密密麻麻的蠕动着一群古老文明的后裔,也许是一个史前荷马的子孙,也许是一个史前爱因斯坦的子孙,也许是……

“恭喜你!”博士凑到还在发呆的矮胖子耳边:“红酒的滋味如何?您是亲身体验到生命进化终极模式的第一人。”

矮胖子没有回答,他压根就没有听到博士的话。当然,他也压根没有注意到正在逐渐溶解为肉色液体和碎末的下身……

(完)

楼主:十兔子  时间:2010-08-26 13:03:00
谢谢:

lr_离
乐肤洁
穆浅浅
自莋゛多情
reico729
贝雪
家有财财
小苍苍
云端向日葵
小大白兔

to 家有财财 比细菌更冷酷的是基因
to 云端向日葵 不是学生物的,是一直都没搞懂生物的。最近确实很忙,估计要忙到10月份可能才能把手头的事情理顺一点。
to 小大白兔 你让我想到了一个人
楼主:十兔子  时间:2010-08-26 13:12:00
不小心又让juo-o跑了一把龙套。下一个故事,是给SONGYANGJUSHI的,接下来,是还给SB织毛衣,再接下来,是V多鱼V
楼主:十兔子  时间:2010-08-26 14:52:00
855#作者:larino 回复日期:2010-8-26 13:21:00
进化看得不很懂,不能理解啊

===================================================
老实说写的时候就担心这一点,看来不善于讲科普故事呃。你能接受细菌的存在形式才是生命的高级演化形式这一假说么?古怪的科学世界里确实有这样的假说
楼主:十兔子  时间:2010-08-26 14:54:00
to 家有财财,可是,你在小说里叫什么名字呢?话说,你家养了一只叫做财财的狗吗
楼主:十兔子  时间:2010-08-26 15:47:00
夜探

这是一栋古旧的大宅子,披着冷浸浸的月光坐落在人迹罕至的郊外。此刻,医生罗杰和警官紫曜正伫立在离这栋老宅不到五十米远的枯树从里,静静的打量着它,好似打量着一只黑色的巨兽。

“你什么时候发现不对劲的?”。紫曜第三次问起他这位大学时的死党,好奇心极其强烈的医生先生。

“已经好一阵子了。最开始,我只把她们当成我的普通病人来接待。”

罗杰看着苍白的月亮,想起他第一次见到她们时的样子。那是一个美丽但苍白的少妇,叫做青歌,她来找自己,是为了给自己五岁的女儿诊治感冒。那是一个同样美丽的小女孩,有着一对古井般纯洁动人的眸子,她叫莫莫。

奇怪的是,尽管只是初秋,母女俩却用大衣和围巾将全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脸部来。这样的装扮,无论在哪里都会给别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罗杰,你真的怀疑她们有什么很悲惨的遭遇?”紫曜不太放心的问道。

“不是怀疑,而是肯定!”罗杰斩钉截铁的回答。他早已在暗中私自进行了一番调查。面前这栋老宅的主人姓王,开发商,中年丧偶,两年前,青歌带着自己的女儿莫莫嫁进了这里。偌大一栋宅子,竟然没有佣人,就他们三个在这里生活。而附近的居民和路人都把这里当做不详的地方,他们传闻,这里每到晚上便会传来男人的高声怒骂声,女人的低声哭泣声,还有有一声没一声的阴惨惨笑声。

“鬼神灵异的说法,当然不值一提,你是怀疑这个姓王的人长期虐待自己的妻子和继女,对吗?”紫曜掐掉手中的烟头,认真的看着罗杰。

“我在这里连续呆了五六个晚上,每晚都能听到这样的声音。”罗杰也在地上踏灭了手中的烟头。“有疯狂的笑声,有哭叫声,有歌声——而且,你能相信,这么大的一栋宅子每晚都是这样黑灯瞎火的吗?这么多天,我只看过里面楼上左边的小窗子里亮过两次灯。”

还需要什么证据?一开始青歌那苍白憔悴的脸色和莫莫那畏惧躲闪的眼神,就足够说明一切了。罗杰心里暗暗这样想。

“是很奇怪,不过,我们这样做是不合法的,得先去搞一个搜查证,然后……”紫曜不安的搓搓手。

“那就来不及了”罗杰有些焦躁:“我预感得到,里面已经出事了,今晚安静得实在不太正常。听着,这关系到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的性命安全!”

一个画面跃入罗杰脑海,那是三天前,青歌最后一次带着莫莫来他这里诊病。结束后,青歌拉着女儿,温柔的说:“谢谢叔叔,跟叔叔说再见。”

莫莫开心的从母亲膝盖上蹦下来,抱着罗杰的脖子,调皮的在他脸上亲了一口——不,准确的说,是用她的小舌头舔了一口罗杰,这让罗杰心里觉得暖洋洋的。

“好吧,我们一起悄悄的进去,谁叫你是我的死党呢?”。紫曜无奈的耸耸肩,他不想指出一个事实——罗杰应该已经爱上了那个叫青歌的美丽少妇。

硕大的月亮隐入云层,两个人像最后下定决心似的,在地上顿了顿脚,一起朝面前那安静趴伏在黑夜中的老宅走去。

(未完)

楼主:十兔子  时间:2010-08-26 15:49:00
to V多鱼V 学啥的
楼主:十兔子  时间:2010-08-26 16:33:00
谢谢羲八哥,你家虎孩子?
to 暮小白 来不及等全写完再贴,写一点贴一点,后面也没有多少
to 家有财财 写个你和乌龟的故事?

大家都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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